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结案
㈠ 派出所对治安案件结案是否应该出具结案书
你好:
1、派出所对治安行政案件调查处理结案后对此案内部有结案报告。但在一般的情况下不公布,装入该案的卷宗存档。
2、对该案的当事人不出具结案报告。但做为此案中的受害人或当事人不用告诉,都知道如何处理的。
㈡ 派出所处理打架治安案件多久结案
如果轻微伤都够不上,派出所一般就不会做治安案件处理,是作为民事案件在调解处理了,这个并非派出所的法定职责了,可调解,也可不调解,你自己可以起诉到法院去。
㈢ 一般治安案件的结案期限是多久
治安案件最长结案时间为60日。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四十一条公安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30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批准,可以延长30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3)治安结案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第一百零四条
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
(二)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的;
(三)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㈣ 一般治安案件是否有规定时间结案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一般情况下的期限是30日内;案件复杂或内或者重大的,期限是60日。容
PS: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㈤ 治安案件结案依据是什么
治安案件最长结案时间为60日。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5号)第一百四十一条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㈥ 一般的治安案件法定的结案日期是多长时间
治安来案件自公安机关受理源后,一般不能超过三十天就得结案,复杂的可以延长三十天,以下是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㈦ 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案件时应当结案的情形有哪些
行政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结案:
(一)作出不予处罚决定的;回
(二)适答用调解程序的案件达成协议并已履行的;
(三)作出行政处罚等处理决定,且已执行的;
(四)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转为刑事案件办理的。
第二百零四条经过调查,发现行政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公安机关办案部门以上负责人批准,终止调查:
(一)没有违法事实的;
(二)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的;
(三)违法嫌疑人死亡的;
(四)其他需要终止调查的情形。
公安机关终止调查时,违法嫌疑人已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第二百零五条公安机关对在办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应当按照一案一卷原则建立案卷,并按照有关规定在结案或者终止案件调查后将案卷移交档案部门保管或者自行保管。
㈧ 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案件时,应当结案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三十二条行政案件具有下内列情形之一的,容应当予以结案:
(一)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的;
(二)适用调解程序的案件达成协议并已履行的;
(三)作出行政处罚等处理决定,且已执行的;
(四)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转为刑事案件办理的;
(五)作出处理决定后,因执行对象灭失、死亡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执行或者无需执行的。
第二百三十三条经过调查,发现行政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以上负责人批准,终止调查:
(一)没有违法事实的;
(二)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的;
(三)违法嫌疑人死亡的;
(四)其他需要终止调查的情形。
终止调查时,违法嫌疑人已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㈨ 治安管理的案件没结案怎么办
一般是30日以内,特殊情况60日,超出60日的案件很少见。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版条: 公安机关办权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没有按时结案:
如果由于特殊原因,公安机关未能按时结案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调查取证,不能因超过法定期限而终止调查,且在案件调查终结后,依法作出治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