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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现象

发布时间: 2020-12-27 05:02:07

A. 现在网络诈骗的破案几率有多少

目前通信诈骗包括网络诈骗的破案率只有5%不到,而且在破案后难以追回赃款。公安部披露,2015年有100多亿元人民币的电信诈骗犯罪赃款被骗子从大陆卷到台湾,而追缴回的赃款仅有20.7万元人民币,其他绝大部分被台湾犯罪嫌疑人转移、挥霍。


(1)治安管理现象扩展阅读:

网络诈骗是高科技、高智商犯罪,公安机关破案难,很多案件公安机关不立案,因为立了案根本破不了案,即使把人抓了,网络诈骗案件牵扯到大量的高科技知识,并且电子证据都是以二进制编码形式呈现的,容易篡改和灭失,并且非专业人士根本看不懂这些电子证据,很多案件人抓了,到了法院却定不了罪。

利用虚拟的计算机网络实施犯罪与传统犯罪不同,不会在犯罪空间或者说在犯罪场所留下可以证明其行为和人身同一的痕迹或者物品。在这样情况下,即使有线索指向犯罪嫌疑人并将其抓获,如何确定某一个已经受理的具体诈骗犯罪事实就是该犯罪嫌疑人所为、如何确定实施网上诈骗的计算机网络操作行为就是该犯罪嫌疑人所为,在网络诈骗案件的侦查工作中也存在难点。

一、网络诈骗怎么判刑

参照《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至1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

3、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

4、数额较小,没有达到2000元,尚不构成诈骗罪,但是违反社会治安,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5~15日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但如果诈骗行为累计数额超过2000-5000,就可以追究诈骗罪的刑事责任了。

二、网络诈骗的特点

(一)从犯罪成员组成上看,成员大多无业且呈年轻化趋势。在本案当中,犯罪分子基本上都没有固定职业,没有稳定的收入。此外,犯罪分子都是出生在1990年之后,本案4名犯罪分子全是出生1990年之后,占比达100%,整体上呈现出年轻化的趋势。

(二)从犯罪成员的学历上看,初中学历居多,法制意识缺失。此案中团伙4名成员就有3名是初中学历,初中学历占比75%。这些犯罪成员由于初中毕业没能考入高一级学校继续读书,也没有进行相应的职业培训,又兼之长期形成的好逸恶劳思想,有的早在初中就沉迷网络,无心学习,尤其是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欠缺。加之对电脑的应用技术又较为熟悉。

(三)从犯罪成员的家庭情况来看,家庭教育缺失。从犯罪的4名成员的家庭结构来看,有1名犯罪成员的所在家庭的父母离异,有3名犯罪成员家庭父母均多年外出务工,隔代教育成普遍现象导致家庭教育严重缺失。

(四)从犯罪类型上看,主要呈团伙作案且分工较为明确。在此类案件当中,罪犯为了骗取被害人的信任,往往是几个人合作并且分工较明确,如在此案当中,蔡某负责从淘宝网上搜寻网上的成交记录,然后冒充买家与卖家联系,从卖家处套取买家姓名、收货地址、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犯罪嫌疑人李某负责在网上找单,陈某因会说普通话负责打电话联系被害人,其余罪犯在旁协助。诈骗得逞后,所骗财物归三人使用。

(五)从犯罪手段上看,呈隐蔽性。由于网络诈骗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可以通过网络远程操作。尽管实行实名制上网,但是在实施犯罪之前,犯罪嫌疑人通过临时注册QQ号等方式,在实施犯罪之后停用,隐蔽性极强。

三、网络诈骗犯罪的查处难点

(一)侦查取证困难。犯罪分子在网络犯罪中常用的手段有:

1、采用假身份证注册银行卡;

2、使用专门用于作案的手机;

3、拥有多个网络注册名,且名称各异;

4、为逃避侦查,往往是流动上网,在诈骗得手后销毁相关网上证据。

相比于传统的犯罪,网络诈骗犯罪风险较小,并且因网络传播迅速、快捷,往往难以确定作案嫌疑人和作案地点。此外,网络诈骗往往是使大批的网民上当受骗,受害人数众多,涉及范围广泛,这些都给公安机关的侦查带来很大的困难。

(二)办案成本过高。由于此类案件具有跨地域性,涉案范围较大,因此,公安机关在侦破此类案件时,往往要辗转全国各地进行取证,办案成本远远超出办理一般的诈骗案件。

B. 打110投诉小区噪音扰民有用吗

楼上噪音扰民你可以拨打110报警投诉,警察会对他做出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版和国治权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六十一条
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十三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噪声排放”是指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
(二)“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
(四)“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五)“机动车辆”是指汽车和摩托车。

C. 面对家庭暴力,怎样才算正确的处理方法

家庭暴力是绝对不能忍受的,如果说自己在家里遭到了家暴,一定要及时报警,不要相信有什么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这样的说法,大白话谁不会说啊,谁都能说得天花乱坠,家暴这种事情,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请大家一定不要容忍家暴的行为,只要出现了,马上离婚。

也就是有内心存在的一些心结。作为一对夫妻,我觉得双方都应该了解对方的情绪波动如何,情绪发展规律,了解什么事情会让自己的另一半发脾气等等。只有具备了这个能力,女人才能够时刻驾驭住自己的老公。这样就可以从某种程度上有效预防家庭暴力的发生。

D. 大病办低保能拿多少

能办低保。
只要你自己认为生活困难的都可以申请低保。低保是需要自己申请的,不申请谁知道你困难。
不申请是一回事(说明不需要低保),能否批准低保申请是另外一回事。
官方认可你的困难,你就困难,不困难也困难,你将会获得低保补助。
官方不认可你的困难,你困难也不困难,低保补助同你没缘。
凡是中国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直白的解释则是:“低保”等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简称“城市低保”)加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简称“农村低保”)
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目前全国城乡低保对象达7487.4万人,其中城市低保2307.8万人,月标准240元,同比增长7.1%,人均补助水平168元,同比增长15.9%;农村低保5179.6万人,年标准1136元,同比增长8.8%,月人均补助水平62元,同比增长22%。
向低保审批部门递交申请低保所需材料:
一、城市低保
1、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要说明以下事项:
①申请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收入情况。
②已婚子女家庭收入情况。
③收入情况包括:申请人本人、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及已婚子女家庭收入的:工资、奖金、补贴;离退休费、社会养老金、下岗职工生活费、失业金;赡养费、抚(扶)养费收入;各种劳务收入;出租或者变卖家产收入;储蓄存款;其它收入等。
④家庭财产情况。包括:房产(套数、建筑面积)、车辆、注册企业(含个体工商户)、钢琴、电脑、空调、冰箱、名贵宠物、其他高档电器。另外注明:是否缴纳住房公积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2、申请人应提供的证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失业证原件、复印件;残疾证原件、复印件;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
3、申请人应提供的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包括已婚子女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社区居委会调查了解后出具收入证明。
二、农村低保
按属地管理原则,由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要详细说明家庭收入情况,致贫原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是残疾人的提供残疾证复印件,因病致贫人员提供近期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申请人提供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和已婚子女家庭成员收入证明等材料。

E. 我国的行政执法主体有哪几类

有两类:行政机关、行政机构。

一、行政机关

此类主体包括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国务院直属机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

二、行政机构

行政机构是行政机关的一个非独立组织,它代表行政机关处理各项行政事务或机关内部事务,原则上不能以自己名义独立对外行使职权。

但在有的情况下,法律、法规、规章直接把行政处罚权授予了行政机构,这时行政机构就获得了行政处罚主体资格。这主要有两种情况:

1、行政机关的内部机构成为行政处罚主体。

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86 条规定:"对违反交通管理行为的处罚,由县或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裁决。警告、50元以下罚款、吊扣2个月以下驾驶证的处罚,可以由交通警察队裁决。"

也就是说,对于警告、50元以下罚款、吊扣2个月以下驾驶证的处罚,交通警察队这样一个交通管理机关的内部机构可以成为行政处罚主体。

2、行政机关的派出所机构可以成为行政处罚主体。

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3条第2款规定:"警告、50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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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

1、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源头,公示哪些主体有权执法等

2、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过程,确保程序合法

3、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结果,保障执法决定合法

近日,国办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在国务院新闻办1月4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司法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有关情况。

“我国约有80%的法律、90%的地方性法规和几乎所有的行政法规,都是由行政机关来执行。执法主体多、范围领域广、行为数量大,在行政机关各项活动中,行政执法又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最密切、最直接。”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表示。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行政机关不断完善制度、加强管理,行政执法总体上有很大改善,群众的满意度也日益提高。“与此同时,行政执法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随意执法、粗暴执法、执法寻租等,执法不作为、执法不重视程序、违反法定程序时有发生。”刘振宇说。

另一方面,部分人阻挠执法、抗拒执法的现象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执法疲软的问题引发热议。

“比如高铁霸座飞机霸座的问题、城市流浪犬的治理问题等,公众要求行政执法机关严格执法的呼声越来越高。”刘振宇说,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规范行政执法的制度有很多,重点推行三项制度出于哪些考量?“三项制度是整个行政执法制度体系里最典型也是最关键的。

公示制度规范源头,向社会公示哪个单位有什么样的职权,什么样的执法主体有权力进行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过程,确保程序合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结果,保障执法决定符合法律规定。”

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赵振华说,抓住这三个制度,将对提高整个行政执法的水平起到关键作用。

参考资料:网络——行政执法主体

参考资料:人民网——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

F. 到家里要钱,赖着不走违法吗触犯哪条法律

你这种行为可定性为私闯民宅,私闯民宅是一个法律中规定的非法行为,指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即他人未经住宅主人许可或有权机关未依法定程序擅自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私闯民宅会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宪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害公民的住宅,即公民住宅的不可侵犯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与公民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等权利一样同等重要,同样受法律的保护。

基于此,我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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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将侵入住宅作为手段

现实生活中,非法侵入住宅的行为多数情况下是侵犯财产罪的手段,也有的是伤害住宅内成员的生命、身体以及其他人格法益犯罪的手段。为实施其他犯罪行为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是牵连犯还是吸收犯,我国刑法学界还存有争议。

主要由于作为独立的犯罪形态,实施了非法侵入住宅的行为就已经构成了犯罪,一般地非法侵入住宅的行为是手段行为,而在住宅内实施的其他犯罪行为则是目的行为,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之间具有牵连关系,按照牵连犯的处罚原则从一重罪定罪处罚。

比如,行为人为实施强奸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根据刑法理论就直接定强奸罪,而不再对非法侵入住宅行为定罪。有时也存在,目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就可以按所牵连的手段行为定罪,如入室盗窃,由于盗窃数额达不到追诉的标准,或未遂依法尚不应追究其盗窃罪的刑事责任,就可以非法侵入住宅的行为定罪处罚。

2、由矛盾纠纷引起

现实生活中,因民事纠纷,或其他纠纷等产生矛盾,经常会出现非法侵入住宅的现象。有的出于报复,如笔者审理的一起刑事自诉案件,李、耿两人因民事纠纷发生争斗,结果耿被李打伤,耿与其丈夫闯入李的住宅,以评理为由对李进行殴打,致李形成轻微伤,对李可按其实施的行为处理,而对耿夫妇就应按其非法侵入住宅的行为依法处理。

现实中,还有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讨说法”的现象,如谢某与邻居吴某为界址矛盾,长期不和。后因纠纷发生推拉,致谢某落入水中。晚上其家人将谢某送至吴家讨说法,在吴家进行吵闹拒不退出。报警后,民警劝说仍不离去,严重影响了吴家生活居住的安宁,对谢某及其家人就应以非法侵入住宅的行为定罪处罚。

3、为达到某种目的

现实生活中,有的当事人为达到某种目的,为了自己的私利,采取非法侵入住宅的方法威胁别人,施加压力,强迫他人为自己解决问题。如要求调资、调换工种等。也有的以非法侵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住宅作为要挟行政机关的手段,以达到行政机关执法过程中对自己有利目的。

比如,钱某是某镇土管所所长,其依法查处了违法建筑围墙的相对人印某,印某怀恨在心,遂闯入钱的家中,无理取闹,给钱某施加压力,这种行为也应按非法侵入住宅罪处罚。

4、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法定程序

公民的住宅不受非法侵犯,这是一个被国际社会所普遍接受的人权理念和准则,行政机关也不能例外。公权不同于私权,凡是法律没有赋予的,公权机关就不能进行干涉。住宅本身就是保证个人私权的一个很重要的空间,如随意侵入,也是非法的。

行政执法,首先要有法律的明确授权,是行政机关执法的前提条件。其次,要遵循正当程序。国家公权侵入私人住宅应当有一定前提,那就是公民在实施较为严重的犯罪行为,如强奸、暴力侵害等活动。而且,进入公民私人住宅进行搜查,有着严格的程序规定,必须履行的法律手续,如《搜查证》、《逮捕证》、《拘留证》。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经法定程序无权随意检查和搜查公民的住宅,如凭借其权威而随意进入公民住宅,亦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刑法》第245条第2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犯非法侵入住宅罪的从重处罚。

G. 为什么高铁霸座现象屡次发生

霸座事件多次发生的主要因由,是在于所有主流社会媒体以及民众把这件事看成了霸座者和被霸座者之间的事,无论从治安、个人素质,还是法律角度来分析,始终都没有一个大家都能够满意的说法和解决方案。

其实这已经不只只是道德,素质问题了,这更代表了我国法制的不健全。我们更多把一些违法、违纪、扰乱治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定性为道德问题,素质问题,这才让很多流氓坏蛋逃脱了应有的惩罚。比方说,一个母亲在公交车上殴打了劝阻她好好看孩子的司机,明摆着要害死一车人,结果怎么处理的?或者一个老头在公交车上踢打不给他让座的小姑娘,这是寻性滋事或者严重点就是故意,伤害结果怎么处理的?

乘客买了票,即可认定与铁路总局签订了交通运输合同,列车上的乘务人员和乘警即可看做铁总的代表,在我被霸座后,铁路总局代表人员在一段时间内,比如开车20分钟后,无法达成调解,造成了我没有坐在自己座位上的事实,即可判定铁路总局违约。

至于怎么赔偿,也该完善已有的条例,并且执行到位,对霸坐者也能实行相对的惩罚。

我们的社会就应该迈向理想化的社会,毕竟实现社会大同和真正意义上的共产主义,这些毒瘤都是不应当存在的,然而他们存在了,我们能做的,不就是千方百计利用法律武器去消灭他们吗?

H. 单身的人越来越多,带来了哪些社会问题

单身,在如今这个社会已是普遍存在的现象,不少人认为是否单身,是自己的事情,它既不会碍着任何人,更不会给他人造成任何影响。其实不然,心理科主任表示,一个人如果长期单身,不仅会对自身的生理、心理造成影响,严重或会影响社会的安定,“单身贵族”很可能变成“单身祸害”哦。
长期单身的负面影响一:或致焦虑抑郁
“长期单身易对本人的生理和心理造成较大影响。若一个人长期单身,在生活中,他(她)极容易出现焦虑、抑郁、自卑等不稳定情绪。”心理科主任告诉编辑,例如:一个人年至四十仍是单身,虽然他已事业有成——在公司,表现强势,老板赏识,人人尊重他;在生活中,住高尚住宅,开高档汽车,穿名牌衣服,每天过着高质量的生活。他似乎过着人们梦寐以求的生活。
“但每天回到家中,只有自己一人,望着家里冷冰冰的墙壁,心中寂寞孤独,无奈的情绪一触即发。而且这种情绪不能展现于人前,只能默默压抑在心中。”心理科主任表示,加上这类人自身的人际关系较差,且亲情淡薄,他们不愿与身边的亲友交往,更没有知心朋友。
长期单身的负面影响二:或短命十年
俗话说:心理与生理息息相关。心理受伤,生理同样免不了遭殃。“哈佛大学的研究报告指出,不结婚的大龄青年,他们的寿命与正常结婚生孩子的人比,平均短十年。女性约少7-10年,男性则少10年左右。”洪军主任表示,一个人是否健康,50%受心理影响。而长期单身的人,如果长期处于焦虑抑郁的状态,缺乏良好的心理环境,易造成免疫力低下,使其罹患癌症的机率随之增高,尤其是女性,乳腺癌的发病率也会增高。
“35岁左右是女性乳腺癌的高发期,单身女性乳腺癌的发病率可能比正常情况高。”心理科主任表示,当然,长期单身,或过度晚育并不是诱发乳腺癌的必然因素,只是可能存在一定联系。
长期单身的负面影响三:或影响社会稳定犯罪率增高
一个人长期单身,不仅会对自身的生理、心理造成影响。还会影响社会的安定。“据有关统计学和国内国外的研究报道指出,在单身一族中,若男性的比例每增加1%,犯罪的比例就会增加6%-7%。”
心理科主任说,当男性长期单身,其心态会逐渐发生变化——自卑、暴躁、情绪不稳定等等,且大部分男性的性格比女性暴躁。因此,当工作中出现小差错,或在生活中遇到不顺心的事,就容易引发其内心激烈的情绪反应,使他做出一些违法,或伤害他人等偏激的行为。
不管是从自身角度出发,还是从社会角度出发,选择长期单身,确实不是大家的最佳选择。

I. 社区医保如何转职工医保

答:社区医保转职工医保流程:

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居民医保停保,然后在新单位办理城镇职工医保参保手续;

居民医保停保手续办理:携带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提供录用其为单位员工的有效证明材料,户口本,居民医保证等相关材料;

到办理居民医保的社区或其所在区(县)的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居民医保停保手续,在居民医保已报停保后即可办理职工医保参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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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问题

医保难题跨省报销

异地监督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人士介绍,由于各个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从而导致了各地医疗消费水平和医保政策的不同,比如,各地医药三大目录(药品目录、诊疗目录、医疗服务设施)不一致,医保账户的支付比例及住院报销比例也不同。这就导致异地医保报销审核更为繁琐。

目前,我国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主要是长期差旅人员和随子女居住的退休职工。他们在异地就医时,需在当地医保指定医院出具转诊证明,由患者对医疗费用进行垫付,后期凭票据回当地医保部门进行报销;如果所在城市设有异地审核代办机构和人员,则必须在报销前经过审核人员的初审签字。

据了解,全国很多地区的医保机构在北京、上海、广州等主要城市设有医保代理机构或人员。这种协办机制也得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肯定和推广。

联网结算

全国联网结算很难实现

对于异地代办机构和人员的“关卡现象”,有关专家表示,因为当地医保部门对异地所设的代办机构和审核人员的把控相对较弱,只要各地医疗保险政策不一致,这种代办机构和人员就被赋予一定的权力,“道德风险”也就不可避免。但如果对其进行监督同样会增加纳税人的负担,也不可行。

山东省东营市社保局有关人员表示,如果只是简单审核医保患者的身份和发票的真伪,设置一个机构或人员是没有必要的。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在东营,有很大一批教职工退休后回到了北京。对此,东营市社保局的工作人员每季度来北京一次,对他们的医保单据进行统一报销结算。“总体上来讲,只有全国建立统一的医疗体系,统一医保政策、实行一致的医药目录和报销政策才能从根本解决问题。”由于各地经济水平和财力不同,让经济相对发达的城市降低医保标准,或让经济相对落后的城市提高标准,都是不现实的。有关机构曾做过一个技术模型,提出全国可以按照最低标准作为统一的医保政策,各个城市超出最低标准的部分另行进行补贴。“但这一技术模型因牵涉到庞大的现金结算,可操作性并不强”。“所以,我们也在探索工作方式,建立一种工作机制,在现有信息系统、网络系统还没有到位的情况下,尽可能地方便老百姓,让他们少跑腿、少垫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人士表示。

近年来,很多城市都进行过省内跨地区或者跨省联合结算的尝试,但都遇到现实的难题。在各地财政对医保费用支出不平衡的情况下,两地很难达成联网结算的意愿,东营市社保局的尝试就证明了这一点。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在青岛设立校区后,一些师生和职工需要在青岛就医和报销,于是,东营市社保部门有意与青岛市联网结算。但青岛市却对此没有太大动力,因为青岛没有大量参保人员在东营就医,联网后在医保费用上的支出必然大于东营,将给本地增加负担。而实现全国联网结算并非易事。“这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实现高度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网络化,而建立全国统一的信息网络和结算中心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程,银联用了这么多年才完成全国统一的网络结算系统,而我国全民医保政策刚刚启动,医保系统还不完善,需要一步步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相关人士坦言。

进展情况

医保跨省报销最新进展

全国政协委员、卫生部部长陈竺,2011年3月10日在参加“两会”时表示,异地报销两年内将会有成效。陈竺表示,目前医疗异地报销在省域范围内已经可以实现,跨省之间异地报销已在长三角地区实现,目前异地报销的主要问题是信息系统不融合,“两年内会看到成果。”同时,陈竺还表示,精神卫生法今年争取出台,精神病治疗、康复也纳入医保体系。他强调,在公共服务卫生均等化过程中要侧重对精神疾病患者和不幸家庭的关怀。

关于异地报销的问题,已经成为医改过程中最受人关注的问题之一。很多网友表示,因为自己在外地工作,父母年岁大了,要搬到自己的工作所在地与自己住在一起。医保无法实现“全国统筹”。看病只能回原居住地,实在是不方便。

全国人大代表、志高集团董事长李兴浩就在此次人大会议上提出,外出务工者、探亲旅游者、公务出差者经常往返于各大城市,异地就医相当普遍。但是,现行的医保政策规定,参保人员只有到当地指定的医院看病才能按标准报销,跨省则难报销或报销比例比本地标准大幅降低。因此他建议,异地就医直接按照参保地标准结算,简化异地医疗费用报销程序,不需本人辗转两地。

2016年12月20日,人社部召开基本医疗保险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视频会,并与北京等22个申请首批启动基本医疗保险全国联网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省份签订了工作责任书,标志着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正式转入落实阶段。

医改戒烟

2012年, 卫生部部长陈竺表示,“将通过深化医改为控烟助力,逐步把戒烟咨询和药物纳入基本医保。”不过黄洁夫也坦言,这需要国家医保部门的配合,不是卫生部门一家能“说了算”的。目前市场上的戒烟药一个疗程(半年)的药费基本上在3000元以上。

针对戒烟药纳入医保引争议的问题,2012年4月17日,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首度面对媒体表态,“力挺”陈竺部长,他认为应同情烟民,因为对于吸烟成瘾的部分烟民,除了戒烟决心之外,药物治疗是必要的。

全国联网

分层次解决

人社部确认,结合金保工程推进和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分层次逐步解决异地就医问题。

部省连通

中国全国劳动保障专网已实现全国范围的部省连通,省市联网已完成90%以上;各地的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正在逐步统一,中国全国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一的核心应用软件,已在全国近400多个地市使用;社会保障卡的建设工作正在大力推进;部本级异地医疗费用结算平台建设在抓紧建设中,医疗保险全国联网的技术条件逐步具备。

异地认证

人社部在推进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系统。电话咨询服务中心、互联网服务渠道和社区信息平台也在加快建设,逐步实现“异地居住、直接结算”、“一地呼入,全国咨询”的服务模式。

特效药进医保

人社部确认,医疗技术水平日新月异,医保药品目录未能涵盖所有肿瘤和罕见病的治疗药物。随着医疗保险筹资和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对新药特药的安全有效性的认可度进一步提高,逐步将罕见病患者急需的特效药纳入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J.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最基本的特征是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指各种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其行为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1、是违反治安管理方面的行政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一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一种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行为,这是其区别于犯罪的一个特征。二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违反治安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并不是所有的侵犯上述几类社会关系的行为都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也不是所有的违反公安机关作为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违法行为都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2、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法律总是以保护特定的利益为目的的,法律保护特定利益的基本方式就是给予违法行为一定的惩罚性后果,即由违法行为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应当是认定一个行为是否违法的实质性标准,有的行为虽然对他人人身、财产造成了损害,但其实质可能并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不属于违法行为。
3、具有应受治安管理处罚性。任何违法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但不同性质的违法行为所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是不同的:民事违法行为要承担民事责任,如赔偿损失、返还原物、赔礼道歉等;刑事违法行为要承担刑事责任,如判处有期徒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等;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当承担的是行政责任,具体说就是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如警告、拘留、罚款。如果行为情节非常轻微,不应当予以治安管理处罚,那么也就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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