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坚守职责 » 春节坚守党员

春节坚守党员

发布时间: 2020-12-15 06:55:28

Ⅰ 党员干部春节期间人情交往要注意什么

春节期间,忙碌了一年的党员干部与家人共享天伦、与亲友共叙情谊本是人之版常情,亲友之间道一声问候,权馈赠一点薄礼也无可非议。但逢年过节也正是落实作风建设的重要节点。从近年来披露的作风问题典型案例来看,一些党员干部的作风问题,不少就始于逢年过节所谓的“人情往来”。个别人把春节当成了拉关系的契机,假借节日礼尚往来之名,把“礼”变成了谋求私利的“敲门砖”“铺路石”。那么,党员干部该如何过好这个年?
面对“拜年饭局”“同学聚会”“红包利是”等形形色色糖衣炮弹的进攻,党员干部要想过好节就要做到把住自家的“门”,不收非分之礼;管住自己的“嘴”,不吃不明之宴;管住自己的“手”,不接非分之财;管住自己的“腿”,不进是非之地;管好下属家人,不借自己的“光”,过个清清爽爽、风清气正的好年。

Ⅱ 春节期间风清气正,党员应该怎么做

一是要做到警钟长鸣,牢固树立清正廉洁的意识 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在思想上牢固树立清正内廉容洁的意识,才能从根本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做到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是要常思贪欲之害。党员领导干部要明确成由廉来败由贪的道理,珍惜政治生命、

Ⅲ 地方党支部违反中纪委三令五申,在春节给党员发了挂历。被举报

发本挂历不是个事想举报整点大的出来

Ⅳ 过春节党员发东西是对是错

是错的,违法六项禁令
1、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大力精简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单位之间不搞节日慰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单位之间、单位内部一律不准用公款送礼、宴请。各地都不准到省、市机关所在地举办乡情恳谈会、茶话会、团拜会等活动,已有安排的,必须取消。各级党政干部一律不准接受下属单位安排的宴请,未经批准不准参与下属单位的节日庆典活动。
2、严禁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一律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包括各种提货券。各级党政干部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下基层调研等收受下属单位赠送的土特产和提货券。各级党政机关要严格纪律要求,加强管理,杜绝在机关收受和分发土特产的情况发生。
3、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把关,严于律己,要坚决拒收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

4、严禁滥发钱物,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各地各部门不准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准违反规定印制、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不准借用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准用公款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出国(境)旅游等活动;不准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在节日期间公车私用。
5、严禁超标准接待。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参加会议、检查工作等,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有关要求执行。
6、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各级党员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赌博的严重危害性,决不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Ⅳ 春节临近 这些事情能不能干党员领导干部需清楚

1.不准组织或参加违反政治纪律的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发〔2003〕18号,以下简称党纪处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或者以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场地等方式支持上述活动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2.不准公开发表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和反对改革开放的言论 党纪处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公开发表反对四项基本原则,或者反对改革开放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改革开放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违反党和国家有关规定,播出、刊登、出版第一款、第二款所列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3.不准携带反动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等入境 党纪处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从国(境)外携带反动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等入境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4.禁止组织或参加危害党和国家安全的非法组织及活动 党纪处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组织、领导旨在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敌视政府或者危害国家安全的非法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5.不准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决定 党纪处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决定,或者故意作出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决定相违背决定的,对直接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6.严禁组织和参加党内秘密集团或者分裂党的活动 党纪处分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在党内以组织秘密集团等方式进行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参加秘密集团或者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7.禁止参加国(境)外情报组织或非法情报活动 党纪处分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参加国(境)外情报组织或者向国(境)外机构、组织、人员非法提供情报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8.严禁投敌叛变或向敌人自首 党纪处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投敌叛变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向敌人自首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9.不准申请政治避难、叛逃和在国(境)外发表反动言论 党纪处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在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申请政治避难,或者违纪违法后逃往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在国(境)外公开发表反对党和政府的言论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故意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10.不准策划组织参加破坏民族关系的活动 党纪处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1.不准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党纪处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煽动骚乱闹事,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宗教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2.不准编造和传播谣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 党纪处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编造谣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传播谣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13.不准在涉外活动中损害党和国家的尊严、利益 党纪处分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在涉外活动中,其行为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益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4.禁止偷越国(边)境 党纪处分条例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违反国(边)境管理法律、法规,偷越国(边)境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5.不准违规发展党员 党纪处分条例第六十条规定,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者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对主要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违反有关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对主要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16.不准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 党纪处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或者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17.不准拒不执行上级决定 党纪处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对主要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18.不准在党内搞非组织活动 党纪处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在党内搞非组织活动,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19.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 党纪处分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在选举中,进行违反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其他有关章程活动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20.禁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 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坚决防止和查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的通知》(中组发〔2001〕9号)要求,对“跑官要官”的,不仅不能提拔重用,在重要岗位上的要予以调整,已得到提拔的要坚决撤下来;对拉票、搞非组织活动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为“跑官要官”的人说情、打招呼的,要严肃批评,造成用人失误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对“跑官要官”、搞贿选的,要依纪从严处分,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1.不准拒不服从组织的工作调配 党纪处分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拒不执行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决定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2.不准在人事招录考试晋级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党纪处分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和征兵、安置复转军人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23.不准违反公务回避和任职回避的规定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任职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24.不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 党纪处分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三款规定,违反有关规定兼职或者兼职取酬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25.不准国企领导人违反规定在下属企业兼职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中纪发〔2004〕25号)第五条第(三)项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责。不得有以权谋私,违反规定兼任下属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行业组织、中介机构的领导职务,或者经批准兼职的,擅自领取兼职工资或者其他报酬。 26.不准以不正当方式谋求公款出国(境) 党纪处分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7.不得违反出国(境)的纪律 党纪处分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临时出国(境)团(组)或者人员中的党员,擅自延长在国(境)外期限,或者擅自变更路线,造成不良影响或者经济损失的,对主要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8.不准在国(境)处出走 党纪处分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脱离组织出走时间不满六个月又自动回归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脱离组织出走时间超过六个月的,按照自行脱党处理,党内予以除名。 故意为他人脱离组织出走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较轻并认真检讨的,可以免予处分。 29.不准瞒报个人收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中办发〔1995〕8号)第二条规定,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县(处)级以上(含县、处级,下同)领导干部须依照本规定申报收入。 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及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负责人,适用本规定。 30.不准瞒报个人有关事项 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中办发〔2006〕30号)第三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报告下列事项:(一)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二)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三)本人因私出国(境)的情况;(四)子女与外国人、港澳台居民通婚的情况;(五)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及有关情况;(六)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指同财共居的子女,下同)私人在国(境)外经商办企业的情况;(七)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担任外国公司驻华、港澳台公司驻境内分支机构主管人员的情况;(八)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九)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事项。 31.不准侵犯批评权、检举权、控告权 党纪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对批评、检举、控告进行阻挠、压制,或者将批评、检举、控告、申诉材料私自扣押、销毁,或者故意将其泄露给被批评人、被检举人、被控告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打击报复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32.不准侵犯申辩权、辩护权、申诉权、作证权 党纪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对党员或者公民的申辩、辩护、申诉、作证等,进行压制,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33.不准侵犯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 党纪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侵犯党员或者公民的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伪造选举文件、篡改选举结果或者以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妨害选民或者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34.禁止拉票贿选 中纪委、中组部在2007年12月28日联合召开的《严明换届纪律做好选举工作的视频会议》(新华社北京2008年1月3日电)上,针对选举工作明确提出了“十个严禁”的要求:第一,严禁采取打中国、发短信、请客、送礼等方式拉选票。第二,严禁托人说情、打招呼,搞串联、做工作。第三,严禁私自散发各种宣传材料,赠送纪念品。第四,严禁以同学、同乡、同事、战友等联谊活动的名义,搞拉帮结伙。第五,严禁送钱、送物和各类有价证券,搞贿选活动。第六,严禁收受他人贿赂、参加有拉票意图的吃请。第七,严禁隐瞒、包庇、袒护换届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的行为。第八,严禁传播小道消息,编造谣言,或通过信件、传单、短信、中国络等方式,诋毁中伤他人。第九,严禁以威胁恐吓、弄虚作假等手段,妨碍、侵犯代表、委员的民主权利。第十,严禁封官许愿、突击提干。 35.不准违规招标投标 党纪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36.不准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 《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的处理规定》(中纪发〔2004〕3号)第三条规定,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禁止有下列行为: (一)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不招标,或者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实行邀请招标,以及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化整为零,或者假借保密工程、抢险救灾等特殊工程的名义规避招标; (二)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中国机构,强制招标人委托招标中国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三)操纵或者以暗示、授意、指定等方式影响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资格的确定或者评标、中标结果,擅自变更建设工程项目中标人; (四)要求中标人分包、转包建设工程,或者指定使用工程建设材料、构配件、设备以及生产厂家、供应商; (五)其他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行为。 37.不准干预和插手纪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 《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的处理规定》第四条规定,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禁止有下列行为: (一)对应当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经营性土地使用权采用划拨方式或者协议出让方式供地,以及采用合作开发、招商引资、历史遗留问题等名义或者使用先行立项、先行选址定点确定用地者等手段规避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二)操纵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中申请人的确定或者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 (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确定后,擅自批准调整土地用途、容积率等规划设计条件或者减免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四)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其他不具备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书条件,而为其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书; (五)其他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活动行为。 38.不准干预和插手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活动 《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的处理规定》第五条规定,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禁止有下列行为: (一)允许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或者资质等级不相符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活动; (二)对不符合商品房预售条件的开发项目,为其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三)对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允许其交付使用; (四)其他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房地产开发用地、立项、规划、建设和销售等行为。 39.禁止采取不正当手段在股票、证券交易中谋利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发〔1997〕9号,以下简称廉政准则)第二条第(三)项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准违反规定买卖股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1999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二号)第五条规定,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 40.不准违规使用公款 廉政准则第三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要遵守公共财务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禁止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用公款报销或者用本单位的信用卡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二)借用公款逾期不还; (三)公费出国(境)旅游或者变相出国(境)旅游; (四)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 (五)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 41.禁止开具虚假发票公款报销 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坚决制止开具虚假发票公款报销行为的通知》(中纪发〔2003〕1号)要求: (一)坚决杜绝开具虚假发票的行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购买生活用品等物品时,以“办公用品”的名目开具虚假发票用公款报销;禁止通过这种手段滥发钱物,请客送礼,甚至贪污公款。已经发生的,要立即予以纠正。 (二)经贸(商业)、工商、税务等部门要加强对发票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发票的使用,要求商业企业开具的发票必须内容真实。要开展严格发票管理的检查工作,坚决杜绝开具虚假发票的违纪违法行为。 (三)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财务收支管理,加强财务监管,严格报销程序,规范报销凭证。尤其对办公用品的采购、报销,要严格履行程序,杜绝假公济私甚至侵占、贪污等现象。 42.不准在辞职或退休后违规从事经商办企业活动 公务员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有违反前款规定行为的,由其原所在机关的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该人员从业期间的违法所得,责令接收单位将该人员予以清退,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接收单位处以被处罚人员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43.不准国企领导人违规消费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第八条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规范职务消费行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企业发生非政策性亏损期间,购买或者更换小汽车、装修办公室、添置高档办公用品等; (二)违反规定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 (三)用公款支付或者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购置住宅、住宅装修,物业管理等生活费用; (四)超过规定标准报销差旅费、业务招待费; (五)使用信用卡,签单等形式消费,不提供原始凭证和相应的情况说明; (六)其他违反规定的职务消费行为。 44.不准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私财物 党纪处分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非本人经管的国家、集体和个人财物,或者以购买物品时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国家、集体和个人财物,或者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使用劳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人或者亲属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支付、报销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应当由个人支付的出国(境)留学费用,由他人支付、报销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45.不准对管理服务对象“吃拿卡要” 廉政准则第一条(一)项规,党员领导干部不准索取管理、服务对象的钱物。 46.不准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党纪处分条例第七十七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经商办企业的; (二)个人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 (三)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 (四)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 (五)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行为的。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其亲友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违反有关规定兼职或者兼职取酬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47.禁止贪污 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贪污党费、社保基金和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款物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48.禁止集体私分国有资产和罚没财物 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四条规定,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有关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执纪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违反有关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对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49.禁止受贿 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前款所列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变相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因受贿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因索取财物未遂而刁难报复对方,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50.禁止变相受贿 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七条规定,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本人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其他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变相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依照本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处理。

Ⅵ 党员干部如何过一个“安全”“干净”的春节

Ⅶ 学习党风党纪,春节来临,哪些事情党员干部不能做

京华时报讯(记者马金凤)日前,中央纪委通过其官网给广大党员干部发出了一封版“廉政红包”权,提醒党员干部可不能把纪律和规矩意识忘在九霄云外。春节期间,哪些事情不能做?昨日,中纪委官网给出温馨提醒。
中纪委指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要持续深入反对“四风”,着力解决不严不实的问题,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党员领导干部要多带头崇廉拒腐,树立良好家风,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中纪委提醒党员干部:过节不可过线,绷紧纪律这根弦。
>>中纪委提示
1.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2.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3.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
4.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5.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6.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7.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8.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Ⅷ 春节期间风清气正,党员个人应该怎么做

不收礼不送礼,干干净净过佳节

Ⅸ 1922年春节为止中国共产党员有多少人

:1921年7月(一大)57人,
1922年6月(二大)195人,
1923年6月(三大)432人
1925年1月(四大)994人。
……

Ⅹ 做一名派出所的党员民警在春节长假即将到来之际如何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作为来一名派出所的党员民源警,在春节长假即将来临前,一定要考虑好以下几方面的事情:一是春节是各种矛盾集中爆发的关键时期,如打架斗殴、防火防盗、交通安全、人身安全等等方面的问题高发期,作为最基层的派出所是各种安全管理的最基本单位,事情确实比较多,春节前一定要考虑好。二是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时时刻刻都在想着一切为人民服务,冲锋在前,享受在后,一定要走在其他同事的前面,严防春节期间发生违法违纪等重大刑事案件和重大民事案件,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愉快祥和幸福的春节。

热点内容
影视转载限制分钟 发布:2024-08-19 09:13:14 浏览:319
韩国电影伤口上纹身找心里辅导 发布:2024-08-19 09:07:27 浏览:156
韩国电影集合3小时 发布:2024-08-19 08:36:11 浏览:783
有母乳场景的电影 发布:2024-08-19 08:32:55 浏览:451
我准备再看一场电影英语 发布:2024-08-19 08:14:08 浏览:996
奥迪a8电影叫什么三个女救人 发布:2024-08-19 07:56:14 浏览:513
邱淑芬风月片全部 发布:2024-08-19 07:53:22 浏览:341
善良妈妈的朋友李采潭 发布:2024-08-19 07:33:09 浏览:760
哪里还可以看查理九世 发布:2024-08-19 07:29:07 浏览:143
看电影需要多少帧数 发布:2024-08-19 07:23:14 浏览: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