治安管理搜查
1.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常见的治安违法行为(至少列出五个)
1、【行为】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 【处罚】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2、【行为】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处罚】先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3、行为】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 【处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4、【行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行为。 【处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5、【行为】在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中,采取强行进入场内、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等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行为。 【处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因扰乱体育比赛秩序被处以拘留处罚的,可以同时责令其十二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违反规定进入体育场馆的,强行带离现场。6、【行为】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 【处罚】前者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后者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2. 公安派出所可以随便对家庭进行搜查吗
一、不可以随便对家抄庭进行搜查。
必须要有搜查证或符合法定情形才可以。
二、1、《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六条 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
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第一百三十七条 在搜查的时候,应当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
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第一百三十八条 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在逃或者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2、《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检查证)。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但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3. 公安机关对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 对吗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7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内、物品、人身可以进行容检查。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但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4. 请问搜查证是由公安机关批准吗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零五条 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回罪人,经答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但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5.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行为如何认定及处罚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行为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相较《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新增加的行为。《刑法》规定了非法搜查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处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但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又没有法律依据,为了对此行为进行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增加了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1)本行为的主体是达到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单位可以构成本行为的主体。(2)本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侵犯的对象是公民的人身。本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法律授权或者违反法定程序规定搜查他人身体。搜查,是指司法机关在对刑事案件侦查过程中,采取的一种搜集证据的措施,具体表现为搜索、翻阅、挖掘等。
对公民人身的搜查一般是搜查违法嫌疑人所穿衣服或鞋里面携带的物品,以发现赃物或证据。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侦查机关的侦查人员 才有搜查权,并且侦查人员搜查时,还必须遵守有关规定,如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搜查妇女的身体只能由女性工作人员来完成。非法搜查,是指无权搜查的机关、团体、单位的工作人员或者个人对他人的身体进行搜查。
(3)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 元以上1000 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 元以上500 元以下罚款。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
6. 警察有搜查的权利吗包括搜身,什么情况下可以搜查
搜查住宅需要有关的搜查令,认为你有现实危险可以搜身。楼下的胡回说八道,<<治安管理处罚答法>>明确规定了: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但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
第八十八条 检查的情况应当制作检查笔录,由检查人、被检查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被检查人拒绝签名的,人民警察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7. 警察搜查 需要出示搜查令吗怎么举报这种行为
需要出示搜查令和警官证,手续不全搜不到他们要的东西的话,到县级或市政府上访或法院起诉民警闯民宅,协商赔偿。
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在逃或者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进入公民私人住宅进行搜查,有着严格的程序规定,必须履行必要的法律手续:执法人员必须穿着制服,要出示证件,亮明身份,如果是对犯罪嫌疑人的身体、物品、住宅进行搜查,还得有《搜查证》。
司法重在证据,事先没有获得相关证据,嫌疑对象又不是正在实施犯罪活动,仅凭“形迹可疑”的主观臆断和“我是警察”的权威而随意限制公民人身自由,这本身就是违法行为。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公安机关对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公共场所进行日常监督检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不适用前款规定。
检查公民住所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但是,有证据表明或者有群众报警公民住所内正在发生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公民人身安全的案(事)件,或者违法存放危险物质,不立即检查可能对公共安全或者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危害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立即检查。
(7)治安管理搜查扩展阅读
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搜查应当遵守的法律程序:
1、搜查只能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等侦查机关的侦查人员依法进行,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对公民人身和住宅进行搜查。非法搜查他人人身或住宅的行为,是违法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搜查时,必须有两名以上侦查人员,并持有县级以上侦查机关的主要负责人签发的搜查证。搜查时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否则被搜查人有权拒绝搜查。但是,侦查人员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根据公安部《规定》第207条的规定,紧急情况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1)可能随身携带凶器的;
(2)可能隐藏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的;
(3)可能隐匿﹑毁弃﹑转移犯罪证据的;
(4)可能隐匿其他犯罪嫌疑人的;
(5)其他突然发生的紧急情况。
参考资料:网络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8. 治安管理处罚法如何界定非法入侵
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侵入住宅或非法搜查他人身体都是非法入侵,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8)治安管理搜查扩展阅读:
非法入侵严重到触犯刑法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宪法保护公民住宅不受入侵,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9. 公安机关进行搜查公民住宅要履行哪些程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回院对于报案、控告、答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9)治安管理搜查扩展阅读:
公安机关搜查的相关规定
1、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2、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
3、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
10. 公安局搜查普通居民住处要出示什么证件
公安局搜查普通居民住处要出示什么证件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是内涉嫌违反治安管理的容,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2、如果是涉嫌刑事犯罪的,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和工作证。但如果是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但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 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
第一百三十六条 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
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