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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法制办职责

发布时间: 2020-12-31 07:05:11

㈠ 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的职能职责

(一)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协助市政府领导办理行政管理涉法工作事项,为市政府领导依法行政和科学民主决策提供法制服务;对区县(自治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和政府法制工作进行指导。
(二)承担统筹规划市政府立法工作的责任,拟订市政府立法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督促指导。
(三)承担审查市政府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法规、规章草案的责任;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重要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草案意见征求和反馈工作。
(四)承办市政府规章的立法解释和地方性法规授权市政府的执行性解释工作;承担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指导和争议的协调、处理工作。
(五)承担区县(自治县)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登记责任,并对区县(自治县)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六)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和指导责任,按照市政府部署,检查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承担行政执法培训和行政执法资格管理责任,监督指导全市行政执法活动。
(七)承办市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受市长委托参与行政诉讼活动;对区县(自治县)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八)组织清理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编辑出版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汇编正式版本;组织翻译和审定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外文文本。
(九)开展政府法制理论、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宣传,开展对外法制业务交流;联系市政府法律顾问、市政府立法评审(复议咨询)委员。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㈡ 区政府法制办是干什么的

区政府法制办工作职责 :

1、编制区政府系统阶段性规范性文件规划和年度规范性文件,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2、审查和协调各部门上报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

3、组织起草关系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

4、承办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和解释、清理及编纂工作;

5、指导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区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工作;

㈢ 法制局是什么

法制局是:清理、编纂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国家和省发送征求意见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研究,提出建议。

法制局职责介绍:

(一)对市政府法制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调研,编制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规划草案,[1]拟定市政府依法行政年度工作意见,指导、协调、督促市直各委、办、局和各区政府贯彻落实市政府确定的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目标。

(二)统筹规划市政府的立法工作,拟定市政府年度立法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起草或牵头组织起草重要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草案;审查修改和协调论证各部门报送市政府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负责与WTO相关的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的审查和咨询工作;承办政府规章的立法解释工作;

(四)承办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做好行政审批成果与立法相衔接工作,负责本市新设定行政审批事项的法律审查工作。

(五)组织与WTO有关的政府规章和政策措施标准外文文本的翻译、审定工作。

(六)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和本局立法顾问的相关事务;组织重要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的立法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工作;

(七)承办对新颁布的政府规章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负责政府规章登报工作。

(八)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九)办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上报备案工作;承办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审查其同法律、法规是否抵触以及它们相互之间是否矛盾,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十)负责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和委托执法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受理错案责任追究和新法规执行情况报备。

(十一)负责全市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审查认定;负责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和执法证件的颁发工作。

(十二)拟定市政府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组织或者参与检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

(十三)研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执行等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行政法规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普遍性的问题,向市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拟订有关配套的规章、文件和意见。

(十四)协调部门之间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执行中的矛盾和争议。

(十五) 负责市政府公告栏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开展新法规、规章和重要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宣传工作。

(十六) 受市政府委托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的有关工作,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履行职能情况进行监督。

(十七) 办理由市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受市政府委托承办市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复议案件和市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的相关工作,处理由市政府承担的行政赔偿事务,对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及区政府的行政复议、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进行指导。

(十八)负责有关政府法制的统计工作。

(十九) 负责组织开展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咨询服务和国内外法学界的学术交流活动。

(二十)负责联系指导仲裁委。组织开展仲裁机构的组建和换届工作,指导和监督仲裁机构开展仲裁业务。

(二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3)局法制办职责扩展阅读:

法制局内设机构

办公室(党工委办公室)

负责协助委、工委领导处理机关运转的日常工作。

统计评价处

负责国有资产的统计、分析和所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备案工作,建立国有资产统计信息网络,根据有关规定对外发布统计信息;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拟订考核标准;建立和完善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并负责组织实施。

产权管理处

研究、提出改革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的意见,拟订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拟订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的政策及制度、办法,组织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损失核销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财务的监管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研究、提出国有资产预算编制和执行方案,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进行预算管理;监交国有资产收益,对国有资产收益的使用进行监督;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

企业改革处

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进行结构调整;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必要时对投资决策进行后评估;协助所监管企业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指导所监管企业贯彻执行国家和市有关企业改革方针政策;推进所监管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组织实施国有资产流动重组及结构调整的意见和方案;研究所监管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组建方案,对其中需要国有股东决定的事项提出意见;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管理现代化和信息化工作;组织协调所监管企业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关闭破产、困难企业重组工作,协调解决企业改革改组中的重大问题。

政策法规处

研究、起草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负责有关法规和重大政策起草、拟订的协调工作;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有关法律问题;负责研究总结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理论和实践经验;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监管和经营的有效形式,研究、提出完善授权经营制度的意见和建议;负责调查研究所监管企业改革发展的情况和问题;承担委机关的法律事务。

稽查监督处

根据《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 ,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监事报告制度;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损害、侵犯国有资产的行为和国有资产流失案件进行查处;联系协调有关部门和机构对所监管企业及其负责人进行审计监督和经济责任审定;负责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财务总监的业务指导。

㈣ 法制办是干嘛的

法制办职责

1、编制复市政府系制统阶段性规范性文件规划和年度规范性文件,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2、审查和协调各部门上报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
3、组织起草关系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4、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和解释、清理及编纂工作;
5、指导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工作;
6、接受市政府委托承担应诉代理;
7、协调市政府系统行政执法工作;
8、负责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9、指导督促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开展法制工作;
10、起草修改市政府分管领导讲话等重要文件材料;
11、承接市政府主管领导召开的有关会议;
12、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事情
打字不易,如满意,望采纳。

㈤ 法制办是干什么的

法制办是由一级政府设立的负责本级政府法制工作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

(一)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协助总理办理法制工作事项。

(二)承担统筹规划国务院立法工作的责任,拟订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安排,报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督促指导。

(三)承担审查各部门报送国务院的法律法规草案,以及需要由国务院批准的重要涉外规章、部门联合规章的责任。负责从法律角度审查部门报送国务院审核的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

(四)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重要法律草案、行政法规草案。负责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五)承担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国务院部门规章的备案审查责任,审查其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是否抵触以及它们相互之间是否矛盾,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六)研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执行等法律、行政法规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国务院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拟订有关配套的行政法规、文件和答复意见。

(七)负责承办行政法规的立法解释工作。承担协调部门之间在法律法规实施中的争议和问题的有关工作。承办申请国务院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指导、监督全国的行政复议工作。

(八)负责及时清理、编纂行政法规,编辑国家出版的法律、行政法规汇编正式版本。指导规章清理工作。负责组织翻译、审定国家出版的行政法规外文文本和民族语言文本。

(九)开展政府法制理论、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宣传,开展对外法制业务交流。

(十)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5)局法制办职责扩展阅读:

法制办从上至下,分为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正部级),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绝大多数为正厅级),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正处级),县政府法制办公室(正科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是协助总理办理法制工作事项的办事机构, 其前身是国务院法制局。

1954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设置国务院法制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1959年6月撤销。1980年5月和1981年7月,国务院先后设立了国务院办公厅法制局和国务院经济法规研究中心。

1986年4月,为了加强政府法制工作,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国务院决定,将原国务院办公厅法制局和国务院经济法规研究中心合并,重新成立了国务院法制局,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1988年10月,国务院法制局被确定为国务院的办事机构。1994年3月又被确定为国务院的直属机构。1998年3月,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设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作为国务院办事机构。

㈥ 法制办是什么单位职能作用是什么

法制办的全称一般为政府法制办,作为政府法制机构,个别地区为法制局,各地基本一致。

单位职能作用:

一、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要职责: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设立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为国务院办事机构。

二、省、市、县法制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主要负责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备案

2、政府合同的把关

3、对常务会提案以及重大决策出具审查意见

4、监督行政机关执法依法行政

5、配合省法制办处理行政执法证换发工作

6、清理规范性文件

7、承接行政复议案件8

8、承办行政应诉案件及信访复查等。

总体上法制办的工作内容主要以政府法制为主,归政府办管理。


(6)局法制办职责扩展阅读:

政府法制办公室(简称法制办)是由一级政府设立的负责本级政府法制工作的办事机构。

从上至下,分为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正部级),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绝大多数为正厅级),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正处级),县政府法制办公室(正科级)。

㈦ 法制办公室的主要职能是什么

法制办主要职责是:

统筹考虑、统一规划国务院的立法工作,拟订国务院年度立法工作安排,报经国务院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督促指导。

审查修改各部门报送国务院的法律草案、行政法规草案,从法律角度审查部门报送国务院审核的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

起草或者组织起草若干重要的法律草案、行政法规草案。

承办行政法规的立法解释工作。

研究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执行等涉及政府行为共同规范的法律、行政法规实施以及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向国务院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拟订有关配套的行政法规、文件和答复意见。

协调部门之间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实施中的矛盾和争议。

办理地方性法规、地方人民政府规章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的备案审查工作,审查其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是否抵触以及它们之间是否矛盾,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清理、编纂行政法规,编辑国家出版的法律、行政法规汇编正式版本。

组织翻译、审定国家出版的行政法规外文文本和民族语言文本。

开展政府法制理论、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交流,开展对外法制业务交流。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㈧ 公安局分局的法制处的职责是什么

1、公安机关内部执法检查监督,考核评议、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2、提请批专准逮捕、移属送起诉、取保候审等案件办理环节的审核;
3、民警的法制培训,为公安机关各业务部门和执法民警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4、参与公安局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修改、会签;
5、指导公安机关行政复议、应诉、听证、赔偿案件的办理;
6、劳教案件审批和行政复议案件办理;
7、法制宣传;
8、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研究处理。

㈨ 公安局法制科是干什么的啊具体职责是什么

一、公安局法制处,是公安机关的综合性职能部门,是内部执法监督工作的主管部门,是劳动教养审批案件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国家赔偿案件的办案部门。

二、主要职责:

1、公安机关内部执法检查监督,考核评议、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2、提请批准逮捕、移送起诉、取保候审等案件办理环节的审核;

3、民警的法制培训,为公安机关各业务部门和执法民警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4、参与公安局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修改、会签;

5、指导公安机关行政复议、应诉、听证、赔偿案件的办理;

6、劳教案件审批和行政复议案件办理;

7、法制宣传;

8、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研究处理。

(9)局法制办职责扩展阅读:

1、“地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领导本辖区的公安法制工作,组织、规划、协调、推动本辖区公安法制建设。具体职责是:

(1)编制本地公安执法制度建设规划,组织或者协助起草、审核、清理、汇编有关公安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

(2)承担本级人民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按照规定办理劳动教养、收容教养审批案件;

(3)指导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工作,办理听证、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案件,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4)组织、开展、指导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执法检查、个案调查、执法过错责任认定等内部执法监督工作;

(5)依照规定对有关案件进行法律审核;

(6)管理公安法律文书;

(7)依照规定组织、开展公安机关领导和民警法律学习培训工作;

(8)组织、开展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工作,办理执法问题的请示和答复;

(9)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2、“县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领导本辖区的公安法制工作,组织、规划、协调、推动本辖区公安法制建设。具体职责是:

(1)综合研究公安执法问题,组织、推动解决本辖区公安执法问题;

(2)组织或者协助起草、审核、清理、汇编有关公安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3)审核、呈报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案件;

(4)办理听证、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案件,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5)组织、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执法检查、个案调查、执法过错责任认定等内部执法监督工作;

(6)参与研究、处理重大、疑难案(事)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7)依照规定对有关案件进行法律审核;

(8)管理公安法律文书;

(9)依照规定组织、开展民警法律学习培训工作;

(10)组织、开展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和信访工作,办理执法问题的请示;

(11)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㈩ 公安局中的法制办部门是负责什么工作的

法制部门是公安机关重要的业务部门,主要职责1、各类案件的审核把关,2、负责公安机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3、执法检查等内部监督,4、起草公安内部规范性文件,5、组织法制培训,6、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讨论研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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