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防控坚守
❶ 你对自己2020年过去的四分之三有什么想说的呢,对于剩下的三个月又有什么打算呢
我对2020年过去的3/4,360÷4=90,90×3=270,270+1=271,哦,过去的271天里面,过的很平淡吧?每天早上起床,然后一天做一些事情,也就是正常的生活,然后就是晚上睡觉,就是这样了,另外,在生活当中,肯定是有很多的细节精彩,令人回忆无穷,不过暂时真的想不到,可能等我的心平静下来,就是在我一个人比较孤独寂寞的时候,就会回忆起过去的种种往事,有开心的,也有不开心的,总之还是比较丰富的。
那么,我该何去何从呢?3/4已经过去,今年还剩1/4的日子,我该如何度过?其实也没有什么特别明确的计划,还是按照大半年来的生活那样过,平淡中夹杂着一些乐趣,或许生活的时候不怎么会感觉到,但是一旦过去了,就是一种回忆,刻在脑海里,在无人的时候,一个人静静的躺着,回忆过往,有过一些小懊恼,也有过一些庆幸,各种各样复杂的情绪纷至沓来,剪不断理还乱,最终在脑海里缠成一团,算了,想想还是不用想了,这些事情都已经过去,我始终记得一句话,过去的都过去了,没必要去后悔,因为当时的做法就是用当时的想法去决定的,不要用现在的想法去思考过去做的对错,因为如果那样想的话,就始终会觉得当时的做法真的不太妥当,或者说还差那么一点意思,对于这样的就是完美主义者,才会不断的去纠结吧,反正我如果想到过去的一些事情,有时还是会忍不住的去胡思乱想,但是我往往又会这样告诫自己,过去的都已经过去了,该说的都已经说过了,该做的也已经做过了,过去的永不变,未来的人可期,还是带着点憧憬看待未来的美好,有可能不是美好,但是我们的心态还是要放好,积极向上,乐观豁达,努力拼搏,艰苦奋斗,共同期许明天的曙光吧!
好了,2020年下半年,也就是还剩1/4的日子,都稍稍放一下,上半年或者说大半年来的3/4的日子,对未来多一些期待吧!好好加油,愿世间美好与人人都环环相扣,祝各位好运吧!,
❷ 党的建设重点重心的坚持什么导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举。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因此,必须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牢固树立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鲜明导向,找准发力重点,把强基固本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提升,全面进步。
一、必须树立抓基层基础的责任导向。领导的行动就是最好的导向。大抓基层、固本强基,必须从各级党委做起,特别是作为组织部门,要提升站位,充分认识抓基层打基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承担和履行抓基层打基础的责任。一是坚持统筹谋划。将眼睛向下、重心下移,把基层党建工作真正摆到重要日程,部署工作倾斜基层,督促检查盯住基层,考核评价突出基层。定期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研究谋划,加强宏观设计,既提出目标任务,又研究具体措施,加强跟踪指导,定期分析研判,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统筹推进基层基础工作落实落地。二是扛起主体责任。切实增强抓基层基础主责主业意识,明确责任清单,任务细化到人、量化到岗,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把责任逐级传导到基层、传导到“末梢神经”,保证从上到下要求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营造大抓基层的浓厚氛围。三是从严从实指导。要经常深入基层一线,调查研究,加强具体指导。要为基层支招,为基层减负,既要给基层下达“过河”的任务,又要帮助基层解决“桥”和“船”的问题,使他们更好地集中精力抓好工作。同时,健全完善对基层基础工作的述职评议和考核,述职要突出抓基层打基础的内容,不光听怎么说,更要看怎么干;评议要评议基层基础工作怎么样,有一说一,有二说二,讲真话、讲实话,让抓得不好的红红脸、出出汗,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
二、必须树立抓基层基础的用人导向。选什么样的人、从哪里选人、怎样选人,是最管用最有效的导向。一是要贤才能人上一线,精兵强将下基层。把有能力、有潜力、有前途、有作为的干部放到基层,尤其是优秀年轻干部,让他们在基层一线经受锻炼,接通地气、熟悉基层,增长才干,从领导和骨干力量上加强基层、充实基层。同时,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选拔任用干部,持续开展“四型干部”推选活动,注重在复杂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一线培养、考验、选拔干部。重视关心村、社区等“体制”外的基层干部,对他们充分信任、体谅关爱,完善激励保障机制,帮助他们解决后顾之忧,努力营造拴心留人的环境。二是提高基层党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实施“干部队伍能力素质提升工程”,通过勤学常思、深钻细研、开拓革新、务实谋事、迎难而上“五位一体”的能力素质培养,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担当干事、清正廉洁的基层干部队伍。同时,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民主三评、主题党日、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组织生活会等党内组织生活,以高标准严格要求基层党员干部。三是畅通选人用人渠道。表现优秀、工作突出的村和社区党组织书记可以选拔到街道、区任职,打通基层干部的晋升渠道,加大从优秀基层负责人中选拔街道干部、考录公务员、街道事业编制人员的力度,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村和社区负责人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定期评比表彰村和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激发他们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通过好的用人导向,使基层成为年轻干部争相参与、建功立业的主战场和热心向往的工作岗位。
三、必须树立抓基层基础的行动导向。抓基层打基础,关键要落在行动上。一是加强组织建设。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齐基层短板,创新党建 服务品牌、党建 扶贫品牌、党建 联建品牌,不断增强基层党建的有效性、针对性。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把开展达标验收和示范创建作为重点任务来抓,通过抓两头带中间,扩大先进支部增量、提升中间支部水平、促进后进支部转化,不断建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统筹整合各项资源,组织协调驻区单位、非公企业、社会组织,积聚力量,推进基层党建综合体建设,有效提升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综合功能和辐射能力。打造区域化社区党建“共享格局”,将资源、人员、管理、服务的力量向街道村(社区)下沉,促进区域内各类型组织的有效衔接和优势互补。二是加强社会治理。坚持把基层党建与乡村治理结合起来,健全完善以乡镇(街道)党(工)委为领导核心的基层治理框架,探索推进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乡村治理机制创新。扎实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发挥党组织在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乡村振兴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大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鼓励支持集体经济薄弱村、空壳村发展特色产业,增加党组织服务群众服务自身实力。三是加强基层合力。坚持党的工作与团委、工会、妇联等工作双向促进,充分发挥党建与团建工建妇建的互动作用。全面推进“党建带团建工建妇建、团建工建妇建促党建”工作,需要党组织和团建工建妇建等组织在机制创新上下功夫,在活动结合上下功夫,在优势互补上下功夫,努力做到双向联动,相互促进。
四、必须树立抓基层基础的政策导向。抓基层打基础离不开资源保障和政策支持。一是完善经费保障制度。一方面,研究制定向基层倾斜的有关政策,为抓基层打基础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保障。建立起稳定规范的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把党建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一进行管理、统一拨付使用,全面落实基层党建工作经费。同时,明确经费的使用范围、拨付标准、程序等内容,强化财政监督和绩效评价,确保党建工作经费落地见效。另一方面,落实报酬待遇等激励政策和制度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基层党组织书记、专职党务工作者报酬待遇和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待遇。二是健全基层基础考核体系。完善党建责任链条,建立党组织责任清单、书记责任清单、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党员干部责任清单,使党建责任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闭合系统,落实好组织实施之责、监督管理之责、考核评价之责。同时,持续开展“逐村(社区)观摩、整乡(街道)推进”活动,全面推动党建责任落实。三是加大阵地保障力度。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活动场所管理维护,对村级组织的服务场所、文化场所、基础建设等项目资金,最大程度的予以整合,集中力量办大事、办好事,坚持把村、社区活动阵地建设作为基层组织开展工作和居民群众开展活动的有效平台,进一步提升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❸ 要求坚持什么和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简单地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 3、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4、坚持民主集中制。
中国中国共产党要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必须紧密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不断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使我们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成为领导全国人民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断前进的坚强核心。党的建设必须坚决实现以下四项基本要求:
第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党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并且毫不动摇地长期坚持下去。必须把改革开放同四项基本原则统一起来,全面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全面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反对一切“左”的和右的错误倾向,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选拔使用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政绩突出、群众信任的干部,培养和造就千百万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从组织上保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贯彻落实。
第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党的思想路线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全党必须坚持这条思想路线,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积极探索,大胆试验,开拓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在实践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第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党在自己的工作中实行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党风问题、党同人民群众联系问题是关系党生死存亡的问题。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持不懈地反对腐败,加强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
第四,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它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必须实行正确的集中,保证全党的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保证党的决定得到迅速有效的贯彻执行。加强组织性纪律性,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党在自己的政治生活中正确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原则问题上进行思想斗争,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努力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党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党必须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党必须集中精力领导经济建设,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同心协力,围绕经济建设开展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党必须实行民主的科学的决策,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党的组织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发挥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党必须保证国家的立法、司法、行政机关,经济、文化组织和人民团体积极主动地、独立负责地、协调一致地工作。党必须加强对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群众组织的领导,充分发挥它们的作用。党必须适应形势的发展和情况的变化,完善领导体制,改进领导方式,增强执政能力。共产党员必须同党外群众亲密合作,共同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
❹ 妇联怎么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加强风险防控和维护公共安全
(1)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坚持系统治理,加强党委领导,发挥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坚持综合治理,强化道德约束,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
(2)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正确处理和社会关系,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限期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真正脱钩,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时直接依法申请登记。加强对社会组织和在华境外非组织的管理,引导它们依法开展活动。
(3)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使群众问题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权益有保障。
改革行政复议体制,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
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4)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品安全监管,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建立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保障食品品安全。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严密防范和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❺ 如何构建建筑行业的风险分级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
一、健全预防控制运行机制
(一)定期组织形势分析研判。各地要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分析研判机制。市每半年、县区每季度对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形势和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研判,根据安全生产实际,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病危害风险的管控,确保可防可控。加强对安全生产舆情和热点、敏感问题的分析预测,完善应对机制,提升应对能力。
(二)构建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充分利用“智慧安监”系统,建立统一规范的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实现安全生产信息数据的共享,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监管格局,提高安全监管效能。加快建立政府与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互联互通信息系统,健全配套制度,提高信息化水平。
(三)完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建立重大危险源和职业病危害严重生产经营单位管理档案,落实各层级风险防控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建立以“双随机”抽查为重点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制,加大对高风险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抽查权重。
(四)健全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队与属地政府救援力量联动,有针对性地开展联合演练,实施科学救援,提高应急处置效率。加快应急救援平台建设,逐步实现互联互通。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和联合处置机制,加强国土资源、安全监管、气象、地震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
二、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预防控制能力
(一)强化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监督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主体责任,把风险管控落实到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健全涵盖风险辨识评估、风险预警预控、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管理等工作的闭环管理模式,构建系统规范、管控有效的安全预防长效工作机制。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符合实际科学规范的风险辨识和评估标准,实现一企一标准。科学辨识作业场所、设备设施、生产系统、操作行为、环境条件、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对辨识出的风险分类梳理,确定防控重点。
(二)落实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安全风险防控措施,按照风险等级实施分级管控,最大限度避免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风险点、风险类别、重大危险源及管控措施。对可能导致事故的工作场所、工作岗位,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应急设备设施和撤离通道。加强重大危险源管控,落实动态全程监控和风险预控管理。加强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切实保障职工安全健康权益。
(三)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指导、监督生产经营单位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编制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交通、客运索道运营等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依法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定期演练。规模较小的单位,应与邻近的应急救援组织签订应急救援协议。经常性开展从业人员岗位应急知识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能培训,并定期组织考核。
三、强化城镇运行安全风险管控
(一)加快城镇运行防控网建设。健全风险管控制度运行规范,构建覆盖城镇生产、生活、运营等各方面,贯穿城镇规划、建设、运行、发展等各环节的城镇运行安全预防控制网络。加强车站、码头、地下空间、公园景区、商场超市、人员集聚场所等地点的安全风险管控,明确责任,完善制度。强化输水、输电、供气、供热管线和危险物品输送管道等风险管控,完善基础数据,落实分类监管。加强城乡结合部、开发区等区域的安全风险管控,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加强城镇运行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建立健全高危行业、重点工程及重点行业(领域)的风险评估指标体系、风险监测预警和风险管理联动机制,定期开展城镇运行安全风险评估,明确相应管控措施及应急处置措施,提高预警和防控能力。完善城镇运行安全监测站网或监测体系,健全安全风险信息报送、应急响应、现场指挥、协调联动、信息发布、社会动员和统筹协作等工作机制,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三)强化城镇运行风险源头管控。加强城乡发展规划与城镇地下公用基础设施规划特别是石油天然气管道、城镇燃气管线等规划的衔接。结合产业结构调整,推动经济存量中高危险、高污染、高耗能生产经营单位的转移或退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城镇人口密集区批准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和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工厂、仓库。
(四)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依托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和智能传感、遥感、卫星定位、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创新安全风险防控手段,强化监测监控、预报预警,提升风险管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引导各类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有序发展,为保障城镇安全运行提供风险管控、预警预测、事故分析鉴定、检测检验、职业病危害监测等技术支持。
四、充分发挥社会参与和市场机制作用
(一)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尊重市场规律,建立健全安全自律机制和公平竞争的市场调节机制。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风险防控和事故善后赔偿功能,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加快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逐步将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安全生产诚信纳入社会征信系统,通过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舆论监督及失信联合惩戒,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积极扩大公众参与。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动员职工依法参与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推进群防群治。鼓励协会、联合会、商会、志愿者团体等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安全预防工作。健全和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加大举报奖励力度,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全面参与、主动监督、自觉举报的积极性。
(三)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平台、移动终端等,加大对安全风险防控重要性的宣传,开展安全预防知识宣传进机关、进生产经营单位、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六进”活动,面向公众传播生产生活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公众对安全风险隐患的辨识和应对能力。
❻ 山东“疫情防控法”生效!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 90 号)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已于2020年2月13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2月13日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
2020年2月13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为了依法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特作如下决定:
一、疫情防控工作应当坚持党的领导,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采取最严格的防控措施,实现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有机结合,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二、疫情防控工作应当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坚持全国一盘棋思想,坚决服从党中央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调度,统筹兼顾、协调联动、相互支援,凝聚各方力量,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防控疫情的强大合力。
三、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在省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依法履行职责,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重点做好下列工作:
(一)严格落实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各项要求;
(二)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分区分级制定差异化防控策略并及时调整优化;
(三)发挥网格化管理优势,依法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防控等工作,外防输入、内防扩散;
(四)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及时准确公布疫情信息;
(五)上级疫情防控指挥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类产业园区、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做好园区、开发区内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依法及时发布疫情防控的决定、命令并组织实施;可以依法采取延迟开工、延迟开业、延迟开课,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实施交通管制、交通卫生检疫,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等应急处置措施。
紧急调集人员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合理报酬。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能返还的,应当及时返还,并保持清洁卫生。
五、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部署,充分发挥社区(村)在疫情防控中的阻击作用,把防控力量向社区(村)下沉,采取针对性防控措施,切实做好辖区内防控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安排,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警务室、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对未集中隔离的患者密切接触者、来自疫情严重地区人员实施健康告知、健康监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防护、健康指导等措施。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发挥自治作用,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做好社区(村)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健康告知、人员往来情况摸排、人员健康监测等工作,及时收集、登记、核实、报送相关信息。
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应当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六、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服从当地人民政府的指挥和调度,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做好下列疫情防控工作:
(一)建立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
(二)明确专门负责的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物品、设施;
(三)对本单位人员进行疫情排查,并对与其往来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对本单位场所、设施实施消毒;
(四)督促与患者密切接触者、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者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五)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六)按照要求组织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
(七)在复工、复产、开学前制定疫情风险评估、交通运输、人员管控等方面的疫情防控预案;
(八)其他疫情防控有关工作。
航空、铁路、轨道交通、道路长途客运、水路客运、城市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务单位和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银行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通风、消毒、客流疏散等措施,确保公共交通工具和经营服务场所符合疫情防控要求。
七、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居住、工作、学习以及从事其他活动的个人,应当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履行下列义务:
(一)做好自我防护,严格遵守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的规定,减少外出活动,不参加自发的聚会和自行组织的集体活动;
(二)服从疫情防控的指挥和安排,依法接受调查、监测、医学观察、隔离治疗,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三)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时,及时前往发热门诊就医,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免或者减少进入人员密集场所;
(四)与患者密切接触者、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主动向单位或者社区(村)报告,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者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并遵守相关管理制度;
(五)了解疫情防护科学知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六)配合有关单位依法采取其他防控措施。
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完善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协调机制,规范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加强监督管理,指导有关单位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医疗废物,防止疾病传播和环境污染,并按照规范建设传染病救治定点医疗机构。
九、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调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大科研攻关力度,突出集中攻关、协同发力、临床实践,提高疫情监测、预警、报告、实验室检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处置水平,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和保健对策。
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管、公安、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相关规定,严格隔离饲养繁育野生动物场所。
除捕捞水产品外,严禁开展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十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和“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将确诊患者集中到综合力量强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加强医护力量统筹调配,集中优势医疗资源,确保确诊患者和疑似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做到应收尽收。
十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疫情监测,密切跟踪研判疫情发展趋势,定期开展疫情动态分析和风险评估,为疫情防控提供技术支撑。
医疗机构应当完善诊疗方案,明确诊疗程序,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确诊患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二)对疑似患者,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
(三)对医疗机构内的确诊患者、疑似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十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医疗保障、财政等部门应当保障医疗机构医疗救治费用,保证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对于确诊患者发生的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照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地方财政给予补助。对经定点医疗机构确定的疑似患者执行确诊患者医疗保障待遇。
十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物资储备和防疫设施建设,确保中央和省统一调运,重点保障疫情前线救治病人和其他一线医务人员对疫情防控物资的需要。
十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商务、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市场监管、财政、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应当创新监管方式,优化工作流程,建立绿色通道,为疫情防控物资的生产、供应和使用以及相关工程建设等提供便利。
公安机关应当为向疫情严重的地区运送应急物资和救援力量的车辆提供交通安全保障。
十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和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口罩、防护服、护目镜、医用手套等防控物资以及民生商品价格的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障防控物资和居民日常生活供给。
十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应对公共卫生事件重要物资的储备建设,在项目立项建设、用地、用能、设施配套、资金补贴、融资等方面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政策支持;对企业按照政府指令性计划生产而造成过剩的重点医疗防护物资,予以兜底采购收储。
十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医务工作者、人民警察、基层干部等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的关心关爱力度,加强安全防护,统筹安排工作调休,帮助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做好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省的规定,对相关人员给予适当补助和保健津贴,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坚守岗位未能休假人员,应当及时调休或者适当补偿。
十九、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民政等有关部门和红十字会、慈善组织、医疗机构等有关单位,应当加强对受赠财物的规范管理,确保接收、支出、发放、使用及其监督全过程透明、公开、高效、有序。
二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秩序恢复,采取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降低融资成本、政府财政贴息、降低运营成本、减轻税费负担等扶持企业生产经营的政策措施,支持、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社会平稳有序运行。
二十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及时研究解决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领域中的重大问题,加大稳岗力度,稳定劳动关系,加强政策宣传和组织协调。
各级工会应当做好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工作,积极发挥企业工会作用,为困难职工提供必要的帮扶救助和心理危机干预疏导。
共青团、妇联应当按照各自章程做好社会动员、救助、志愿服务等工作。
二十二、劳动者在延迟复工以及因政府采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按期返岗提供正常劳动期间的工资支付,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二十三、鼓励各级机关推行政务网上办公,充分利用政务网络平台资源。
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线上平台实行网上办理、证照快递等方式,在线办理税务、社保、医保、公积金、出入境证件等相关业务。
二十四、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健全信息沟通渠道,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公开回应群众关切;深入开展疫情防治知识宣教,引导群众合理就医,增强公众科学防护意识和能力;加强网络宣传工作,对恶意造谣生事、传谣者,依法严肃查处。
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应当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解读政策措施,推广防控工作经验做法,弘扬医务工作者救死扶伤、甘于奉献的崇高精神,弘扬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大爱无疆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坚定信心、全民抗击疫情的积极氛围。
二十五、单位和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决定规定,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不服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相关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依法采取的调查、检验、隔离等措施,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二)阻碍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正常的诊疗和救治工作,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非法限制医务人员的人身自由或者殴打、故意伤害医务人员以及其他可能导致医务人员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行为,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置;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患有或者疑似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故意隐瞒病情,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置;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在疫情防控期间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制假售假、诈骗、聚众哄抢、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破坏交通设施、造谣传谣,扰乱市场秩序、社会秩序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六、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积极履行职责,依法处理各类疫情防控相关纠纷,依法严惩妨碍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为疫情防控及时提供司法保障。
二十七、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未按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疫情,或者未及时组织救治、采取控制措施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八、各级人大常委会应当依法加强对本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
各级人大代表应当依法履行代表职责,主动担当作为,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参与所在单位、街道、社区(村)的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反映人民群众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见建议。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在本次疫情防控期间施行。
❼ 怎样坚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第一、党必须集中精力领导经济建设,围绕经济建设开展工作;
第二、党必须实行民主的、科学的决策,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
第三、党必须坚持健全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制;
第四、党必须加强和改善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和其他社会团体的领导,充分发挥它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
第五、党必须广泛联系和团结各阶层群众,共同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而奋斗;
第六、党必须坚持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努力完成党的建设所面临的各项任务。
❽ 800名女性被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
是的,9月29日,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表彰云发布活动在京举行。活动发布了800名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全国三八红旗手和200个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全国三八红旗集体。
活动开始,全场肃立,向新冠肺炎疫情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默哀。现场还通过短片致敬牺牲的抗疫全国三八红旗手英模。
全国妇联、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联合表彰鲍琳琳等500名同志和湖北省武汉市金银潭医院功能科等100个集体,均为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医务人员;全国妇联表彰颜葵等300名同志和北京市丰台区新村街道风格与林社区居委会等100个集体,都是在群防群治、联防联控中挺身而出的各行各业优秀女性。
(8)妇联防控坚守扩展阅读
湖北94人因战疫有功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
9月29日,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表彰云发布活动在北京举行。湖北94名个人被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27个集体被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荣誉称号。
记者了解到,这些获奖个人中,有坚守社区疫情防控一线的社区书记桂小妹;有救治在最危险一线的武汉急诊科医生付守芝;有00后大学生志愿者谢小玉;还有组织全省第一支快递服务志愿队的湖北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工会主席张丽……在这场严峻的抗疫斗争中,每一条战线上,都有女性的身影。
在北京活动现场,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的湖北代表桂小妹、谢小玉、周艳等人,还与其他受表彰的全国三八红旗手一起,向全国姐妹们发出倡议:弘扬伟大抗疫精神,争做新时代最美巾帼奋斗者。
❾ 至今为止,共和国勋章的获得者有些谁
共和国勋章授予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先后共有九人获得中国人民共和国勋章。2019年9月17日,授予于敏、申纪兰、孙家栋、李延年、张富清、袁隆平、黄旭华、屠呦呦一共八人共和国勋章。2020年8月11日,授予钟南山共和国勋章。
钟南山院士,是我国抗击疫情的领军人物,从非典疫情到今年的新冠疫情,他都果断前往一线,领导疫情防控工作。在传染病和呼吸道疾病等领域有着卓越成就,得到人民的信任和爱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