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十字会职责
Ⅰ 国际红十字会的职能是什么
1986年10月,第25届红十字国际大会通过的《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章程》对国际委员会的职能内做了如下的规定:容
1、维护并传播红十字运动的基本原则;
2、承认符合条件的新组建或改组的国家红会,并将此承认通知各国红会;
3、承担日内瓦公约赋予的任务,为忠实执行国际人道法而努力,并受理有关违反该法的诉讼;
4、在国际性以及非国际性武装冲突或内乱中以中立身份从事人道工作时,努力保证向遭受此类事件损害的受难人员提供保护和救助;
5、保障日内瓦公约规定的中央寻人局的活动;
6、武装冲突之前,与各国红会合作,致力于医务人员的培训和医疗器械的准备;
7、解释和传播适用于武装冲突的国际人道法,并推动这类法律的发展;
8、执行红十字国际大会委托的工作。
Ⅱ 红十字会的职责宗旨是什么
红十字会宗旨: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平进步事业
中国红十字会主要职责
备灾救灾
中国红十字会积极开展自然灾害的救助工作,除紧急阶段实施救援工作外,还进行灾后重建。建立了沈阳、杭州、孝感、西安、广州和成都等6个区域性备灾中心,北京、上海、云南、湖南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省级备灾中心,部分地(市)也建立了备灾中心或仓库,储备救灾物资,培训救灾人员,备灾救灾网络已初步形成。
中国红十字会应急管理体系逐步完善,全国32个省级(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十字会制订了应急预案,其中27个应急预案被纳入本省级总体应急预案体系。
卫生救护
中国红十字会依法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在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和基层组织培训救护员,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
卫生关怀及人道救助
协助政府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推动工作,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推动遗体(器官)捐献工作;开展艾滋病预防宣传和健康教育。
积极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截至2007年底,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库容量已达70万人份。
中国红十字会已建立社区红十字服务站点16000多个,博爱超市500多个,以博爱服务站和博爱超市为平台,开展了满足群众需求,形式多样的社区红十字服务活动。
在全国118个县开展参与新农合和医疗救助试点工作,援建近600个红十字博爱卫生院(站),开展富有实效的关注农民健康活动,协助政府改善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红十字天使计划”对患有重大疾病的贫困农民和儿童实施医疗救助,协助政府改善贫困乡村的医疗卫生条件,捐建农村博爱卫生院(站),培训乡村医生。
根据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与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签署的合作备忘录精神,中国红十字会于2007年3月与北京奥组委签署《合作备忘录》并正式参与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的服务工作。在奥运会期间,中国红十字会将做好对奥运志愿者的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参与社会志愿服务及城市应急志愿服务、推动无偿献血、宣传艾滋病预防知识等工作,为北京奥运提供全程生命守护。
红十字宣传和筹资
传播国际人道法、《日内瓦公约》及红十字运动的基本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开展“红十字博爱周”、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的宣传,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
通过短信募捐、网上募捐、邮局汇款、银行转帐等多种途径积极开展筹资工作。
红十字青少年
中国红十字会在各级各类学校对红十字青少年进行人道主义教育和自救互救知识教育,开展社会服务活动,配合学校素质教育,改善学生健康状况,促进学生的德育发展;开展国际交流,增进与各国红十字青少年的友谊。
国际合作
中国红十字会积极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每年对世界各国遇到的重大灾害提供紧急救助。
开展与国际红十字组织和各国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及其他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中国红十字会与其他国家红十字会合作,在27个省(区)开展农村改水改厕及健康教育、禽流感预防与宣传、艾滋病预防与关爱、疟疾预防、白内障复明、乡村医生培训、基础卫生保健和煤矿救护培训等项目。
1985年以来,中国红十字会曾三次担任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领导委员会成员,1989年曾当选联合会副主席。
台港澳事务
为海峡两岸同胞提供查人转信服务、处理探亲衍生问题,见证两岸之间私渡遣返作业。同时开展海峡两岸红十字组织水上救护培训及红十字青少年夏令营等多领域、多层次的交流活动。
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红十字会合作开展备灾、救护培训、志愿服务等项目,与澳门别行政区红十字会合作开展地方病防治、灾后重建等项目。
Ⅲ 红十字会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王会长: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 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指导和协调全市各基层红十字会开展各项工作。
(二)依照《红十字会法》规定,为开展救助工作进行募捐活动,做好救灾的准备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参加国内外的人道主义 救助工作。
(三)开展人道领域里的社会救助、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组织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和现场急救培训工作。
(四)在区州红十字会的指导下,开展与国际国内红十字会组织的友好合作与交流;宣传国际红十字会与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并依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规定,推动无偿献血工作;进行遗体、器官捐献和中华骨髓库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登记工作。
(六)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七)组织会员、志愿工作者参与艾滋病预防宣传培训活动。
(八)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Ⅳ 国际红十字会的职能
如何成为志愿者
1、 我有资格成为红十字会志愿工作者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中国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愿意协助红十字会工作,可自愿申请成为志愿工作者。
2、 如果我想申请成为志愿工作者,应怎样做呢?
要求加入志愿工作者组织的人士,需本人自愿向红十字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本网站的中国红十字会—心灵阳光工程志愿服务申请表。经红会同意并登记备案后成为志愿工作者,在红十字会统一领导下开展活动。
3、 参加志愿服务,会影响我的正常工作或学习吗?
志愿工作者协助红十字会工作和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原则上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遇紧急或特殊情况需占用工作时间,红十字会出具证明,请单位给予支持和鼓励。
4、 如果我不是红十字志愿工作者,能否参加红十字会组织的志愿活动?
根据本网站的最新动态预告,有兴趣的人士可以仅参加红十字会志愿工作者组织的某一项服务活动。你可以发电子邮件(E-mail:[email protected]),收到后会有专人与你联系。
电话咨询:86-10-65576637。
5、 成为红十字会志愿工作者后,有什么要求?
作为一名红十字会志愿工作者,有一个基本要求:每年参加红十字会志愿工作服务的时间不少于48小时。
《志愿者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依法履行红十字会的职责,根据《中国红十字会章程》规定,吸收热心红十字事业的会各界人士为红十字会志愿工作者,协助红会开展工作和活动。
第二条 志愿工作者在各级红会指导下,遵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以下简称《红会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自愿、无偿为各级红十字会工作和进行社会公益事业服务。
第三条 志愿工作者最高管理机构是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 志愿工作者工作委员会为志愿工作者组织日常工作和管理机构,委员会由红会派出专职工作人员和部分志愿工作者代表组成。
第五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红会法》和《章程》,愿意协助红十字会工作,可自愿申请成为志愿工作者。
第六条 要求加入志愿工作者组织,需本人自愿向红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经红会同意并登记备案后成为志愿工作者,在红会统一领导下开展活动。
第七条 各区、县级市红十字会可根据本办法建立区、县级市志愿工作者工作委员会管理和指导志愿工作者开展工作和活动。
第八条 志愿工作者如违反国家有关法规或其行为有损红十字会声誉,红会即撤消其志愿工作者资格,办理清退手续。
第三章 任 务
第九条 协助红十字会履行《红会法》规定的职责和《章程》规定的任务。
第十条 完成红十字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十一条志愿工作者协助红十字会工作和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原则上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遇紧急或特殊情况需占用工作时间,红十字会出具证明,请单位给予支持和鼓励。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志愿工作者对红十字会工作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第十三条 红十字会对有显著贡献的志愿工作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Ⅳ 红十字会的义务和职责范畴有那些
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其机关主要义务和职责范畴是:
1、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纠正滥用红十字标志现象;
2、开展备灾和救灾工作,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
3、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和卫生知识的宣传;
4、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和自然灾害的现场救护工作;
5、战时参与救护活动;
6、输血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
7、开展人道主义社会服务活动及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组织会员、志愿者开展社会服务、宣传培训、募捐救助活动;
8、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9、依法开展募捐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红十字捐赠箱并进行管理;兴办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和经济团体;
10、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11、宣传国际人道主义法和红十字国际运动七项基本原则,进行国际间的友好合作和经验交流。
12、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Ⅵ 中国红十字总会的主要职责
协助政府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推动工作,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推动遗体(器官)捐献工作;开展艾滋病预防宣传和健康教育。
积极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动员、组织工作,截至2007年底, 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库容量已达70万人份。
中国红十字会已建立社区红十字服务站点16000多个,博爱超市500多个,以博爱服务站和博爱超市为平台,开展了满足群众需求,形式多样的社区红十字服务活动。
在全国118个县开展参与新农合和医疗救助试点工作,援建近600个红十字博爱卫生院(站),开展富有实效的关注农民健康活动,协助政府改善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红十字天使计划”对患有重大疾病的贫困农民和儿童实施医疗救助,协助政府改善贫困乡村的医疗卫生条件,捐建农村博爱卫生院(站),培训乡村医生。
根据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与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签署的合作备忘录精神,中国红十字会于2007年3月与北京奥组委签署《合作备忘录》并正式参与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的服务工作。在奥运会期间,中国红十字会将做好对奥运志愿者的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参与社会志愿服务及城市应急志愿服务、推动无偿献血、宣传艾滋病预防知识等工作,为北京奥运提供全程生命守护。 传播国际人道法、《日内瓦公约》及红十字运动的基本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开展“红十字博爱周”、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的宣传,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
通过短信募捐、网上募捐、邮局汇款、银行转帐等多种途径积极开展筹资工作。 中国红十字会积极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每年对世界各国遇到的重大灾害提供紧急救助。
开展与国际红十字组织和各国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及其他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中国红十字会与其他国家红十字会合作,在27个省(区)开展农村改水改厕及健康教育、禽流感预防与宣传、艾滋病预防与关爱、疟疾预防、白内障复明、乡村医生培训、基础卫生保健和煤矿救护培训等项目。
1985年以来,中国红十字会曾三次担任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领导委员会成员,1989年曾当选联合会副主席。 为海峡两岸同胞提供查人转信服务、处理探亲衍生问题,见证两岸之间私渡遣返作业。同时开展海峡两岸红十字组织水上救护培训及红十字青少年夏令营等多领域、多层次的交流活动。
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红十字会合作开展备灾、救护培训、志愿服务等项目,与澳门别行政区红十字会合作开展地方病防治、灾后重建等项目。
Ⅶ 红十字会七项职责是什么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执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指导地方红十字会分会开展全国性活动,推动中国红十字会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 (三)开展人道领域内的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训练,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助工作。 (四)开展与国际红十字组织和各国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的友好合作与交流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并依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五)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规定推动无偿献血工作,建设和管理“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 (七)按照“一国两制”的原则加强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红十字会的交往与合作,协助政府开展对台工作,开展两岸红十字组织的交流、合作。 (八)完成政府交办和委托的其它工作。
Ⅷ 新修订《红十字会法》对“三救”职责包括哪些内容
相比较于老的“职责”,新修订《红十字会法》对“三救”职责进行了完善和拓展,将“三献”正式写入法定职责。
完善的法定职责,进一步拓展了红十字会的核心业务范围,体现了国家对于红十字会的特别赋权。
Ⅸ 国际红十字会的职能
1986年10月,第25届红十字国际大会通过的《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章程》对国际委员会的职能做了如下的规定:
1、维护并传播红十字运动的基本原则;
2、承认符合条件的新组建或改组的国家红会,并将此承认通知各国红会;
3、承担日内瓦公约赋予的任务,为忠实执行国际人道法而努力,并受理有关违反该法的诉讼;
4、在国际性以及非国际性武装冲突或内乱中以中立身份从事人道工作时,努力保证向遭受此类事件损害的受难人员提供保护和救助;
5、保障日内瓦公约规定的中央寻人局的活动;
6、武装冲突之前,与各国红会合作,致力于医务人员的培训和医疗器械的准备;
7、解释和传播适用于武装冲突的国际人道法,并推动这类法律的发展;
8、执行红十字国际大会委托的工作。
Ⅹ 红十字会应承担哪些公共服务职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红十字会的职责是:
(一)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
(二)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参与输血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开展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三)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四)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五)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
(六)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七)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