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考老师职责
发布时间: 2021-01-22 05:52:23
1. 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的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委关于人事考试工作政策和规定;
2、承担自治区大型内专业技术人员容资格类考试和国家及自治区的公务员录、企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考试等各类考试;
3、负责自治区级人事考试工作的命题、制卷、复习资料编写和翻译,考试科研课题的立项调查工作;
4、负责自治区人事考试工作的命题队伍、督考巡视人员、监考人员等培训工作;
5、负责自治区人事考试工作报名、考场设置、准考证核发、考试的组织、评卷、登分、通知成绩等工作;
6、指导各地、州、市考试机构的考务工作;
7、承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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