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安职责
『壹』 农业银行保卫干事职责
保卫干事管站岗真才用
抗战争期八路军保卫干事主要职责:内主要负责本部员进行调查甄别防止员敌策反现摇变节保持部队内部纯洁外主要负责防奸(奸细)反特(特务)任务防止敌我进行渗透、破坏
部队宿营岗哨警卫勤务通由属各连队轮流担负查岗查哨主要由担任岗哨勤务单位连排负责保卫干事查岗查哨责任工作部
别《亮剑》演确《亮剑》拍错导演军事知识简直白痴影片竟现山本支本特种部队1941竟使用1943才定型产美枪雷错误
『贰』 银行安全保卫工作主要包括什么内容
1、维护辖区的安全,预防和调查安全事件,并确保安全
2、根据管辖区的大小和周围的公共安全状况,应配备相应的保安人员,保安人员应工作24小时。
3、紧密联系保安人员,以确认值班人员的值班状态。
4、制定处理紧急情况的程序,并建立和完善各种安全系统。
5、在您的管辖范围和记录中每天和不定期进行安全实践巡逻。
6、建立定期检查系统,以识别主要防御目标并实现点和区域的组合。
7、改进辖区的安全预防措施,并确保使用安全支柱设备,设备,设备等在工作中达到预期的使用效果。
8、确认在辖区内没有干扰公共秩序或社会秩序的行为,及时纠正,陈述纠正意见,跟踪处理结果并进行记录和存储。
9、与其他部门协调本部门的工作,以提高工作效率。
『叁』 银行安全保卫责任需要哪些人签 字
银行安全保卫工作的原则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
银行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贯彻预防为主,群防群治,突出重点,保障安全。
银行安全保卫工作的核心是“三防一保”:防抢劫、防诈骗、防盗窃,保证职工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
以下是银行安全保卫工作一般遵循的细则,供参考:
1.运钞车到达终点时应当最大限度地靠近目的地停放。 5.押运时应严守秘密,不得向外泄露押运时间、地点、数量、人员、车型等情况。
2.银行安全保卫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支行行长是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部署本单位和所辖区分支机构的安全保卫工作。
3.安全保卫工作的基本任务是防盗窃、防抢劫、防诈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职工人身安全和银行财产安全。
4.支行行长对本行负责督促,检查各项安全保卫工作的执行情况。对库存现金及重要凭证,至少每月不定期检查一次,并及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立即向上级汇报。
5.每个营业网点必须实行“三人当班,双人临柜”的工作制度,职工应保持高度警惕,随时发现各种异常现象,并采取有效控制,防范措施得力。
6.严禁无关人员进人柜台内,因公需要进入柜台内的上级机关和公安机关人员必须有本单位现职领导陪同且信证齐全才予接待,否则不得开门受检。
『肆』 银行保安哪些工作内容待遇怎样,会被看不起
保安的工作相对来说是比较轻松的,适合年龄偏大的大哥。至于会不会被看不起,是看你自己。如果你介意别人的想法,这份工作肯定会做的不舒服,不过人生在世,过的开心就行,根本没有必要在意那些不重要的眼光,因为他们只会影响你前进的步伐。
『伍』 银行保安叫我守机房的工作职责
1
银行保安岗位责任
根据保卫工作责任条例
,
结合本行保安岗位值勤的具体情况
,
特制定保安岗
位实施细则。
一、保安工作范围:
1
、保安的工作区域为:银行办公和营业场所及银行所指定的区域。
2
、日常执勤岗位为一楼大堂及二、三楼办公区。因其他工作需要须服从
银行的调配。
二、上班时间:
日班:
7:00
——
19:00
夜班:
19:00
——次日
7:00
保安分为二组,每班
2
人,执行日、夜两班制。
三、交接班的事项如下:
1
、保安装备、器材是否齐全;
2
、技防设施和栅门及其它门、窗、锁等是否完好;
3
、是否有治安、火险、水险、台风及其他隐患;
4
、夜间电话总机是否通畅;
5
、行领导及总务部主管交办的未了事项需要交代;
6
、交代上一班所发生的事情及事故案件;
7
、交接人员共同检查保安工作区域是否有情况,做好交接班记录并签字以
示明责任;
四、巡查时的注意事项:
1
、不论是夜巡还是日巡,都必须按序巡查。
2
、巡查中要认真检查是否有治安和火险及其他隐患。
3
、巡查各楼层的门、窗及安全通道门是否安全关闭。
4
、夜间巡查时要注意检查各楼层电灯、电脑、复印机、碎纸机等设备是否
关闭。
5
、
夜巡时关闭各楼的热水器、
开水机、
烘手机的电源,
次日则全部打开
(节
假日除外)
。
6
、夜巡时如遇有人加班,应记录其人数、部门、楼层,待巡查完毕后向监
2
控室报告。
五、工作职责:
1
、执勤时须着装整洁;佩戴标志;仪表大方,精神振奋;礼貌待人;不
得阅书看报,不得与人嘻笑打闹及聊天,外出办事、用餐、护钞应进
行登记。
2
、要做到四勤即勤记录、勤询问、勤观察、勤巡逻。严禁值勤时脱离岗
位、漏岗、更不准擅自离开银行,如脱岗、漏岗一经查实将从重处理。
3
、外出押钞时,要严格执行有关护钞规定,执勤人员须严格着装并持警
械护送,要保持高度警惕,防止各种事故发生。
4
、保安人员应服从银行监控员的日常管理,对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管理的
保安员将按照规定给予口头警告、通报批评直至退回保安公司处理。
5
、发现治安火险或灾害隐患,须及时消除;一时无法消除的,应及时报
警和报告有关领导,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如遇上火灾应根据《银
行消防工作管理规则》维护好秩序做好人员的疏散及灭火工作,并注
意相关进出人员的举止及动向。
6
、紧急情况时,执勤人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挺身而出,积极配合
有关部门机智的妥善处理。
7
、遇上抢劫或其他恶性案件应立即报警,并按银行《突发事件预案》规
定执行,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冷静沉着、勇敢、灵活、机智处理,以确
保银行员工人身及财产的安全。
8
、现金出入库时,保安人员应在楼梯口和相关走道处守卫。
9
、交接好上一班未了之事项。
10
、完成银行和物业公司交给的其它任务。
(一)
、日班工作职责:
1
、
6:30---7:00
由晚班和早班各派一人按巡查规定共同巡查并将所有的消
防通道门的防盗锁打开并检查消防门锁是否正常。
另两人在一楼大堂值勤直到
巡查结束。
2
、
7:00
前做好上岗前的准备并有一人在院大门守卫,负责员工上班通道
门的安全,
8
:
55
关闭院大门。
3
、
7
:
30
二人在一楼大堂执勤,领班保安负责安排执勤岗位人员。
3
4
、中午
13
:
00
须派一人对全行的消防通道门进行巡查检查消防锁是否安
全正常,消防通道是否保持畅通,并进行登记。
5
、执勤时,要严密注视外来人员及周边情况,发现可疑行迹的人,要注
意观察必要时要进行盘问;
6
、节假日期间保安的值勤人数为两人,上班时间、工作职责不变,但巡
查时由于节假日期间银行没人上班,所以不必打开各楼层的消防通道
门及电器(烘手机、电开水机、热水器)开关。
7
、节假日期间保安的值勤位置在大堂的两侧及侧门,对来行的人员应问
明来意并进行登记。
一楼大堂保安岗位职责:
1
、
人员配置:
由两名保安负责一楼大堂的保卫工作。
值勤时采取一名保安
坐在保安台对来访人员进行询问如遇引导员正忙时应协助引导员对来
访进行登记及电话通报,另一名保安则站在大门左侧警戒。
2
、值勤范围:大门口、一楼大堂、一楼
ATM
机房门。
3
、对在门口与银行工作无关的人员和车辆应礼貌地要求其离开,对劝告
不理不采的人员可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无法处理的应报告相关领导
4
、值勤时保安员应对进入营业大厅的人员要密切注视其动向;客户存、
取数额较大款项时,应密切注视,加强巡视,以防不测。对要到二楼以
上办事的客户应主动协助引导员通报接洽人。
5
、值勤时保安员应提高警惕,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若有其他事因应
得到批准后在有人替换的情况下方可离开岗位。
6
、
对在营业大厅闲逛和不是办理业务的人员应对其进行询问,确实与银
行业务无关的人员应劝其离开,
对不听劝告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7
、
保安员外出吃饭应进行轮换,
一次只能外出一人,
期间应保持营业厅一
人执勤。
8
、
在运钞车外出运款或运款回行时应主动为其进行警戒,
警戒位置在运钞
车的两侧,不得让其他人员或车辆在运钞车边停留。
(二)
、夜班工作职责:
1
、
18:50
前日班与夜班工作交接完毕并做好上岗准备。
『陆』 中国银行保安工作内容
银行保安人员一天工作要求和工作指引 如下:
工作内容和工作定位:
1、上班时间:上午8:20;下班时间( 晚于银行文职人员 ):解押钞车与柜台内工作交接完成后方可下班。
2、负责银行所有范围的安全工作和银行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内容。
3、保安人员定位是银行的一员,平时日常工作需听从大堂经理的指示和安排。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1、上班前的准备工作包括:
1)在8:20准时起动银行各区域的卷闸和相关电器、电源开关(包括排气扇、空调设备、叫号机、电视机、利率牌、饮水机、奶茶机);
2)注意银行门口车辆停放情况,在到岗第一时间将红白雪糕筒摆放在规定位置;
2、日常工作包括:
1)协助大堂工作人员完成日常客户服务工作,包括指引和分流客户,需要掌握银行单证基本填写方法;
2)负责每日银行报纸架的管理工作,每日更新新报纸和定期更换报纸; 3)在停车场的管理方面,要尽力做好,以保证银行正门位置3米范围内不可停留任何车辆;停车场内不可停放大货车,如发现有客户停放,要主动上前进行劝说和指引工作;要做好停车场所有停放车辆规范、整齐停放工作,劝说客户不可随意乱摆放。
4)日常工作中当银行设备,设施需要进行维修时,要配合且协助维修人员的工作,事后并进行跟进,将设备运行和维修情况上报相关银行领导。 3、下班前的准备工作包括:
1)在17:20准时落下和关闭银行各区域的卷闸以及相关电器、电源开关。 2)必需等待押钞车与银行柜台内部完成交接工作,方可下班离开;
3)押钞车离开后方可将红白雪糕筒收回;
4)下班离开银行前,必需进行一次全面巡视工作,包括银行一、楼上所有区域,检查内容包括电器开关,门窗情况,一定要消除消防和安全隐患。
『柒』 银行保卫,保安员责任制度是什么
一、保安员岗位职责
(一)遵守国家政策法令、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热爱本职工作,遵守社会公德。
(三)严格执行以下安全保卫条款:
1、严格服从公司领导的指令,及时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2、执勤时按公司统一要求着装,并佩带工号牌,着装整齐,站姿端正,精神饱满,文明执勤,礼貌待人。
3、严肃保安风纪,坚守岗位,工作认真,不徇私情。
4、严格执行公司保安管理规定和物资出入规定,认真查验出入物资,保护公司财产安全。发现可疑行迹,要认真盘查询问,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5、严格遵守执勤纪律,不在值勤过程中闲谈、打闹、吃东西、抽烟,不看书报,放听收录机,不做与执勤无关的事情。
6、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对当班值勤时发生的涉及顾客车辆、突发安全事件及其他问题的处理情况要如实记载,交接清楚。
7、熟悉场馆及周边的地形、地貌、消防设施及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8、场馆出现断电、失火或其他突发安全事(故)件,要在协助维护场馆秩序的同时,积极进行现场救助。
9、对场馆部营业结束后移交的球具、鞋具及其它物品要妥善保管,确保次日完整交接。
10、确保收银台、保险柜、商品区及展销商品等完好无损。
11、客人在泊车时须指挥调度车辆,按规定停放整齐,做到人车对号,保证车辆安全,并主动为客人开关车门。
12、客人驾车离馆时,执勤人员应凭客人的消费单发放停车票,严禁将停车票发给不相干车辆。
13、为了确保公司的人员及财产安全,保安人员根据公司要求实行24时值班制度,前门站岗时间为8:00—18:00,18:00—营业结束。营业结束后,值班人员对球馆进行全面安全巡察,同时兼顾后门安全至早8:00。
14、值班人员就餐时须专人替岗执勤,就餐时间为三十分钟,中午12:00—12:30,下午19:00—19:30。
15、协助财务人员办理银行相关业务并确保安全。
『捌』 请问银行保安主要做哪些工作
不知道你在哪个城市,我是在广州,我们是保安公司的保安.然后银行通过和保安公司聘用我们的保安员.我们所接的单位有,农行,工行,招商.平安.渤海.浦发这几家银行.不知你说的是不是我这种外派的形式还是银行内部招的.那我就按我知道情况回答你吧,希望可以帮到你.
1:主要工作在工作区巡逻,(大多数时间是站着),如果客户有什么问题起引导作用(大堂有经理,不用担心).早晚进行接送钞票.还有一种就是在监控室看监控,这个相对轻松,不过对身体不好,有辐射。
2:工作日,不同的银行上班的天数不一样,有的是周六日双休,不同网点也有可能是周六或者周日休息一天.但这个主要看你们单位请多少人来定了.我现在的单位一个月才上17天班.
时间呢,很少有准时八小时的,外围巡逻的话可能会时间少些8到10小时,其它的大约都在12小时左右(接送钞很晚````).要么就是职员什么时候下班你才能什么时候走.(这个情况较多).
3:银行有一个保卫部门,如果你是保安内部招的话,那就是那个的相关人员通知了。如果像我们这样,会有班长或者保安队长通知了。通知方式,看你们的工作条件,如果有办工电脑有可能会发E-mail,如果不用电脑就是打电话了。其实没什么差别了。提前时间一般最少也要一天吧,因为转班这个事,单位会比较急确认。但也会给相应的加班费的,所以这个你不用担心。
4:培训一定是有的。单位一般很少有了,不过我有一个同事在平安做,他们单位是周六(占用休息时间)培训。每星期都有。我们保安公司培训只是走一个过程罢了。顶多是一个星期。培训内容有跑步走步打军旅拳,学习如何处理突发事件,还要考一个保安资格证(我们当时几乎开卷)
5:有一个基本工资,然后在基本工资基础之上多上的班,算加班费。基本的班次是上一个月就做的了,如果有加班会在另行计录。我们公司是在本月的25号前结算的。
6:你说的这是特殊情况,上个月我就回家让同事顶了几天。举个例子,同事A家里有急事,要回家一个月,但单位假还没请下来(我们都要提前半个月呢)。A君可能会和你弟商量他回家期间让你弟顶班。这种情况出勤记录当然会记A君了。但同事关系处好了这个事情都好处理,首先A君可以回来之后还你弟班,或者是按工资或单位的顶班行情给你弟相应的钱,如果信不过A君的话也可以让他提前把钱拿出来。(这么做有点伤感情,不过我们单位也有说是请假后来就不回来的了。这个要小心)
好累~~~打了半个多小时,给不给分没事,做为未来的同行,希望可以帮到你弟弟~~~~
『玖』 银行保安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一)定期向领导请示、汇报工作,按要求向上级保卫部门报告工作,对本级单位、辖内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设;
(二)指导和监督检查辖内农村信用社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组织实施各项安全保卫制度的贯彻落实;
(四)协助配合治安刑事案件和灾害事故的调查和管理,组织辖内守押人员完成金库守卫和运钞押运工作;
(五)负责保卫人员的管理、培训工作,枪支、弹药的管理工作,安全防范设施的建设、管埋及维护工作;
(六)依据有关规定,对违反安全保卫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经济处罚,提出行政处分建议;
(七)配合人事部门定期对保卫人员进行审查,发现不称职人员,及时向领导提出调整建议;
(八)会同单位有关部门对员工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开展防抢防暴防火预案演练,增强防范意识,提高防范技能;
(九)负责内部安全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日常工作;
(十)完成本单位领导和上级保卫部门及当地公安机关交办的有关事项。
『拾』 谁有银行安全保卫制度的资料
这是农行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农发行)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国有资产和员工人身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农发行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农发行安全保卫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预防为主,群防群治、综合治理,人员防范与技术防范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农发行安全保卫工作的基本任务是:防盗窃、防抢劫、防诈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指导检查安全生产情况,防范安全事故,保障国有资产和员工人身安全。
第四条 农发行安全保卫机构在本级行行长领导下工作,接受上级行保卫部门及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公安机关指导,对本级行行长负责。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农发行各级行。
第二章 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
第六条 农发行各级行应当逐级建立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层层签定“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书”,实行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第七条 各级行行长为本级行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级行安全保卫工作负全面责任。具体职责是:
(一)组织制定安全保卫工作目标,对完成本目标负责;
(二)定期听取本系统安全保卫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保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三)督促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四)组织对员工进行安全防范、职业道德和法制纪律教育,对要害岗位工作人员加强管理;
(五)抓好保卫队伍建设,按规定建立保卫机构,配备保卫人员,为保卫工作开展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八条 各级行分管保卫工作的行领导是本级行安全保卫工作的直接领导者,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制定、落实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督促检查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二)领导保卫部门贯彻、落实上级行和当地政府、公安机关对安全保卫了作的要求和部署;
(三)领导保卫部门建立健全金融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安全生产事故防范体系,确保本级行安全运营;
(四)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性的安全检查,推动保卫工作的开展;
(五)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保卫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六)随时掌握保卫人员的思想动态,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第九条 各级行保卫部门是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职责是:
(一)做好防盗窃、防抢劫、防诈骗等金融案件的防范工作,力保农发行资金安全:
(二)做好防火灾、防爆炸、防交通事故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防范工作,力促农发行资产和人员安全;
(三)负责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管理,依法组织或参与案件侦破和事故调查工作;
(四)指导本单位和所辖分支机构的安全保卫工作,对所辖分支机构防范金融案件、治安灾害事故以及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指导和经常性监督检查;
(五)负责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和技术防范设备的选用、管理及安会防范工程审查、验收;
(六)负责枪支弹药和警用器材、设备的管理;
(七)负责经济民警、保卫人员的管理、训练工作;
(八)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防范教育,组织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的制定和演练;
(九)负责制定落实安全保卫工作的规章、制度、工作办法及操作规程;
(十)依据有关规定,对违反保卫工作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提出经济处罚及行政处分的建议。对发生重大责任性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单位,提出“一票否决”的意见。
第十条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具体职责是:
(一)落实本部门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
(二)抓好安全防范教育,掌握员工思想动态,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妥善解决;
(三)对本部门安全保卫工作实施经常性检查。
第十一条 各岗位工作人员对本岗位安全负责。工作人员应当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本岗位工作安全。
第三章 安全防范工作及防范设施管理
第十二条 农发行各营业机构均应创造条件实行现金寄库和委托运送现金。
第十三条 各级行保卫部门应按国家规定,审定要害部位,建立要害部位档案,对要害部位的安全情况经常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第十四条 各级行应建立健全值班、警卫制度,节假日须有领导干部带班。
第十五条 各营业单位应与相临单位建立治安联防,签订联防协议,适时进行演习。
第十六条 安全防范设施是保证国有资产和员工人身不受侵害的物质设施和技术装备。主要包括:
(一)金库、守库室、营业室、计算机房。围墙等建筑防范设施及其相关的配套防护设施、设备,如金库门、防弹玻璃、防盗门等;
(二)报警系统,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无线通讯系统,GPS卫星定位系统和防卫防护器材等技术防范设施;
(三)专用运钞车辆。
第十七条 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应以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为目的。配置的原则是;因地制宜、布局合理、安全可靠、方便经营、美观实用。
第十八条 各级行应当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护暂行规定》、(银发〔1998〕588号)、公安部《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GA38-92)和国家技术监督局《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GB/T16676-1996),以及其他有关规定,设计、建造、配置安全防范设施。
第十九条 营业场所、金库的安全防范设施,按照行业标准设计施工,严格履行审批程序,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或启用。
第四章 枪支弹药管理
第二十条 各级行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管理枪支弹药。枪支弹药只能用于执行守护、押运任务,严禁挪作他用。
第二十一条 枪支弹药的配置标准依据公安部《公务用枪配备办法》(公治〔1998〕474号)有关规定执行。严禁非法通过其他渠道购置枪支弹药。
第二十二条 枪支弹药的购置,由配枪单位提出申请,当地公安机关核准后逐级申报,经省级分行(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下同)审核,统一向省级公安厅(局)申请价拨,并报总行备案。
第二十三条 对持枪人、管枪人应严把政审关,严禁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人员持抢、管枪。
第二十四条 持枪、管枪人员必须经过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并经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持枪证后,方能持枪上岗。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 各级行保卫部门应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工作重点放在易发生案件、事故的基层营业单位。总行保卫部对全系统省级分行每年检查面不少于30%;省级分行保卫处对所辖每个地(市)级分行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地(市)级分行保卫科对所辖所有县(市)支行检查每年不少于4次;基层营业单位应坚持经常性的自查。
第二十六条 检查方式:上级保卫部门对下级机构的安全检查与由上级机关组织同级之间的互查相结合;有计划的组织统一时间统一内容的检查与不定期的专项内容抽查相结合。
第二十七条 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贯彻落实安全保卫工作制度情况;
(二)岗位工作人员防范意识和执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情况;
(三)值班、警卫制度执行及值班、警卫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四)防火、防盗、防爆炸、防交通事故等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的情况;
(五)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和管理情况;
(六)枪支弹药管理情况;
(七)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查处情况;
(八)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九)其他需要检查的事项。
第二十八条 安全检查应认真负责不走过场,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应当在安全检查登记簿上签字,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当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对存在严重治安隐患的单位应当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较大规模的安全检查应向上级行写出专题报告,检查结果应当向全辖通报。
第六章 案件和事故的管理
第二十九条 保卫部门对涉及农发行的金融诈骗、抢劫、盗窃、涉枪、爆炸、纵火、绑架等各类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安全生产事故履行调查、协查及管理职责。
第三十条 发生刑事案件或治安灾害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在规定的时限内逐级上报。接到报案后,保卫部门应立即赶到现场。重、特大案件、事故,省级分行、总行应当派人及时赶赴现场。
第三十一条 保卫部门对所辖分支机构的报案和犯罪人的自首,应当认真做好笔录,并调查核实。对所受理的案件经查证不属于保卫部门管辖的,应及时移交有关部门。
第三十二条 在案件事故的查处中涉及内部其他部门协办的,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积极查办。
第三十三条 案件、事故管理实行一案一报,一案一档,专人负责,领导签发的报告制度。
第三十四条 保卫部门应当安排专人负责案件管理工作,做到登记清楚,统计准确,上报及时。
第七章 金融案件、安全事故责任与追究
第三十五条 农发行对金融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及安全生产事故实行行政责任追究制。
第三十六条 农发行各级行主要领导人和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对以下金融案件、重大安全事
故的防范、发生,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度的条款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本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一)重大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残死亡或国家财产损失严重的;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残死亡或财产损失严重的;
(三)由于农发行责任人原因导致重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
(四)由于办公、营业场所未按规定安装安全防卫设施,值守人员不到位造成国家财产损失或人员伤残死亡的;
(五)由于未按规定使用专用设备和违反规定造成职工伤残死亡或资金损失严重的;
(六)枪支(弹药)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
(七)其他重大安全事故。
农发行各级行和有关部门对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比照本制度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对重大安全事故肇事单位和个人的行政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凡发生本规定第三十六条所列金融案件、安全事故及其他伤残死亡事故应及时上报,凡隐瞒不报的,一经发现,给予该行行长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三十八条 发生金融案件、重大安全事故,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或者性质特别严重的,由总行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省级分行行长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由农发行总行负责解释、修订。
第四十条 本制度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