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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反腐职责

发布时间: 2020-12-16 11:32:16

⑴ 税务糸统反腐倡廉主要任务

(一)强化职业道德,加强廉政教育

一个人的思想取向,道德水准和精神追求,决定着其价值和行为取向,所有走上犯罪道路的人,都是思想道德出了问题,因此,加强教育,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是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的重要前提,中纪委二次全会明确提出要“建设廉洁政治”,面对这一重大课题,我们只有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在加强教
育上下工夫,使领导干部自觉拒腐防变,带头廉洁自律。要加强税务职业道德教育,严格遵守税务人员“十五不准”规定,认真贯彻廉政准则,开展“学习《廉政准
则》、规范从政行为、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要通过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抓好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使广大税务干部知法守法、依法
行政、廉洁从政,有的放矢地开展反腐败教育,使税务干部树立以“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思想,进一步增强法纪观念,廉政意识、执法风险意识,筑牢拒腐防变
的思想道德防线。

要按照标准化建设的要求,积极推进税务廉政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发挥主阵地作用,改进教育方式,拓宽教育领域,提升教育效果。绩效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系列活动,巩固税务廉政文化建设成果,加大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力度,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基层、进机关、进家庭。

要将创先争优、效能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努力促使全体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纪律更加严明、作风更加优良、素质明显增强、效能明显提升。

(二)完善内控机制,加快制度创新

全面落实以内控机制建设为重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就是要全面梳理部门权力事项,清理完善制度,健全岗责体系,排查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制作流程
图,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善、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和内控机制,不断提高科技防腐水平,并在完善防控措施、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效能、有效预防
腐败上下功夫、求实效。

要建立部门与部门、岗位与岗位、环节与环节之间,上下级税务机关及职能部门之间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落实廉政责任,规范权力运行,着力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与税收工作的有机结合。

要在建立健全明确的责任机制、有效的教育机制、严格的制度保障机制、严密的监督制约机制、严厉的惩治机制、科学的评估预警机制等机制上进行深入研究,
制订廉政风险防控点,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实施廉政风险预警防控,进一步完善征管业务流程、减免税审批制度、定额核定制度等税收业务管理制度,提高依法管
理、公正执法的水平。

要加大巡视回访力度,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运用税收执法监察系统,加强税收执法动态监控,增强执法监察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进一步健全民主
性和透明度,防止“暗箱操作”和个人说了算。努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确保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真正把那些政
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为推动税收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三)加大监督力度,有效查处案件

没有监督的权力容易产生腐败,因此,必须把科学配置权力和有效监督结合起来,改进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强化过程监督,形成严密的监督网络,要不断
完善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领导干部重点事项报告制度、勤廉公示制度、诫勉谈话制度、任中和离任审计制度等一系列党内民主监督制度,认真执行上级税务部门下
发的党组议事规则等制度,进一步强化对各单位部门领导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制约。一方面,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履行监督职责,要大胆监
督,敢于监督;另一方面,“一把手”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行使监督权力,主动接受监督。

要构建内外监督平台,继续实行内设监察员、外聘税风税纪义务监督员,形成严密的全方位监督网络,多管齐下、综合治理,遏制和打击腐败现象,使腐败分子
无藏身之地。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和执法责任制,实行文明办税“八公开”和阳光操作,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两权”监督。

要加大信访和舆论监督力度,借助“行风热线”等媒体效应把权力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不断增强权力行使的公开透明度,通过开展税企廉政共建、特邀监察员
明察暗访、积极参加政风行风评议等活动,广泛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创造人民群众能够监督、方便监督、敢于监督的条件,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要认真贯彻落实“一案双查”、“一案双报告”制度和典型案例通报制度,分析发案特点,把握发案规律,
开展警示教育,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使全体税务干部时刻“警钟长鸣”,一方面,要以解决纳税人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严肃查处为税不廉、违规代理
等行为,坚决防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另一方面,严格按照《税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不仅要坚决查处税务干部违纪违法案
件,而且要严肃追究疏于管理、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的责任,真正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要让腐败分子在政治上、精神上付出代价,只有施以重罚,从严打
击,才能使那些行为不检点的人感到恐惧,使那些违规者得到教训,使其他人不敢效仿,从而遏制腐败现象发展蔓延的势头,也使人民群众从中看到党和政府坚定不
移反腐败的魄力和决心,进一步增强反腐败必胜的信念。

(四)加强纪检队伍建设,提高履职尽责能力

打铁还需自身硬。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是反腐斗争的前沿,纪检监察干部则是一线“战斗员”,因此,各级税务部门要继续巩固“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
人”主题实践活动成果,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要求,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要按照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要求,通过以会代训、集中培训、走出去请进来、搭建学习交流平台等形式,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使纪检监察干部在协助党组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能力方面有新的提高。

要做严守纪律、转变作风、拒腐防变的表率,不辜负党组织的信任和广大税务干部的期待。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坚
持原则,认真履职,敢于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要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职责,防止好人主义,敢于纠正违规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提高依纪依法查办案件的能力,正确把握惩处人与教育人、挽救人的关系,秉公执纪,敢于碰硬。

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加强税收业务知识学习,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把握纪检监察工作与税收业务工作的结合点、着力点,不断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做反腐
倡廉斗争的“尖兵”,努力开创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服务保障税收事业科学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⑵ 如何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专人负责

您好!我不知道您是什么单位,不过可以把任务划分到每个人身上,制定每个岗位职责,这样领导管理起来也方便些。其他的我也不懂,只是如若知道实际情况,可能就会更加顺手些。希望可以帮到您!

⑶ 党建工作的五知道、五必谈、五必访内容是什么

党建工作五知道 :

一、所驻村的村情必须知道 。

二、党建情况必须知道。

三、经济社会情况必须知道。

四、安全隐患必须知道。

五、社会不稳定因素必须知道。

党建工作五必谈:

一、职工有思想情绪必谈。

二、员工与同事发生纠纷必谈。

三、员工落聘待岗必谈。

四、员工工作调整必谈。

五、员工受到批评处分必谈。

党建工作五必访:

一、员工生病住院时必访。

二、女员工生育时必访。

三、员工家庭有红白喜事时必访。

四、员工家庭生活困难时必访。

五、员工家庭不和睦时必访。

(3)国际反腐职责扩展阅读

1、党建是指党的建设。党的建设包括: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纯洁性建设等,具有鲜明的党性和实践性,指导党在不同时代、不同情况下的工作与活动。

2、工作制度

工作站制度:

(1)、支部(总支、党委)机构设置、职责及议事规则

(2)、党的联系制度

(3)、服务制度

(4)、群众组织建设:志愿者队伍建设,工青妇组织建设;

(5)、指导员、联络人管理规定

3、党组织基本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革命传统教育、警示教育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务公开制度,党内送温暖制度,爱心扶贫助困制度,党费收缴管理制度,党组织活动情况报告制度,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为民服务日制度,“五好五带头”等;

4、党员基本制度:

党员活动制度,党员行为规范,党员教育培训制度,党员教育规范,党员的权利与义务,党员服务日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党员监督制度,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党员谈话诫勉制度;

5、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制度:

非公企业支持党组织开展工作制度,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标准,非公企业党组织工作职责,非公企业党组织思想政治工作职责。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党建

⑷ 民营企业公司反腐败工作职责

不同的公司抄,其工作需要不同,袭工作职能分工是不同的,即使是同名岗位。在小公司文员的主要工作,文件管理、人事、文件打印、工资计算等等,这要看老板如何分配、及公司人员配置情况。有可能会是你所说的“打杂”,不过却可以学到很多东西,可以接触到很多事,不像大公司分工太细,也许你做了很久却只会做某一个事情。“打杂”也没什么,主要是能学到东西,你不能一生都做文员吧?所以请别在意别人说什么,对自己是否有好处才是最重要的。

⑸ 坚持不懈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为全面完成国土资源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2006年4月21日)

一、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006年元月初,中纪委召开第六次全会,胡锦涛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科学分析了当前国际国内形势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形势,明确提出了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深刻阐述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学习贯彻《党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2月24日,在国务院召开的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对全国政府系统做好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的讲话不仅对各级领导干部提高党性修养、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教育意义,而且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明了方向。中纪委第六次全会结束后,自治区纪委召开第八次全会,全面安排部署了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区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都要把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的讲话和自治区纪委第八次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始终把反腐倡廉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

2005年,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全区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和勤政意识明显增强,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各项制度不断健全。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全区国土资源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形势依然不容乐观,任务仍很艰巨。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六次全会上强调,要深刻认识现阶段我国反腐倡廉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坚定不移地把反腐倡廉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我们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从“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的要求出发,以更加积极进取的精神、更加扎实有效的措施,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成效,促进我区国土资源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突出重点,认真抓好国土资源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六次全会上指出:“今年要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也指出:“商业贿赂在一些行业和领域严重存在,毒化政风、行业作风和社会风气;一些地方和部门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严重,直接影响干群关系和政府形象。”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的讲话对我们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根据中纪委第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2006年4月初,国土资源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了治理国土资源领域商业贿赂的有关问题,并要求注重调查研究,深入了解和掌握国土资源领域商业贿赂的特点和表现,结合实际,制定有效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治理工作取得成效。目前,国土资源部对国土资源领域治理商业贿赂的范围初步确定为4个方面:一是土地使用权出让;二是探矿权、采矿权出让;三是项目发包,包括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及矿山环境治理项目等;四是土地、矿业权评估。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新的工作,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要性。要严格把握政策,尤其要注意区分正常的商业活动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界线、违纪违规与违法犯罪的界线,防止工作中出现偏差。要从建立健全预防长效机制入手,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作为2006年反腐倡廉工作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好,切实抓出成效。

(1)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实行“阳光行政”。政务公开是提高国土资源部门行政效能、防治腐败的有效措施,要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使政务公开成为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一项基本制度。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办事方式。一是继续推进和完善窗口办文,坚持报件受理和办理分开、受理人和办理人分开以及封闭办公、集中对外的制度。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审批等行政许可行为。三是加强内部会审,进一步完善会审程序,明确会审责任,提高会审效果,坚决纠正把会审形式化、利用会审淡化和规避责任的现象。要通过政务公开等“阳光行政”措施,进一步提高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各族群众对国土资源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国土资源部门与各族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沟通渠道更加通畅。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结合实际,把国家和自治区对政务公开的要求,贯穿到各项改革和制度建设中,落实到具体业务工作中。在工作中,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它是督促我们各级干部更好地履行职责的一种手段,不能逃避检查,规避问题,有效地检查和监督能更好地促进本单位的全面建设,进一步规范我们的办事程序,不断消除可能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2)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以下简称“两个28号文”)以及相配套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办法。通过对“两个28号文”所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的分解和细化,进一步推进国土资源市场化配置,从源头上杜绝商业贿赂等腐败问题的发生。

一是全面落实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明确要求:“今年,各地区、各部门都要实行经营性土地出让招标拍卖制度。”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原则,能够减少人为因素对资源配置的干预及不合理控制,有利于从源头上促进国土资源管理领域的廉政建设工作。我们要切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上来,使广大干部真正懂得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各级领导干部都要严格执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的规定,不得干预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严禁用行政手段,以打招呼、批条子等各种形式指定供地对象、供地位置、供地面积、供地用途、供地方式和供地价格等。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进入市场,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挂牌等竞争方式出让,否则,无论有没有权钱交易的行为,都属于违纪。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落实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严格规范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程序,确保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规范、有序进行。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要会同业务部门,对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认真进行监督检查,对经营性土地使用权仍采取协议方式出让,规避招标、拍卖、挂牌的;对单位和个人擅自先行立项、先行选址定点、先行确定地价的;对在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对领导干部干预和插手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违纪违法行为,都要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是进一步规范探矿权采矿权审批。要严格界定探矿权采矿权行政审批和公开出让的政策界限、管理权限,规范操作程序,完善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制度。对国家、自治区投资探明的矿产地和具备以竞争方式出让探矿权采矿权的,都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对不具备以竞争方式出让的,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出让,并公示审批结果。要在总结以“摇珠”方式确定采矿权评估委托单位做法的基础上,继续坚持和完善相关的制度办法并加以推广,从制度和措施上保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3)加强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监督管理。近几年来,我区各类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资金投入呈逐年增长的趋势,这些项目大部分进展顺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从2005年对已实施的52个国家、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检查情况来看,部分项目在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区勘界、招投标程序、项目款项支付手续等方面仍存在不规范问题。这些问题反映出我们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建设中管理还不够到位,制度还不够落实。对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一定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进行前期踏勘,严把项目选址关。同时,要加强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监督,严格按照厅《关于加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新国土资发〔2005〕653号)的要求执行。要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各项制度,进一步加强财务审计监督。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公开操作程序和管理办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加透明度,坚决杜绝权钱交易等商业贿赂问题的发生,确保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标本兼治,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2006年,中央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都把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府机关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内容,并提出了明确要求。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强调:“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抓住不放,一抓到底。”司马义·铁力瓦尔地主席在自治区廉政工作会议上也指出:“当前,一些地方在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食品药品安全、工矿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医疗收费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并成为引发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解决好土地征收征用等问题,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社会政治大局的稳定,事关干群关系和政府形象。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好中央和自治区的要求,不断加强调查研究,改进工作方法,密切联系群众,主动急民之所急、办民之所想、解民之所忧。尤其是要深入到困难多、群众意见多、工作推不开的地方,同群众一道分析矛盾、解决问题。要认真执行国务院《信访条例》,加大信访案件的督查督办力度,妥善解决好信访问题。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及和谐社会的要求,健全征地程序,完善土地补偿和安置办法,使征地补偿费及时、合理地返还给被征地农民,严格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要按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的要求,把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落实到“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中。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组织协调,既从严治标、惩治腐败,又着力治本、预防腐败;既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又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

四、加强内部监督,防范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加强内部监督,是对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防止发生腐败行为的重要手段。目前,国土资源重点项目和专项资金增多,管好、用好这些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是一项事关全局、事关各族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为确保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和专项资金安全、合理、有序的使用,对项目从可研、预算、招投标、施工、竣工等全过程实行监督势在必行。对此,要重点抓好4个环节:

一是加强对项目立项可行性论证阶段的监督。要参照国家投资开发整理项目入库审查要点,对项目报件齐全性、项目合法性、可研报告的完整性以及投资估算进行审查。通过查阅有关专家论证评审意见、实地调查和现场踏勘等方式,掌握该项目总体概况,防止一些地方只注重申报项目资金,而对项目可行性、投资效益等缺乏科学论证,造成项目可行性研究不实,立项缺位。

二是加强对项目预算编制与招投标阶段的监督。项目预算编制与招投标是确保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影响着项目实施的全局。预算是确定项目资金的依据,要对照有关预算定额,审查是否选聘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预算编制。要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择优选取施工队伍,防止项目招标走过场,暗箱操作,造成“人情”工程和“面子”工程。

三是加强对项目施工阶段的监督。项目施工阶段是监督的重点。要审查是否按照项目实施与监理相分离的原则,实现项目监理制;审查是否实现监理公开招标、是否签订监理合同、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是否具有相应资质、监理记录是否规范、真实。要按照规定,审查前期工作费、工程施工费等各项费用是否实行总量控制,据实核销。要审查资金的拨付和预付是否依据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分期进行。要检查项目资金、会计核算是否规范,会计科目及账簿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项目进行全成本核算。

四是加强对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督。要按照《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真实、准确、合法性进行审计监督。

内部审计工作是加强内部监督的重点工作,是领导干部健康成长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既要保证资金安全、项目安全,又要保证干部的安全,不能项目做完了,干部却倒下了,要做到项目上得去,干部还站得住。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既是从机制和源头上强化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国土资源部门领导干部充分行使职责的一项重要工作。今年,厅将组织对国土资源重点项目和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等方式进行内部审计。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和支持内部审计工作,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组织协调,真正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要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组织领导,真正发挥好审计监督的作用。要进一步加强对内部审计人员的培训教育,不断增强内部审计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同时,要加强内部管理,强化本单位及领导干部自我约束和监督,有效防止资金使用中的不正之风,促进本单位内部科学管理,堵塞资金管理漏洞,防止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发生。

五、严格规范,不断加强行业作风建设

当前,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需要解决的大事、难事还很多,任务十分繁重。要切实承担起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的历史重任,关键的是要严格规范办事程序和建立一支素质高、作风硬的干部队伍。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把行业作风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抓行业作风与抓业务有机地统一起来,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做到业务建设与行业作风建设相互促进,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配合抓、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和支持的工作机制。开展国土资源系统行业作风建设,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必须把思想教育贯穿于行业作风建设工作的全过程,把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变成每个人的自觉行动。要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六次全会和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领会精神实质。要把学习《党章》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作为开展“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的重要内容,使广大党员干部全面了解、把握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八荣八耻”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确保学习教育活动落到实处。要通过学习,进一步拓展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思路,营造和形成“反腐倡廉、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自觉履行岗位职责,为行业作风建设的顺利开展提供思想保证。

二是必须把加强行业作风建设与加强业务规范紧密结合起来,实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国土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如何,直接关系和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要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使全系统干部职工努力形成按照操作程序履行职责的良好风气。要围绕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在国土资源制度建设、规划管理、市场建设、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管理等方面重点加大工作力度,增强行业作风建设的实效性,全面提升我区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促进国土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三是必须突出行业作风建设工作重点,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坚决落实《国土资源管理系统行政为民十项措施和工作人员五条禁令》,以推进依法行政为重点、以提高队伍素质为核心、以开展行业作风评议为载体、以树立良好形象为目标,建立依法办事的新制度,完善公开、便民的好办法,形成行政为民的新理念。同时,要通过落实政务公开、窗口办文、内部会审、责任追究等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以群众反映强烈和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为重点,集中解决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和社会服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步形成纠、评、建相互促进的行业作风建设工作机制,促进国土资源行政效能建设,提高干部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的意识和水平,以公开促公平,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廉政,树立国土资源系统切实为群众服务的良好形象。

四是必须转变职能,将行业作风建设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要结合“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积极开展民主评议行业作风工作,真正把国土资源部门置于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在加强窗口办文、信息查询、政务公开等行业作风制度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开展好自评自检、聘请特邀行风监督员工作。要认真征求和广泛听取特邀行风监督员及各族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检查实施政务公开的效果,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同时,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对国土资源部门的舆论监督,采取设立举报箱、意见簿、在新闻媒体上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积极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不足,真正把评判权交给人民群众。

(在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摘要,原载《新疆国土资源》2006年第3期)

⑹ 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是什么

2010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0年是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确保“十一五”规划顺利完成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一年。在新的一年,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工作,对于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今年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抓紧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狠抓落实,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保证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领导,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四中全会文件,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进一步明确任务要求。要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央关于《决定》重要举措分工方案,抓好分工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的落实。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对于牵头抓的工作,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抓紧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建立相关制度,出台具体措施,抓好工作落实;对于协助抓的工作,要切实加强沟通和配合,积极主动地完成承担的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促进《决定》部署任务的落实。

加强对中央关于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要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中央关于宏观调控、结构调整、自主创新、“三农”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规范和节约用地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搞好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监督检查。总结借鉴“廉洁奥运”的成功经验,加强对中央关于“廉洁办世博”、“廉洁办亚运”要求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中央关于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整合监督资源,突出工作重点,通过发现问题和督促整改,增强实效,不断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健全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以及纪律保障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做到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不动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执行政治纪律,严禁公开发表或散布同中央的决定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二)抓紧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反腐倡廉建设新要求新举措,既要整体推进,又要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当前,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1.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和整治消极腐败现象。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决不让任何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惩处。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厉惩处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深入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在坚决惩处受贿行为的同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有行贿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在市场准入、经营资质、贷款审批、投标资格等方面加以严格限制;依法查处中资企业在国(境)外的商业贿赂行为以及国(境)外经济组织在我国内地的商业贿赂行为。严肃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对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地方和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严肃查办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完善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内部制约监督机制。严格执行有关依纪依法办案和安全文明办案的规定。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完善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惩戒和治本功能。

2.认真落实并抓紧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的重要举措,反映了群众的热切期望。要修订完善《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领导干部要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要加强监督检查,对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理。健全相关制度规定,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

3.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整治奢靡之风。各级党政机关要严格执行中央的有关文件精神,着力抓好以下工作:(1)继续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人次数和经费支出,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巩固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成效,研究建立禁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长效机制。(2)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禁违反规定为领导干部配置用车,积极稳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3)进一步规范和改革公务接待制度,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得以参加会议、学习、培训、联谊活动等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4)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违反规定购建、装修办公用房。(5)认真解决各种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的问题。对铺张浪费、奢靡享乐、挥霍公款的,必须严肃处理。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金融机构也要按照以上要求,制定相关制度,认真抓好落实。

4.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和“小金库”等专项治理工作。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全面排查工程建设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建设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对典型的案件集中公布。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以及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中围标串标,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物资采购以及土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制度。建立健全重大工程监督机制。加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力度,并向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延伸,坚决切断“小金库”的资金来源,完善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金融、司法等领域专项治理工作。

5.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工作。推行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是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的基本要求。要制定《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在党的基层组织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加强党务公开工作联系点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监督检查、考核评价、激励惩处、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提高党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逐步推进党的地方组织党务公开。

6.拓宽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工作渠道,加强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互联网是反映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是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渠道。要落实和完善人民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建设的有关规定,健全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发挥群众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积极作用。要注重对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研判,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对网络舆论热点问题及时作出回应,对重大案件适时公布信息。加强正面引导,积极探索利用互联网等传播手段开展反腐倡廉宣传的新途径,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这些工作是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的重要内容,也是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建设的迫切愿望。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下大气力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三)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的改进,促进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好转。

切实加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加大对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顿力度。坚决纠正脱离群众的不良风气,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定期下访、及时阅处群众来信,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反馈、限时办结。大力整治文风会风,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和范围,严格控制会议数量、经费、规模。坚决纠正违背求真务实精神的现象,健全促进科学发展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加大治懒治庸力度,坚决制止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对作风飘浮、敷衍塞责引发重大事件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的,必须严肃追究责任。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把党性分析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决反对上下级和干部之间逢迎讨好、相互吹捧的庸俗作风,不断增强党内生活的原则性和实效性。各级纪委要加强对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引导领导干部保持高尚情操和良好作风,及时发现和纠正少数领导干部在社会交往、休闲娱乐、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项基金和专项资金监管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加强对征地拆迁行为的监管,督促落实被征地农民补偿费用和安置措施,完善相关社会保障机制。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行为,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集中整治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严肃查处环境保护方面的违纪违法行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和救灾救济资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治理各种加重企业负担的问题。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诚信建设,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公共服务行业的服务和收费行为,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成果。

扎实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要高度重视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认真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落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规定,规范职务消费;制定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完善国有企业权力运行制衡约束机制;加强对企业重要经营领域和关键管理环节的监督,不断深化企业效能监察工作。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解决虚报浮夸、与民争利等问题,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加强高等学校、公用事业单位、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探索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途径和方法。

(四)强化教育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促使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深入开展岗位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加强对廉政勤政先进典型的宣传,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制定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意见,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

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严格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抓紧完善配套制度。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巡视工作。中央巡视组要在开展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巡视的同时,继续有选择有重点地对中央金融单位和国有重要骨干企业进行巡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组要继续把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作为巡视重点,有选择地开展对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国有企业和高等学校的巡视。健全巡视工作领导机制,选好配强巡视干部,加强巡视成果运用。继续加强对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财政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认真执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廉政勤政、选人用人等方面工作情况的规定。深化政务公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深化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进一步畅通公开渠道。加强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绩效管理制等制度,促进廉政勤政和依法行政。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发挥好新闻舆论监督作用,增强监督合力。

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即将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反规定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或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邀请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督促有关部门完善领导干部住房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纠正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在集资建房、低价购房、多占住房等方面的违规违纪行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的从业行为,不得违反规定在企业和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单位领取报酬。规范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准入制度,加强对其资金管理。

(五)深入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进一步做好治本抓源头工作

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通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努力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新突破,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配合有关部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对新设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审批事项开展听证。贯彻落实《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违规用人问题立项督促检查制度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匡正选人用人风气,防止和纠正“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严厉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严肃查处违规违纪用人行为。积极推进司法公开和公正廉洁执法,强化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规范司法人员自由裁量权行使,健全执法过错、违纪违法责任追究等制度,严肃查处执法、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行为。深化财税管理体制、投资体制、金融体制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完善和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抓紧出台政府投资条例,试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制。完善金融账户实名制,推进反洗钱和征信体系建设。完善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改革,完善公共资源领域统一规范的交易市场,加强对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管,完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体系。继续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注重廉政风险防范,充分发挥国家预防腐败机构的作用。继续加强反腐败国际交流与合作。

制度建设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是推动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的重要保证。要以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为重点,加强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加强反腐倡廉立法工作,加强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建设,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对现有法规制度要及时清理,过时的要废止,有缺陷的要适时修订完善,需要细化的要尽快制定实施细则,需要制定配套制度的要抓紧制定。认真总结基层创造的经验,推广一批群众关注、切实可行的制度。要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抓好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完善执纪执法保障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反制度的行为,提高制度执行力,维护制度权威性。

三、以奋发进取精神和求真务实作风,切实抓好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

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艰巨繁重,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锐意进取、真抓实干,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一)保持良好精神状态,努力把反腐倡廉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创新意识,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要认清形势、把握大局,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准确把握世情、国情、党情的新变化,正确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既充分看到反腐倡廉建设已经取得的显著成效,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又清醒看到当前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激励斗志、坚定决心,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前进。要深入调研、把握规律,进一步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深入基层,注重实践,认真研究反腐倡廉建设深层次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新鲜经验和有效做法,不断深化对反腐倡廉建设特点规律的认识,使反腐倡廉工作更加符合实际、更加富有成效。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推动反腐倡廉工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坚持科学理论指导,切实提高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能力,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理念思路、方式方法和体制机制制度创新,不断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紧密结合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实践,积极探索运用管理学、组织学、心理学等现代科学方法和信息网络等现代科技手段,推动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二)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形成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合力。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并自觉承担起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协调各方力量,推动工作落实。要适时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和全面分析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责任制报告制度,将执行责任制情况定期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党委和政府各工作部门要共同配合搞好反腐倡廉工作,紧密结合业务工作,抓好所承担的反腐倡廉任务的落实,抓好本部门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立健全反腐败协调机制和相关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部门之间经常通报情况、交换意见,做到密切配合、优势互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加强对工作部署特别是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三)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为完成全年各项任务提供组织保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认真总结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的成效和经验,建立加强自身建设的长效机制,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能力建设。着眼建设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把思想理论建设放在首位,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立健全学习制度,拓宽学习领域,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切实增强学习效果;强化实践锻炼,努力掌握和运用纪检监察工作所需要的新思想、新知识、新经验,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要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领导班子配备,注重从基层选拔优秀干部充实领导班子,增强班子整体功能和合力;完善领导班子工作机制、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高运用民主方法形成共识、开展工作的本领;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定期务虚制度,加强对纪检监察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深化纪检监察机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继续加大轮岗、挂职、交流力度,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纪检监察专业化水平。完善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加强非派驻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探索充分发挥乡镇纪律检查职能作用的有效办法;加强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要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解决自身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在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方面发挥表率作用。坚持从严管干部、从严带队伍,强化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督促干部秉公用权、严格自律。对存在的苗头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对不适合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要坚决调离,对违纪违法的要严肃查处。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接受监督意识,主动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秉公执纪,勤奋工作,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⑺ 怎样抓好职责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

抓好职责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

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和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工作指明了方向,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实际行动推动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一、改进作风,严明纪律

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要严明政治纪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要从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和坚决维护党章入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指导思想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关系全局的重大原则问题上,全体党员干部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策安排和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正确处理保证政令畅通和立足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关系,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全体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

1.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党的作风体现着党的宗旨和党的形象,关系党的事业成败、人心向背和生死存亡。中央制定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明确提出了“讲实话、干实事,敢作为、勇担当,言必行、行必果”的18字要求,以实际行动为全党作了表率,充分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强意志和求真务实、转变作风的坚定决心。按照中央和国家局工作要求,行业各级单位都制定了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实施办法,对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提出了明确、具体、严格的要求。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加强作风建设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切实增强转变作风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结合实际,把监督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作为改进党风、政风、行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坚决克服脱离群众、讲排场、摆阔气、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的不良倾向;彻底拼弃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派;坚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从文山会海中解放出来,坚持开短会、说短话、办实事,以亲民的形象和务实的作风,努力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群众评议和群众监督,群众不满意的地方要及时整改,要善始善终,善做善成,防止虎头蛇尾。

2.严格监督检查。要加强中央、国家局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进一步强化党的纪律建设,加强对中央、国家局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组织由相关职能部门牵头的定期督促检查,围绕卷烟销售、基础建设、“两项工作”以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进行严肃处理,确保行业各项规定执行到位,促进企业执行力建设再上新水平。

二、宣传教育,营造氛围

1.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不断创新廉政教育方式方法和途径,积极拓宽源头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切实落实“三个更加”(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完善的制度)中对有关治本和预防的要求。要把教育与管理结合起来,联系领导干部思想实际,改进教育方式,不断丰富教育内容,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政法规、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用廉洁从业的理念占领党员干部的思想阵地,切实做到防微杜渐、防患未然。

2.抓好廉政文化建设。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努力打造一批富有特色的廉政文化创建示范单位,积极推进廉政文化进企业,使廉洁价值观念深入人心,努力营造良好的廉洁从政、廉洁从业氛围。

三、完善机制,强化监督

1.完善和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坚持从规范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入手,确保程序合法、监督到位。要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明确决策范围、决策程序、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内容,健全党组会、班子成员碰头会、行政会等相关规章制度,形成决策情况报告制度,切实做到循规行事,按章办事。

2.建立“三重一大”监督检查长效机制。要加强和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完善考核方案,加强督促检查,推进监督检查的长效化、常态化建设;建立“三重一大”决策情况报告制度,促进各级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3.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制约。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每个领导干部都要摆正位置,养成在监督下行使权力、开展工作的习惯。要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坚决制止拉票贿选、跑官要官等问题,匡正选人用人风气。要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充分发挥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监督功能,落实新任(改任)干部任前廉政谈话,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监督制度,确保权力运行公开、公正、公平。

四、风险防控,源头预防

1.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严格落实党组(党委)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全面领导责任,党组(党委)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职责分工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坚持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反腐职责就延伸到哪里。

2.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要按照国家局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融入各项具体业务和管理流程之中,认真排查部门、岗位、人员在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科学合理的制定防控措施,抓住关键节点,实现权力制衡、程序控制、岗位制约“三位一体”,健全内控机制,努力实现关键岗位和重点领域的源头治理。

3.抓好重点领域、重要环节的监督。加强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的监督,突出抓好资金安全、工程建设项目、大宗物资采购等领域的监督,防止出现违纪现象和安全隐患,努力在抓落实中取得更大的成效。同时,要抓好“两项工作”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按照“规范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操作、确保监管到位、打造阳光烟草”的总体要求,督促落实国家局《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工作的意见》,促进“两项工作”深入推进。要督促单位严格执行《烟草行业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规范》,切实保障广大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加强对“应招尽招、真招实招”,“六个严禁、一个严控”,“三个坚决”等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卷烟生产经营秩序。

五、惩治腐败,保持高压

1.坚决惩治腐败。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突出办案重点,提高办案成效,坚决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和“八项规定实施办法”的行为,严肃查办贪污受贿、腐化堕落,以及“两烟”经营、专卖执法和“三项工作”中的违纪违法案件。

2.健全办案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办案水平。认真对待群众信访投诉及网络舆情工作,拓展案源线索,及时妥善处置群众合理诉求,积极化解各类矛盾,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水平,不断健全腐败案件揭露、查处机制,努力保持干部清正、行业清廉的良好局面。

六、提升队伍,履职尽责

大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作风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执纪执法能力。加强纪检监察机构自身建设,抓好组织机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内部监督管理;要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以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能力和预防腐败工作能力为目的,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以及党风廉政信息员的培训教育力度,努力提高队伍自身综合素质,不断适应新形势;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打铁还靠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带头遵纪守法,带头遵守“八项规定实施办法”,带头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做严守纪律、改进作风、拒腐防变的表率,强化责任意识,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牢固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⑻ 做为一名检察官在新形势下如何履行好自己的反腐职责

检察院的职能很多,反腐,其实只是其一,目前反腐以纪委为中心,审判以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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