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坚守职责 » 危货押运员职责

危货押运员职责

发布时间: 2021-01-24 15:59:25

㈠ 货运危险品的押运员的主要工作和细致工作是什么

一、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熟练掌握各种危险化学物品性能,坚决执行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持证上岗。


三、危货车辆装车之前,押运员必须查验车辆相关状况及手续,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运输安全规定要求,方可准许装货。


四、输送危爆物品时,押运员必须会同司机、发货员当场清点应数量。掌握所押运危险品性质、危害特性以及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


五、押运员必须监督检查货物装配种类,严禁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混装、混运。


六、押运员必须现场监督装载爆炸物品人员,应要求按规定装卸,不懂安全常识的人,不准装卸爆破器材。


七、运输途中,押运员要督促驾驶员限速行驶,保持车距。途中停歇时,要远离建筑设施和人烟稠密的地方,并有专人看管,保证化学危险品运输途中万无一失,安全到达。


八、如因运输路途较远,需在途中吃饭,严禁喝酒。


九、因押运员失职,造成危险物品被盗、丢失或损坏,由押运员负全部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十、运输爆炸物品应凭两证(购买证、运输证)进行运输。


十一;在危险化学品运输押运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或发生被盗、丢失、泄露等情况时,应及时向单位有关领导报告,同时向当地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公安、环保、质检部门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坚决制止驾驶员将车辆驶入危险化学品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

㈡ 危险品押运员和危险品运输员的区别

两者的最大区别在于责任范围。危险品押运员负责整个流程的押运安全,而危险品运输员则只负责行车过程是否合规。前者所负责的职能范围大很多。

负责装卸货物的为危险品押运员。

(2)危货押运员职责扩展阅读

危险品(hazardous material ),易燃、易爆、有强烈腐蚀性、有毒等物品的总称。如汽油、炸药、强酸、强碱、苯、萘、赛璐珞、过氧化物等。运输和贮藏时,应按照危险品条例处理。

危险品的基本操作规程如下:

  1. 从事运输危险品的驾驶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牢固树立对国家企业人民生命财产负责的责任性。

  2. 从事危险品运输的驾驶员必须持有公安消防部门核发在有效期内的“危险运输证”

  3. 运输化学、危险物品要事先掌握了解货物的性能和消防、消毒等措施,对包装容器、工具和防护设备要认真检查,严禁危险品漏、散和车辆带病运行。

  4. 在运输、停靠危险区域时,不准吸烟和使用明火。

  5. 凡危险品的盛装容器,发现有渗漏、破损等现象,在未经改装和采取其他安全措施之前,易引起氧化分解、自燃或爆炸现象,应立即采取自救,向领导、厂方、当地消防部门报告,尽快妥善处理解决。

  6. 易燃危险品在炎热的季节应在上午10时前,下午3时后运输。

  7. 严禁将有抵触性能的危险物品混装在一起运输,各种机动车进入危险品库区、场地时,应在消声器上装卸阻火器后,方能进入。

  8. 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停在人员稠密、集镇、交通要道、居住区等地主,不准将载有危险品的车辆停放在本单位车间、场内。如确因装卸不及、停车或过夜修理等,应向领导或负责值班人员报告,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9. 危险物品运输的车辆,应及时进行清洗、消毒处理,在清洗、消毒时,应注意危险物品的性质,掌握清洗、消毒方法知识,防止污染、交叉反应或引起中毒等事故。

  10. 凡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需过渡口时,应自觉报告渡口管理部门,遵守渡口管理规定,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应严格遵守公安消防部门指定的路线行驶。

  11. 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应配备一定的消防器材,急救药品,黄色三角旗或危险品运输车辆标志等。

  12. 危险品运输驾驶员除遵守上述安全操作规程之外,还需遵守汽车驾驶员的安全操作规程。

参考资料

危险品-网络

㈢ 简述押运员的工作内容包括各个工作段的注意点及技能知识

押运员职责: 第356号国务院令公布了《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新华社今天受权全文播发了这个条例。条例自7月27日起施行。

条例是为了加强对守护、押运公务用枪的管理,保障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正确使用枪支而制定的,共18条。

条例所称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军工、金融、国家重要仓储、大型水利、电力、通讯工程、机要交通系统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以及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

条例对从事专职守护、押运人员的条件、审查手续及在何种情形下才能携带使用枪支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根据条例规定,专职守护、押运人员在遇到有关行为人停止实施暴力犯罪行为,或者失去继续实施暴力犯罪行为能力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枪支。

对于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擅自改动枪支、更换枪支零部件;违反规定携带、使用枪支或者将枪支交给他人,对枪支失去控制等行为,条例作出了处罚规定。

根据条例规定,出现将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报送公安机关审批或者允许没有持枪证件的人员携带、使用枪支;未建立或者未能有效执行枪支、弹药管理制度,造成枪支、弹药被盗、被抢或者丢失的;不按照规定审验枪支的;不上缴报废枪支等情形时,有关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须承担相应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条例规定,专职守护、押运人员依照条例规定使用枪支,造成无辜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其所在单位依法补偿受害人的损失。

条例还对公安机关应当履行的检查、监督职责作出了规定。

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守护、押运公务用枪的管理,保障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正确使用枪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以下简称枪支管理法),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军工、金融、国家重要仓储、大型水利、电力、通讯工程、机要交通系统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以及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

第三条配备公务用枪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20周岁的中国公民,身心健康,品行良好;

(二)没有精神病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

(三)没有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强制戒毒、收容教养、劳动教养和刑事处罚记录;

(四)经过专业培训,熟悉有关枪支使用、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五)熟练掌握枪支使用、保养技能。

配备公务用枪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必须严格依照前款规定的条件,由所在单位审查后,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查、考核;审查、考核合格的,依照枪支管理法的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查批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发给持枪证件。

第四条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执行守护、押运任务时,方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携带、使用枪支。

专职守护、押运人员依法携带、使用枪支的行为,受法律保护;违法携带、使用枪支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条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执行守护、押运任务时,能够以其他手段保护守护目标、押运物品安全的,不得使用枪支;确有必要使用枪支的,应当以保护守护目标、押运物品不被侵害为目的,并尽量避免或者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第六条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执行守护、押运任务时,遇有下列紧急情形之一,不使用枪支不足以制止暴力犯罪行为的,可以使用枪支:

(一)守护目标、押运物品受到暴力袭击或者有受到暴力袭击的紧迫危险的;

(二)专职守护、押运人员受到暴力袭击危及生命安全或者所携带的枪支弹药受到抢夺、抢劫的。

第七条专职守护、押运人员在存放大量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不得使用枪支;但是,不使用枪支制止犯罪行为将会直接导致严重危害后果发生的除外。

第八条专职守护、押运人员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枪支:

(一)有关行为人停止实施暴力犯罪行为的;

(二)有关行为人失去继续实施暴力犯罪行为能力的。

第九条专职守护、押运人员使用枪支后,应当立即向所在单位和案发地公安机关报告;所在单位和案发地公安机关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派人抵达现场。

专职守护、押运人员的所在单位接到专职守护、押运人员使用枪支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地公安机关,并在事后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送枪支使用情况的书面报告。

第十条依法配备守护、押运公务用枪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持枪人员管理责任制度,枪支弹药保管、领用制度和枪支安全责任制度;对依照本条例第三条的规定批准的持枪人员加强法制和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培训,经常检查枪支的保管和使用情况。

第十一条依法配备守护、押运公务用枪的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枪支保管库(室)或者使用专用保险柜,将配备的枪支、弹药集中统一保管。枪支与弹药必须分开存放,实行双人双锁,并且24小时有人值班。存放枪支、弹药的库(室)门窗必须坚固并安装防盗报警设施。

第十二条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执行任务携带枪支、弹药,必须妥善保管,严防丢失、被盗、被抢或者发生其他事故;任务执行完毕,必须立即将枪支、弹药交还。

严禁非执行守护、押运任务时携带枪支、弹药,严禁携带枪支、弹药饮酒或者酒后携带枪支、弹药。

第十三条公安机关应当对其管辖范围内依法配备守护、押运公务用枪的单位建立、执行枪支管理制度的情况,定期进行检查、监督。

第十四条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在单位应当停止其执行武装守护、押运任务,收回其持枪证件,并及时将持枪证件上缴公安机关:

(一)拟调离专职守护、押运工作岗位的;

(二)理论和实弹射击考核不合格的;

(三)因刑事案件或者其他违法违纪案件被立案侦查、调查的;

(四)擅自改动枪支、更换枪支零部件的;

(五)违反规定携带、使用枪支或者将枪支交给他人,对枪支失去控制的;

(六)丢失枪支或者在枪支被盗、被抢事故中负有责任的。

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非法携带枪支弹药危及公共安全罪、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或者丢失枪支不报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照枪支管理法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第十五条依法配备守护、押运公务用枪的单位违反枪支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相应的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丢失枪支不报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建立或者未能有效执行持枪人员管理责任制度的;

(二)将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报送公安机关审批或者允许没有持枪证件的人员携带、使用枪支的;

(三)使用枪支后,不报告公安机关的;

(四)未建立或者未能有效执行枪支、弹药管理制度,造成枪支、弹药被盗、被抢或者丢失的;

(五)枪支、弹药被盗、被抢或者丢失,未及时报告公安机关的;

(六)不按照规定审验枪支的;

(七)不上缴报废枪支的;

(八)发生其他涉枪违法违纪案件的。

第十六条专职守护、押运人员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使用枪支,造成无辜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其所在单位依法补偿受害人的损失。

专职守护、押运人员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使用枪支,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除依法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外,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公安机关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一)超出法定范围批准有关单位配备守护、押运公务用枪的;

(二)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人员发放守护、押运公务用枪持枪证件的;

(三)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监督管理职责,造成后果的。

第十八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一、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熟练掌握各种危险化学物品性能,坚决执行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持证上岗。
三、危货车辆装车之前,押运员必须查验车辆相关状况及手续,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运输安全规定要求,方可准许装货。
四、输送危爆物品时,押运员必须会同司机、发货员当场清点应数量。掌握所押运危险品性质、危害特性以及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
五、押运员必须监督检查货物装配种类,严禁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混装、混运。
六、押运员必须现场监督装载爆炸物品人员,应要求按规定装卸,不懂安全常识的人,不准装卸爆破器材。
七、运输途中,押运员要督促驾驶员限速行驶,保持车距。途中停歇时,要远离建筑设施和人烟稠密的地方,并有专人看管,保证化学危险品运输途中万无一失,安全到达。
八、如因运输路途较远,需在途中吃饭,严禁喝酒。
九、因押运员失职,造成危险物品被盗、丢失或损坏,由押运员负全部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十、运输爆炸物品应凭两证(购买证、运输证)进行运输。 十一;在危险化学品运输押运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或发生被盗、丢失、泄露等情况时,应及时向单位有关领导报告,同时向当地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公安、环保、质检部门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坚决制止驾驶员将车辆驶入危险化学品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

申请押运业务七大注意事项:
一、需武装押运的物品必须是合法的现金、重要文物、艺术品、有价证券、金银珠宝、枪支等。

二、每次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押运业务,保险价值的上限不超过1000万元。

三、广州市穗保安全押运公司保险期间:从用车客户携带押运的物品上车后起,至目的地下车后止。在此期间内押运物品被劫、抢夺的灭失风险由广州市穗保安全押运公司负责。如有人伤亡,双方各自负责本方人员的善后工作。

四、如押运目的地属城中村或内街,广州市穗保安全押运公司押运车只是到达车辆可以合法通行的路段为止,余下需步行路段广州市穗保安全押运公司原则上只提供短距离步行护送服务。

五、用车客户在押运期间必须严格遵守运钞车的押运安全规范(如关闭手机,不得擅自打开车门,乘坐后排中间位等),并服从押运车长的监督管理。

六、用车客户负责押运途中所产生的停车费及路桥通行费。

七、广州市穗保安全押运公司等待时间不超过15分钟,每超过5分钟加收10%的押运费。

㈣ 长途押运员工作职责是什么

(一)出车前
1、会同驾驶人员领取并掌握当班作业单据,并听取管理人员的安全告知。
2、协助驾驶人员做好车辆例行保养。
3、领取安全防护用品;检查随车必备的消防用具是否齐全有效。
4、检查车辆标志的安装悬挂是否符合《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的规定。
5、检查车辆、容器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必要清洗消毒处理,罐体的装、卸阀门是否可靠关闭。
(二)装载时
1、联系客户,核对客户名称、货物品种、数量是否与“运单”相符。
2、检视装载作用区的安全情况。
3、检查车厢、栏板的固定、链接、锁扣装置是否完好,罐体的装、卸阀门是否完好。
4、监督作用人员穿带好安全防护用品,按照《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用规程》的规定装载货物。
5、检查装载危险货物的包装是否适合道路运输的要求,内、外包装是否完好无损,包装标志是否齐全、清晰,不符合包装的拒绝装载。
6、检查装载堆码是否符合所装危险货物的通风、间隙、隔离等特殊要求,捆扎、固定是否牢靠。
7、做好货物的点收点交及单据交接工作。
8、监督所装载危险货物质量必须在车辆核定载质量范围内,严禁超限超载。
(三)运输途中监督、检查
1、监督驾驶员的驾驶状态是否正常,是否按照规定的行车速度、路线和《驾驶人员安全行驶操作规程》行驶。
2、提醒驾驶人员按照规定时间或规定里程停车休息,协助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技术安全状况,并检查所载危险货物的状况是否正常、罐车有无泄漏。
3、监督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规定,车辆听课应符合有关规定。
4、遇险时立即拔打110或“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上的紧急救助电话;
对事故情况和危险货物名称、特性等进行详细描述,并针对危险货物特性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理措施,阻止无关人员和车辆的接近。
(四)卸载时的监督、检查
1、联系客户,核对客户单位、货物品种、数量是否与“运单”相符。
2、检视卸载作业区安全,监督作业人员穿戴安全防护用具。
3、监督装卸作业人员按照《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的规定卸货作业。
4、检查卸载危险货物的包装是否完好无损,堆跺码放是否危险货物特性的要求。
5、做好货物的点交点收及单据交接工作。
6、检查车厢内是否有危险货物泄漏、残留,做好车辆清洁工作。
(五)回场后
1、协助驾驶员做好车辆保养。
2、协同驾驶员交清当班作业单据。
3、归还装卸工具及安全防护用品。
4、向管理人员报告运输作业过程中的有关客户、安全、质量方面的信息。

㈤ 危险品押运员具体干些什么

危险品押运员就是负责货物从装载--运输--卸货整个过程,就是让注意安全的意思。起看管监督内的作用!如果发容生危险品泄漏,要看责任认定,泄漏事故如果是因为押运员疏忽并且造成了人员伤亡的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严不严重就看造成的事故危害性大小。

㈥ 危货押运员还可以做什么工作

银行押运员

㈦ 押运员的职责和注意事项是什么

押运员职责: 第356号国务院令公布了《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新华社今天受权全文播发了这个条例。条例自7月27日起施行。

条例是为了加强对守护、押运公务用枪的管理,保障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正确使用枪支而制定的,共18条。

条例所称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军工、金融、国家重要仓储、大型水利、电力、通讯工程、机要交通系统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以及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

条例对从事专职守护、押运人员的条件、审查手续及在何种情形下才能携带使用枪支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根据条例规定,专职守护、押运人员在遇到有关行为人停止实施暴力犯罪行为,或者失去继续实施暴力犯罪行为能力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枪支。

对于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擅自改动枪支、更换枪支零部件;违反规定携带、使用枪支或者将枪支交给他人,对枪支失去控制等行为,条例作出了处罚规定。

根据条例规定,出现将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报送公安机关审批或者允许没有持枪证件的人员携带、使用枪支;未建立或者未能有效执行枪支、弹药管理制度,造成枪支、弹药被盗、被抢或者丢失的;不按照规定审验枪支的;不上缴报废枪支等情形时,有关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须承担相应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条例规定,专职守护、押运人员依照条例规定使用枪支,造成无辜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其所在单位依法补偿受害人的损失。

条例还对公安机关应当履行的检查、监督职责作出了规定。

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守护、押运公务用枪的管理,保障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正确使用枪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以下简称枪支管理法),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军工、金融、国家重要仓储、大型水利、电力、通讯工程、机要交通系统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以及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

第三条配备公务用枪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20周岁的中国公民,身心健康,品行良好;

(二)没有精神病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

(三)没有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强制戒毒、收容教养、劳动教养和刑事处罚记录;

(四)经过专业培训,熟悉有关枪支使用、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五)熟练掌握枪支使用、保养技能。

配备公务用枪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必须严格依照前款规定的条件,由所在单位审查后,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查、考核;审查、考核合格的,依照枪支管理法的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查批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发给持枪证件。

第四条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执行守护、押运任务时,方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携带、使用枪支。

专职守护、押运人员依法携带、使用枪支的行为,受法律保护;违法携带、使用枪支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条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执行守护、押运任务时,能够以其他手段保护守护目标、押运物品安全的,不得使用枪支;确有必要使用枪支的,应当以保护守护目标、押运物品不被侵害为目的,并尽量避免或者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第六条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执行守护、押运任务时,遇有下列紧急情形之一,不使用枪支不足以制止暴力犯罪行为的,可以使用枪支:

(一)守护目标、押运物品受到暴力袭击或者有受到暴力袭击的紧迫危险的;

(二)专职守护、押运人员受到暴力袭击危及生命安全或者所携带的枪支弹药受到抢夺、抢劫的。

第七条专职守护、押运人员在存放大量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不得使用枪支;但是,不使用枪支制止犯罪行为将会直接导致严重危害后果发生的除外。

第八条专职守护、押运人员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枪支:

(一)有关行为人停止实施暴力犯罪行为的;

(二)有关行为人失去继续实施暴力犯罪行为能力的。

第九条专职守护、押运人员使用枪支后,应当立即向所在单位和案发地公安机关报告;所在单位和案发地公安机关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派人抵达现场。

专职守护、押运人员的所在单位接到专职守护、押运人员使用枪支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地公安机关,并在事后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送枪支使用情况的书面报告。

第十条依法配备守护、押运公务用枪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持枪人员管理责任制度,枪支弹药保管、领用制度和枪支安全责任制度;对依照本条例第三条的规定批准的持枪人员加强法制和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培训,经常检查枪支的保管和使用情况。

第十一条依法配备守护、押运公务用枪的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枪支保管库(室)或者使用专用保险柜,将配备的枪支、弹药集中统一保管。枪支与弹药必须分开存放,实行双人双锁,并且24小时有人值班。存放枪支、弹药的库(室)门窗必须坚固并安装防盗报警设施。

第十二条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执行任务携带枪支、弹药,必须妥善保管,严防丢失、被盗、被抢或者发生其他事故;任务执行完毕,必须立即将枪支、弹药交还。

严禁非执行守护、押运任务时携带枪支、弹药,严禁携带枪支、弹药饮酒或者酒后携带枪支、弹药。

第十三条公安机关应当对其管辖范围内依法配备守护、押运公务用枪的单位建立、执行枪支管理制度的情况,定期进行检查、监督。

第十四条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在单位应当停止其执行武装守护、押运任务,收回其持枪证件,并及时将持枪证件上缴公安机关:

(一)拟调离专职守护、押运工作岗位的;

(二)理论和实弹射击考核不合格的;

(三)因刑事案件或者其他违法违纪案件被立案侦查、调查的;

(四)擅自改动枪支、更换枪支零部件的;

(五)违反规定携带、使用枪支或者将枪支交给他人,对枪支失去控制的;

(六)丢失枪支或者在枪支被盗、被抢事故中负有责任的。

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非法携带枪支弹药危及公共安全罪、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或者丢失枪支不报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照枪支管理法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第十五条依法配备守护、押运公务用枪的单位违反枪支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相应的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丢失枪支不报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建立或者未能有效执行持枪人员管理责任制度的;

(二)将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报送公安机关审批或者允许没有持枪证件的人员携带、使用枪支的;

(三)使用枪支后,不报告公安机关的;

(四)未建立或者未能有效执行枪支、弹药管理制度,造成枪支、弹药被盗、被抢或者丢失的;

(五)枪支、弹药被盗、被抢或者丢失,未及时报告公安机关的;

(六)不按照规定审验枪支的;

(七)不上缴报废枪支的;

(八)发生其他涉枪违法违纪案件的。

第十六条专职守护、押运人员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使用枪支,造成无辜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其所在单位依法补偿受害人的损失。

专职守护、押运人员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使用枪支,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除依法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外,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公安机关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一)超出法定范围批准有关单位配备守护、押运公务用枪的;

(二)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人员发放守护、押运公务用枪持枪证件的;

(三)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监督管理职责,造成后果的。

第十八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一、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熟练掌握各种危险化学物品性能,坚决执行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持证上岗。
三、危货车辆装车之前,押运员必须查验车辆相关状况及手续,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运输安全规定要求,方可准许装货。
四、输送危爆物品时,押运员必须会同司机、发货员当场清点应数量。掌握所押运危险品性质、危害特性以及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
五、押运员必须监督检查货物装配种类,严禁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混装、混运。
六、押运员必须现场监督装载爆炸物品人员,应要求按规定装卸,不懂安全常识的人,不准装卸爆破器材。
七、运输途中,押运员要督促驾驶员限速行驶,保持车距。途中停歇时,要远离建筑设施和人烟稠密的地方,并有专人看管,保证化学危险品运输途中万无一失,安全到达。
八、如因运输路途较远,需在途中吃饭,严禁喝酒。
九、因押运员失职,造成危险物品被盗、丢失或损坏,由押运员负全部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十、运输爆炸物品应凭两证(购买证、运输证)进行运输。 十一;在危险化学品运输押运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或发生被盗、丢失、泄露等情况时,应及时向单位有关领导报告,同时向当地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公安、环保、质检部门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坚决制止驾驶员将车辆驶入危险化学品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

申请押运业务七大注意事项:
一、需武装押运的物品必须是合法的现金、重要文物、艺术品、有价证券、金银珠宝、枪支等。

二、每次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押运业务,保险价值的上限不超过1000万元。

三、广州市穗保安全押运公司保险期间:从用车客户携带押运的物品上车后起,至目的地下车后止。在此期间内押运物品被劫、抢夺的灭失风险由广州市穗保安全押运公司负责。如有人伤亡,双方各自负责本方人员的善后工作。

四、如押运目的地属城中村或内街,广州市穗保安全押运公司押运车只是到达车辆可以合法通行的路段为止,余下需步行路段广州市穗保安全押运公司原则上只提供短距离步行护送服务。

五、用车客户在押运期间必须严格遵守运钞车的押运安全规范(如关闭手机,不得擅自打开车门,乘坐后排中间位等),并服从押运车长的监督管理。

六、用车客户负责押运途中所产生的停车费及路桥通行费。

七、广州市穗保安全押运公司等待时间不超过15分钟,每超过5分钟加收10%的押运费。

㈧ 押运员的职责是什么

押运员负责武装运送现金及重要凭证等至银行或其他大型商场的安全保卫人员。在国内,一般都由专业的保安公司负责全程武装押运。经过专门训练而产生的专业人员(一般需要受过部队训练的),能熟练控制枪支、弹药。有良好的社会背景,无犯罪记录与前科,心态保持在良好的状态。
一、押运员主要职责如下:
1、热爱本职工作,熟悉本职业务,坚守岗位,认真负责,树立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思想;
2、严格执行《押运制度》,在执行押运任务前及押运任务中,押运员不准饮洒、不准携带违禁物品,不得搭运与押运无关的其它任何物品,不准搭乘无关人员,押运途中不准睡觉,不准在有押运品的车内吸烟;
3、严守秘密,押运时间、地点、路线、装备、数量等情况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不得在电话及公共场合议论有关押运事宜;
4、执行押运任务时要集中精力,密切注视前方和左右情况,发现问题果断处理,遇到阻车或交通事故要协助驾驶员警慎通过;
5、执行押运任务时,严格执行枪支交接手续,按照《枪支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配带和使用武器,做到枪不离身;
6、押运途中,运钞车因故停驶,押运员不得离开押运物品,遇有紧急情况,要沉着冷静,临危不惧,按“押运紧急预案”分工处理,并及时报告联络确保国家财产安全;
7、押运员和出纳、司机等人员既要分工明确,又要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共同完成押运任务。
二、押运员特有权利:
在执行押运守护任务时依法佩戴枪支,遇劫或其他紧急事件时,应先对嫌疑人予以口头警告,口头警告无效后鸣枪示警,示警仍无效时,可依法使用武器,但应尽量射击其非致命部位,犯罪嫌疑人停止其犯罪行为或丧失行为能力后,应停止射击。 执行守护押运任务时,在金融网点门口,武装押运人员有权设置临时隔离区域,禁止任何人员靠近或通过,行人应主动配合押运人员,绕行或暂等押运人员撤离隔离区后再行通过。押钞员有三种:
1、解款员:佩戴钢盔,着防弹背心,不佩戴枪支,负责头寸的交接。
2、押钞员:佩戴钢盔,着防弹背心,97-1式18mm警用防暴枪,五发子弹。(每车设一名持枪押运员为车长,负责车组的指挥调度)。
3、押钞车司机:佩戴钢盔,着防弹背心,佩五四手枪一把,部分地区不配备。

㈨ 劳动法危险品押运人员的责职和待遇

具体可以看一下劳动合同法
第一条 福利待遇是公司在岗位工资和回奖金等劳动报酬之外答给予员工的报酬,是公司薪酬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一个良好的福利待遇体制能够增加员工对企业的依恋情感,从而增加企业的凝聚力。
第二条 本制度所列福利待遇均根据国家规定及企业自身情况而定。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齐齐哈尔北兴特殊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及公司投资控股的企业。
第一章 福利待遇的种类
第四条 公司提供的福利待遇包括按国家规定执行的福利待遇,以及根据企业自身条件设置的福利待遇。
第五条 按照国家政策和规定,参加统筹保险的有:
(一) 养老保险
(二) 基本医疗保险
(三)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四) 房屋公积金
第六条 财务部负责统一将统筹保险和基金上交政府有关部门,并记入个人养老保险手册和个人住房基金磁卡。
第七条 企业设置的其它福利待遇包括:
(一) 补贴福利
(二) 休假福利
(三) 退休福利
(四) 培训福利
(五) 设施福利

热点内容
影视转载限制分钟 发布:2024-08-19 09:13:14 浏览:319
韩国电影伤口上纹身找心里辅导 发布:2024-08-19 09:07:27 浏览:156
韩国电影集合3小时 发布:2024-08-19 08:36:11 浏览:783
有母乳场景的电影 发布:2024-08-19 08:32:55 浏览:451
我准备再看一场电影英语 发布:2024-08-19 08:14:08 浏览:996
奥迪a8电影叫什么三个女救人 发布:2024-08-19 07:56:14 浏览:513
邱淑芬风月片全部 发布:2024-08-19 07:53:22 浏览:341
善良妈妈的朋友李采潭 发布:2024-08-19 07:33:09 浏览:760
哪里还可以看查理九世 发布:2024-08-19 07:29:07 浏览:143
看电影需要多少帧数 发布:2024-08-19 07:23:14 浏览: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