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案队职责
1. 共产党的支委会中组织委员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组织委员的主要职责是: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的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搜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委会提出表扬、奖励党员的建议。
(3)负责对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4)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
(1)重案队职责扩展阅读:
党支部组织委员努力方向:
1、角色意识有待进一步强化,特别是要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教学管事制度,强化教师队伍建设。
2、进一步引导思想表现好、工作积极肯干的老师向党组织靠拢,争取更多的老师向组织递交入党申请。
3、不断提高自己改革创新意识,加大教学改革下的力度,要逐步完善学校教科研的制度,强化“科研兴校”意识。
回顾三年工作,有很多的感慨,三年的工作,有得也有失。俗话说得好:“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我将正确对待自己的缺点,认真听取同志们意见,使自己能更进一步,不辜负全体同志的信任。
2. 施工现场各管理人员的职责
一、项目经理的职责
1、熟悉自己的工作环境、工作责任、工作职责是搞好项目管理的前提。在一个新的工程项目投标伊始,候选的项目经理就应加入投标小组参加工程投标的全部工作,以便熟悉工程的基本情况。
2、对施工现场的施工质量、成本、进度、安全等负全面的责任,这是项目经理重要的责任。工程施工过程中有很多意料不到的问题发生,对于出现的超过自己权限的范围的事件,应当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和人员汇报,请示处理方案或者取得自己处理的授权
3、项目经理日常工作最为繁忙也是应该最细心的事,当工程发生业主违约或其它需要与业主联系的紧急情况时,要及时代表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要求和通知。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
4、施工项目展开后项目经理应经常召集技术人员沟通信息,依据施工项目管理规划的具体要求和内容尽可能使经济效益最大化。时刻督促进度、监督质量、依据施工(概)预算、施工图纸等控制工程成本。
二、技术负责人的职责
1、具体制订本部门的生产工艺规程,并经上级部门审定后贯崐彻实施。
2、深入生产现场,掌握质量情况,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工崐艺技术问题。
3、根据工艺需要,设计工装器具。
4、指导工人熟悉掌握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
5、协助参与新产品开发、试制及外协配套件试装(用)工作。
三、施工员的职责
1、在项目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规定搞好安全 防范措施,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做到讲效益必须讲安全,抓生产首先必须抓安全。
2、认真熟悉施工图纸、编制各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安全、质量、技术方案,编制各单项工程进度计划及人力、物力计划和机具、用具、设备计划。
3、编制、组织职工按期开会学习,合理安排、科学引导、顺利完成本工程的各项施工任务。
4、协同项目经理、认真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维护企业的信誉和经济利益。
5、编制文明工地实施方案,根据本工程施工现场合理规划布局现场平面图,安排、实施、 创建文明工地。
6、编制工程总进度计划表和月进度计划表及各施工班组的月进度计划表。
7、搞好分项总承包的成本核算(按单项和分部分项)单独及时核算,并将核算结果及时通 知承包部的管理人员,以便及时改进施工计划及方案,争创更高效益。
8、向各班组下达施工任务书及材料限额领料单。配合项目经理工作
9、督促施工材料、设备按时进场,并处于合格状态,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10、参加工程竣工交验,负责工程完好保护。
11、合理调配生产要素,严密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12、组织隐蔽工程验收,参加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
13、参加图纸会审和工程进度计划的编制。
四、总工的职责
1、开工报告:按图纸会审记录、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市场部备案、工程部备案、主管负责人签字,办理开工报告。
2、合同管理:建立工程合同台帐、了解合同条款、搞好合同交底工作、签订公司内部施工协议。
3、编制预算:了解合同各种条款、熟悉图纸、核算工程量、了解材料价格、了解工资标准、了解取费标准、套用合适定额、上机、编制预算造价。
4、图纸会审:建设方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共同会审,做好会审记录,签字盖章。存档并上交公司计划科。
5、技术交底:根据图纸变更情况和技术要求、操作规范进行书面形式逐级交底。
6、施工组织编制:工程概况、图纸会审记录、图纸变更、图纸与现实情况,人、机、物、料、法规、现场环境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
7、核报当月工程量:根据当月完成实际工作量,核算出产值一式两份上报公司计划科和甲方。
8、工期管理:按签订的合同工期安排足够的人、财、物、进行施工,如有特殊原因写出书面报告,甲方签字认可后方可延期,确保工期顺利完成。
9、上报工人工资:根据施工队当月完成实际工程量,核报工资逐级签字,一式两份报公司财务科、计划科,按工人出勤,本人领取。
10、上报项目部管理人员工资:根据管理人员考勤表,制作工资报表上交劳工科,领导审批,转公司财务科发放工资。
五、生产经营人的职责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并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与各部门(分公司、车间)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安全生产目标。
2、明确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确保其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职责。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主动定期接受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取得相关合格证书。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定期(分季度、月度)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问题,研究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组织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器材和人员,并定期组织开展演练活动。
8、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险救援,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与查处。
9、向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接受工会、股东、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
(2)重案队职责扩展阅读:
施工安全管理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以及各类施工作业规程;对于甲方管理人员则应当注重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按规定配备劳动防护和安全防范用品,严密监控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发现问题,应及时纠偏。
对高空作业、交叉作业等,应进行安全交底;监督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应设立各种安全警示标志,对“洞口”、“临边”等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场所,应采取严密的防护措施;同时管理人员应当对施工作业人员实施的安全教育和培训,须做好《培训记录》
网络-施工员
3. 西安公安局八处(省公安局八处)
2002年,西安市公安局八处与市局其他三个业务处合并,升格为西安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局。
刑事侦查局职责:掌握全省刑事犯罪动态,收集、通报、交流刑事犯罪信息;组织、指导和监督全省各市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工作。
承办上级交办案件;组织、指导协调跨省、市刑事案件的侦查和重要案犯的缉捕工作;规划刑事技术工作的发展,为全省重大疑难刑事案件提供技术支援;规划警犬技术工作的发展。
西安市公安局是西安市人民政府的组成部分,属西安市人民政府直接管理。同时受中共西安市政法委员会领导。主要工作职能如下:
一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 、管理全市公安机关110报警指挥系统,处理市区110报警、群众求助和监督电话,对紧急治安事件和重大紧急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三 、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提出对策措施。
四 、主管和指导全市各类刑事案件、经济案件的侦查等工作,组织、协调特别重大案件和跨区、县(市)重大案件的侦破工作。
五 、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组织协调对重、特大治安事件和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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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公安厅刑事侦查局职责:
刑事侦查局职责:掌握全省刑事犯罪动态,收集、通报、交流刑事犯罪信息;组织、指导和监督全省各市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工作;承办上级交办案件。
组织、指导协调跨省、市刑事案件的侦查和重要案犯的缉捕工作;规划刑事技术工作的发展,为全省重大疑难刑事案件提供技术支援;规划警犬技术工作的发展。
陕西省公安厅-刑事侦查局
4. 客户经理的职责是什么
客户经理的职责工作内容是:
(1)访问。对客户进行富有成效的拜访与观察。
(2)细分客户。确立目标市场和潜在客户。
(3)风险管理。有效监测和控制客户风险。
(4)客户关系管理。保持与客户的联系和调动客户的资源。
(5)客户分析与评价。对客户进行各方面的分析与评价。
(6)沟通。利用有效的沟通手段和沟通策略保持与客户的关系。
(7)谈判。与客户进行业务谈判。
(8)业务成交:指导客户完成业务的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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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经理的素质要求
合格的客户经理必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交际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时间管理和团队精神的现代管理意识,性格上要热情开朗,有责任感,并且要熟悉各种金融产品的功能和具有较强的市场研究和客户开发的管理经验。
初、中级客户经理应具备以下条件:
(1)品德素质。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严守银行与客户的秘密。
(2)营销技能。能够对市场细分、市场定位、营销手段等方面进行综合运用。
(3)知识全面。对金融、营销、法律等知识有较深的了解,熟悉银行各方面业务。
(4)分析能力。能了解自己工作范围的各方面情况,能够对客户进行综合分析,对客户风险有较强的预见力。
(5)筹划能力。工作目标明确实际,计划方案切实可行,预算安排精确有效,工作日程井然有序。
(6)协调能力。善于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与银行管理层和业务层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团队协作精神强。
5. 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能是什么
职能如下;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有关规章、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地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
(5)重案队职责扩展阅读
市场监督管理的权威首先要有统一的管理制度与政策,政出多门、“九龙治水”,权威性就难以体现。为了保证管理政令的统一,对管理机构作必要的精简与合并也是必要的。市场监督管理的权威必须依法确立。
在法制社会里,权威不是自封的,而是依法确立的;市场管理必须依法进行,才能真正体现权威。这就要求对市场上的各种重要活动与行为分门别类逐一立法,用法律、法规去规范市场行为,在执法中查处市场违法行为。
市场监督管理的权威要靠科学管理来确立,要凭科学合理的管理手段和管理体系来树立。市场是社会、经济、技术等状况的全面反映,市场的广阔性和复杂性,要求市场管理的手段与之相适应。
除了使用行政手段外,要完善和强化法律手段、技术手段、监测手段、鉴定手段、查处手段等,否则,难以成为社会公认的权威管理。在管理方式上,要借助于统计资料、信息通讯、预测分析、公示制度、功能性市场、行业协会、储备制度、基金制度等,实行分层次、网络化管理.
参考资料
网络—市场监督管理局
6. 路政的职能有哪些
路政的具体职责:
1.负责管理和保护公路路产;
2.实施公路巡查;
3.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止、查处各种违章利用、侵占、污染损坏和破坏路产的行为;
4.控制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
5.审批从地面、公路上空或地下、(跨)穿越公路的其他设施的建筑事宜;
6.对在特殊情况下,占用公路和超限运输车辆通过公路进行审批,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维护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现场得正常秩序;
8.为处理违反公路管理法规得行为,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询问、取证,查阅有关文件、档案、资料和原始凭证;
9.对损坏路产或发生侵权行为又不接受查处得车辆,责令停止行驶;
10.办理有关路政复议案件,参与有关路政案件得诉讼活动;
1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权。
(6)重案队职责扩展阅读:
路政的历史
1、殷商时期的路政
殷商时,称道路为“行”。商王太戊命费侯中衙为“车正”,管理道路事宜。据《韩非子 内储说上篇》记载:“殷之法,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这是路政管理法之始。
2、西周与东周时期的路政
西周早起出现了“道”字,到中后期出现了“路”字。
周人认为道路的优劣可以反映国家的兴衰。如《诗经 小雅》中记载“叔叔周道,鞠为茂草”,被认为预示西周衰亡;《国语 周语》记载了单襄子曾因陈国的司空不重视道路的修建养护和管理,向周王预言陈国灭亡。
西周设司空,负责道路修建管理,并建立司空视涂的制度。西周还规定“立鄙食以守路”,有专人维护管理野外道路。
战国时,各诸侯国沿袭西周制度,由司空负责路政管理。
3、秦汉时期的路政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修筑驰道,“东穷燕、齐,南极吴、楚”。重要道路的修治由皇帝下诏,地方路政沿袭战国时制度,由郡守、县令负责。
秦律规定:私移道路标志处“耐”刑;弃灰于路处以“黥”刑。
两汉时,大司空负责全国路政管理工作,管理体制沿袭秦制。修治维护道路成为地方官吏的重要政务之一。
4、魏晋南北朝时期沿袭了前代的管理方式,北魏对通往中山的“直道”非常重视,建立了每次“南北征巡”均需维修道路的制度。
5、隋统一全国后,恢复汉魏旧制。据《随书 百官制》记载:路政管理由尚书省工部主管,地方由州刺史及县令负责。
5、唐承隋制,太宗下诏要求”率土之内,道路无壅”。代宗下诏,明确规定要求地方巡视道路,管好道路。并重申,不得在官路上耕种及砍伐树木,路树缺损要及时补植。
7. 如何实现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深度融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
实践证明,推动党的建设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把党建工作成效转化为企业发展动能,是国有企业充分发挥独特优势,建设国内领先、世界一流,实现做强做优做大的有效措施。
推动深度融合对国企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推动深度融合是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必然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只有把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的工作和战斗力,才能从根本上落实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发挥党组织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把关定向作用。
推动深度融合是完善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发挥作用体制机制的必然要求。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持续深化,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地位作用、职责定位和工作方式都发生新的变化,面临新的挑战。
巩固党的领导地位,保证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迫切需要完善和创新党建工作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相协调的体制机制,最终实现二者的有机融合。
(7)重案队职责扩展阅读
推动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把党的领导、党的建设融入企业改革发展全过程、各方面,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作用。
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明确党组织在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国有独资、全资和控股企业章程,根据企业不同情况。
把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等都写入章程,明确党组织在企业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使党组织成为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有机组成部分。
8. 治安案件,传唤不到案,派出所可以网上追逃吗
治安案件,肯定不可以。
一、网上追逃的对象:
必须是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或罪犯。
网上追逃,是公安机关各部门、各警种在日常公安业务工作中,发挥各自的职责优势,发现可疑人员时,及时与公安网“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或“全国在逃人员信息光盘”进行快速查询、比对、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员的侦查机制。
二、网上追逃人员的具体范围:
包括司法机关已批准或决定逮捕、刑事拘留,且有证据证明已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逃离居住地、监视地、作案地,经办案机关抓捕未归案的,以及从看守、劳改场所脱逃的犯罪嫌疑人、罪犯。
治安案件中的当事人,只是行政处罚对象,并不是犯罪嫌疑人或罪犯。
(8)重案队职责扩展阅读:
网上追逃的条件:
1、是刑事犯罪
2、犯罪事实清楚
3、案犯在逃,符合这三个条件就能上网通缉
并不是说大家都可以从网络上就可以看到所有通缉犯的资料。一般只有部分A、B级通缉犯。
网上通缉令是公安内部使用,不对整个互联网开放。
网上追逃是指各级各地公安机关将应当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以及从看守所、监狱脱逃的犯罪嫌疑人、罪犯身份信息案件基本情况发布到公安内网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全国所有公安机关都可以进行查询、比对,一旦发现在逃人员,任何公安机关都可以立即将其拘留或者逮捕的侦查措施。
网上追逃是侦查措施的新形式,在追捕犯罪嫌疑人、脱逃罪犯(下统称犯罪嫌疑人)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与传统抓捕手段相比,网上追逃最大限度地整合了全国公安资源,各地公安机关通过网上作战,身处本地抓捕外逃全国的犯罪嫌疑人,使犯罪嫌疑人身陷无处躲避的法网。
刑事诉讼法并没有网上追逃的侦查措施,网上追逃依据的是公安部规范性文件。由于这些规范性文件对网上追逃的适用条件、相关程序规定不够完善,加上个别民警不负责任或玩忽职守,网上追逃容易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而最极端的是网上追逃误认。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治安案件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网上追逃
9. 人民检察院的职责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主要任务是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其主要职责是:
(一)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二)依法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确定检察工作方针,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四)依法对贪污案、贿赂案、侵犯公民民主权利案、渎职案以及认为需要自己依法直接受理的其他刑事案件进行侦查。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侦查工作。
(五)对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起诉工作。
(六)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开展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七)对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监所派出检察院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和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八)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九)对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十)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
(十一)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和检察建议;负责职务犯罪的法制宣传工作;负责全国检察机关对检察环节中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
(十二)受理对贪污、贿赂等犯罪的举报,并领导全国检察机关的举报工作。
(十三)提出全国检察机关体制改革规划的意见,经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规划和指导全国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工作和物证检验、鉴定、审核工作。
(十四)对于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司法解释。
(十五)制定有关检察工作的条例、细则和规定。
(十六)负责检察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依法管理检察官的工作。制定书记员管理办法。
(十七)协同地方党委管理和考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或不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专门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建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撤换下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委员。
(十八)协同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十九)组织指导检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指导检察系统的培训基地及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十)规划和指导全国检察机关的计划财务装备工作。
(二十一)组织检察机关对外交流,开展有关国际司法协助;审批与港、澳、台地区间的个案协查工作。
(二十二)管理机关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审批院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
(二十三)负责其他应当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9)重案队职责扩展阅读:
人民检察院的性质:
1、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我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自治州和省辖市人民检察院;县、市、自治县和市辖区人民检察院。
3、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4、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