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治安处罚
⑴ 治安罚款应该怎么缴纳
罚款的执行包括当场收缴和到指定银行缴纳两种。
1、当场收缴。对当场处罚给予二十元以下罚款以及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罚款,执法人员当场收缴;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公安人员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可以当场收缴。
2、到指定银行缴纳。除上款规定的情形外,其他罚款应告知当事人在限定的时间到指定的银行缴纳。到期不缴纳的,可以按日增加罚款一元至五元。拒绝交纳罚款的,可以处十日以下拘留,罚款仍应执行。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第四十七条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1)依照治安处罚扩展阅读: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缴纳滞纳金的计算:
按《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 规定,当事人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作出治安处罚的公安机关应当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附: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⑵ 治安处罚罚款怎样交
治安处罚决定与执行是分离的,一般情况下,法律规定,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但是有例外情况可以当场缴纳。如果不按照规定缴纳罚款,将按照每日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第四十七条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第四十八条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⑶ 哪些行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
以上行为均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2、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的种类和适用第十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3)依照治安处罚扩展阅读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情节特别轻微的;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有立功表现的。
第二十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有较严重后果的;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6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70周岁以上的;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
⑷ 什么是治安处罚 什么是处理
1、治安管理处罚,是指中国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法规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产,情节轻微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所实施的行政处罚。
1986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有三种:
(1)警告。
(2)罚款,1元以上,200元以下。
(3)拘留,1日以上,15日以下。
2、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理方式,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第十一条中有明确的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4)依照治安处罚扩展阅读:
第十一条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毒品、淫秽物品等违禁品,赌具、赌资,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
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⑸ 治安管理处罚规定依照什么规定进行修改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一)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危害的;(二)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三)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国家规定包括 <> <> <>
⑹ 受害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对致害人予以
《婚姻法》第抄四袭十三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第四十五条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之一,而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1)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4)虐待家庭成员,受虐待人要求处理的;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会对施暴人的行为做出相应的处理,如果情节严重,公安机关还会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让施暴者受到刑事制裁。
此外,《刑法》还规定了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
⑺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种类有哪些
现实问题
孙某一次因为喝多了,故意殴打酒店的服务员,被公安机关处以八专日拘留和三百元罚款,孙属某以前听说治安管理处罚只有罚款一种方式,故对公安机关的拘留处罚方式表示不解。那么,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有哪些?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呢?
律师解答
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在这则案例中,孙某殴打他人的,公安机关处八日拘留,并处三百元罚款,这种处罚方式和程度是合法合理的。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1)警告;(2)罚款;(3)行政拘留;(4)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⑻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什么情形的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内应容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⑼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之一,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答案:ABCD(全选)
A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B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专次违反治安管理的属
C七十周岁以上的
D怀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年10月26日修正版)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