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传唤治安
① 警察现场要执行口头传唤,请教可以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八十二条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回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答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② 可以拒绝警察的口头传唤吗详细看补充
作为一名业内人士,我来回答你的问题,《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
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
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1、对于你所提出的,对你的传唤你可以申辩,但无权拒绝,否则就要被强制传唤了。
其实你提出的理由是正当的,但是警察办案不会理会你说的这种问题,基本上说了也是白说。
所以,你只有配合,没办法,去纪委、督查反映也是白说。
2、询问、讯问证人、嫌疑人、被害人等必须2名警察在场,但是现在警力不够经常会出现这种情况,最关键是你没证据证明人家是一个人对你进行的询问。
如果能证明是一个人对你进行询问,你所做的笔录将无效,相关警察也会被追究责任(不是大案子基本也追究不了什么责任,就算大案子也就是纪律处分,这不犯罪)。
还有不明白的可以继续问。
(2)口头传唤治安扩展阅读: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之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
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有计划进行,及时处理案件,传唤必须使用法定的诉讼文书--传唤证。
(一)在消防执法过程中,需要传唤的,承办执法人员应当填写《传唤证》呈批报表,报领导批准后,出具《传唤证》。
(二)承办执法人员依法将《传唤证》送达被传唤人;被传唤人应当在《传唤证》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
(三)对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或逃避传唤的,经领导批准,依法实施强制传唤。
(四)被传唤人传唤到案后,应及时进行讯问查证,制作讯问笔录,每次讯问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五)对当场发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承办人员可以口头传唤有关人员。
宣布口头传唤时,承办人员应当说明传唤的理由,并在讯问时将口头传唤的情况记入笔录。
③ 口头传唤到案后,被治安拘留要不要填写传唤离开的时间
口头传唤到案后,被治安拘留不填写传唤离开的时间。传唤没有期限,法律只是回对传唤后的询答问查证时间作出了明确规定。因此,虽然继续盘问和传唤后的询问查证都带有一定的强制性,但并不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而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办理案件的一种调查措施。同时,继续盘问和传唤后的询问查证的法定时限都不是以“日”为单位,而是以“小时”为单位计算,其目的就是要求公安机关一旦排除或者证实被盘问人、被传唤人的违法犯罪嫌疑的,就应当立即解除或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④ 治安口头传唤是不是只有在现场才能实行打电话口头传唤合法吗
合法,电话里只是通知被传唤人,等被传唤人到案后,会让被传唤人在传唤证回上签字答。《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⑤ 治安案件口头传唤,必须在案发现场吗
不是。不能机械地理解当场发现。当场不等于现场。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需要传唤的,使用传唤证。对于当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可以口头传唤。”
在执法实践中,当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的人有两种情形。第一种情形是正在实施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等违反治安管理案件的案发现场即被公安人员发现的违法行为人;第二种情形是违反治安管理的案件发生后,违法行为人现场逃脱或逃避处罚,公安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当面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
目前,在不少地方的公安机关把口头传唤仅限于第一种情形。
那么,对第二种情形的违反治安管理的人能否适用《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的“对于当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可以口头传唤”呢?可以从四个方面进行分析。
第一,当场不等于现场。 当场既包括发生案件场所的那个地方和时候,也包括发生案件场所以外的那个地方和那个时候。《条例》之所以规定“当场发现”,而不是“现场发现”,并不是立法者不懂“当场”和“现场”的不同,而是已经考虑到执法实际的情况。因此,如果把“口头传唤”仅局限于“现场发现”,那是不符合《条例》规定传唤措施立法本意的。
第二,用书面传唤合法而不合理。 公安民警在日常开展的各种职务活动中,不可能时刻怀揣辖区所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传唤证,在这种情况下当面发现需要传唤到案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如机械照搬“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需要传唤的,使用传唤证”的规定,一则不可能让违法行为人呆在原地,等到单位开具传唤证后再将其传唤到公安机关;二则势必造成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继续逃避处罚,不利于打击违法活动。
第三,不采取措施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传唤到案是公安民警失职。治安案件发生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并不都能在案件现场被查获,公安民警在日常下社区、治安巡逻等职务活动中,经常会当面发现一些未及时到案的治安违法行为人,这时如果不采取果断措施,违法人员将有继续逃脱躲避处罚的可能。作为一般的群众都有义务将违法人员扭送到公安机关,而身负维护社会治安重任的公安民警,如果不能采取“口头传唤”的方式将治安违法人员传唤到公安机关,打击违法活动就会拘泥于一纸《传唤证》。
第四,采取先“口头传唤”后“书面传唤”的做法,表面合法实际违法。执法实践中,对非发案现场当面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都是采取果断的“口头传唤”方式将其传唤到公安机关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到公安机关之后,又让其在《传唤证》上签名的做法,实际上是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连续实施两次传唤,这样做有悖《条例》以及有关使用治安传唤的规定精神。
综上所述, 上述所指的两种情形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当都是符合《条例》规定的“当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均可以使用口头传唤。
⑥ 我想问下对于警察对你发出口头传唤是不需要任何原因的吗请专业人士回答
不是的,现场发现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警方才会进行口头传唤。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6)口头传唤治安扩展阅读
关于传唤的时效问题,需要注意区分刑事传唤和治安传唤两种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⑦ 派出所通过电话进行治安传唤时,必须告知违法嫌疑人传唤的理由和依据吗
派出所通过电话进行治安传唤时,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传唤的理由和依据,建议积极配回合公安机关的调答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⑧ 口头传唤在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具体依据是什么
口头传唤的依据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一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 :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⑨ 口头传唤在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具体依据是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因此口头传唤的依据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一款。
⑩ 可以拒绝警察的口头传唤吗
不可以拒绝警察的口头传唤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
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
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之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传唤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有计划进行,及时处理案件,传唤必须使用法定的诉讼文书--传唤证。
(10)口头传唤治安扩展阅读:
一、传唤程序
(一)在消防执法过程中,需要传唤的,承办执法人员应当填写《传唤证》呈批报表,报领导批准后,出具《传唤证》。
(二)承办执法人员依法将《传唤证》送达被传唤人;被传唤人应当在《传唤证》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
(三)对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或逃避传唤的,经领导批准,依法实施强制传唤。
(四)被传唤人传唤到案后,应及时进行讯问查证,制作讯问笔录,每次讯问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五)对当场发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承办人员可以口头传唤有关人员。宣布口头传唤时,承办人员应当说明传唤的理由,并在讯问时将口头传唤的情况记入笔录。
二、传唤须知
1.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票)传唤。
2.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
3.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
4.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行为人,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5.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原因和处所通过电话、手机短信、传真等方式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6.公安机关传唤违法嫌疑人时,其家属在场的,应当当场将传唤原因和处所口头告知其家属,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7.被传唤人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有其他无法通知的情形的,可以不予通知,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8.使用传唤证传唤的,违法嫌疑人被传唤到案后和询问查证结束后,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到案时间和询问查证结束时间并签名。拒绝填写或者签名的,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在传唤证上注明。
9.对被传唤的违法嫌疑人,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案情复杂,违法行为依法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10.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违法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