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佛像整改
㈠ 建造大型佛塔和露天佛像的政策有什么区别
1.佛教复在当地有悠久的传播历史,制信教群众众多;
2.当地信教群众有强烈要求,并征得当地居民的同意;
3.拟建造的造像符合佛教教义教规的要求;
4.有必要的建设资金,其来源为佛教协会或寺院自筹,政府、企业以及其他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为建造大型露天佛像投资;
5.保证所得收益用于符合该佛教协会或者寺院宗旨的活动以及其他社会公益
事业;
6.符合有关建设规划要求;
7.布局合理。
如果需要制作大型佛像可以联系[email protected]
㈡ 建造露天观音菩萨圣像功德
造佛像功德很多,海涛法师专门有本书写(造佛像功德)可以看看那本书
1
生生世世眼目清澈明亮。
为什么有这种果报呢?是因为在往昔生中造过佛像,所以眼睛非常明亮。
2
生处无恶。
生到什么地方都没有恶人,无论左右邻居、亲戚朋友都是善人,不会遇到恶人、恶兽,或诸危险厄难。
3
长生贵家。
生长在富责的家庭,又有钱,又有地位。
4
身体紫磨金色。
身体紫磨金色——为什么我们的身体不是紫磨金色?因为在过去没有造佛像的缘故。
5
珍宝丰溢。
处处都是珍宝具足,非常富饶。
6
生贤善家。
生到贤人和善人家。
7
生得为皇。
造佛像的功德,来生得生为帝王。现在某些国家没有皇帝,但做总统是和皇帝一样的。
8
得转轮王报。
做转轮王那就更珍贵了,转轮王一修就成佛。
9
不但人间为王,而且还可以生天,生到梵天,寿命很长。
10
不堕恶道。
造过佛像的人就不会堕到三恶道去。饿鬼、畜生、地狱界都没有你的份。
11
生生世世敬重三宝,皈依三宝,不会堕落。
㈢ 小型露天佛像违法吗
小型露天佛像不违法 国家法律没有规定就不违法 佛教只是个人信仰 民间组织 只有中国佛教协会 个人建议可以加入中国佛教协会 否则佛教协会 不承认 无论出于任何目地对自己影响都是不好的。
㈣ 申请露天佛像,请上级领导批准
根据《宗教法》,露天宗教人物像:
1、低于10米且在寺院红线范围内的,不回需要呈报宗教局批准,答报备当地佛协即可。
2、低于10米但不在寺院红线范围内,必须报备当地佛协及当地宗教局批复。如属于旅游性质,还需报备旅游局。
3、高于10米的,无论在哪里,都必须报请国家宗教局批复(而且多半批不下来)。
——作为佛弟子,告诉你一个曲线救国的方便法门,若是寺院佛像高过10米的,国家宗教局一时半刻批不下来,所以就在外面建楼或透明罩把佛像罩起来,这样室外佛像变成室内佛像,就可以规避了。最典型的例子就是阳澄湖景区整改,将湖区扩大,把周边12家寺院拆除合并到重元寺里,并建造33米观音菩萨像,但始终未获得批准,最后在观音像外修建了一座阁楼罩起来才算过关,称为“国内最高的水上观音阁”。
㈤ 为什么现在不能建露天佛像
政府已经颁布了有关规定,制止违建露天佛像。规定如下:
关于制止滥建露天佛像的通知
(1994年9月13日国务院宗教事务局、
建设部、国家旅游局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局(民宗委)、建委(建设厅)、旅游局:
近年来,一些地区以吸引旅客、发展经济为目的,不惜耗费大量的资金建露天巨型像。目前不少佛像已建成,有些正在筹建中。一些已建成的巨型佛像大都是一般的游览项目,文化品位不高,与正常的宗教活动无关。
滥建露天佛像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如不及时制止,将产生不良社会影响,干扰国家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不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甚至会造成混乱,影响社会稳定。为加强对宗教活动、旅游活动及风景名胜区的管理,切实制止一些地区滥建露天佛像的现象,现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加强对宗教活动的管理。佛教界根据宗教政策,为开展正常宗教活动,需要建造露天佛像的,需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宗教事务部门了国务院宗教事务局批准。确需在风景名胜区内建造露天佛像的,必须按照建设部颁布的《 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规定》,报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和宗教事务部门审核同意后,转报建设部和国务院宗教事务局批准。
二、其他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在风景名胜区内及其他地区建造露天佛像,各级人民政府不得批准附加建造露天佛像为条件的引资开发项目,已有签约意向的要撤销。
三、已建好的露天佛像,应按国家宗教政策和有关政策加强管理。各级旅游管理部门、风景名胜区管理部门要会同宗教事务部门加强对旅游区、风景名胜区内宗教活动的管理,做好旅游资源、风景名胜资源及宗教文化的保护和管理,倡导文明旅游的新风尚,共同促进地方经济的繁荣与发展。
希望能帮助到你!!
请采纳,谢谢!!
㈥ 寺院的露天的佛像不能超过多少米
没有具体要求,一般的九米九的三面观音,十二米四的四面观音,都做过
㈦ 如何界定露天佛像
关于对大型来露天佛像认定标准问题的复自函
安徽省宗教事务局:
你局《关于大型露天佛像认定标准问题的请示》(皖宗〔2007〕6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关于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的主体资格问题,《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宗教团体、寺观教堂以外的组织以及个人不得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1996年下发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央统战部国务院宗教局关于制止乱建庙宇和露天佛像的意见〉的通知》等文件也明确规定除宗教团体、寺观教堂外,其他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在风景名胜区内及其他地区建造露天佛像。因此,六安市鑫阳陵园开发有限公司无权修建任何形式的露天佛教造像。
关于大型露天佛像界定标准问题,按照我局《关于印发〈宗教事务方面部门行政许可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中第十二项规定,大型露天佛像是指:如果是单体佛像,其高度(含基座)或长度超过10米的,即为大型露天佛教造像;如果是群体佛像,其数量超过10尊,无论其单体高度如何,都为大型露天佛教造像。鑫阳陵园开发有限公司建造了126尊露天佛像,其数量超过了10尊,应属于大型露天佛教造像的范畴。
二00七年十二月十六日
㈧ 造露天佛像,究竟如不如法
全国各地,,不知道,有多少露天佛菩萨像!,,如果不如法,谁做这件事?
㈨ 建造露天佛像需要什么手续
你说政策许可 那样的话 看你做什么样的佛了现在中国已经有五方五佛了!你还想做什么佛呢!无锡有88米的大佛,九华山 本来要做99高的地藏王.你想做多高啊?你要你有钱!
㈩ 建造露天佛像须经县级以上宗教事务部门审批吗
我是来自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大布江乡的,向深圳地藏心慈善基金申请了一尊3.3米观世音菩萨像立像乡村,经得村书记同意批文与众多乡亲随喜支持,现在已修建基础中,乡长见了一票否定,不可以立像,说违反了宗教局的规定,请问我该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