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方职责
⑴ 财务总监的权限和职责可以写入公司章程吗
财务主管的权限:
对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度和有可能在经济上造成损失、浪费的行为,有权制止或者纠正;制止或者纠正无效时,提请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处理。
有权组织本单位各职能部门、直属基层组织的经济核算、财务会计和成本管理方面的工作。
主管审批财务收支工作。除一般的财务收支可以由总会计师授权的财会机构负责人或者其他指定人员审批外,重大的财务收支,须经总会计师审批或者由总会计师报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批准。
财务主管职责:
1.负责公司的全面财务会计工作;
2.负责制定并完成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和办法;
3.解释、解答与公司的财务会计有关的法规和制度;
4.分析检查公司财务收支和预算的执行情况;
5.审核公司的原始单据和办理日常的会计业务;
6.编制销售公司的记帐凭证,登记会计帐簿;
7.编制公司的会计报表,在每月10日前报送分管副总及总经理;
8.编制、核算每月的工资、奖金发放表;
9.定期检查销售公司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是否帐实相符;
10. 不定期检查统计岗位的商品是否帐实相符;
11. 按照印鉴分管制度,负责保管银行预留印鉴中的一枚财务章;
12. 承办总经理和财务总监交办的其他工作。
⑵ 一些晚会上有主办方,承办方,各是什么意思(职责)
可以理解为主办方是发起人,承办方就是具体操作者
但是更深的可以理解为承办者掏钱,以主办方的名义举办活动,互惠互利。
一般你都要打个职能部门、报社、社团机构等为主办方,主要是用主办方的名,当然有些也是二者合作的活动。
⑶ 公司行政管理制度包括哪些方面
公司管理制度一般包括 :
一、各部门岗位责任制。
二、人力资源类1、招聘管理制度2、培训管理制度3、辞聘管理制度4、薪酬管理制度5、绩效管理手册6、员工手册7、新员工入职培训手册8、考核管理制度9、考勤管理制度。
三、行政管理类制度1、办公用品管理制度2、值班管理制度3、印章管理制度4、车辆管理制度5、安全保卫管理制度6、餐厅管理制度7、会议管理制度8、档案管理制度9、宿舍管理制度10、环境卫生管理制度11、保密制度12、电话使用管理规定13、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使用管理规定14、电脑使用管理规定。
四、财务类制度1、信用管理制度2、员工交通补助管理办法3、报销管理制度4、出差费用管理制度还有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拓展资料:
办公室行政管理制度管理规定:
1、凡本公司员工上班需坚守工作岗位,不要串岗。
2、上班时间不要看报纸、上网聊天、玩电脑游戏、打瞌睡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办公桌上应保持整洁,并注意办公室的安静
5、不要因私事长期占用电话。
8、不要迟到早退。
9、请假须经总经理书面批准,到办公室备案。如假条未在办公室备案,以旷工论处,扣减工资。
10、平时加班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事后备案不发加班费。
11、在月末统计考勤时,办公室对任何空白考勤不予补签。
12、不准在办公室吸烟,如有需要请自动离开,否则将被罚款。
13、请病假如无假条,一律认同为事假。
14、请假条应于事前交办公室,否则将视为旷工。
15、因故临时外出,必须请示部门经理,本部门全体外出,必须给集团办公室打招呼。
16、不得将集团烟缸、茶杯、文具和其他公物带回家私用。
17、在业务宴请中,勿饮酒过量。
18、无工作需要不要进入经理办公室、财务部、以及会议室、接待室。
⑷ 民政部门包括哪些部门
1、办公厅
下 设:综合处(民政部总值班室)、秘书处、督查办公室(民政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民政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公室,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办公室)、民政部保密办公室、调研室、民政部新闻办公室(电子政务办公室)、民政部信访办公室。
2、政策法规司
下 设:综合处、法制一处、法制二处、法制三处。
3、社会组织管理局
下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登记处、社团管理一处、社团管理二处、基金会管理处、社会服务机构管理处、涉外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执法监察一处、执法监察二处、执法监察三处、信息宣传处、部管社会组织工作处、社会工作处、志愿服务处。
4、社会救助司
下设:综合处、最低生活保障处、特困和临时救助处、医疗救助处、监察处。
5、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
下设:农村社区建设(综合)处、城乡基层民主(村、居务公开)处、城市社区建设处、基层政权建设处。
6、区划地名司
下设:综合处(普查办秘书处)、区划管理处、地名管理处、界线管理处、普查办业务指导处、普查办成果转化处。
7、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
下设:综合处、福利彩票处、慈善和社会捐助处、老年人福利处、残障人福利处。
8、社会事务司
下设: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综合)处、殡葬管理处、儿童福利和收养处、未成年人(留守儿童)保护处、婚姻管理处。
9、规划财务司
下设:综合(审计)处、规划统计处、财务处、基建处、国有资产管理处。
10、国际合作司
下设:综合(港澳台)处、双边处、多边处、难民处。
11、人事司(机关党委)
下设:劳动工资(综合)处、组织工作处、宣传群工处、直属机关纪委办公室、机关干部处、直属单位干部处、人才科技标准化处。
12、离退休干部局
下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一处、二处、三处。
(4)承办方职责扩展阅读:
民政局的主要工作
民政局属于行政机关。 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主管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区划地名等工作。 民政局职责如,拟订本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
民政局是一级政府的组成机构,是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一般是全民性组织用社会公共资金依法成立有法律、法规的事业性收入(收费)与本级财政有资金上缴、接收同级财政分配的非营利性组织,部分收费性质担负政府性职能。
民政部门是政府的一个机构,乡镇以及设民政助理,市(县)设民政局,省级设民政厅。 要办事直接到乡镇府去找民政助理即可。
⑸ 挂名法定代表人如何认定责任
在担任所谓”挂名”的法定代表人中是有较大的法律风险,而且会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常见情况有两种:
一、不能证明自己是”挂名”的法定代表人:
1、在民事责任中,和某种情况下法定代表人需要为公司人员违规行为所造成损失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2、在行政责任中,和某些情况下法定代表人需要为公司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行政责任,除非法定代表人能证明,本人对公司违规行为并不知情,并且主观上没有过错和失职。
3、在刑事责任中,公司有犯罪行为,法定代表人并不一定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在我国的《刑法》规定中,有部分罪名是除了对单位进行处罚外,还会追究”直接的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比如:销售和生产冒牌产品罪、非法经营罪、偷税罪、侵犯著作罪等。
4、在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和被申请强制执行欠缴税款时,在特定情形下,行政机关、司法有权对法定代表人采取强制措施。
二、能证明自己是”挂名”的法定代表人:
1、在民事责任中,公司如果属于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自身财产对外承担还款责任;实际操控人操纵公司时如果出现虚构出资、抽逃出资行为,在诉讼过程中有转移或隐蔽资产,和未经清算就擅自自行处分财产等,挂名的法定代表人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赔偿。
挂名法定代表人无论是否清楚公司行为,都要为公司对外借款或其他经营行为承担一定法律责任,如果公司法定代表人失踪或无法找到公司民事责任人,那”挂名”法定代表人也会面临承担民事责任。
2、在刑事责任中,公司控制者操纵公司进行经济犯罪,比如诈骗、非法集资等情况,”挂名法定代表人虽未直接参与,但”挂名”法定代表人明知实情,却不阻止,放任实际控制人的行为,这时”挂名”法代表人也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即使挂名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书面签了约定,挂名法定代表人不参与和不承担责任,这约定只对双方之间有效,对外并不具有法律效果。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5)承办方职责扩展阅读
朱某的行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但因其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有自首情节,且没有前科、劣迹,事后双方已达成和解,所以我院拟对其相对不起诉。”
近日,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检察院就一起拟不起诉故意伤害案召开听证会并通过网络直播。作为案件第一承办人,秀屿区检察院检察长吴丽仙主持此次听证会并详细说明了拟不起诉的法律依据。参与听证各方代表听取说明后轮流发表意见,对秀屿区检察院作出的决定表示同意,而后签名、确认听证笔录。
入额领导办案了没有?都办了什么案?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这两个问题已成为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泽中到基层调研司法改革工作,必会向两级检察院“一把手”提出的问题。
为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切实发挥入额院领导的示范作用,今年6月,福建省检察院专门制定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对落实领导带头办案机制提要求,盯得紧,抓落实。
仅签字挂名不算领导办案
怎样才算是领导办案?规定明确界定,仅仅在法律文书上签字、挂名,或是在权限范围内组织研究案件、审核案件、主持检委会讨论案件,都不能充抵办案数。所谓领导直接办案,是以承办检察官身份办理职务犯罪立案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案件。
按照司法亲历性要求,规定列举了领导办案应履行的相关职责,包括收集、审查证据,讯问主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询问关键证人,听取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意见,制作、审定签发法律文书,出庭支持公诉等。
6月13日,三明市明溪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张某故意伤害其弟一案,明溪县检察院检察长廖才玉以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廖才玉指控犯罪有力,震慑有威。被告人当庭认罪,被害人也当庭谅解被告人,庭审效果良好。最终,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拘役两个月,缓刑3个月。
庭下,廖才玉主动与两兄弟谈心,阐释血浓于水的道理,促成二人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据介绍,今年6月,明溪县检察院完成对17名员额检察官的分类定岗工作,其中包括6名院领导。明溪县检察院按照规定制定了案件分配办法,组建了办案单元和办案组,采用自动轮流办案机制,要求院领导必须亲自完成案件办理,不得挂名办案,实现从审批案件向办理案件的转变。
规定明确可以采取独任检察官或者检察官办案组的形式,配备必要的检辅人员。以检察官办案组形式的,院领导承担主任检察官的职责。可以采取随机分案,也可以采取指定分案方式,选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理。
领导办案质效有严格要求
林某涉嫌受贿一案的审查工作,被随机分到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叶燕培手上。
看完4大本卷宗,又对每起犯罪事实进行核实、摘录主要证据、拟订讯问提纲后,叶燕培驱车一个多小时前往看守所提审林某。随后,叶燕培与检察官助理就案件定性问题进行讨论。
7月25日,叶燕培履行完相关法律程序后,决定对林某以受贿罪作出逮捕决定并列出9条取证意见,引导侦查部门继续深挖细查。截至目前,叶燕培已办理3起职务犯罪审查逮捕案件,对一起制造贩卖毒品案件提起公诉。
福建省检察院司改办负责人介绍说,领导办案不是说在嘴上、写在纸上,而是要落在行动上,一点都不能含糊。出台规定,就是要解决领导干部入额后不办案、办简单案、办挂名案等问题,使入额领导“办什么案、怎样办案、办多少案”更加清晰、明确。
对入额院领导一年要办多少案,规定也有数量要求:省检察院除检察长以外的院领导每年直接办理案件一般不少于两件;设区市检察院检察长年办案量应当达到本院检察官平均办案量的5%,其他院领导办案量应当达到本院检察官平均办案量的20%至30%;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年办案量应当达到本院检察官平均办案量的5%至10%,其他院领导办案量应当达到本院检察官平均办案量的30%至40%。
此外,院领导直接办理的请示案件、评查案件等,可以计入直接办理案件数量。上级院每月对本地区入额院领导办案数量、案件类型、案件质量等在内的办案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而对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等情况,则会全部记入检察官司法档案,作为绩效考核依据。
领导要带头办理重大案件
随着司法责任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福建检察院不仅要求入额领导亲自办案,还要求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本地区首例或新类型案件以及在法律适用、证据运用、履行职能方面具有指导意义和重大创新意义的案件。
近日,宁德市周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清满来到看守所,对其审查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进行提审,并查看了看守所的安全情况。
办理案件时,黄清满全面审查案件卷宗,发现本案存在几个矛盾点,就此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听取了律师意见。结合全案证据分析后,黄清满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李某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案件办结后,周宁县检察院立即牵头组织县法院、县公安局相关部门办案人员召开联席会议,黄清满就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立案标准、证据情况与与会人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达成共识,以期在今后办理此类案件时能够节约司法成本。
据黄清满介绍,周宁县检察院对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提出“四亲自五带头”的要求,即亲自审阅案卷、亲自讯问犯罪嫌疑人、亲自把关案件审查报告、亲自出庭支持公诉,坚持带头办案、带头多办案、带头办好案、带头办疑案、带头办重大社会影响案件,为其他入额检察官起示范作用,激励入额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福建省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各类案件2601件,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及其他入额院领导以自身示范作用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地初见成效。
⑹ 工商局会对公司进行哪些检查项目
对公司的年检材料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审查下列内容:
1、各个公司是否按照规定使用公司名称,改变名称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2、各个公司改变住所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3、各个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4、各个公司有无虚报注册资本行为;股东、发起人是否按照规定缴纳出资,以及有无抽逃出资行为。
5、各个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的经营项目的许可证件、批准文件是否被撤销、吊销或者有效期届满经营活动是否在登记的经营范围之内。
6、各个公司股东、发起人转让股权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7、各个公司营业期限是否到期。
8、各个公司修改章程、变更董事、监事、经理,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6)承办方职责扩展阅读
总局研究制定《关于落实〈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2年行动计划〉任务分工的意见》,明确工作责任和任务分工,切实抓好落实工作。
制定并印发《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的范围和性质,规范监测工作基本程序,对检测结果的利用和处理方式、信息发布规范、分析报告的利用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统一制定了监测工作相关文书表格参考式样,为各地工商部门规范开展监测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制定并印发《关于深入开展重点商品质量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就深入开展家用电器、汽车配件、服装和装饰装修材料等重点商品质量专项执法检查有关工作进行了再部署,提出具体要求。
通过最新国务院机构改革和部门职能调整方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能将由新组建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统一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加挂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牌子。
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有以下:
1、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2、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加强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登记、备案和保护。
4、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5、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6、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7、领导全国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
8、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⑺ 国家安监局的职能和职责分别是什么
国家安监局的职能:
1、承担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国务院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
2、综合管理全国安全生产工作
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方面的综合性法律和行政法规,研究拟订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发布工矿商贸行业及有关综合性安全生产规章规程,研究拟订工矿商贸安全生产标准,并组织实施。
3、依法行使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
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全国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依法行使国家煤矿安全监察职权
依法监察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企业依法进行查处;组织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对设在各地的煤矿安全监察局及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进行管理。
5、负责发布全国安全生产信息
综合管理全国生产安全伤亡事故调度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依法组织、协调重大、特大和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国家安监局的职责:
依法行政,加强全国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重要依据。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认真组织学习,按照监管、监察职责,找准在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中的定位,进一步转变职能。
转变观念、转变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努力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要以落实“三定”规定为契机,大力推动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提高监督执法的权威性,在安全监管工作中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煤矿安全作为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要按照“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地方各级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健全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机制,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努力改善煤矿安全状况,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7)承办方职责扩展阅读:
安全生产行政强制程序中的安全生产行政强制分为七类:
1、是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
2、是临时查封易制毒化学品有关场所、扣押相关的证据材料和违法物品;
3、是查封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场所,扣押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原材料、设备工具;
4、是通知有关部门、单位强制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
5、是封存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材料和设备;
6、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行政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