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职责范围
A. 村委书记和村主任的职责各是什么
村支书的职责:
1、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和生活富裕五项任务的要求,主持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符合本村实际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富民强村路子,推动全村科学发展。
2、要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带领和引导党员群众抓好农业生产,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带领农民致富。
3、要紧密联系群众,了解群众所思所想,组织党员干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4、要加强村民群众教育,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计划生育等工作,疏导和化解矛盾纠纷,必要时可以自行拨打报警电话,维护受害人权益,预防再次犯罪行为,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以及法治中国建设。
5、要执行好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村党支部建设。
6、带领农民致富。带领和引导农民群众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同时,想方设法因地制宜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力。
村主任的职责:
1、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带领村委会一班人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实行村民自治。
2、主持村民委员会全面工作,组织全体委员执行村民代表决议,定期将执行情况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报告。
3、组织村民委员会成员会议,讨论制定本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计划,解决村民生产中的困难,帮贫扶困,带动村民发展经济,共同富裕。
4、领导村民委员会2个成员和6个社长及民兵工作,经常检查监督他们完成各项任务。
5、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遵纪守法。
6、带领村民完成国家定购、税款,组织村民利用当地优势兴办公共福利事业。
7、召集主持村民委员会和村民代表大会,接受民主监督,积极配合镇人民政府开展好各项工作。
(1)村职责范围扩展阅读:
当前,大多数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都能够团结共事,协调合作,但也有少数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不团结、不合作,给村里各项工作带来了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要进一步理顺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之间的关系:
一是明确分工,认真履责。进一步明确村“两委”在农村工作中的职责范围和权限,便于各自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特别是对一些共性的、难度大的工作以及需要村“两委”齐抓共管的事情,要做出明确细致的责权规定,防止出现推诿扯皮现象。
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要严格按职责分工切实履行在农村工作中的责任,特别是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要严格按规定的职责办事。党支部具有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落实上级组织的工作安排进行定向把关,对本村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进行规划部署,对村里的重大问题提出决策意见,对本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及对村委会干部进行管理、教育和监督等重要职能。
二是要相互支持,促进合作。村“两委”之间在工作上虽有分工,但真正的目的是为了合作。只有合作,才能共同抓好本村工作。因此,村“两委”干部尤其是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在工作上要相互支持,不能相互扯皮,否则谁都干不好工作。
党支部书记要善于统揽全局,主动适应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充分认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现实重要性,积极发挥广大农民群众的主人翁作用,带头发扬民主作风,实行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
B. 村委会工作职责
1、编制并实施本村经济和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管理村级财务。
2、支持和帮助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3、按照规划搞好乡村建设,改善村容村貌,发展公益事业,搞好公共卫生,改善居住环境,提高村民健康水平。
4、促进村民团结和家庭和睦,照顾五保户和特困户,依法调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治安和生活秩序。
5、宣传贯彻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纳税,服兵役等依法应尽的义务,执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
6、办好社会公益事业和福利事业。
7、召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并报告工作;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
8、协助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和利益。
C. 村民代表职责
村民代表作为一种民主决策新形式出现,改变了原来的农村的村民自治体制,使其变得更为充实、完善,更有利于广大村民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并在村民自治的深入发展和农村社会的全面进步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具体说来,村民代表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一些方面:
(1)它促使农村工作中的诸多难题得到较好的解决。按照村民代表的意志解决问题,充分体现了广大村民的意愿,不仅村民代表带头执行自己作出的决定,而且动员广大村民认真执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使长期以来无法解决的难题迎刃而解。
(2)它为重大村务的决策提供了有价值的咨询意见和建议,促进了农村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3)它是村干部与村民群众密切联系的纽带和桥梁。村民代表实际上就起到密切干群关系的纽带和桥梁的作用,为干部与广大村民密切联系提供了制度性保证。
(4)它有利于监督村组干部,对本组财务具有审核和监管的权利,对本组重大事项拥有参与和表决的权利,只有通过代表会审核并同意的事项才能执行,最大可能的防止小组腐败现象的滋生。所以说小组代表是村民利益的最后一道保险,也应该是最积极最坚强的村民利益保护伞。小组代表不被收买、不能“被代表”,独立自主的行使代表权利尤为重要。
(5)它增强了村级组织的凝聚力。实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应大大增强村级组织的凝聚力。
(6)它促进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村民代表会议 的重要职权之一,就是建立村内各项规章制度,推动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的制定,并通过这些规章制度,把实行火化、红白事简办、敬老养老、婆媳关系、邻里关系等内容规范起来,实行移风易俗,改革陈规陋俗,促进了文明村风的形成,进而推动了整个农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此外,村民代表会议由于实行民主决策和民主参与,极大地调动了村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避免了重大决策的失误,从而大大解放了社会生产力,促进了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迅速提高。
D. 村主任的职责是什么
村主任职责
在村党总支部领导下:
一、负责召集村委委员会、村民组长和村民代表大会、学习贯彻
村委组织法、
积极宣传国家的法律,
法令以及党和政府的一系列政策。
二、抓好村民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建设一个能凝聚民心,勤政为
民会依法治村,善于带领村民进行有效自治的坚强的领导班子。
三、以党总支部为核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确保村民委员会各
项任务的完成。
四、从本村实际出发、加强制度建设,落实民主选举制度、村民
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制定岗位责任和干部任期目标。
五、依法管理村务,做好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六、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开展多种形式的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活动。
村主任,即俗称的"村长"。 村主任是村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的一把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由本村村民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为三年,可以连选连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的规定,凡年满18岁的中国合法公民都享有本村的村主任的竞选资格。
E. 村主任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村主任,即俗称的“村长”。 村主任是村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的一把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由本村村民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为三年,可以连选连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的规定,凡年满18岁的中国合法公民都享有本村的村主任的竞选资格。
村主任的主要工作职责有:
1、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带领村委会一班人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实行村民自治。
2、主持村民委员会全面工作,组织全体委员执行村民代表决议,定期将执行情况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报告。
3、组织村民委员会成员会议,讨论制定本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计划,解决村民生产中的困难,帮贫扶困,带动村民发展经济,共同富裕。
4、领导村民委员会2个成员和6个社长及民兵工作,经常检查监督他们完成各项任务。
5、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遵纪守法。
6、带领村民完成国家定购、税款,组织村民利用当地优势兴办公共福利事业。
7、召集主持村民委员会和村民代表大会,接受民主监督,积极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好各项工作。
F. 村主任的工作职责
村主任的主要工作职责有:
1、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带领村委会一班人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实行村民自治。
2、主持村民委员会全面工作,组织全体委员执行村民代表决议,定期将执行情况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报告。
3、组织村民委员会成员会议,讨论制定本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计划,解决村民生产中的困难,帮贫扶困,带动村民发展经济,共同富裕。
4、领导村民委员会2个成员和6个社长及民兵工作,经常检查监督他们完成各项任务。
5、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遵纪守法。
6、带领村民完成国家定购、税款,组织村民利用当地优势兴办公共福利事业。
7、召集主持村民委员会和村民代表大会,接受民主监督,积极配合镇人民政府开展好各项工作
村主任,即俗称的“村长”。 村主任是村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村民委员会的一把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由本村村民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为三年,可以连选连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的规定,凡年满18岁的中国合法公民都享有本村的村主任的竞选资格。
G. 村委会职责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村民合法权益,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村和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二、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三、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四、尊重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五、举办和管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六、组织实施本村的建设规划,兴修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指导村民建设住宅;
七、依法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本村的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
要求和提出建议;
八、向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执行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议定;
九、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