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职责
㈠ 天津市司法局的主要职责
天津市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统筹规划市政府立法工作责任。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二)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负责立法协调。
(三)承办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市政府各部门、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承办申请市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五)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统筹协调监督指导调解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所建设。
(六)指导监督全市监狱管理、刑罚执行、罪犯改造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1)司法局职责扩展阅读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政治部党建工作处
(三)政治部干部管理和监督处
(四)政治部人事警务处
(五)政治部宣传教育处
(六)综合处
(七)法律法规研究处
(八)立法一处
(九)立法二处
(十)立法三处
㈡ 司法局的职能都有什么职位
中国司法局主要工作职责
北京司法局主要工作职责
㈢ 司法局的职责是什么属于哪个部门主管
都是屁话一堆!
司法局,横向属于同行政级别的政府管理,纵向属于司法厅管理。
主要职责:1、管理法律从业人员;2、管理除公检法之外的所有与法律相关的机构!
㈣ 司法局的职责和权力
司法局的主要只能有一下几块
管理律师、律师事务所的经营是否合法以及起收费标准是否合理
帮教制度,总管辖区内的劳教、劳改人员的情况
普法教育,宣传法制
法律援助,给普通百姓以免费咨询的平台
㈤ 司法局的职能是什么.
司法部的职能和任务主要有:
1.监督和指导全国监狱执行刑罚、改造罪犯的工作,监督和指导全国劳动教养工作;
2.制定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检查各地区、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指导对外法制宣传工作,管理法制报刊;
3.监督和指导全国的律师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在华设立的外国(境外)律师机构;
4.监督和指导全国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负责委托港澳地区律师办理在内地使用的公证事务;
5.指导全国的人民调解和司法助理员工作;
6.管理部直属的高等政法院校,指导全国的中等、高等法学教育工作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组织参加联合国有关预防犯罪领域的会议和活动,承办联合国有关对口部门的往来业务,组织参加国际有关人权问题的法律研讨和交流活动、开展政府间的法律交流与合作;
7.参加与外国签订司法协助协定的谈判,负责国际司法协助协定执行的有关事宜;
8.参与国家立法工作,组织司法领域人权问题研究;
9.监督大型监狱、劳动教养场所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管理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10.指导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协助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司法厅(局)领导干部。
司法局的职能大同小异。
㈥ 司法局的职能是什么
司法局的主要职能是研究起草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编制本市司法行版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及年度权计划,并监督实施。 主要职能介绍如下:
1、负责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2、负责本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3、负责管理本市律师、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机构及公证活动;研究律师、公证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并提出实施办法。
4、负责管理本市法律服务机构和在京设立的国(境)外律师机构;监督、指导本系统的社会团体工作。
5、指导和管理本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6、负责本市仲裁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7、负责本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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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的业务处室:
1、办公室、法制处、研究室、法制宣传处。
2、律管处、公管处、基层处、司法考试处。
3、计财处、法援处、审计处、行政处。
4、组织处、人事警务处、宣教处、老干部处。
5、纪检委(监察处)。
㈦ 司法局的主要职能是什么
司法局的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专法律、法规及规章;拟属定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和监督实施。
(二)制定本级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下级、本级各部门和各行各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三)指导、管理公证、律师以及法律援助和司法鉴定等工作。
(四)指导人民调解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以及基层法律服务、基层调委会、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工作。
(五)指导和管理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六)承办党委 政府和上级司法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㈧ 司法局是做什么的
职责:
1、研究起草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编制本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3、负责本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4、研究制订本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5、负责管理本市律师、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机构及公证活动;研究律师、公证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并提出实施办法。
6、负责管理本市法律服务机构和在京设立的国(境)外律师机构;监督、指导本系统的社会团体工作。
7、指导本系统法学教育及业务培训工作。
8、负责指导区、县司法行政部门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及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9、负责本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外事工作和对外宣传、交流工作。
10、指导和管理本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11、负责本市仲裁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12、负责本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13、负责社区矫正工作
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5、管理本市监狱管理局和本市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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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是政府的司法行政机关。受党委与政府的领导。司法局规格比法院、检察院略低,是政府宣传管理法律的专业职能部门。
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和任务主要有:监督和指导全国监狱执行刑罚、改造罪犯的工作,监督和指导全国劳动教养工作;制定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检查各地区、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指导对外法制宣传工作,管理法制报刊。
监督和指导全国的律师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在华设立的外国(境外)律师机构;监督和指导全国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负责委托港澳地区律师办理在内地使用的公证事务;指导全国的人民调解和司法助理员工作;管理部直属的高等政法院校,指导全国的中等、高等法学教育工作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
㈨ 司法局到底是干什么的它管什么啊
司法局是地方局级单位,以广州市为例:
广州市司法局是负责本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监督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社区戒毒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三)指导、监督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依法负责律师、公证相关管理工作。
(四)指导、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五)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和帮教安置工作。
(六)组织开展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司法行政对外交流工作。
(七)监督、管理市属监狱刑罚执行、狱政管理、罪犯改造等工作。
(八)组织实施全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九)受省司法厅委托对全市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
(十)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有关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警用车辆及服装等物资装备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工作。
(十二)指导和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和警衔评授工作,协助管理区、县级市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9)司法局职责扩展阅读
司法行政服务热线:
“12348”是市、区县司法局及法律援助中心面向广大市民群众的法律咨询专用电话,它接受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配合调处民间纠纷,及时反映群众的法律需求信息,指导和接受法律援助申请,维护贫弱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
短号中“48”取“司法”之谐音,寓意寻求法律服务,调解民间纠纷请找司法行政机关。
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是司法行政部门运用特定的电话专线和电信网络,统一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和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面向广大群众和社会组织,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的一种形式。
12348法律咨询热线的服务范围:
①解答法律咨询,宣传法律知识;
②协调法律服务机构,满足群众法律需求;
③收集掌握有关信息,及时反映社情民意。
㈩ 请问司法局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什么
司法局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研究起草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编制本市司版法行政工作的权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三)负责本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四)研究制订本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五)负责管理本市律师、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机构及公证活动;研究律师、公证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并提出实施办法。
(六)负责管理本市法律服务机构和在京设立的国(境)外律师机构;监督、指导本系统的社会团体工作。
(七)指导本系统法学教育及业务培训工作。
(八)负责指导区、县司法行政部门管理人民调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及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九)负责本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外事工作和对外宣传、交流工作。
(十)指导和管理本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十一)负责本市仲裁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本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十三)负责社区矫正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管理本市监狱管理局和本市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