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治安处罚
Ⅰ 治安处罚影响当兵吗
受过治安处罚的年轻人可以当兵,因为政审没有禁止行政处罚。不过,如果择优录取,名额有限还是会受影响的。
Ⅱ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处罚有些什么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有三种:(1)警告;(2)罚款,1元以上,200元以下(3)拘留,1日以上,15日以下。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六条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分为下列三种:
警告。
罚款:1元以上,200元以下。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拘留:1日以上,15日以下。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九条有下列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之一,若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市场、商场、公园、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的秩序的;
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只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的;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或者以其他方法煽动扰乱社会秩序的;
谎报险情,制造混乱的;
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
第二十条有下列妨害公共安全行为之一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非法携带、存放枪支、弹药或者有其他违反枪支管理规定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违反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规定,生产、销售、储存、运输、携带或者使用危险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不够刑事处罚的;
非法制造、贩卖、携带匕首、三棱刀、弹簧刀或者其他管制刀具的;
经营旅馆、饭店、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供群众聚集的场所,违反安全规定,经公安机关通知不加改正的;
组织群众集会或者文化、娱乐、体育、展览、展销等群众性活动,不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经公安机关通知不加改正的;
违反渡船、渡口安全规定,经公安机关通知不加改正的;
不听劝阻抢登渡船,造成渡船超载或者强迫渡船驾驶员违反安全规定,冒险航行,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在铁路、公路、水域航道、堤坝上,挖掘坑穴,放置障碍物,损毁、移动指示标志,可能影响交通运输安全,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2)部队治安处罚扩展阅读: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六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免予处罚:
情节特别轻微的;
主动承认错误及时改正的;
由于他人胁迫或诱骗的。
第十七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重处罚:
有较严重后果的;
胁迫、诱骗他人或者教唆不满十八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对检举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屡犯不改的。
第十八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公安机关没有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Ⅲ 军人被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的程序有 什么 特殊点
现役军人在地方违反治安管理的案件管辖分工,公安部和中国人民解版放军总政治部将联合发权文作出规定。在作出规定前,可参照1982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和地方互涉案件几个问题的规定》,1986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退伍战士在退伍途中违法犯罪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1986年公安部《关于正确处理军人违反治安管理问题的通报》([86])公(厅)字67号),1987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和地方互涉案件侦查工作的补充规定》,1991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民政部、总政治部印发的《关于处理移交政府管理的军队离休干部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以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有关军队和地方互涉犯罪案件的管辖规定执行,即对现役军人在地方违反治安管理的案件,由案发地公安机关移交现役军人所在部队处理。
Ⅳ 公安机关能对现役军人做行政处罚吗
现役军人在地方违反治安管理的案件管辖分工,公安部和解放军政治工作部将联合发文作出规定。在作出规定前,可参照1982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和地方互涉案件几个问题的规定》,1986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退伍战士在退伍途中违法犯罪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1986年公安部《关于正确处理军人违反治安管理问题的通报》([86])公(厅)字67号),1987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和地方互涉案件侦查工作的补充规定》,1991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民政部、总政治部印发的《关于处理移交政府管理的军队离休干部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以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有关军队和地方互涉犯罪案件的管辖规定执行,即对现役军人在地方违反治安管理的案件,由案发地公安机关移交现役军人所在部队处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条和《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对治安案件的调解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其中,对调解处理的治安案件涉及的经济赔偿,应属于公安机关的调解范围。
也就是说,不会处罚,但是会把你暂时扣留,部队来领人,部队自行处理。如果是治安调解或者涉及损坏物品赔偿,双方同意的前提下,公安机关可以组织调解。
Ⅳ 军队违反行政处罚法,怎么处理
军队违抄反行政处罚法,怎么处理?这样的问题范围是较大的。
1、军队、基层部队违反地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对于起违法行为除了接受地方公安部门依法处罚以外,责任人和领导还将受到中央军委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军内处罚。
2、军人在地方违反地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对于起违法行为除了接受地方公安部门依法处罚以外,责任人还将受到中央军委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军内处罚,严重的。
3、军人在军营内违反行政处罚法的,责任人还将受到中央军委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军内处罚。
Ⅵ 现役军人在地方违反治安法
现役军人地方违反治安警察是不会扣押证件的,会与其所在部队联系。交内予他们进容行管理。地方也无权对他进行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部队有专门的机构会对地方违纪军人进行调查,最后结果轻部队按照纪律给予记过处分,重交予军事法庭,由法庭裁决。地方警察只是协助取证工作,不参与事情处理。
Ⅶ 现役军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案件由谁管辖
[问题]:现役军人在地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是由案发地公安机关管辖,还是由案发地公安机关移交现役军人所在部队管辖? [回复]:现役军人在地方违反治安管理的案件管辖分工,公安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将联合发文作出规定。在作出规定前,可参照1982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和地方互涉案件几个问题的规定》,1986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退伍战士在退伍途中违法犯罪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1986年公安部《关于正确处理军人违反治安管理问题的通报》([86])公(厅)字67号),1987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和地方互涉案件侦查工作的补充规定》,1991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民政部、总政治部印发的《关于处理移交政府管理的军队离休干部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以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有关军队和地方互涉犯罪案件的管辖规定执行,即对现役军人在地方违反治安管理的案件,由案发地公安机关移交现役军人所在部队处理。 [问题]:公安机关能否调解治安案件中涉及的经济赔偿? [回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条和《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对治安案件的调解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其中,对调解处理的治安案件涉及的经济赔偿,应属于公安机关的调解范围。交通事故引起的打架斗殴行为能否治安调解? [问题]:交通事故引起的打架斗殴行为能否治安调解?
Ⅷ 军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怎么办 律师进!!谢谢
第二条 军队保卫部门对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依法行使侦查权;军事检察院、军事法院对军内人员犯罪的案件依法分别行使检察权、审判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所称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是指部队营区内发生的刑事案件和军内人员犯罪的案件。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所称军内人员,是指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和具有军籍的学员、在编职工以及由军队管理的离休、退休人员。
根据上述规定 军人犯罪案件属军队管辖原则。但是,对军人犯罪的侦查工作,根据案情需要,可以由地方公安机关负责;对军人的一般违法行为,可以由地方公安机关处理。
按规定军人是普通警察应该是无权拘留的,犯法了可以抓捕 但是要移交给部队处理。
按照军队这么多年的习惯,普通警察就算抓捕也不会有好果子吃。我当兵的时候,我们团有军人和地方人员在火车上打架了,一个电话,我们团长直接带人把火车站围了,地方警察根本都没敢露面!
Ⅸ 军官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如何处理
军官违反治安管理处罚和其他公民一样。
详细:
法律没有另行规定,回退役军官在地方违反治安答管理处罚法应该与其他公民一样处罚,但现役军人在地方违反治安管理的案件,由案发地公安机关移交现役军人所在部队处理。
注:军人犯罪则另当别论,按照刑法的规定处罚。
Ⅹ 请问地方公安机关到底有没有权利在军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时对军人作出罚款甚至拘留等的处理呢
您好!
军人违反治安管理法规应受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