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立案
① 派出所处理治安案件需要多长时间
派出所处理治安案件需要三十日左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1)治安立案扩展阅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受害人有权知道处理结果。
② 治安案件中盗窃案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治安案件是指公安机关和基层保卫组织依法对需要给予治安行政处罚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和不够立为刑事案件的轻微违法犯罪行为,通过立案确认、进行查处的案件。
根据有关规定,社会上发生的治安案件一般由当地公安派出所负责查破;发生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的治安案件,由本单位保卫组织查破,没有保卫组织的单位,由所在地公安机关负责查破。另外,在农村没有公安派出所的地方,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中需要给予警告、5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裁决。
1.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1-3] (条例及释义)
2.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
3. 受害人有权知道处理结果。
③ 治安案件立案问题
治安案件可以而且应当立案,“老师说立案的要求是要有犯罪事实以及要追究刑事责内任”,这是指刑事案件立案容,两种立案不是一回事。前者立案后查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事实,依法处以治安行政处罚(警告、罚款、拘留等),后者立案后查清违反刑事法律的犯罪事实,依法处以刑罚(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等)。
④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会被警方立案侦查吗
看你说的抄情况,不算是主观故意,袭不能算是故意伤害。而且就算是故意伤害,轻伤也是允许调解结案的,和受害人主动谈好,赔偿后签订谅解协议,要受害人放弃追究你的法律责任,然后到交警部门签定正式的调解协议,也就是走个过程而已,可以不用拘留。
⑤ 治安案件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治安案件不存在立案,只有受案,就是说无论什么案件都要受理
只要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无论多轻微都可以进行处罚
⑥ 治安案件的立案标准是如何的
按相关法律规定,立为治安案件也属于立案,公安机关会按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七条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⑦ 不能达到立案标准,能否治安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是指中国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法规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回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答侵犯公私财产,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所实施的行政处罚。
不能达到立案标准,就是属于“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情形。
⑧ 治安案件立案标准是什么
1、治安案件不存在立案,只有受案,就是说无论什么案件都要受理,只要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无论多轻微都可以进行处罚
2、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3、治安案件是指公安机关和基层保卫组织依法对需要予以治安行政处罚的违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做法和不够立为刑事案件的轻微违法犯罪做法,通过立案确认、进行查处的案件。
根据有关限定,社会上发生的治安案件通常由当地公安派出所负责查破;发生在机关、团体、公司、事业单位内部的治安案件,由本单位保卫组织查破,无保卫组织的单位,由所在地公安机关负责查破。
另外,在乡村无公安派出所的地方,对违背治安管理的做法中需要予以警告、50元以下罚金的,能够由公安机关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裁决。
(8)治安立案扩展阅读:
(一)除具有下列情形的外,治安案件要公开处理:
1、涉及警务秘密的;
2、涉及个人隐私的;
3、当事人未满18周岁的;
4、办案单位认为不宜公开处理的其他情形。
(二)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投案以及其它行政主管机关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进行登记,并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1、对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2、对属于其它公安机关单位管辖的,应当在受理后的二十四小时内移送,并告知当事人;
3、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事项,告知当事人向其它有关主管机关报案或者投案。
(三)情节比较简单,事实清楚的案件7个工作日内办结,案情比较复杂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上述所限不包括听证,当事人伤情鉴定以及涉案物品估价时间;因特殊原因不能办结的向当事人作出解释。
(四)将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案件的查办、复议、诉讼程序,以及裁决治安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告知当事人。
(五)设立案件查处结果公开专栏,每周将所办治安案件的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布。
(六)治安调解由办案民警主持,召集双方当事人参加,调解应制作调解笔录和《治安调解书》;公开调解的案件,允许群众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