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执行治安处罚决定
Ⅰ 治安处罚决定不执行会有什么后果
不执行就不会发生后果阿,只是会被记录
Ⅱ 治安处罚决定书多长时间不执行无效了
上述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既然下达了处罚决定就要执行,但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 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若申请被通过,公安机关将不能对当事人实行拘留,当事人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到二审结束后,法院依然维持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话,才能对实施拘留。
Ⅲ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怎么办
会处以罚款或强制执行。相关法律如下: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回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答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拓展资料
行政机关在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情况下有权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执行措施是行政机关、人民法院做好执行工作,保证行政处罚决定得以履行的重要手段。执行措施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权益,且政策性强,可能会产生一定的社会影响,因此,对于执行措施,行政处罚法作了明确规定。在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Ⅳ 拒不执行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决定的怎么办麻烦告诉我
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回政处罚决定的答行政机关可采取以下措施:(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2)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目前,劳动保障法律中没有关于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等强制规定。在劳动保障行政处罚决定过程中,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处罚决定,也未提出延期或分期履行的申请或者其提出的申请未被批准的,劳动保障行政机关可以依法采取以下执行措施:
(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2)、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及相关规定,单位和劳动者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执行处理决定的,劳动监察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Ⅳ 治安处罚法拒不执行是什么意思
公安机关对某人违反社会治安行为,作出处罚决定并通知某人后,某人拒绝执行。如某人参入打架斗殴,公安机关决定给予罚款200元,但某人拒不执行处罚决定,不到公安机关缴纳罚款。
Ⅵ 哪些人员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根据《治安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可以不执行,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Ⅶ 行政拘留可以不执行吗
行政拘留有以下情形的可以不执行: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专六周岁的;
二、属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7)不执行治安处罚决定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
第一百零七条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Ⅷ 哪些人可以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现实问题
秦某因为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被公安机关处以五日拘留,由于秦某的小孩刚回刚答六个月,目前尚在哺乳期,因此公安机关决定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那么,公安机关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决定合法吗?
律师解答
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3)七十周岁以上的;(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在这则案例中,由于秦某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因此虽然依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但可不执行,公安机关的决定是合法的。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3)七十周岁以上的;(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Ⅸ 《治安管理处罚法》哪些人员一般不裁定或不执行拘留
已满14岁不满16岁、满16岁不满18岁、70岁以上或者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不执行拘留。
实施犯罪时的年龄,一律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过了周岁生日,从第二天起,为已满周岁。也就是说刘某18岁生日当天违法,按照法律规定还属于未成年人,生日后一天就属于成年人了。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9)不执行治安处罚决定扩展阅读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
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因此法律对它的设定及实施条件和程序均有严格的规定。
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日;行政拘留决定宣告后,在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被处罚的人及其亲属找到保证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可申请行政主体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Ⅹ 不执行治安处罚怎么办
对公安机关依法做出的治安管理处罚,当事人不执行的,对被决定给予行政版拘留处罚的人,权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对做出的罚款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