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基本职责
A. 教师的根本职责是什么
1、爱国守法,是袭“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2、爱岗敬业,是“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3、关爱学生,是“师德的灵魂”。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4、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
5、为人师表,是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6、终身学习,是教师专业发展的动力。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
(1)教师基本职责扩展阅读
教师受社会的委托对受教育者进行专门的具有建设性的教育,执行各项教育政策,维护社会稳定,为国家和社会培养各类高素质或实用人才。在社会发展中,教师是人类文化科学知识的继承者和传播者。对学生来说,又是学生智力的开发者和个性的塑造者。
在教育过程中,教师是起主导作用的,他是学生们身心发展过程的教育者、领导者、组织者。教师工作质量的好坏关系到我国年轻一代身心发展的水平和民族素质提高的程度,从而影响到国家的兴衰。
B. 教师的岗位职责是什么
答:教师一词有两重含义,既指一种社会角色,又指这一角色的承担者。 广义的教师是泛指传授知识、经验的人,狭义的教师是指受过专业培训的人,并在教育(学校)中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人。
认识现代教育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重要地位,掌握现代教育技术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提高自身的政治修养、道德修养,时刻认识到自己是一名人民教师是每一个教师的职责和义务。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国人民教师的根本职责是“教书育人”,把全体学生都培养成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C. 教师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教师在培养人才过程中的实际作用。可归纳为:
(1)传播和传递人类科学文化知识,使之延续与发展;
(2)依据教育规律和青少年身心发展的规律、特点,通过传授科学文化知识和技能,发展学生的智力与体力,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3)宣传社会思想,发展与创造新的科学文化知识,促进社会全面进步;
(4)广泛为社会服务。
(3)教师基本职责扩展阅读:
《教师法》第八条对教师义务作了规定,共有六个方面:
(一)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 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D. 教师的职责主要有哪些方面
1、坚守工作岗位,搞好本职工作,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发扬无私奉献精神,坚持教书育人,注重言传身教;
2、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形成一个遵纪守法、团结奋进、勤奋学习、朝气蓬勃的良好班集体;
3、关心和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身体情况,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发展学生的个性,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4、负责备课、上课、作业批改、深入了解学生,坚持由循序渐进因材施教原则,精讲多练,重点突出,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水平,逐步形成个人教学特色;
5、结合工作需要,要不断进修,参与科研、培训,提高教学各方面的水平,无论是德、智、体等方面的教育。
E. 作为一个教师最基本的职责是什么
一、教师的基本职责
(一)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熟悉和遵守学校教学工作的有关规定。
(二)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乐教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履行教师聘约,积极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努力提高教学质量,按规定保质保量地完成一定数量的教学工作任务。
(四)树立现代教育思想和观念,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积极参加教学研究和教育改革,努力掌握教育规律,改进教学方法,积极运用现代教学手段,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五)刻苦钻研科学知识,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生产实践和科研实践,不断提高自身的学术和业务水平。
(六)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努力提高自身道德情操的修养,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七)全面关心、爱护学生的成长,努力作好教书育人工作,寓德育于教学过程之中,寓爱心于严教之中,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二、任课教师的资格和职责
(一)学校实行教师资格制和职务聘任制,承担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并被学校聘用。任课教师受聘期间,在教学管理、教学工作考核、教学纪律等方面,接受所聘系(部)的指导并向聘任系(部)负责。
(二)对承担理论教学任务的教师实行教师负责制,对承担单独设置的实践环节教学任务的教师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
(三)主讲教师、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是:
1.严格遵循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规定,合理组织课程(实践环节)教学内容,制定课程(实践环节)进度计划。
2.负责选用或编写符合课程(实践环节)教学大纲要求、具有较高水平与一定特色的适用教材(指导书等),经系(部)同意后实施。
3.负责课程(实践环节)需用的模型、挂图、幻灯片、多媒体课件等教学手段的基本建设。
4.负责该课程(实践环节)的主讲(指导)、辅导、答疑、批改作业。
5.负责课堂纪律、实习纪律的管理和督促检查考勤工作,掌握学生出勤情况,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6.负责主持该课程(实践环节)的考核,并及时评定学生成绩,做好成绩分析工作。
7.负责收集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并与学生所在系(部)主任、教务处、辅导员、班主任交流教学情况,共同研究解决教学活动中的问题。
8.通过教学的各个环节,对学生进行科学世界观、人生观教育、爱国主义教育、艰苦奋斗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把教书和育人统一起来,言传身教,做好学生的表率。
9.根据教育改革的要求和教学规律,提出教改方案,经系(部)和教务处认可后试行。
10.接受院、系(部)组织的各种教学评估,对评估结果或评奖结果,有权提出异议或申诉
11.负责指导青年教师。
F. 教师的工作职责和要求
教师的工作职责就是,把孩子的成绩分数提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