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治理创新
『壹』 如何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
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担负着指导、协调、服务区域内社会建设和管理,以及推进区委、区政府有关社会公共服务、社会建设实事项目和重点工作项目的职责。在任期内,我将牢固树立国家意识、法治意识、人大意识、勤政廉政意识和公仆意识,正确对待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依规,认真履职,努力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工作中要不断解放思想、深化认识,团结带领区社工委、社建办全体同志,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服务发展大局和基层社区。做到学以致用,提高运用科学理论解决各种复杂矛盾和问题的本领,提高加强社会建设的能力和水平,做好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持续推进工作;做到用以促学,注重系统思考,做好“十三五”社区治理专项规划的制定工作;做到学用相长,顺应街道体制机制改革后的新变化,推动重心下移,优化社区公共服务体系,推进新的街道体制下新的运行机制完善和新的工作秩序建立,努力让基层有感受、让群众得实惠。
工作中要公道正派,严以律已,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认真履行 “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三严三实”作为推进工作的动力和改进作风的标尺,以德为本、以身作则,求真务实、勇于担当。带好班子,充分调动班子成员的积极性,带好队伍,加大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和锻炼,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建设廉洁高效的工作团队。
『贰』 如何推进社会治理创新
一、社会管理创新一定要立足于幸福百姓。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社会管理创新一定要立足幸福百姓,坚持将管群众向群众管进行转变,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做到社会稳定和谐,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二、社会管理创新要增强社会管理合力。正确处理政府与社会组织以及各相关主体之间的关系,明确各方主体在社会管理中的定位。党和政府在社会建设中处于中心位置,完善社会管理的一系列政策和法规,重视对优秀的管理者、优秀的专业人员和优秀的社会组织的培养和培育,通过对社会管理领域进行过程引导和规范,实现政府对创新活动和创新行为的有意识引导、调控和激励,同时要健全和完善社会自治、自律和自我发展的新机制,充分发挥各种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在社会管理上的主体性及其对政府社会管理的监督制约作用。
三、社会管理创新要重点解决的问题。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完善社会管理体系,既要全面展开工作,又要抓住源头性、根本性和基础性问题。重点在于解决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特殊人群帮教管理、网络虚拟社会建设管理等问题。
(一)、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创新。目前我国有超过2亿的流动人口,在中国的东西部地区之间、城市与农村之间流动。这种流动对社会管理提出很大挑战。为了更好调动流动人口建设流入地的积极性,要保障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的各项社会福利,切实保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从就业、居住、就医、子女教育等基本民生入手,不断创新统一有效管理新机制,实现城乡一体化和服务全覆盖的人口互动管理模式,使流动人口能够全面参与并真正融入当地社会生活,变流动为活力,从根本上解决流动人口不稳定和不和谐等问题。
(二)、进一步加强和推进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创新。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机制建设,强化看守所、司法所与家庭、单位、社区之间的对接联系,健全完善帮扶措施,减少脱管失控现象,最大限度地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认真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解决刑释解教人员在就业、生活、家庭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促使其顺利融入社会。
(三)、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信息网络管理创新。信息时代,网络舆情逐渐成为党和政府倾听民声、了解民意的一个重要渠道。与传统信息渠道相比,网络信息具有显而易见的优势。但不可否认,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引导有方,就能为我所用;引导不当,就会深受其害。正因如此,加强和完善信息网络管理,提高对虚拟社会的管理水平,是加强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方面,要善于引导和调控网络舆情,特别是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网民言论要加强监控。另一方面,要完善互联网行业管理制度,完善立法,规范网络监督,依法查处制作传播虚假、有害信息的网站和个人,掌握网上舆论的主导权。
『叁』 社会工作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有哪些重要内容
以下是涉及社会工作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内容:
1.要着力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政策体系,逐步增加社区组织、社会组织吸纳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数量,积极推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知识、方法在城乡基层工作中普及应用。
2.要积极推进“三社联动”机制建设。充分发挥社区的基础平台作用、社区社会组织的服务载体作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骨干作用,建立居民群众提出需求、社区组织开发设计、社会组织竞争承接、社工团队执行实施的联动机制,推动“三社”互联互促互动,更好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制。
3.积极构建乡镇公共服务多元供给模式,充分发挥市场、社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农民合作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在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中的协同参与作用
『肆』 如何加强基层建设 创新社会治理
“中共上海市委“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课题成果“1+6”文件”是指:“1”是《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意见》;“6”是涉及街道体制改革、居民区治理体系完善、村级治理体系完善、网格化管理、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工作者的6个配套文件。
『伍』 如何以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引领社会治理创新,实现共治共管,共建共享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规律的客观要求,是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针对社会治理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就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作了全面部署,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面临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严峻挑战。我们要适应新形势,增强风险意识,深化对社会治理规律的认识,以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创新为动力,以现代科学技术为引领,以基层基础建设为支撑,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一、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如果说工业时代的奥秘是分工,那么互联网时代的奥秘则是融合,是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社会合作。这就要求我们确立合作、互通、共享理念,打造社会治理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命运共同体,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1、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过程是实现社会善治的过程,政府和社会要各归其位、各担其责。
①推进社会治理社会化。在充满不确定性的现代社会,只有政府和社会携起手来,才能建设好安全家园。要在发挥好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引导社会成员增强主人翁精神,激发社会自治、自主、能动力量,让大众的问题由大众来解决。
②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法治作为社会治理创新的最优模式,应该回应社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种种问题。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构建社会行为有预期、管理过程公开、责任界定明晰的社会治理制度体系,善于运用法治方式把社会治理难题转化为执法司法问题加以解决。
③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我国传统文化中推崇直觉、感性思维,习惯于对事物进行模糊的归纳,严谨、理性、体系化的实证研究不够。这种思维方式容易导致粗枝大叶、大而化之。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就要培育以尊重事实、推崇理性、强调精确、注重细节为主要特征的“数据文化”,把精细化、标准化、常态化理念贯穿于社会治理全过程。
2、健全利益表达、利益协调、利益保护机制。
目前,社会矛盾大多属于利益诉求。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关键是要坚持维权和维稳相统一,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机制。只有这样,才能赢得广大群众发自内心的认同和拥护,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①健全利益表达机制。畅通群众利益表达渠道,是密切党委和政府同群众联系、舒缓社会紧张关系的重要举措。要完善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法定诉求表达渠道,发挥人大、政协、人民团体、行业协会等利益表达功能。全面推行阳光信访,尽快实现国家信访信息系统全面联通,把网上信访打造成群众信访主渠道。积极推进网络参政议政,搭建党委和政府同群众沟通交流新平台。
②健全利益协调机制。谋发展、搞建设,都要统筹好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兼顾好群众的个体利益和集体利益。要围绕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项,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原则,积极推动有关部门、单位多同群众商量,确保各项工作更好地顺乎民意。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前置程序,努力使评估过程成为倾听民意、化解民忧、赢得群众理解支持的过程,预防和减少因决策不当引发的社会矛盾。
③健全利益保护机制。当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大多是由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引发的。要树立把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百姓的理念,围绕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等民生问题,办大事、办实事,让群众得到实惠、看到希望。发挥好司法救济功能,依法严厉打击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企业改制等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群众权益受到公平对待、利益得到有效维护。
3、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现代社会,善不善于发挥社会主体积极性,推动形成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局面,是衡量党委和政府社会治理能力高低的重要标志。我们要创新多方参与机制,更好地组织动员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努力实现社会事务社会治理。
①发挥好企事业单位作用。企事业单位不仅承担着防控安全生产风险的重要责任,而且是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力量。要充分发挥企事业单位在资源、技术、人才等方面的优势,调动他们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为维护公共安全发挥更大作用。
②发挥好社会组织作用。社会组织是现代社会治理不可或缺的重要载体。要推动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确保其成为党委和政府的有力助手。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发挥好社会组织在引导社会成员参与风险评估、矛盾调解、社区矫正、青少年教育管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③发挥好基层自治作用。基层自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基层群众实现自己的事情自己管、自己办的重要方式。要完善基层民主决策、民主治理机制,构筑起全社会共同治理公共安全的网络联系和信任关系,做到知风化险、规避风险。
二、加强社会治理基础制度建设。
社会治理现代化中,制度建设具有全局性、根本性作用。科学的社会治理理念和实践经验只有转化为普遍适用的制度,才能成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巨大力量。
1、建立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
社会治理的核心是对人的服务管理。目前,我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准确性、唯一性目标基本实现。要加快国家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深入推进居民身份证换发、异地办理和指纹信息登记工作,建立户口和身份证信息联网查询比对制度,逐步实现跨部门、跨地区信息整合和共享,确保基础信息全面、准确。
2、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不强。推进守法诚信,既要加强教育,更要强化制度约束,形成守法诚信长效机制。要加快建立基于公民身份号码的信任根制度,以保障实名制的落实。建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相关实名登记制度,抓紧推行手机号码、银行卡、网络实名制,消除网上网下各领域虚假身份。建立违法犯罪记录与信用、职业准入等挂钩制度,强化对守信者的鼓励和对失信者的惩戒。坚持推行实名制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并重,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加强对用户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保护。
3、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
社会心态体现社会文明程度,影响社会和谐程度。现代社会,随着工作、生活节奏加快、竞争激烈,一些人的不良情绪潜滋暗长,容易引发社会问题。要开展社会关爱行动,发展社会专业服务机构,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和社会志愿者队伍建设,关心帮助困难家庭和个人。建立健全心理卫生服务体系,积极开展心理调节疏导工作,建立心理危机干预预警机制,防范和降低社会风险。对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的,按照“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要求,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辅导、援助,引导其依法理性处理问题,防止发生极端事件。
三、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
对社会治安进行综合治理,是我国的特色,也是我国的优势。面对社会治安新形势,我们要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以突出治安问题为导向,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制机制,提高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水平。
1、以信息化为支撑加快建设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
创新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是维护公共安全的骨干工程、建设平安中国的基础工程。要结合制定“十三五”规划,在更高起点上统筹设计好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社会信息化快速发展,不仅更新了我们认识世界的思维方法,也为加快建设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提供了新手段。特别是利用物理世界之外的“脑力+信息”发展起来的智能产业,极大地扩展了人类智力水平,也为打造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升级版提供了新平台。要坚持信息化牵引,积极推进打防管控一体化、网上网下一体化,确保社会治安防控形成体系、充满活力。围绕整合资源力量,完善信息化标准体系、统一接口和共享模式,推动各类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进各类数据集成应用,发挥最大效益。把政府引导和市场力量更好地结合起来,统筹建设大数据、云计算中心和物联网等基础设施,为提升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整体效能提供信息化支撑。
2、完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和调处化解综合机制。
如何预防化解易发多发的社会矛盾,是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考验。要善于把运用法治的功能与发挥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和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更好地结合起来,完善社会矛盾排查预警和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提升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实效。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依托基层组织,发展信息员,完善社会矛盾滚动排查、及时预警机制,努力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构建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引导群众更多地选择非诉讼渠道和方式解决纠纷。拓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法律工作者等第三方参与纠纷化解的制度化渠道,吸收专家参与技术性、专业性领域纠纷解决工作,提高纠纷化解权威性、公信力。借鉴一些互联网企业开展在线调解、在线仲裁、在线协商谈判等做法,善于运用新技术提高纠纷化解水平。
3、建设基础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中,基层基础建设既是根本性任务,也是紧迫性工作。要以基层综治中心为依托,建设基础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并通过现代信息技术,将服务管理资源向网格延伸,提高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水平。随着信息化建设水平的提高,领导机关拥有的信息资源更加集中,服务基层一线更有优势。领导机关要健全服务基层的情报综合研判和信息推送机制,及时把高质量的预警情报和急需信息实时推送到基层一线。要牢固树立寓管理于服务的理念,通过全面、周到的公共服务,有效覆盖专业工作难以触及的领域,有效采集日常管理难以采集的信息,更好地服务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四、健全公共安全体系。
当前,我国公共安全形势总体是好的。在我们这样一个有着13亿多人口、地域辽阔、发展不均衡的国家,能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是很不容易的事情。同时,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推进和社会信息化的快速发展,由于国际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当今世界已进入风险社会,我国国内风险因素也日益突出。我们要牢记公共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的道理,加快编织全方位、立体化的公共安全网。
1、增强风险意识。
面对严峻的公共安全形势,全社会只有牢记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才能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好公共安全风险。一是加强全民安全意识教育。全社会成员要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观念,提高共同防控风险的自觉性。要把安全文化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体系,采取以案说法等方式,让安全文化入脑入心。二是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在各类风险高度集聚的今天,预警是维护公共安全的首要环节。要根据风险形成规律,建立研判、预警、防范风险苗头、隐患先兆的机制,防止其累积扩散、突破临界状态。探索“人力+科技”“传统+现代”的风险预警模式,提高对风险动态监测、实时预警能力,及时切断风险链。三是创新协调联动机制。维护公共安全,涉及各方面各环节,只有紧密配合、有效互动,才能形成合力。要在健全区域联动、部门协作机制的同时,建立与社会力量合作联动机制,善于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把各种资源、力量、手段统筹起来,建设好维护公共安全的天罗地网。
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一头连着千家万户,一头连着经济社会发展,是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保障。我们要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紧迫性,全面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防范、监督、检查、奖惩措施的落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细化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责任、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针对高速铁路、城市轨道、油气管网、城市燃气、高层建筑防火、城中村等重点领域和煤矿、矿山、化工、烟花爆竹等重点企业,在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同时,善于查找前端治理中带有普遍性、趋势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健全法律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坚持以信息流引导技术流、物质流,运用物联网等新技术,构建生产、运输、存储、销售、使用等全过程、无缝隙监管体系,把先进的理念、制度转化为程序上的硬约束,实现对各类安全生产风险自动识别、预警,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3、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提高防灾减灾和应急能力,是对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考验。要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方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全面提高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制度,健全救灾应急社会动员机制,落实统一指挥、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自然灾害应急管理体制,加强全民减灾防灾宣传,形成有效应对自然灾害的强大合力。
五、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
高度重视维护国家安全,是我们党治国理政一条重要经验,是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的大事。我们要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1、实施国家安全战略。
制定、实施国家安全战略,是有效维护国家安全的迫切需要。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进一步明确国家安全战略指导方针、中长期目标和重点领域国家安全政策。坚持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工作领导体制,发挥好国家安全委员会作为党中央领导下国家安全事务决策、协调“神经中枢”功能,研究制定、指导实施国家安全战略和有关重大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国家安全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增强国家安全事务决策和实施主动性、及时性、协调性。
2、构建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
《国家安全法》确立了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地位和国家安全工作领导体制,确立了维护国家安全各项制度。要根据维护国家安全的实际需要,推动出台反恐怖主义法、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加快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将法治贯穿于维护国家安全全过程,为维护国家安全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3、完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
按照《国家安全法》规定,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投资、特定物项和关键技术、网络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和活动,要完善国家安全审查,有效预防和化解国家安全风险。今后,要把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延伸到经济以外其他领域,完善国家安全审查内容和程序,明确违反国家安全审查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努力构筑维护国家安全的“防火墙”。
4、依法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极端宗教活动。
政治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根本,事关国家治乱兴衰。要把确保政治安全放在首位,依法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颠覆破坏活动,坚决捍卫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始终保持对暴力恐怖活动的高压态势,组织动员人民群众进行群防群治,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深化反恐怖国际合作,全方位构筑反恐怖安全屏障。
『陆』 怎样推进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工作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就是要找准切入点、运用结合点、把握着力点,抓住着重点,千方百计解决影响社会和谐德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
(一)要加强社会矛盾化解,有力维护社会稳定.一是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相关制度。按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需要,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定期报告、
协调会议、首问负责制等制度,实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二是注重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要坚
持以人为本,在改革措施出台、管理方式改变、重大项目引进、重要活动举办等重大决策之前,充分征求群众和有关专家的意见,增加透明度,减少因决策不当带来
的社会各方的利益冲突。三是健全完善调处机制,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健全完善镇(街)调解中心和村(居)调处工作站的组织体系建设和各项制度建设,运
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形式,及时有力地化解和处理矛盾纠纷,严防其升级、激化或转化。四是建立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加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不仅
要进行经济效益评估,看要不要干,而且要进行社会风险评估看能不能干五是建立积极预防稳妥处置社会公共危机事件机制。加强预防、稳妥处置。六是健全完善处
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快速有序反应机制,防止和应对群体性突发事件。制定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预案,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处置稳妥有效、协调有序。
(二)要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的整治,实现社会平安和谐。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排查整治,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改善民生、保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和平安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任务。
(三)要加强和改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实现人口的有序流动。如何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随着新的户籍管理规定出台,就需要我们探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办
法。一是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列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逐步建立和完善覆盖流动人口的公共服务体系。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不仅是人口问题、经济问题,同时也是
社会问题、政治问题。要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以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在制定公共政策、建设公用设施等方面,以为流动人口提供市民化待遇
为目标,统筹考虑长期在城市就业、生活的流动人口的利益和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覆盖流动人口的公共服务体系。要逐步完善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体制机制,
努力为流动人口提供市民化待遇,亲情化服务,人性化管理,逐步实现流动人口在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计生服务、子女就学、住房保障等方面与本地居民享有平等
权益。二是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管理的组织建设和机制建设。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创新机制、加强管理、优化服务、促进发展”的
根本要求,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摆上经济建设、社会管理的重要议程,着力巩固各级管理体系;完善各级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服务管理机构,设立定级定编的专
职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组织建设和机制建设。三是以出租屋为重点,强化暂住登记,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抓手。
(四)解决社会组织管理服务问题,提升社会组织的管理服务能力。我国社会正处于前所未有的深刻社会变革中,社会生活多样化、多元化、多变化的特征日益凸
显,出现了一些新社会组织、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阶层。在当前新的形势下,解决好社会组织管理服务问题,提升社会组织管理服务能力。一方面,要加强境内社会
组织。对境内社会组织,坚持培育发展与管理监督并重的方针,建立和完善法律法规,加强依法准入、依法管理和执法监督。明确有关部门管理、监督职能,明确社
会组织开业条件、审批程序、职责任务、活动宗旨,规范其行为。
(五)加强基层墓础建设,全面夯实基层基础。一是进一步加大平安建设的经费投入。要将平安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投入,以保证综
治各项工作和平安建设的顺利开展。二是健全完善基层政法综治组织机构。配齐配强市区、镇街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和工作人员,明确责任,确保市区综治办和镇、街
道综治办有足够数量的专职工作人员。进一步加强镇(街)综治工作中心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村(居)综治工作站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站建设和村(居)
委会、治保会、调解会,以及基层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的建设,确保基层政法综治组织机构运行正常。
(六)发挥综治委成员作用,积极推进齐抓共管。要落实综治委各成员单位工作目标管贵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要建立和完善综治委各成员单位以及综治委“五个
专门工作小组”综治工作述职报告制度、联络员制度、平安创建联系点制度,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促进综治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要进一步增强参与社会治安综
合治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