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员工作职责
1. 司法调解员的工作内容是什么啊
一、负责受理调解辖区内民间纠纷。
二、负责对辖区内民间矛盾纠纷的排查,掌握了解社情动态,并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提出处置意见。
三、及时向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汇报重大疑难纠纷,特别是群体性的纠纷发展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有效控制事态的扩大与恶化。
四、协调配合处理跨地区的矛盾纠纷调解。
五、对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或者当事人要求制作书面调解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六、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解决纠纷的协议,对事后反悔拒不履行又不起诉的,劝导、帮助当事人提请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七、通过调解矛盾纠纷,开展普法教育与法制宣传。
(1)调解员工作职责扩展阅读:
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
1。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任务是调解民事纠纷,通过调解宣传法律和政策,向有关部门反映民事纠纷和调解工作。
2。人民调解委员会依照法律、社会公德进行调解,在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尊重双方的诉讼权利。
3。调解纠纷应当登记,制作笔录,调解解决纠纷的,应当写明民事权利义务的内容或者当事人的要求,达成书面调解协议,并及时回访备案。表演。
4。人民调解委员会一般在一个月内解决纠纷。人民调解应当采用司法部制定的人民调解文件的形式。人民调解委员会不承担调解民事纠纷的费用。
5。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做好调解委员会组织名单、纠纷举报人名单、调解纠纷登记表、重大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登记表、中介的归档和管理。人民调解文件和宣传资料。
6。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定期在其管辖范围内安排民事纠纷,由专人进行调解,解决已经解决的纠纷。调解不成的,不属于人民调解的范围或者不及时报告。
7。人民调解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徇私舞弊,不得吃受赠,不得镇压、报复、侮辱、处罚当事人,不得泄露隐私。
2. 交警大队调解员职责是什么
依据法律协调双方处理案件.
3. 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是否可以指导管理村(居)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职责
上级有权指导下级部门的业务工作
见多识广,促进交流,提高技能
4.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调解员履行下列职责。
A关注本企业劳动关系状况,及时向调解员会报告 B接受调解委员会指派调解劳动争议案件。 C,监督和解协议,调解协议的履行。 地完成调解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答案是A,B,C
5. 综合义务调解员的工作职责
义务调解员要求热衷于社区公益事业,具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在居民中有较高版的威信。义务调权解员不在社区领取任何报酬,社区居民可以自由选择信得过的义务调解员进行调解。义务调解员不仅为社区分担了很多烦心事,同时他们的调解处理方式更受居民欢迎,社区义务人民调解员的工作受到了社区居民的支持和认同。坚持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面对每一次调解工作,他们都会事先到当事人双方和群众中了解情况,详细掌握矛盾产生的根源,在调解过程中,他们不仅运用法律讲清利害关系,还以普通居民身份对当事人进行“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细致的说服,使矛盾得到公平、公正、合理、合情的化解。
6. 司法助理员具体是做什么的 我想了解具体的工作职能,都有哪些职权
司法助理员是中国基层政权的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中国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司法厅、局、处,管理本行政区的司法行政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设司法助理员。司法助理员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司法局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工作职责:(1)负责管与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包括指导基层建立与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培训调解人员;帮助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与健全各项制度;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法制宣传、道德教育、群众自治活动和参与综合治理工作;检査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发现缺点错误及时纠正;
帮助人民调解委员会总结经验,并对先进经验及时推广,对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鼓励;帮助人民调解委员会解决各种实际困难参与调解疑难纠纷,并接受、处理有关人民调解工作的来信、来访等工怍。
(2)调查研究本辖区内发生纠纷的原因、特点和规律并提出防止纠纷的办法。(3)了解并向上级报吿群众对现行法律、法规和司法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拓展资料:
司法助理员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
(一)管理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
(二)指导检查民间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纠纷,接受、处理有关人民调解工作的来信、来访;
(三)结合实际需要,进行有关的政策、法律、法令和道德风尚的宣传教育;
(四)调查研究本辖区内发生纠纷的原因、特点和规律并提出防止纠纷的办法;
(五)了解向上级报告群众对现行法律、法令和司法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司法助理员应遵守的原则和工作要求: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刻苦学习,勇于实践,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水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坚持调查研究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虚心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坚持说服教育,做耐心细致的政治思想工作,以理服人,以法服人;
四、抓好典型,总结经验,及时推广,以点带面;
五、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互相配合,密切协作;
六、坚持原则,维护法制,刚直不阿,勇于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司法助理员的工作制度:
一、登记制度:处理纠纷和信访,应进行登记,按规定统计上报;
二、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调解工作会议,学习政治和业务,研究工作,交流经验;
三、评比制度:组织调解委员会,定期开展评比活动,树立标兵,表彰先进;
四、回访制度:对调解的纠纷,要有重点地进行回访,听取反映,检查效果,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五、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向人民公社(镇)、街道办事处的领导和县(区)司法局(科)汇报工作,重大疑难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司法助理员的纪律:
一、不得私立章法;
二、不得限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三、不得对当事人施行或变相施行处罚;
四、不得吃请受礼,徇私舞弊;
五、不得利用职权,打击报复;
六、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参考资料:
网络-司法助理员
7. 如何履行一名优秀人民调解员的职责
一、负责受理调解辖区内民间纠纷。
二、负责对辖区内民间矛盾纠纷的排查,掌握了解社情动态,并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提出处置意见。
三、及时向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汇报重大疑难纠纷,特别是群体性的纠纷发展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有效控制事态的扩大与恶化。
四、协调配合处理跨地区的矛盾纠纷调解。
五、对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或者当事人要求制作书面调解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六、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解决纠纷的协议,对事后反悔拒不履行又不起诉的,劝导、帮助当事人提请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七、通过调解矛盾纠纷,开展普法教育与法制宣传。
8. 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责
(1)及时发现纠纷,迅速解决争端.
(2)防止矛盾激化,预防,减少犯罪的发生.
(3)积极为城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专服务.
(4)进行属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
(5)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
(6)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依照法律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用调解的方法解决一般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
经调解自愿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自觉履行,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或调解后反悔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调解委员会不是国家司法机关的组成部分,也不是一级行政组织,它的活动及结果不具有法律和行政的强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