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职责
1. 环境保护部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的主要职责
环保部西南环保督查中心在所辖区域内承担以下职责:
1、监督地方对国家环境政策、法规、标准执行情况;
2、承担主要污染物减排基础性核查核算工作及减排项目运行情况日常督查工作,并参与环境统计、环境监测等基础性工作的监督检查。
3、承担国家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
4、承担国控污染源日常监督工作。
5、承担上市公司环保核查的现场监督检查及后督察工作。
6、承担国家审批建设项目三同时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并参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7、承担环境功能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国家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环境保护督查工作。
8、承担或参与重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案件的来访投诉受理和协调工作。
9、承担农村环境保护督查工作。
10、承办环境执法后督察工作。
11、承办或参与重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案件的查办工作。
12、承办跨省区域、流域重大环境纠纷的协调处理工作。
13、提出有关区域限批、流域限批、行业限批的建议。
14、参与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与处理的督查工作。
15、参与环境执法稽查和排污收费稽查工作。
16、参与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区)和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创建核查工作。
17、参与国家重大科技示范项目和中央环保重大专项资金项目落实情况专项督查。
18、承担环境保护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回是:答
(1)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2)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3)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环境科学研究和环境教育事业,积极推广国内外保护环境的先进经验和技术。
(5)指导国务院所属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环境保护工作。
(6)组织和协调环境保护的国际合作和交流。
3. 我要举报,请问环保局的电话
环保局的举报电话是12369。
根据《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拨打环保举报热线电话,向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事项,请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处理的,适用本办法。
环保举报热线应当使用“12369”特服电话号码,各地名称统一为“12369”环保举报热线。
承担“12369”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的机构依法受理的举报事项,称举报件。
(3)环保部职责扩展阅读
12369热线的工作要求:
1、对属于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职责范围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举报事项,应当予以受理。
2、对不属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处理的举报事项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举报人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
3、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或者已经进入程序的,应当告知举报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有关机关和单位提出。
4、举报事项已经受理,举报人再次提出同一举报事项的,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举报人受理情况和办理结果的查询方式。
4. 环安科、安全环保部和安全科的性质一样吗这些部门的职责是什么
环安科、安全环保部的性质应该一样,安全科就单指安全了。
部门本职: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项目管理
主要职能:
(1) 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劳动保护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审批手续。
(2) 开展安全和环保教育,制定实施年度安全环保计划。
(3) 事故现场调查、查明原因、分析责任、拟定改进措施、防止事故再发生。
(4) 监督检查所属部门各专业管理工作及工作计划实施情况,并指导完成各项计划。
(5) 监督检查所属部门和生产现场的环境保障、环境治理工作。
(6) 组织企业生产部门重大事故的现场调查处理和改进措施。
(7) 对机动车辆安全检查、监督检查机动车辆状况和司机驾驶行为。
(8) 对安全、环保季度统计报表和统计台账的管理。
管辖范围:
(1) 安全、环保部所属办公场所和生产现场。
(2) 安全环保部所属现场的设施、设备、消防器材、易燃易爆化工产品、有害化学物质、起重机械、锅炉、可燃气体、粉尘。
5. 质量安全环保部的职责
一、 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对项目安全质量环保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 规及上级指示。按照国家、行业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组织制定安全生 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应急预案,以及各单位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的符合 性、完善性和有效性。 三、依据责任制度的具体要求,对各部门、各岗位相关安全生产工 作完成、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履行监督检查职能。 四、对安全质量环保部、各工区安质办公室负责人的日常工作实施 监督管理与指导。 五、负责主持安全质量生产委员会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研究解决项 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和重大安全隐患,议定防范措施,审定重大安全技术 措施和安全生产经费投入计划,组织评审月度、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安全标准工地和先进工作者。 六、领导项目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考核工作,定期不定期组织开 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有效 运行。 七、发生事故时,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参 与、配合事故调查分析与处理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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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环保部部长岗位职责 安全环保部部长岗位职责 环保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地方、 部门安全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和质量责任制。 二、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定和落实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建立安全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完善包保责任状。 三、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特殊工种岗位培训,不断提高全员安 全意识和技能。 四、结合项目实际,建立危险源台帐,制定安全应急预案。落实安 全交底制度。组织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实现全员安全管理。及时发现、 纠正和整改违章作业、事故隐患和事故苗头,确保施工操作程序化、规 范化、标准化。 五、全面负责既有线施工安全,签订既有线施工安全协议,组织既 有线安全防护和线路维护。 六、负责对现场施工安全用电、安全防护与警示及文明施工的管理, 并开展日常检查和监督整改,保证施工现场安全。 七、负责安全、质量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报告制度。定期向上 级业务部门报告工作。 八、深入现场对施工安全进行监督、预防、保护、检查,及时发现、 制止、纠正和整改违章违纪、事故隐患和事故苗头等不安全因素,确保 安全生产。 九、按时完成各级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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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部部长岗位职责
一、在经理部安全总监的领导下,负责经理部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质量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 贯彻落实有关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规范。 三、制定本经理部范围内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措施及有关质量管理 的规章制度。 四、深入工地现场,检查、指导各工区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及时总 结有关保证工程质量创优的先进经验及有效方法。 五、积极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负责制定创优规划,指导、督 促各工区按照创优规划要求抓好全面质量管理,力争创优质工程。 六、负责经理部质量管理内业资料,检查、督促、指导各工区质检 资料的填写、整理及归档,及时正确的按时上报有关报表和资料。 七、参加经理部组织的质量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 意见,并督促相关工区按要求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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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质量环保部质量职责 安全质量环保部质量职责 环保
一、安全环境管理部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质量方针、环境保护、职业健康政策 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2、深入现场进行安全质量检查,消除安全隐患。掌握生产动态,制 止违章作业,遇有险情危及员工生命安全时,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 3、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安全质量检查,参加安全质量生产会议,调 查分析和研究伤亡事故。了解安全的好坏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4、加强文明施工和环保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及当地政府对环保的有 关规定,重点防止扬尘、噪音及废水物的排放。 5、督促各工区安全人员搞好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 制度。 二、质量管理部 1、熟悉并实施国家、行业有关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施工规范。 2、编写和完善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或办法,制订质量工作 目标,并在实际工作中实施。 3、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工程质量检查,制止违章作业,对检查中发现 的质量问题和存在的质量通病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验正纠正预防措施 的落实情况,促进质量改进。 4、参加本项目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工作,督促 检查处理方案的实施。 5、参加优质工程初评工作,负责办理国家和省部级优质工程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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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宜。 6、参加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质量鉴定和重大工程项 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审定。 7、参加新开工程项目的施工调查工作。 8、负责质量报表的收集、汇总、填报工作,负责质量情况通报的编 写,质量管理和技术文件的保管,落实质检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9、有权越级向上级反映工程质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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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质量环保部安全职责 安全质量环保部安全职责 环保
一、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监督检查本单位贯彻执行国 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安全生产有关要求。结合 公司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办法和措施,并贯彻落实。 二、负责监督指导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定期和不定 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检 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检查通报”等形式,上报下达,督促及 时整改。经常深入现场,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遇有险情危及人身 安全时,有权暂停生产或指挥作业人员撤离险区,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处理。 三、负责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督促施技部门制订技术安全规则, 安全操作细则, 施工安全措施, 参加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方案) 新技术、 、 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工作,并对贯彻执行 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四、对锅炉、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的安装、运行和检查进行安全监 督。 五、 贯彻落实国务院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对民爆器材的储存、 , 运输、使用进行监督检查;配合地方公安部门做好民爆器材、涉爆作业 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经理部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统计各单 位月度安全生产考核的各项指标, 向安全生产委员会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和特点,提出改进建议意见。对各单位发生的生产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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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责任事故提出处理批复建议方案。 七、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 作,及时总结、交流、推广先进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八、组织经理部开展“安全标准工地”建设活动,负责公司级“安全标 准工地”申报、参选工作。 九、监督检查和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对新员工入路的“三级教育” 调换 , 岗位员工的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员工的培训、考试、发证工作,并对持 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 十、参与、配合上级单位、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公 路行车事故和交通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一、负责统计、上报、分析经理部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十二、负责规范、指导、督促和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监控安 全生产费用的提取,监督、审核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并优先保证安全 防护措施、安全防护设备等相关费用的投入。 十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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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质量)部部长质量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程质量方面的方针、政策、法 规、法令、条例及规章制度,结合本经理部工程情况,制订实施细则和 办法,并监督、检查贯彻执行。 二、严格按设计文件、图纸、技术标准、施工工艺要求,对检验和 试验及其状态进行控制,对检验工作负责。 三、组织作业工区的安全、质量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 处理意见,并督促实施。 四、严格按照验收标准,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和签证,记录和上报 各项质量指标完成情况,提出工程质量检验分析报告。 五、经常深入工地,掌握生产安全质量动态,制止违章作业,对不 按施工标准和使用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物资,危害人身安全和工程质量的 行为,有权采取紧急措施。 六、参与经理部的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分析,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 并督促实施。 七、负责督促生产单位对特殊工种人员培训,考核和办证。 八、负责对本系统质量职责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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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质量)部部长安全职责 全(质量)部
一、 参与确定本经理部施工安全目标和参与编制项目安全保证计划。 二、负责组织全经理部、工区、拌合站、钢筋场等的安全教育和全 员安全活动,并监督劳保用品质量和正确使用。 三、针对本经理部工程特点和安全目标的要求,确定安全检查的内 容。 四、落实安全设施的设置。 五、定期对安全控制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价,对施工中 存在的不安全行为和隐患,负责制定相应的整改防范措施。 六、编写安全检查报告。 七、对纠正措施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进行跟踪检查,并保存验证 记录。 八、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参与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按“报 告安全事故、事故调查、调查报告”的程序进行处理。参加伤亡事故与行 车事故的调查分析。
6. 学生会环保部有哪些职责
积极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的活动,做好环保宣传。
7.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政策、规划,起草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组织制定各类环境保护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按国家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点海域污染防治规划,参与制订国家主体功能区划。
(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地方政府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国家重点流域、区域、海域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海洋环境保护工作。
(三)承担落实国家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五)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国务院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国家规定审批重大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七)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八)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拟订有关政策、规划、标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九)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国家环境监测网和全国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国家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十)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十一)开展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国际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协调有关环境保护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三)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职责调整
将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的职责划入环境保护部。
取消已由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将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审批和发放职责交给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将环境标志认证职责交给事业单位。
加强环境政策、规划和重大问题的统筹协调职责。加强环境治理和对生态保护的指导、协调、监督的职责。加强落实国家减排目标、环境监管的职责。
环境保护部对外保留国家核安全局牌子。
国家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公室的牌子挂在环境保护部。
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的职责分工。环境保护部对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负责,水利部对水资源保护负责。两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部际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环境保护部发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水利部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应与环境保护部协商一致。
环境保护部所属华北、华东、华南、西南、西北、东北区域环境督查中心,承担所辖区域内的环境保护督查工作;北方、东北、西北、上海、广东、四川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承担所辖区域内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8. 环保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的主要职责
负责核设施核与辐射安全的日常监督;负责核设施辐射环境管理的日常监督;负责由环境保护部直接监管的核技术利用项目辐射安全和辐射环境管理的日常监督;负责由环境保护部直接监管的核设施营运单位和核技术利用单位核与辐射事故(含核与辐射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准备工作的日常监督,以及事故现场应急响应的监督;负责由环境保护部直接监管的核设施和核技术利用项目辐射监测工作的监督及必要的现场监督性监测、取样与分析;负责对地方环保部门辐射安全和辐射环境管理工作的督查;负责核设施现场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活动的日常监督和民用核设施进口核安全设备检查、试验的现场监督;负责民用核设施厂内放射性物品运输活动的监督;负责全国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无损检验活动的日常监督;负责全国民用核安全设备持证单位和境外注册登记单位的例行和非例行核安全检查;负责全国民用核安全设备特种工艺人员资质考核活动的监督;负责全国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制造活动的监督;承办环境保护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