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后办职责
① 驻藏大臣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雍正及乾隆初年,驻藏大臣仅统辖驻藏官兵,督导郡王颇罗鼐办理政务。
颇罗鼐死后,珠尔默特那木扎勒与达赖喇嘛不合,又勾结准噶尔部,阴谋叛乱,于乾隆十五年(1750年)被驻藏办事大臣傅清、帮办大臣拉布敦诱杀。随后,傅清与拉布敦又为珠尔默特那木扎勒党羽所害。叛乱平定后,四川总督策楞上奏《西藏善后章程》十三条,
于当年颁行。《西藏善后章程》规定西藏之重要事务,如地方官员任免升迁、调遣兵马、防御卡隘等,由噶伦请示驻藏大臣、达赖喇嘛酌定办理。驻当雄的达木和硕特八旗蒙古军队亦归驻藏大臣统辖。
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廓尔喀之乱平定后,
大将军福康安奏请颁行《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再次确定了驻藏大臣及噶厦的职权。章程规定驻藏大臣地位与达赖、班禅平等。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西藏各地大呼图克图的转世掣签,以及达赖喇嘛坐床典礼,须由驻藏大臣主持。达赖喇嘛等僧官不得直接上书皇帝,须由驻藏大臣转奏。各大寺庙堪布(住持)如有缺出,由驻藏大臣会同达赖喇嘛拣选。噶伦及其下的噶厦僧俗官员均为驻藏大臣下属。噶厦办理的各项政务,须由噶伦禀告驻藏大臣及达赖喇嘛,不得擅自隐匿。噶伦、戴琫(即代本)级别的官员出缺,由驻藏大臣与达赖喇嘛开具候选名单上奏皇帝,由皇帝拣选任命。前后藏其余官员由驻藏大臣分别会同达赖、班禅选补。凡西藏地方边防、驻军、通商(廓尔喀一年可到西藏一次,克什米尔三年一次)、铸币、外国朝贡等事宜,均由驻藏大臣统筹办理。驻藏大臣亦有权稽查西藏地方财政收支;并督察司法、户口、差役(乌拉)等事项。
② 在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中,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由哪些法定职责
1、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主要包括制度管理责任、人员管理责任、现场管理责任、事故报告责任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2、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据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涵盖生产经营全过程和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一)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二)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四)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五)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六)操作规程及岗位标准化管理制度;
(七)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八)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九)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十)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
(十一)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三同时”制度;
(十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十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急救援、调查处理、档案管理制度.
(2)善后办职责扩展阅读
1、安全生产
包括: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事故负伤率及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率)、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目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2、生产目标
减少和控制危害,减少和控制事故,尽量避免生产过程中由于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环境污染以及其他损失。
3、生产管理
包括安全生产法制管理、行政管理、监督检查、工艺技术管理、设备设施管理、作业环境和条件管理等。
4、基本对象
是企业的员工,涉及企业中的所有人员、设备设施、物料、环境、财务、信息等各个方面。
③ 房屋中介的岗位职责是什么
房屋中介的职责是以最快时间、合理的价格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协助办理房地产评估、过户、银行按揭、物业管理、产权归属证明、凭证等各种服务。也提供评估、交易、代理、咨询等服务及善后服务。
完善的房屋中介体系包括有房屋交易、融资按揭、物业管理等为房屋交易而提供相关咨询服务。房地产交易评估公司提供的中介服务,大致有房地产买卖、租赁、互换代理业务;房地产策划、广告推销、楼宇按揭、融资贷款、物业评估、物业管理等方面所提供的咨询服务。
(3)善后办职责扩展阅读: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代办贷款、代办房地产登记等其他服务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情况,经委托人同意后,另行签订合同。
第十八条房地产经纪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制度。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明房地产经纪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以及相关房地产价格和信息。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和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一项服务可以分解为多个项目和标准的,应当明确标示每一个项目和标准,不得混合标价、捆绑标价。
④ 行政部经理的岗位职责是什么
管理责任:对所分管的工作全面负责
主要职责
1.负责主持本部的全面工作版组织并督促权部门人员全面完成本部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
2.贯彻落实本部岗位责任制和工作标准,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
3.负责组织行政后勤、保卫工作管理制度的拟订、检查、监督和执行;
4.负责组织行政年、季、月度行政后勤、保卫工作计划。本着合理节约的原则,编制后勤用款计划,搞好行政后勤预算工作;
5.做好公司生活用房及财产管理工作。建立生活用房屋固定资产帐册、员工宿舍等用于行政后勤生活服务的财产帐册;
6.负责公司内部治安管理工作。维护内部治安秩序,搞好治安综合治理,预防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7.负责做好公司用水、电的管理工作。认真抓好水、电的计量基础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和维修计量器具,搞好电器设备和线路的保养维修工作;
8.负责组织部门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协同人事部做好各项工作,定期开展岗位优质服务和业务竞赛评比活动;
9.有权向主管领导提议下属人选,并对其工作考核评价;
10.按时完成公司领导交办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