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员工作职责
Ⅰ 出纳员岗位职责
出纳员岗位有以下五项职责: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根据稽核人员审核签章的收付凭证进行复核。
2.对于重大的开支,必须经过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领导审核签章,方可办理,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上签章,并盖"收讫"、"付讫"戳记。
3.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限额,超过部门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以"白条",有价证券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任意挪用搞坐支现金。
4.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须签发不填写金额的转账支票时,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并由领用支票人在专设的登记薄上签章。
5.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在按规定序时记帐,按日结出余额,核对现金的账面余额是否与当日实际库存相符,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对未达账项,要及时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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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员的注意事项
一、在收付现金时一定要与当事人当面对清金额,最好与第三人核对后再进行收付进账。
二、对需要报销的发票,抬头与本单位不符、大小写金额不符、涂改发票、发票上无收款单位章或收款人章、发票与支票入账方不符者,均不能接受发票,待补办手续后再报核。
三、报销单据需先签字、后付款;收款单据先交款、后盖章;付款单据要盖付讫章。
四、付款单据如由他人代领,应签代领人名字,而不得签被代领人名字;代领人不是本单位的职工,要注明与被带领人关系及其联系地址。
五、营业外收入,要以经办单位交款单位为依据,收款后开出财务收据。
Ⅱ 财务出纳员岗位职责
出纳人员具有以来下职责:
按照国家有关源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严格审核有关原始凭证,据以编制收、付款凭证,然后根据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随时查询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户;
保证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的安全与完整;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和结汇、购汇制度的规定及有关批件,办理外汇出纳业务等;
出纳人员一般只负责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工作,不得兼管稽核和会计档案保管,不得负责收入、费用、债权债务等账目的登记工作。
Ⅲ 出纳的职责是什么啊
出纳是会计工作的重要环节,涉及的是现金收付、银行结算等活动,而这些又直接关系到职工个人、单位乃至国家的经济利益,工作出了差错,就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因此,明确出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是做好出纳工作的起码条件。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财会法规,出纳员具有以下职责:
1.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出纳员应严格遵守现金开支范围,非现金结算范围不得用现金收付;遵守库存现金限额,超限额的现金按规定及时送存银行;现金管理要做到日清月结,帐面余额与库存现金每日下班前应核对,发现问题,及时查对;银行存款帐与银行对帐单也要及时核对,如有不符,应立即通知银行调整。
2.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办理现金和银行存款收付业务时,要严格审核有关原始凭证,再据以编制收付款凭证,然后根据编制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并结出余额。
3.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和结购汇制度的规定及有关批件,办理外汇出纳业务。外汇出纳业务是政策性很强的工作,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国际间经济交往日益频繁,外汇出纳也越来越重要。出纳人员应熟悉国家外汇管理制度,及时办理结汇、购汇、付汇;避免国家外汇损失。
4、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为其它单位办理结算。这是出纳员必须遵守的一条纪律,也是防止经济犯罪、维护经济秩序的重要方面。出纳员应严格支票和银行帐户的使用和管理,从出纳这个岗位上堵塞结算漏洞。
5.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如国库券、债券、股票等)的安全与完整。要建立适合本单位情况的现金和有价证券保管责任制,如发生短缺,属于出纳员责任的要进行赔偿。
6.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印章、空白票据的安全保管十分重要,在实际工作中,因丢失印章和空白票据给单位带来经济损失的不乏其例。对此,出纳员必须高度重视,建立严格的管理办法。通常,单位财务公章和出纳员名章要实行分管,交由出纳员保管的出纳印章要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各种票据要办理领用和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