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期整改
⑴ 消防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会罚款吗
会处罚并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消防法有规定:
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⑵ 责令限期改正和责令限期整改的区别是什么
1、性质不同
行政处罚是一种法律制裁,是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所给予的制裁。
责令改正或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则是行政机关在处罚过程中要求违法行为人停止或改正违法行为,是对违法行为人发出的一种作为命令,而不是行政处罚,并未科处新的义务。
2、内容不同
行政处罚是一种惩戒,是对违法行为人的人身自由、财产权利的一种限制或剥夺,从而引起警戒。责令改正或限期改正不是制裁,而是对违法行为的后果及其违法行为本身的纠偏,要么是停止违法行为,要么是消除违法行为引发的不良后果,表现为多种形式。
3、行政处罚的形式和责令改正形式有别
行政处罚可分为警告、罚款、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或执照、拘留、劳动教养等。责令改正或纠正的形式因各种具体违法行为不同而分为停止违法行为、责令退还、责令赔偿、责令改正、限期拆除、限期治理等等。
4、行政处罚和责令改正的直接目的有差别
行政处罚是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法行为的惩戒,是违法必究原则的体现,目的是使违法行为人因害怕受罚而不敢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责令改正则是迫使当事人停止违法或履行法律规定的守法义务,以纠正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和利益。
(2)限期整改扩展阅读:
在执法实践中,执法队员有初步证据认定当事人实施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后,往往会开出责令立即(限期)整改文书(下称责改文书)。责改文书上写明当事人在某地的某行为违反了某法律规范,责令其立即或在期限内进行整改。
责改文书为行政命令。行政命令指行政主体依法要求相对人进行一定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意思表示。责改文书即要求相对人做出整改的意思表示。
开具责改文书,是合理行政中比例原则在处罚中的体现。行政处罚作为制裁性的行政行为,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影响同时对相对人的行为进行了否定评价。
根据比例原则,只有在相对人的违法行为产生较大影响时才能进行处罚。而一般的违法行为都比较轻微,因而在开具责改文书,对相对人对违法行为做出意思表示之后,相对人仍不改正的,进行处罚。这样一来即遵守了比例原则,又维护了行政处罚的谦抑性。
责改文书不可诉。责改文书作为行政机关的意思表示,是过程性的行政行为。依行政行为成熟性理论 ,只有在行政行为完整产生后在才能进行司法审查。对过程性的行为不进行审查可避免司法机关过早得介入行政行为,影响行政的独立性。
责改文书不能申请非诉执行。责改文书目标状态不具体,没有明确的给付内容、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同时责改文书为行政机关的意思表示,只有在相关人受领主动配合后才能恢复行政管理秩序,本身不具有可执行性。
⑶ 违法建设的小区限期整改是什么意思
“责令限期改正”是城市管理部门在管理过程中经常使用的行政手段之一,尤其在我们朝着构建和谐城管目标努力的今天,“重教育、慎处罚”的精神越发突显,而责令限期改正就成了提高城市管理成效,缓解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对立关系的有效方法,这在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已有体现。
责令限期改正的基本形态
所谓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为了制止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而责令违法行为人履行法定义务,停止和纠正违法行为,消除不良后果,恢复原状,以维持法定的秩序和状态。目前我国现行行政法律、法规条文中,大多设有责令限期改正的规定,但在不同的规定中其表现的性质并不相同,概括起来,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属性有三种形态。
其一是责令限期改正单独适用,并不伴随行政处罚。例如《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96条关于专业经营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拖延投资建设或接受专业经营设备的规定,条文里只有限期改正的要求而没有处罚的要求。限期整改单独适用,不以行政处罚为前提,而是以教育为目的,通过责令整改,使违法行为人的违法行为恢复到合法状态。
其二是责令限期改正作为行政处罚的前置程序。同样《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里的大部分规定都属于这种情况。在这种形态下,限期改正作为行政处罚的前置,先责令改正,视整改情况再决定是否启动行政处罚程序。
其三是法律明确规定,责令限期改正与行政处罚并行适用。比如《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作为罚种之一与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用。因为在此种情况下,给予罚款不足以恢复正常的行政管理秩序,仅责令限期改正,不足以惩戒违法者,只有两者同步进行,才能更好地达到执法目的,体现立法本意。
⑷ 停业整顿和限期整改的区别
停业整顿和限期整改,最大的区别在于是否停止生产经营,前者是停止生产经营进行整改,整改到位后,经检查合格后,再恢复生产经营;后者是不停止生产经营,同时进行整改,但在一定期限内必须达标,否则,就是停业整顿或责令停产停业。
停业整顿是行政强制措施,不是行政处罚。而责令停产停业是一种行政处罚,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决定前,应当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履行处罚前告知程序。责令停业整顿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在作出决定前,不需要履行告知程序,行政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决定。
⑸ 停业整顿和限期整改的区别
区别在于是否停止生产经营,前者是停止生产经营进行整改,整改到位后,经检查合格后,再恢复生产经营;后者是不停止生产经营,同时进行整改,但在一定期限内必须达标,否则,就是停业整顿或责令停产停业。
限期整改,即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责令违法行为人停止和纠正违法行为,以恢复原状,维持法定的秩序或者状态,具有事后救济性。处罚,只是保证法律实施的一种手段,不是目的。对违法行为给予处罚,目的在于维护社会秩序。因此,在对违法行为人给予行政处罚的时候,要同时责令行为人改正违法行为,不能以罚了事,让违法行为继续下去。否则就使行政处罚成了违法行为的“通行证”,这是要绝对禁止的。我国很多法律都有责令改正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 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停业整顿,是指责令停产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有以下7种,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机关强制命令行政违法行为人暂时或永久地停止生产经营和其他业务活动的制裁方法。
⑹ 责令限期改正,指的是多少日内
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时间在30日内,其他行政机关一般也是相同期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8号)第十二条:
税务机关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十日。
(6)限期整改扩展阅读
由于理解上的不同,个别行政机关在具体实施中往往存在着以下一些问题:
第一、个别行政机关往往轻视责令改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但在一些行政机关制作和下达的文书中缺少责令改正环节,存在重处罚、轻整改倾向。有的即使下达了责令整改意见,对是否整改,整改的成效,也没有跟踪和有关反馈的记载。
第二、个别行政机关把责令改正与行政处罚相混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种类共有七种,但不包含“责令改正”。
一些行政机关把“责令改正”列在下达给当事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处罚种类中,同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和处以罚款等处罚手段并列,显然是不恰当的。
第三、个别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内容不明确。要求当事人责令改正的违法行为应该明确、具体,有针对性。有的行政机关对当事人提出的整改要求就是“责令改正”,缺少改什么、怎么改的内容。由于过于简单化,往往改正的效果不佳,甚至流于形式,起不到责令改正的应有作用。
⑺ 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是法律文书吗
为二位律师点赞
⑻ 《限期整改通知书》的法律性质
限期整改是行政机关对企业采取的行政行为,就是要求企业在期限内必须整改完成,否则将受行政处罚的可能。一般对企业主管的行政单位:工商行政管理局、环境管理局、消防、食品卫生管理局、技术质量监督管理局、等行政单位。
限期整改期间是不采取行政处罚的。;在行政执法实践中,也有将限期整改归类为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强制措施是指为了预防、制止或控制危害社会行为的发生,依法采取的对有关对象的人身、财产和行为自由加以暂时性限制,使其保持一定状态的手段。
从理论上说,行政机关主动采取强制手段是行政强制措施的本质特征。而限期整改中,行政机关并没有主动采取强制手段。所以,限期整改也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而应该是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外的另一种行政行为。
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限期整改”也是行政处罚外的又另一种行政行为。在法律与法理均没有对限期整改作一准确定义,这只能称为“行政确认”。
(8)限期整改扩展阅读
责令改正与停业整顿的区别和联系
1、限期整改,即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责令违法行为人停止和纠正违法行为,以恢复原状,维持法定的秩序或者状态,具有事后救济性。处罚,只是保证法律实施的一种手段,不是目的。对违法行为给予处罚,目的在于维护社会秩序。
因此,在对违法行为人给予行政处罚的时候,要同时责令行为人改正违法行为,不能以罚了事,让违法行为继续下去。否则就使行政处罚成了违法行为的“通行证”,这是要绝对禁止的。
我国很多法律都有责令改正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 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2、停业整顿,是指责令停产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有以下7种,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机关强制命令行政违法行为人暂时或永久地停止生产经营和其他业务活动的制裁方法。
⑼ “限期整改”中的“限期”是什么意思
为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目前全国公安机关正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行动,发现和整改各类消防安全隐患,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感谢你对公安工作的支持,能够及时整改消防问题。至于你咨询的限期整改的“限期”截止什么时间,当初检查时的民警应该告诉你在什么时间内整改完毕,如是下达整改通知书的,通知书中应该有具体的时间。欢迎你一如既往地支持公安工作!
⑽ 责令限期改正是什么意思
就是法院要求行为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的要求改变相关行为或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