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后果
Ⅰ 治安管理处罚与民事责任的区别
1、性质不同
治安管理处罚会有行政处罚,民事责任是罚款处罚。
1986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内常务容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有三种:
(1)警告;
(2)罚款,1元以上,200元以下
(3)拘留,1日以上,15日以下。
2、后果不同
治安管理处罚不会进监狱,只限于行政拘留和现金罚款,民事责任涉及了民事纠纷,一般是现金罚款,情节严重会进监狱。
3、起因不同
治安管理处罚一般是由于扰乱社会治安秩序,造成了不好的影响而受到处罚,民事责任一般是由于民事纠纷而引起的一系列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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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比较法的角度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具有以下四个显著特点:
1、从处罚主体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实行“一元制”的处罚体制,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权集中由公安机关行使。
2、从处罚程序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完全采用行政处理程序。
3、从制裁的角度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属于中间制裁。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作为较重的一种行政处罚,与刑罚有着密切的关系。在我国法定的制裁手段体系中,治安管理处罚属于中间制裁。
4、从处罚的强制性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具有警察强制性。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治安管理处罚
Ⅱ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为从重处罚的情况有哪些3个月之内受过处罚的是吗
3个月之内受过处罚的属于从重处罚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有较严重后果的;
(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四)6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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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较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所造成的后果,是确定违法性质和确定如何进行法律制裁的重要依据。一般来说,后果轻微的,社会危害性较小;后果较重的,社会危害性较大。对于有些行为来讲,后果是否严重还是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准或者界限。
例如,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如果造成轻伤或者重伤,就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如果造成的伤害在轻伤以下,就不构成犯罪,而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这里的“有较严重后果”,是以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为前提的。后果轻重是决定处罚轻重的重要依据。
2、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前面已经讲到,教唆,是指采用授意、劝说、挑拨、怂恿或者其他方法,故意唆使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胁迫,是指采用暴力、威胁、逼迫等方法,迫使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诱骗,是指采用引诱、欺骗等方法,使他人上当受骗而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一般来说,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不仅自己违反了治安管理,同时促使他人也违反治安管理,其社会危害性比教唆人、胁迫人、诱骗人自己单独违反治安管理的社会危害性要大,所以法律规定要从重处罚。特别是对教唆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更要从重处罚。
3、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公民进行报案、控告、举报、举证,是维护国家法制,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协助公安机关履行职责,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积极行为。
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不仅侵犯了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公安机关正常的办案工作,而且可能导致其他公民以后不敢报案、控告、举报、举证。因此,对这种违法行为应当从重处罚,从而有效地支持广大公民主动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斗争。
4、6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即行为人因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被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后的6个月内再次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这说明其恶习较深、没有悔改,公安机关应当就其再次实施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对其从重处罚,以引起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警觉。
Ⅲ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有哪些
现实问题
孙某一次因为喝多了,故意殴打酒店的服务员,被公安机关处以八日拘留回和三百元罚款,答孙某以前听说治安管理处罚只有罚款一种方式,故对公安机关的拘留处罚方式表示不解。那么,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有哪些?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呢?
律师解答
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在这则案例中,孙某殴打他人的,公安机关处八日拘留,并处三百元罚款,这种处罚方式和程度是合法合理的。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1)警告;(2)罚款;(3)行政拘留;(4)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Ⅳ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处罚有些什么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有三种:(1)警告;(2)罚款,1元以上,200元以下(3)拘留,1日以上,15日以下。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六条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分为下列三种:
警告。
罚款:1元以上,200元以下。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拘留:1日以上,15日以下。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九条有下列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之一,若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市场、商场、公园、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的秩序的;
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只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的;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或者以其他方法煽动扰乱社会秩序的;
谎报险情,制造混乱的;
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
第二十条有下列妨害公共安全行为之一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非法携带、存放枪支、弹药或者有其他违反枪支管理规定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违反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管理规定,生产、销售、储存、运输、携带或者使用危险物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不够刑事处罚的;
非法制造、贩卖、携带匕首、三棱刀、弹簧刀或者其他管制刀具的;
经营旅馆、饭店、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供群众聚集的场所,违反安全规定,经公安机关通知不加改正的;
组织群众集会或者文化、娱乐、体育、展览、展销等群众性活动,不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经公安机关通知不加改正的;
违反渡船、渡口安全规定,经公安机关通知不加改正的;
不听劝阻抢登渡船,造成渡船超载或者强迫渡船驾驶员违反安全规定,冒险航行,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在铁路、公路、水域航道、堤坝上,挖掘坑穴,放置障碍物,损毁、移动指示标志,可能影响交通运输安全,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4)治安管理处罚后果扩展阅读: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六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免予处罚:
情节特别轻微的;
主动承认错误及时改正的;
由于他人胁迫或诱骗的。
第十七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重处罚:
有较严重后果的;
胁迫、诱骗他人或者教唆不满十八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对检举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屡犯不改的。
第十八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公安机关没有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Ⅳ 治安管理的处罚范围有哪些
一、 减轻处罚与不予处罚
1.减轻处罚与不予处罚
对具有以下情形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1)情节特别轻微的;
(2)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3)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4)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5)有立功表现的。
考点1:减轻处罚是低于法定处罚的处罚;不予处罚是宣告行为违法但不给予处罚。
考点2:这里是减轻处罚不是从轻处罚,从轻处罚的对象只有14周岁-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盲人、聋哑人才有从轻减轻,从轻处罚是在法定处罚的范围内给予程度较轻的处罚。
二、 从重处罚
1.从重处罚
对具有以下情形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从重处罚:
(1)有较严重后果的;
(2)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3)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4)6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考点1:从重处罚是在法定处罚幅度内给予严厉程度较高的处罚。
考点2: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考点3: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三、 不执行处罚
1.不执行处罚
对具有以下情形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2)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70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不满1周岁婴儿的。
考点1:不执行处罚是放弃执行应当给予的处罚。
考点2:哺乳不满一周岁婴儿,是指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而不是随便哺乳一周岁婴儿即可。
考点3:老年人这里要求是70周岁以上,包含70周岁,而不是75周岁以上。
四、 多个违法行为和共同违法行为
1.多个违法行为是指一个违法人实施了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其应当分别作出处罚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日。
2.共同违法行为是指两个以上行为人共同实施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当根据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
考点1:一个行政拘留最长15天,两种以上治安违法行为,都处罚拘留,合并时拘留最长不超过20天。
考点2:一个罚款最多5000元,多个罚款合并执行时,没有上限。
Ⅵ 违反治安管理在哪些情形下不予处罚
治安管来理条例的条自文,死知识。
第十九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此外,还有部分条文涉及到不予处罚的内容,如:第十四条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所以要结合选项去看。
Ⅶ 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什么为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条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十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1、警告;
2、罚款;
3、行政拘留;
4、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7)治安管理处罚后果扩展阅读
第十九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1、情节特别轻微的;
2、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3、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4、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5、有立功表现的。
第二十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1、有较严重后果的;
2、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3、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4、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Ⅷ 违反治安管理条例怎么处罚
处罚如下: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
第十九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1、情节特别轻微的;
2、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3、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4、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5、有立功表现的。
第二十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1、有较严重后果的;
2、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
3、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
4、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
行政拘留
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七十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期不满一
周岁婴儿
的。
第二十二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8)治安管理处罚后果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第二章处罚的种类和适用
第十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1、警告;
2、罚款;
3、行政拘留;
4、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
驱逐出境
。
第十六条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第十七条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
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