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巡逻制度
1. 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内容
安全检查的内容按照不同环境分为通道安全检查、日常安全检查、综合性安全检查。
一、通道安全检查
通道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检查旅客及其行李物品中是否携带枪支、弹药、易燃、易爆、腐蚀、有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以确保航空器及乘客的人身、财产安全。安全检查必须在旅客登机前进行,拒绝检查者不准登机,对破坏民航安全者,依照民航安全保卫条例,进行处罚。
二、日常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1、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安全活动(班前会、KYT、周安全会等)开展的贯彻落实情况;
3、安全规章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
4、现场安全管理情况(作业环境情况、安全设备设施设置情况;作业现场隐患查处及整改情况;设备的防护装置、定时维护、检查保养情况;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的检查情况;定置管理情况);
5、员工的遵章守纪情况(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作业、操作方法;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危险预知、辨识情况);
6、员工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常识掌握情况;
三、综合性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1、作业现场隐患查处;
2、危险源的控制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5、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6、员工遵章守纪情况;
7、员工劳保用品的穿戴情况。
8、其他临时工作的落实情况。
(1)治安巡逻制度扩展阅读
一、安全检查的对象:
安全检查事关旅客人身安全,所以旅客都必须无一例外地经过检查后,才能允许登机。也就是说,安全检查不存在任何特殊的免检对象。所有外交人员,政府首脑和普通旅客,不分男女,国籍和等级,都必须经过安全检查。
二、安全检查的目的:
根据关于制止和防范非法劫持航空器行为的国际公约的规定,凡缔约国都应根据国际法和国内法,采取一切必要和可能的措施,有效地防止危害航空安全的非法行为的发生,严厉惩罚和打击犯罪行为。所以对旅客进行安全检查,是为了保障旅客本身的安全,防止非法劫持航空器事件的发生。
2. 高分急求~鱼塘巡查制度及葡萄园管理制度
巡逻制度:
一、巡逻的任务
(一)保证域内和保护目标及周围的正常治安秩序;
(二)控制巡逻区域内和保护目标周围的治安情况,预防发生制止各
种违法犯罪行为;
(三)及时发现各种可疑情况,抓获现行违法犯罪分子;
(四)协助公安机关堵截追捕流窜犯,逃跑犯和现行违法犯罪分子;
(五)警戒、保护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现场;
(六)平息处置巡逻中的突发事件和意外事故;
(七)检查发现防范方面的漏洞;
二、巡逻的要求
(一)根据任务要求每班必须人员到位,办理交接手续。
(二)巡逻中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和处置。必要时打110。
(三)各班巡逻人员应写好巡逻日志。
(四)根据巡逻情况,在队长组织下定期研究并汇报。
葡萄园制度:
葡萄和其它植物一样,也在冬季休息,春季开花,夏天结果,秋季成熟。为了配合葡萄的生长,所以关于葡萄的工作是一年都不休的。
十月份: 绝大部分的葡萄采摘完成,进入葡萄酒的酿造过程。
十一月份:基酒酿制完成,准备乳酸发酵,采收后的葡萄植株开始预剪枝干,培土以保护葡萄的根部,防止寒害和进行翻土。
十二月份:继续十一月份的工作。
一月份:修剪枝干,剪枝的工作大部份在12月到次年的三月之间进行。
二月份:气温降低,酒会缩减,检查橡木桶,随时补充酒,乳酸发酵应于本月完成。
三月份:1.不打算陈年太久的年轻酒可在本月开始装瓶,剪枝工作完成,预备下个年度葡萄的栽培。绑枝固定,一般是绑在架起来的铁网上。2.剪枝工作完成,新的年度开始。
四月份:随着葡萄的成长,土在植株行列中间垄起,稍作翻弄,土堆会逐渐向植株扩散而变平坦。
五月份:防范春季的寒害,早晚视需要而加温。
六月份:绑缚枝丫,裁截过高的枝蔓,开始落花结果,必须适量修剪,以控制产量。
七月份:除虫,除草,注意天气变化。
八月份:葡萄成熟时间切忌翻土,以免对植株造成伤害,但必须时时防范寄生虫的滋长,早熟产区开始进行桶内发酵。
九月份:定时进行采样测试葡萄的甜度,以决定采收日期。
3. 法官判决不公最怕什么
1、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向作出判决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3、如果判决不公涉嫌审判法官个人的违法犯罪,可向当地的纪委或者人民检察院举报。
(3)治安巡逻制度扩展阅读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制度,准予上诉的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民事判决,即按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作出的判决,在上诉期间15日内,如果当事人不上诉,上诉期限届满即发生法律效力。
不准上诉的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民事判决,即按特别程序审理案件作出的判决,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审民一事判决、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所作的第二审民事判决,自判决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4. 刚开了家小旅馆现在要上交(验证登记,贵重物品寄存,值班巡查等治安安全制度)
湖南省旅馆业住宿登记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保障旅馆的正常经营和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湖南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旅馆应该安装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前台设备(以下简称“前台设备”)。
第三条 旅馆应该应用前台设备办理住宿登记。
第四条 已经安装、应用前台设备的旅馆,除设备故障、临时停电等特殊情况,一律不向辖区公安派出所手工填报《旅客住宿登记表》。
第五条 暂未安装前台设备的旅馆要尽快安装应用,此前,应该手工填写《旅客住宿登记表》,并于当日22时以前和次日10时以前分别报送辖区公安派出所查验一次。
第六条 旅馆前台设备应该24小时开启,并专门用于登录、传送旅客信息,不得另作它用。
第七条 旅馆在检修前台设备故障或临时停电期间,应该按本规定第五条要求,及时向辖区公安派出所手工填报《旅客住宿登记表》。设备恢复运行后,应该及时补充登录、传送旅客信息。
第八条 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查验登记旅客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第九条 旅馆可以安排团队旅客或会议旅客先行住宿,再凭团队领取或会议组织者统一收齐的旅客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住宿登记。
第十条 旅馆接待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团队旅客或者会议旅客住宿,必须由团队领队或会议组织者担保,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旅客名单办理住宿登记。
第十一条 旅馆接待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的零散旅客住宿,应该由旅馆主要负责人担保,由旅客本人填写《旅客住宿登记表》,单独安排房间,并及时报告辖区公安派出所。
第十二条 旅馆接待本国重要警卫对象、党政首脑机关和部队高级领导等旅客住宿,由接待单位担保并按照保密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 旅馆接待持有驻华使、领馆或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签发的团体签证的团队,外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其它按国宾接待的外国人,中联部、国家安全部、国防科工委接待的秘密外宾,外交部组织的外交使团住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旅馆应用前台设备办理住宿登记应该遵循以下程序:
(一)查验旅客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二)扫描旅客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三)逐人逐项登录旅客信息,担保住宿的应该注明担保人;
(四)向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传送旅客信息。
第十五条 旅客应该自觉配合旅馆依法依规办理住宿登记。
第十六条 旅客只能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本人的住宿登记。
第十七条 旅客不得刁难、阻碍、拒绝旅馆办理住宿登记。
第十八条 旅馆认真执行本规定,配合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工作成绩突出的,公安机关应该表彰奖励。
第十九条 旅馆有下列行为之一、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可以责令限期整改、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屡整不改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九条第四款规定,处一百元以下罚款或警告:
(一)已安装、应用前台设备的旅馆,不逐人逐项登录旅客信息的,不及时传送旅客信息的;不及时补充登录、传送旅客信息的。
(二)未安装前台设备的旅馆,不按规定填写《旅客住宿登记表》的;不按规定向辖区公安派出所报送《旅客住宿登记表》的。
第二十条 旅客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扰乱旅馆秩序,致使旅馆不能正常营业,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公安机关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警告。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旅馆各项管理制度
1、制订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
2、床上用品按床位数3倍配置。
3、房内有自然通风道或机械通风装置,保证空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4、设专用消毒间,面积不少于总面积的5%,配备消毒液,墙面、地面贴瓷砖、地砖,设公共用具清池,消毒柜、消毒桶,保洁柜的规格大小与公共用具的总 数量相配套,茶具清洗池应专用。
5、公用茶具、毛巾、浴盆、拖鞋每客用后应消毒,茶具消毒应符合餐具消毒要求。
6、客房没有洗浴设施的旅店,应有公共浴室,每床应配备有不同标记的脸盆和脚盆。
7、被套、枕套(巾)、床单等床上用品应一客一换,长住客床上用品更换间隔不超过一周。
8、所有从业人员须经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上岗。
旅游住宿业治安管理法规制度
1.旅游住宿业治安管理概述
治安好,旅业兴。这是一个人所共知的道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旅游业包括旅游住宿业有了很大发展,社会安定、治安良好,旅游者有安全感是旅游业发展的基本条件之一。特别是旅游住宿业治安状况的好坏,对旅游业的发展至关重要。为此,我国十分重视旅游住宿业的治安管理。
2.旅游住宿治安管理的主要内容
(1)开办旅游住宿企业的治安管理
《办法》规定,开办旅馆,其房屋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消防治安法规的有关规定,并且要具备必要的防盗安全设施。这一规定在于保障旅馆企业的正常经营,同时也是为了保障旅客的生命财产的安全。申请开办旅馆应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经当地公安机关签署意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才可以开业。经批准开业的旅馆,如有歇业、转业、合并、迁移、改变名称等情况,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后三日内,向当地的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备案。之所以作这样的规定,从治安管理的角度出发,便于掌握旅馆的有关情况,加强对旅馆的治安管理。
(2)对旅馆经营中的治安管理
旅馆的经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要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设置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指定安全人员。我国的旅游住宿企业,形式多种多样,有旅馆饭店、宾馆、招待所、客栈等,凡是经营旅游住宿业务的,按照《办法》都必须设置治安保卫部门,如饭店的保安部等。为了加强治安管理,《办法》规定旅馆接待旅客住宿必须登记;同时,旅客住店登记时,旅馆必须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并要求旅客按规定的项目如实登记。在接待境外旅客住宿时,除了要履行上述查验身份证件、如实登记规定项目外,旅馆还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送住宿登记表。
旅客住店时,往往都随身携带一些财物,为了保障旅客财物的安全,减少失窃、被盗等治安案件的发生,《办法》规定,旅馆必须设置旅客财物保管箱、保管柜或者保管室、保险柜,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工作。对旅客寄存的财物,要建立严格、完备的登记、领取和交接制度。这种规定是完全必要的,因为在旅馆,常会发生旅客财 物丢失的事件,造成旅客与旅馆之间的纠纷。旅馆建立财物保管制度,可以减少这种纠纷的出现。
旅馆对旅客遗留的物品,应当加以妥善保管,并根据旅客登记所留下的地址,设法将遗留物品归还原主;如果遗留物主人不明,则应当揭示招领,经招领3个月后仍然无人认领的,则应当登记造册,并送当地公安机关按拾遗物品处理。这种处理方法,不仅是我国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而且也是法规的规定。对于旅客遗留物品中的违禁物品和可疑品,旅馆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处理。同时,旅馆在经营中,如果发现旅客将违禁的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旅馆,必须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处理,以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公安机关对违禁将上述危险物品带入旅馆的旅客,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条款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如果因此造成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并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旅馆企业开办歌舞厅等娱乐服务场所的管理
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旅馆也从以往单纯提供住宿、餐饮服务,发展为提供住宿、餐饮、娱乐、健身等多项服务,特别是旅游星级饭店也规定必须要提供上述服务项目。对此,《办法》规定,在旅馆内开办舞厅、音乐茶座等娱乐、服务场所的,除执行本《办法》有关规定外,还应当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管理。国务院1999年3月26日发布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该《条例》对娱乐场所的管理内容主要如下:①禁止在娱乐场所从事下列活动:第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第二,危害国家的主权或者领土完整的;第三,危害国家安全、利益或者社会稳定的;第四,煽动民族分裂、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的;第五,宣扬淫秽、色情、迷信或者渲染暴力,有害消费者身心健康的;第六,违背社会公德或者诽谤、侮辱他人的。②任何单位未经文化、公安、卫生部门审核,并领取营业执照,不得从事娱乐场所活动。③娱乐场所提供的各种娱乐项目、服务项目等的收费,必须明码标价。④游艺娱乐场所不得设置使用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机型等。⑤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米成年人。⑤娱乐场所的从业人员应当持有居民身份证;其中,外地务工人员还应持有暂住证和务工证明。外国人及其他境外人员在娱乐场所就业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外国人就业许可证等等。
该《条例》对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的设立、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等都作了规定。这些规定是旅馆企业开办设立娱乐场所必须遵循的。
(4)严禁在旅馆内卖淫、嫖宿、赌博、吸毒、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旅馆,是一个对社会公众开放的公共场所,任何入只要持有效证件即可在旅馆住宿、就餐以及娱乐。因此,难免会有一些违法犯罪分子混迹其间,进行某种违法犯罪活动。为此,《办法》规定,旅馆内严禁卖淫、嫖宿、赌博、吸毒、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对于上述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条款的规定,处罚有关人员,对于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旅馆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如果发现违法犯罪分子、行迹可疑的人员和被公安机关通辑的罪犯,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不得知情不报或者隐瞒包庇。如果旅馆工作人员发现犯罪分子知情不报或者隐瞒包庇,公安机关可以酌情予以处罚。如果旅馆负责人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其所经营的旅馆已成为犯罪活动场所,公安机关除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外,还应当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该旅馆依法处理。
(5)公安机关对旅馆治安的管理职责
公安机关是旅游住宿业治安的主管部门,依法负有以下职责:
①指导、监督旅馆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②协助旅馆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业务知识的培训;
③依法惩办侵犯旅馆和旅客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分子。
公安人员到旅馆执行公务时,应当出示证件,严格依法办事,要文明礼貌待人,维护旅馆的正常经营和旅客的合法权益。旅馆工作人员和旅客应当予以协助,同心协力,共同维护和搞好旅游住宿业的治安管理工作。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祝顺!
5. 警察的出警具体有什么规定
110接到报警后,会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
《110接处警工作规则》
第三章 受理报警
第十三条 110接警工作实行“一级接警”,即统一由城市或者县(旗)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接警。
第十四条 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报警的范围:
(一)刑事案件;
(二)治安案(事)件;
(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
(四)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
(五)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第十五条 110报警服务台接到报警后,根据警情调派警力进行处置。对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的紧急案(事)件,应当在派警处置的同时,立即向分管负责人报告,并向业务主管部门通报。
(5)治安巡逻制度扩展阅读:
人民警察在身份上属于国家公务员,根据编制的不同分为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和地方国家机关公务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中行业公安——铁道公安、交通公安、民航公安、缉私警察为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其编制依所属机关分别属于交通运输部、国家民航局和海关总署,铁道部撤销后原属铁道部的铁道公安警察编制统一移交公安部 。
公安机关
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在管理上实行双重领导体制,既接受上级公安机关领导,也接受同级党委政府领导。
行业公安机关既接受所属部委领导,也接受公安部业务指导。
公安现役部队
武警中的消防、边防、警卫部队是列入武警序列、由公安机关管理的部队,人员配额为国家兵役编制,在工作上由各级公安机关领导,也称“公安现役部队”,包括公安消防部队、公安边防部队、公安警卫部队。
渊源
国安机关和监狱、劳教机关最早均属于公安部,后公安机关中负责政治保卫的部门划出和其他有关机构合并成为国安机关,监狱劳教机关而后也由公安部移交司法部。
奖惩制度
《人民警察法》对人民警察的奖励和惩罚作了明确规定。
第三十一条 人民警察个人或者集体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特殊贡献的,给予奖励。奖励分为:嘉奖、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第四十八条 人民警察有本法第二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对违反纪律的人民警察,必要时可以对其采取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的措施。
6. 小区业主被盗 保安要负什么责任
一般都是物业!针对住户失窃物业公司是否有责任这个问题,首先,应该澄清一个误区:物业公司从事的是物业管理,而不是每位业主的保镖。所以,从法律上讲,业主不能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尽到保镖的义务。目前,我们法律有“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从这个原则上看,如果不能证明小区内的保安没有履行自己的24小时巡逻的义务,那么诉讼请求就不会得到支持。
当然,物业公司并不能因此而推卸其在治安方面的责任。物业公司应该建立严格的治安管理机制,这不仅对业主有利,同时这也是对自己的一种保护。
一般而言物业公司在收取住户物业管理费后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有义务保证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至于具体责任认定和赔偿问题,还是一个很新的领域。
7. 那位高人帮忙做下派出所治安联防工作职责、管理制度啊。
治安联防队工作职责
一、教育群众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二、负责辖区内值班巡逻,落实防范措施,维护治安秩序。
三、围捕、堵截、扭送正在违法、犯罪的嫌疑人员到公安机关。
四、制止、打击辖区内各种违法犯罪和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五、对辖区内发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以及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积极组织人员保护现场,抢险救灾,疏散群众,维护秩序,并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六、协助公安机关参与大型活动和重大事项的安全警卫,维护公共秩序。
七、积极参与“严打”整治斗争,协助公安机关提供侦查破案线索。
八、协助公安机关清理收容街区流浪、乞讨人员和精神病人。
九、救助危难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
治安联防管理制度
为提高联防队员的整体战斗力,充实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严把 进门关,把政治思想合格、身体健康且热爱联防工作的优秀青年充 实到联防队伍,更好地做好群防群治工作,根据《**市治安联防管理办法》 ,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招收治安联防队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同等条件下,优先 聘用下岗工人、退役军人。被聘用的联防队员,必须经其户口所在 地或暂住地的公安派出所审核后,报县公安局治安部门批准。
二、治安联防队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思想合格,热爱治安联防工作; 2、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 18 岁至 30 周岁以内; 4、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 5、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6、未受过治安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三、 被招用的治安联防队员,必须参加公安机关组织的岗前培训, 经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准上岗执勤。在岗的治安联防队员 必须参加规定的治安防范业务培训,否则,予以辞退。
四、聘用治安联防队员的单位与被聘用的治安联防队员签订聘用 合同。签订聘用合同前试用三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正式签订聘 用合同,时间为一年,合同期满后需续聘的逐年签订聘用合同。
五、聘用单位为联防队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
*****治安联防队 二〇一〇年一月一日
治安联防队员的职责及要求
一、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讲究风纪,文明执勤,严格依法办 事,勇于同一切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
二、依法做好执勤区域的安全防范工作,维护正常的治安秩序, 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三、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学习,爱岗敬业,热爱治安联防工作,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四、开展巡逻防范工作,坚持巡逻堵卡,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 犯罪活动,抓捕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立即扭送公安机关。
五、及时上报执勤区域内不能处理的情况,保护好发生在执勤 区域内的刑事、治安案件现场,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有关工作。
六、协助公安机关处置突发性治安事件,及时疏导和调解民间 纠纷。
七、协助公安机关抓捕流窜作案嫌疑人、在逃及其他通缉案犯。
八、积极向辖区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发动辖区群众做好群防群 治工作。
九、完成好各级公安机关布置的其他任务。
*****治安联防队
二〇一〇年一月一日
治安联防队员的权限
一、治安联防队员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违法犯罪和重大嫌疑人 员,有权进行盘查。
1、携带运送可疑物品的;
2、身带管制刀具或其他危险物品的;
3、有偷盗或流窜作案嫌疑的;
4、有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嫌疑的。
二、治安联防队员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 有权制止和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1、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赌博、卖淫嫖娼、制贩传播淫秽物品 的;
2、破坏公安设施和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
3、正在进行抢劫、抢夺、强奸、爆炸、杀人、盗窃、伤害、贩 卖以及
吸食(注射)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4、公安机关通缉的在逃案犯或者劳改、劳教人员脱逃服刑的;
5、有其他违法犯罪的活动的。
三、治安联防队员禁止有下列行为:
1、不准使用国家行政、司法部门的搜查、审讯、拘留、关押、 罚款、没收财物等职权;
2、不得剥夺、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3、不准利用工作之便,索贿受贿,敲诈勒索,包庇纵容坏人;
4、不得扣押他人合法证件和财物;
5、不得参与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治安案件;
6、其他的法律、法规所明令禁止的行为。
****治安联防队
二〇一〇年一月一日
***治安联防队员工作制度
为加强联防队员思想政治建设,提高联防队员的业务技能和警 务技能,有效地促进联防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业务学习
1、联防队员除参加全所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外,每月进行一 次政治、业务学习。并认真做好记录,除特殊情况外不得请假;
2、积极学习有关法律和相关业务知识;
3、每周的星期六或星期天进行一次体能训练,队列队行训练;
4、积极参加派出所组织的各种活动。
二、日期工作
1、夜间巡逻的时间每天的 23 时至次日 2 时 30 分,此段时间由 民警带领联防队员巡逻。 夜间巡逻必须提前 15 分钟到所值班室集中, 之后整队巡逻。
2、巡逻工作坚持动静结合,除守点外,停留休息的时间不能超 过 15 分钟。
3、巡逻重点在街面,实现点、线、面有机结合,达到以静制动, 以动制动,以快制快。
4、根据辖区的发案情况,可适时调整巡逻的时间和地点。 5、协助做好辖区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内务管理
1、坚持每天清扫值班室、卫生间、走道及办公楼、住宿楼周围的 环境卫生,确保清洁卫生,办公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每星期一和星期 五全体联防队员大扫除,大扫除范围包括办公楼、住宿楼走道,所会 议室,卫生间及办公楼、住宿楼周围的环境卫生,具体由值班联防队 员和在所上的联防队员共同完成。
2、宿舍必须保持整洁,做到被子、衣物、洗漱工具及其他杂物 整齐摆放,床铺平整干净。
3、妥善保管好所上发的各种器材,确保器材性能完好,严禁借 用或丢失。
****治安联防队
二〇一〇年一月一日
*****治安联防队员岗位责任制
为使某某乡治安联防队员的工作规范化,任务具体化,目标明 确化,充分调动全体联防队员的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更好地完成巡逻防范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岗位责任制。
一、共同遵守的职责
1、 按时上下班, 迟到、 早退一次扣 5 元, 旷工一天扣 20 元, (其 中夜巡、白班各扣 10 元) ,上班时间脱岗一次扣 5 元,迟到、早退、 脱岗超过 30 分钟的以旷工处理,旷工累计 3 天以上的予以解聘。
2、严格请销假制度,有事不请假的以旷工处理,联防队员每个 月可以请假 4 天, 有法定节假日除外, 超过四天事假的每天扣 10 元, 病假每天扣 2 元,婚假可从全年的 48 天中扣除,但不能超过 7 天, 请假条要写明理由,先由带队民警签署意见后报领导审批。
3、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否则一次扣 15 元。派出所有事打电 话联系不上的一次扣 10 元,有事请假的除外,联系上不及时赶到所 上处理事情的一次扣 15 元。
4、违反警容风纪规定的一次扣 5 元。
5、严格执行“五条禁令” ,上班时间饮酒或到上班时间还有醉 酒状态的,第一次扣 50 元,第二次解聘;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次解 聘。参与赌博的一次解聘。
6、严肃生活作风,树立联防队员的良好形象,在辖区内记账消 费的发现第一次扣 50 元,第二次解聘;与社会闲散人员有来往过密 或纠缠不清的发现就解聘;不能正确处理婚姻、家庭问题而反映到 派出所或其他部门的,第一次说服批评教育,第二次解聘。
7、结团友爱,每名联防队员在工作中要做到团结协作,生活上 互相关心帮助,齐心合力,协助做好本所的各项工作,相互间闹矛 盾和发生争吵的一次扣 10 元,因不作为不协调而造成失误的一次扣 50—100 元,后果严重的一次性解聘。
8、严禁带无关的人员到所上或宿舍内停留或住宿,发现一次扣 20 元。
9、妥善保管好制服、警械、器材,严禁借用他人或非工作用, 发现一次扣 50 元,造成影响的解聘,发生丢失的一次扣 50 元,并 赔偿损失。发生器材损坏的一次扣 20 元,隐瞒不报的一次扣 50 元。
10、不按指定的责任区上班的一次扣 10 元。
11、涉黄、涉赌或为违法犯罪通风报信的一次性解除合同。 。
12、 滥用警械, 殴打或体罚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发现一次扣 20 元, 致伤的一次扣 100 元,并视情节予以解聘,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13、保持办公室和楼道、卫生间、宿舍及办公楼、住宿楼周围的环境卫生清洁干净,发现赃乱差的一次扣值班治安联防队员的 5 元,扣 其他在所上的治安联防队的 2 元。
14、看押违法犯罪嫌疑人时睡觉或脱岗的一次扣 20 元,发生在 押人员自伤或脱逃的一次扣 100 元,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解聘并追 究责任。
15、 民警上班时间协警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 除民警允许外。 16、上班时间不得一切娱乐活动,如打乒乓球等。
二、具体工作
(一) 、刑事案件
1、抓获现行破特大案件的,每件奖 300 元,破重大案件的每件 奖 150,破一般案件的每件奖 100 元。
2、提供线索破特大案件的,每件奖 100 元,破重大案件的每件 奖 70,破一般案件的每件奖 50 元。
(二) 、治安行政案件
1、抓获现行查处治安案件达到拘留的,每件奖 100 元,达到治 安罚款的每件奖 50 元,治安警告的每件奖 30 元。
2、提供线索查处治安案件达到拘留的,每件奖 30 元,达到治 安罚款的每件奖 20 元,治安警告的每件奖 10 元。
(三) 、抓获批捕在逃的每人奖 250 元,劳教在逃的奖 50 元, 抓获逃犯:公安部通缉的奖 150 元,公安厅通缉的奖 100 元,市局 通缉的奖 80 元,其他在逃人员奖 60 元。
(四) 、为所上争得荣誉的一次奖 30 元。
三、考核办法
1、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实行季度奖,奖惩的金额季度兑现。
2、本办法未涉及的内容在执行当中由所领导提出,全体联防队 员讨论通过。
3、年度按考核评出先进,奖 200 元。 4、本办法由所领导负责解释。
****治安联防队
二〇一〇年一月一日
警 容 风 纪
第一条: 治安联防队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警容风纪的规定, 养成 守纪律、有礼节,着装整齐,举止端庄的良好作风。
第二条:必须严格执行着装规定,经常保持服装整洁,执勤时, 应不按要求着制服,因工作需要,经领导批准,方可着便服。
第三条:着装在街道上巡逻时不准搭肩、嬉笑、打闹及吸烟。严 格执行“五条禁令” ,在任何情况下,不得酗酒闹事。
每四条: 炎热季节, 除值勤外, 在办公区军事训练可以不带警帽, 不穿警上衣,但不得赤背或只穿背心。
第五条:着装应整齐干净。不准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歪 戴帽子、穿拖鞋和赤足。
第六条:标志齐全,应当妥善保管所配发的制服和徽章,严禁将 制服、徽章赠送或借给非治安人员。
第七第: 不准留长发, 蓄胡子, 留大鬓角和戴首饰, 不准染发 (黑 色除外) 。
第八条:注重礼节,进见首长和上级时,应当主动打招呼。对党 政机关,工作人员因公接触时,应当主动打招呼。纠正违章先敬礼。 参加集会时,听到奏国歌、国际歌时应自行立正。升国旗时,应行 举手礼。
第九条:治安联防队员要文明执勤,尊重民族风俗习惯,不得接 受群众的招待和馈赠。
第十条: 治安联防队员应当接受纠察人员对警容风纪的检查和纠 正。
****治安联防队
二〇一〇年一月一日
治安联防队员守则
一、服从命令,听众指挥,坚决依法打击违法犯罪分子,决不畏 难手软,犹豫动摇。
二、遵纪守法,文明执勤,决不打人骂人,滥用械具,刑讯逼供。
三、 刚正不阿, 敢干碰硬, 决不偏袒干部和干部子女, 包庇亲友, 说情“走后门” 。
四、廉正奉公,办事公道,决不贪赃枉法,以权谋私,公报私仇。
五、热爱人民,服务人民,决不搞特权,耍威风,欺压群众。
六、机智勇敢,团结战斗,决不怕苦怕累,贪生怕死。
七、严守机密,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绝对不看,不该说 的绝对不说,不与无关人员谈论内部机密。
八、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决不放松警惕,玩忽职守。
****治安联防队
二〇一〇年一月一日
治 安 联 防 队 保 密 规 定
一、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二、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三、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
七、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八、不在不得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九、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气、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十、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治安联防队
二〇一〇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