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罚款不交会怎样
『壹』 治安处罚的罚款不交会有什么后果
治安抄处罚属于行政处罚,按《行袭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规定,当事人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作出治安处罚的公安机关应当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附: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贰』 治安拘留后的罚款可以不交吗
如果是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并处罚款,拘留十五日期满后,仍不交纳专罚款的,公属安机关不能再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十五天拘留,如果这样做,是违法行为。 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罚款。 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叁』 治安管理条例对违反该条例的人罚款不交会怎么样
对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而又不接受罚款,是违法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专的,而且还会有属如下处罚: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注意: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肆』 不缴纳治安罚款怎么办,民警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对于治安管理处罚中,仅仅对被处罚人处以罚款的行政决定,公安机关只能在作出决定后送达处罚决定书.并告知被处罚人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一般情况下是公安机关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不能因此而限制被处罚人的人身自由,只能放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二)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的;(三)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这三种情况处罚机关可以直接向被处罚人收取罚款以外,其他情况都应当告知被处罚人,在行政处罚决定生效后,应当到指定银行交纳罚款。
我们认为,办案民警的做法的对的,肯定不会承当法律责任.反之,如果办案民警不放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如果超过一定时限,则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违法行为.
此外,申请执行应当是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伍』 打麻将被抓不交治安罚款会怎么样
首先打麻将就属于聚众赌博,如果被抓到核实后会做出相应的治安处罚,情形严重的会对其治安拘留,不交治安罚款也会进行治安拘留。
『陆』 治安处罚罚款不缴纳会影响信用记录吗
治安拘留不会留下案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内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容印发的《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规定,案底:是指某人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
行政拘留是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行政拘留只是有记录,但不会留下案底,不影响生活及工作。
『柒』 治安管理处罚的钱不交可以吗
治安处罚属于行政处罚,按《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规定,当事回人逾期不缴纳罚款的,答作出治安处罚的公安机关应当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附: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捌』 拘留罚款不交会怎么样
有缴纳期限。超过期限加收滞纳金,仍然拒不缴纳,由公安机关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强制执行,查封冻结违法者的财产和收入。并打入黑名单,限制高额消费。
『玖』 不交治安罚款后果怎么样
治安处罚属于行来政自处罚,按《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规定,当事人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作出治安处罚的公安机关应当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附: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