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拘留哺乳期
⑴ 我现在还在哺乳期公安局可以拘留我吗
公安机关可以对哺乳期的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1)治安拘留哺乳期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⑵ 有法律规定哺乳期不能拘留吗
有,相关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不予收押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章第十条规定: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1、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2、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3、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2)治安拘留哺乳期扩展阅读:
不可以行政拘留的人: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再次审议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规定:
1、不满十六周岁的;
2、七十周岁以上的;
3、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人员。
以上人员违反治安管理,不适用行政拘留处罚。
草案原来规定,对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未成年人、70周岁以上的老人、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按照每日200元标准将拘留折处罚款。
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和有些地方、部门提出,对这三类人员不适用行政拘留处罚是适当的,但又不适宜规定以罚款折抵拘留。经研究,法律委建议删去这一规定,明确规定对这三类人员不适用行政拘留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⑶ 哺乳期多长时间不宜拘留
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不予收押拘留。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条规定,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3)治安拘留哺乳期扩展阅读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⑷ 妇女在实施违法行为时正哺乳不满一周岁婴儿,但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时哺乳期已满,是否执行行政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只作出行政拘留处罚,但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如果该妇女在实施违法行为时处于哺乳期但是再有几天婴儿就满一周岁了,在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时哺乳期已满,是否实际执行行政拘留的处罚?
⑸ 哺乳期错打暴打了放学回家的小孩是不是免治安拘留
身为母亲,看到这样的事,感同身受,很难过也很气愤!建议你去找律师,一般当地的律师很有人脉关系的,做这一行认识很多高官的。只要花个3000块,万事有商量。当然前提你可以先咨询一下如何处这件事。处理好,对孩子的心灵修复有所帮助。
⑹ 治安处罚哺乳期过了还拘留吗
治安拘留时如果当事人正好处在哺乳期是就不可以拘留了,哺乳期过了后也不会再拘留了
⑺ 是怎么执行的,哺乳期妇女能被拘留15天吗
哺乳期的妇女不可以拘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回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答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70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