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治理委员会
1. 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的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协助委领导对机关各部门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组织机关日常运转、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及内部规章制度建设。
2、负责委务会议、主任办公会议的安排和决议事项的督办,负责组织委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
3、负责组织重要文稿起草,重大问题调研,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有关重要综合信息,为委决策提供建议和服务。
4、负责委机关公文运转、保密、机要、行政管理、信访、值班、应急管理等工作,承担委印章的管理,归口委直属单位的印章管理工作。
5、负责委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委机关人员经费测算与机关各部门日常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的核算与管理工作,负责委机关基本建设项目经费核算工作。
6、负责组织委重要接待工作。
7、负责治黄宣传的宏观指导和行业管理,负责舆情动态、政务信息、新闻发布和管理,负责黄河网、政务外网、政务内网、办公自动化网的信息发布、监督、更新等管理工作。
8、负责创新管理、目标管理、督查督办工作。
9、负责政务公开组织工作,承办行政许可接受、督办、送达工作。
10、负责组织协调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11、完成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办公室内设五个处:综合处、秘书处、接待处、宣传处(政策研究室)、目标管理办公室。
(三)归口管理机关服务处、黄河档案馆、驻京联络处。 (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
(一)主要职责
1、协助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处理全委的重大技术业务工作。
2、组织开展治黄战略及重大技术等研究。
3、负责黄委信息化行业管理工作。
4、承担“数字黄河”工程的规划、建设和运行维护的技术管理工作。
5、组织治黄建议的办理。
6、承办黄委科学技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7、完成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总工程师办公室(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内设两个处(室):技术处、信息化管理处(“数字黄河”办公室)。 (一)主要职责
1、负责编制流域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开展规划的重大专项研究。
2、组织编制流域或流域内跨省(区)的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及有关的专业或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归口管理水利专业或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3、组织开展具有流域控制性的水利项目、跨省(区)重要水利项目等中央水利项目的前期及立项工作,组织开展水利项目的重大专题研究工作。
4、按照授权,组织流域内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的许可审查,对地方大中型水利项目的前期工作进行技术审查(审核)。
5、组织开展编报直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建设规划、可行性研究等,按审批权限组织开展直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的审查、审批工作。
6、负责组织编报流域水利前期工作项目的任务书和工作大纲。
7、负责编报流域内中央水利项目、水利前期工作项目、直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年度投资建议计划,下达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检查监督投资计划执行情况。按照授权,检查监督流域内中央补助地方项目年度投资计划执行情况。
8、组织开展部属水利前期工作项目及专题研究项目的验收工作。组织流域有关规划的中期评估工作,组织、指导流域内有关水利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后评估(价)工作。
9、负责开展基本建设统计、水利服务业统计等水利综合统计工作。
10、按规定开展流域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指导流域内农村水能资源开发有关工作。
11、完成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规划计划局内设四个处:综合与统计处、规划处、前期项目处、计划处。 (水政监察总队)
(一)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制订黄河水利法制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有关配套政策和规章制度。
2、负责黄河水政监察队伍的建设与管理,承办黄委水政监察总队的日常工作,协调黄河公安派出所有关工作。
3、负责所辖河道内妨碍黄河行洪的片林和生产堤等的清除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授权范围内河道管理范围内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浮桥、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工程设施建设项目的水行政许可,负责建设和运行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
5、负责省际水事纠纷的调处工作。
6、负责职权范围内的水行政执法、水政监察、水行政复议工作。
7、负责所辖河道管理范围内水事违法行为的预防、巡查、报告和查处。
8、负责直管河段及授权河段河道采砂管理,指导、监督流域内河道采砂管理有关工作。
9、承办黄河水行政诉讼和水利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代表黄委办理行政诉讼方面的相关工作。
10、完成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水政局(水政监察总队)内设三个处(室):水政处、政策法规处、水政监察总队办公室。 (一)主要职责
1、负责流域水资源的管理和监督,统筹协调流域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
2、负责组织拟订流域内省(区)际水量分配方案和年度调度计划。
3、负责《黄河水量调度条例》的实施并监督检查,制定水量实时调度方案以及旱情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按规定组织开展流域和流域重要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
4、组织开展流域取水许可总量控制工作,在授权范围内组织实施流域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等制度。
5、指导协调流域地下水开发利用工作。
6、负责推进水量调度现代化建设。
7、组织开展水权、水市场研究工作;指导流域内地方节约用水和节水型社会建设有关工作;按规定指导流域内农村水利有关工作。
8、指导、协调、监督流域内抗旱工作,对重要水工程实施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承办黄河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的抗旱日常工作。
9、负责组织流域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组织编制、发布流域水资源公报。
10、完成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水资源管理与调度局内设三个处:水量调度处、水资源处、农村水利处(督查处)。 (一)主要职责
1、负责指导系统内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等工作,编制和下达部门预算和各项财务收支计划,监督部门预算的执行。
2、负责组织系统内各项经费及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编制各类会计报表。
3、负责委属单位各项治黄资金的使用、检查和监督,对违规违纪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整改。承担流域内中央水利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4、研究提出治黄管理中的价格、财务改革意见,负责审核、上报有关价格、收费事项和审批后的组织实施。
5、负责黄委国有资产的运营和监督管理,负责黄委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等工作的管理、监督和实施工作。
6、按照规定或授权负责流域控制性水利工程、跨省(区)水利工程等中央水利工程的国有资产的运营或监督管理;研究提出直管工程和流域内跨省(区)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及直管工程上网电价核定与调整的建议。
7、负责黄委基本建设财务管理。
8、完成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财务局内设四个处:预算处、会计处、综合资产处、基建财务处。
(三)归口管理预算执行中心、供水局。 (一)主要职责
1、组织拟订委人才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并实施,组织指导委机关和委属单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2、负责委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各级机关的公务员管理工作。
3、负责委管领导班子及委管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监督工作,承办委管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评聘、考核、管理和人才资源的配置工作;负责高层次人才的培养、选拔和专家管理工作。
5、负责委机关和委属单位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管理工作。
6、负责委机关并指导委属单位的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卫生保健和疗休养工作,指导委属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7、负责委机关及委管干部的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指导委属单位职工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管理工作。
8、负责干部人事统计工作,归口管理委表彰奖励工作。
9、完成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事劳动局内设五个处:干部处、公务员处、劳动工资处、机构编制处、人才管理与培训处。
(三)其他事项
1、根据中央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组建的干部监督处,与干部处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增加处级领导职数1名。
2、归口管理人才开发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社会保险管理中心)、黄河中学。 (一)主要职责
1、负责治黄科技管理工作,拟定黄河科学技术发展规划。
2、负责组织治黄关键技术攻关、重大科技研究和重大科技项目的申请立项及管理工作。
3、负责科技成果的评审、鉴定(验收)和奖励,组织科技成果的交流、推广、转化和应用,指导黄委科技推广中心工作。
4、负责编制黄委国际合作计划,承担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
5、归口管理涉外工作、港澳台地区水利交流工作及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负责系统内公派出国事项。
6、负责组织黄河国际论坛及重大学术交流活动。
7、完成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国际合作与科技局内设两个处:国际合作处、科技管理处。
(三)其他事项
1、管理黄河国际论坛秘书处的业务工作。
2、归口管理亚太地区水信息化及流域管理知识中心(黄河知识中心)、中国保护黄河基金会、黄河研究会、中国水利学会黄委分会、河南省水力发电工程学会。 (一)主要职责
1、按照规定或授权负责具有流域控制性的水利项目、跨省(区)重要水利项目等中央水利项目的建设管理、项目法人组建、监督和管理。
2、负责系统内的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组织、监管、指导系统内基础设施项目和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管理;负责黄河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和造价管理。
3、负责黄河水利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和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委属企业资质管理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管理。
4、组织和监管系统内水利工程和基础设施项目的竣工验收。
5、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流域内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负责直管河道、堤防、岸线、水库、闸坝等重要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
6、负责系统内质量技术监督和水利工程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的宣传贯彻。
7、负责系统内水利工程管理的现代化建设,组织水利工程管理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8、负责涉河工程除防洪影响评价外黄委职责内的技术审查工作。
9、指导流域内河流、湖泊及河口、海岸滩涂的治理和开发。
10、完成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建设与管理局内设三个处:基建处、工管处、市场监管处。
(三)归口管理黄委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投标管理中心)、黄河水利工程交易中心。 (一)主要职责
1、负责指导、协调流域内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2、在流域内组织监督实施水土保持政策、法律、法规,组织编制流域内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
3、受部委托负责组织流域内国家重点水土保持工程的前期技术审查。按照授权负责流域内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核并监督实施。
4、负责组织有关重点防治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与管理。
5、按规定负责有关水土保持中央投资建设项目的技术管理工作,指导并监督流域内国家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6、组织开展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的监测、预报,按照授权发布流域水土流失监测公告。
7、协调水土保持科学研究与技术推广。
8、完成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水土保持局内设两个处:预防监督处、生态建设处。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宣传贯彻,负责拟订系统内安全生产以及水利建设项目稽察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指导流域内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系统内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系统内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
3、组织开展系统内安全生产教育和预防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组织开展直管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和水工程安全的监督管理和检查。
5、组织落实水利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组织开展水利工程项目安全评价工作。
6、负责系统内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告,承担黄委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7、组织开展系统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稽察,以及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8、组织或参与系统内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9、完成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安全监督局内设两个处:安全生产处、稽察处。 (一)主要职责
1、负责黄河防汛的行业管理,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流域防汛(防凌)和减灾工作,承办黄河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的防汛(防凌)日常工作。
2、负责组织制定或参与制定流域防御洪水方案并组织监督实施;审查流域内跨省(区)河流防御洪水方案。
3、按照规定和授权对干、支流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防凌、调水调沙)调度。
4、负责指导、监督流域内蓄滞洪区、滩区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
5、协助国家防办做好国家防汛物资储备的管理;负责中央水利建设基金(财政部口)、特大防汛补助费的计划申报、应急工程项目管理和技术审查、审批。
6、负责流域汛情、险情和灾情掌握和发布,指导、监督流域防汛演练和抗洪抢险工作,推广抢险新技术。
7、负责蓄滞洪区、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防洪影响评价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流域防洪论证制度,组织和指导流域内有关重大建设项目的防洪论证工作。
8、按规定组织、协调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委交通战备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9、发布流域泥沙公报。
10、负责推进防汛现代化建设。
11、完成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防汛办公室内设五个处:综合处、方案技术处、防汛调度处、减灾督查处、工务处。 (一)主要职责
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教育、监督、预防、保护和惩处职能。
2、对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议和命令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3、受理对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被处分人员的申诉。
4、组织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
5、负责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执行、完善廉政阀门机制。
6、建立和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7、组织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和廉政宣传教育。
8、对系统内监察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9、承办委纪检组、直属纪委的日常工作。
10、完成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监察局内设两个处(室):监察一室、监察二室。 (一)主要职责
1、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各种投资计划、经费预算、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及其效益等进行审计监督。
2、负责对委属单位负责人进行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负责对委属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廉政审计。
3、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监督审计决定的落实,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有关经济案件。
4、负责对重点建设项目和资金进行跟踪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
5、负责年度财务决算的审计签证工作。
6、负责委属企业财务收支、国有资产和经济效益审计。
7、负责组织制定各项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对委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进行行业指导和监督检查。
8、完成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审计局内设三个处:综合审计处、经济责任与廉政审计处、预算执行审计处。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委属单位离退休职工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负责委机关离退休职工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3、督促落实离退休职工的政治、生活待遇,组织离退休职工继续发挥作用。
4、负责黄河老年大学的管理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
5、负责委机关离退休干部党委日常工作。
6、负责离退休职工的信访、接待、年报统计以及老年公共设施的管理工作。
7、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职工的遗属工作。
8、完成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离退休职工管理局内设两个处:综合管理处、机关离退休职工服务处。 (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一)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
2、负责委机关及驻郑直属单位党的工作,制定委机关和驻郑直属单位党的建设规划,负责委机关、指导委直属单位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
3、组织委机关及驻郑直属单位党员和干部进行马列主义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础知识学习。
4、负责组织委中心组学习。
5、负责黄委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和黄河水文化论坛工作,并进行行业指导。
6、负责直属单位共青团工作和黄河青年联合会工作。
7、负责直属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8、完成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直属机关党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内设四个处(室):办公室(统战部)、组织部(机关党委)、宣传部、团委(黄河青年联合会)。 (中国农林水利工会黄河委员会)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工会法》,对系统内工会工作进行行业指导,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2、组织职工参政议政,推行职代会等多种形式的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制度,保障职工行使民主权利。
3、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代表职工组织参与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4、具体组织系统内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
5、组织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
6、负责女职工工作,维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
7、负责黄委职工重大疾病、特殊困难救助机制的运行管理。
8、协同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技术培训。
9、负责委机关工会工作。
10、负责黄委文化体育协会的日常管理。
11、完成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黄河工会(中国农林水利工会黄河委员会)内设三个处(室):办公室、组宣文体部(机关工会)、生产生活部(女工部)。 山东黄河河务局
河南黄河河务局
黄河上中游管理局
黑河流域管理局
水文局
经济发展管理局
黄河水利科学研究院
移民局
机关服务局
黄河中心医院
新闻宣传出版中心
信息中心
山西黄河河务局
陕西黄河河务局 三门峡黄河明珠(集团)
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2. 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的机构概况
黄河水利委员会是水利部在黄河流域的派出机构,行使所在流域内的水行政主管版职责,为权水利部直属的事业单位,位于郑州市。
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起源于1946年2月在中国共产党解放区晋冀鲁豫边区政府成立的冀鲁豫黄河故道管理委员会, 由当时的冀鲁豫行署主任徐达本兼任主任。1946年5月, 黄河故道管理委员会改称冀鲁豫区黄河水利委员会,由王化云任主任。1949年6月, 中共解放区成立黄河水利委员会,继由王化云任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黄河水利委员会改属水利部直属。
黄委是一个事业单位,2011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任命陈小江为黄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黄委机构设置完备,技术力量雄厚,积累了丰富的治理开发黄河的实践经验。黄委有正式职工近40000人。
1933年成立黄河水利委员会,“掌握黄河干支流兴利防患事务”。
1949年经机构调整,重新组建黄河水利委员会,下设山东和河南黄河河务局,以后又陆续增设三门峡水利枢纽工程局、规划设计院、黄河上中游治理局、水利科学研究院和引黄灌溉试验站等单位。
3. 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怎么样
公务员的待遇每个地方不一样的,主要还是看当地的经济水平来决定的,不过公务员都不会差的!
4. 黄河水利委员会
全称是“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
它是水利部在黄河流域和新疆、青海、甘肃、内蒙古内陆河区域内(以下简称流域内)的派出机构,代表水利部行使所在流域内的水行政主管职责,为中央垂直的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部级。总部位于河南省郑州市。
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起源于1946年2月在中国共产党解放区晋冀鲁豫边区政府成立的冀鲁豫黄河故道管理委员会, 由当时的冀鲁豫行署主任徐达本兼任主任。1946年5月, 黄河故道管理委员会改称冀鲁豫区黄河水利委员会,由王化云任主任。1949年6月, 中共解放区成立黄河水利委员会,继由王化云任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黄河水利委员会改属国务院水利部领导。
黄委是一个副部级的事业单位,2001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任命李国英为黄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机关设置14个部门(副司局级),直属正、副司局级事业、企业单位近20个。黄委机构设置完备,技术力量雄厚,积累了丰富的治理开发黄河的实践经验。目前黄委有正式职工近40000人。
中国黄河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治理开发、统一调度和工程管理的专职机构(副部级单位)。为水利部派出机构,驻地河南郑州市。1933年成立黄河水利委员会,“掌握黄河干支流兴利防患事务”。1949年经机构调整,重新组建黄河水利委员会,下设山东和河南黄河河务局,以后又陆续增设三门峡水利枢纽工程局、规划设计院、黄河中游治理局、水利科学研究所和引黄灌溉试验站等单位。
职责权限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水利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办发[1998]87号)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黄河水利委员会是水利部在黄河流域和新疆、青海、甘肃、内蒙古内陆河区域内(以下简称流域内)的派出机构,代表水利部行使所在流域内的水行政主管职责,为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一)负责《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流域性的水利政策法规;负责职权范围内的水行政执法、水政监察、水行政复议工作,查处水事违法行为;负责省际水事纠纷约调处工作。
(二)组织编制流域综合规划及有关的专业或专项规划并负责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具有流域控制性的水利项目、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重要水利项目等中央水利项目的前期工作;按照授权,对地方大中型水利项目的前期工作进行技术审查;编制和下达流域内中央水利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
(三)统一管理流域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负责组织流域水资源调查评价;组织拟订流域内省际水量分配方案和年度调度计划以及旱情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实施水量统一调度。组织或指导流域内有关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工作;在授权范围内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指导流域内地方节约用水工作;组织或协调流域主要河流、河段的水文工作,指导流域内地方水文工作;发布流域水资源公报。
(四)负责流域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界水体、重要水域和直管江河湖库及跨流域调水的水量和水质监测工作。负责流域内干流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支流的主要河段、省(自治区、直辖市)界河道入河排污口设置的审查监督。
(五)组织制定或参与制定流域防御洪水方案并负责监督实施;按照规定和授权对重要的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指导、协调、监督流域防汛抗旱工作;指导、监督流域内蓄滞洪区的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组织或指导流域内有关重大建设项目的防洪论证工作;负责流域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的有关工作。
(六)指导流域内河流、湖泊及河口、海岸滩涂的治理和开发;负责授权范围内的河段、河道、堤防、岸线及重要水工程的管理、保护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查许可;指导流域内水利设施的安全监管。按照规定或授权负责具有流域控制性的水利项目、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重要水利项目等中央水利项目的建设与管理,组建项目法人;负责对中央投资的水利工程的建设和除险加固进行检查监督,监管水利建筑市场。
(七)组织实施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重点区水土流失的预防、监督与治理;组织流域水土保持动态监测;指导流域内地方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
(八)按照规定或授权负责具有流域控制性的水利工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工程等中央水利工程的国有资产的运营或监督管理;拟订直管工程的水价电价以及其他有关收费项目的立项、调整方案;负责流域内中央水利项目资金的使用、稽察、检查和监督。
(九)承办水利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5. 黄河治理
现代化黄河治理方法全面实施
黄河水利委员会关于“模型黄河”的工程规划日前已获水利部正式批准,至此,现代化治黄方略“原型黄河”、“数字黄河”、“模型黄河”规划已全部得到批复,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按照“三条黄河”的现代治河思路,今后黄河治理将先通过对原型黄河现状的分析,提出黄河治理决策的基本需求及物理参数,然后借助现代化信息手段进行数学模拟,提出方向性方案,最后通过黄河模型反复进行实验,为实际的黄河提供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有效的治理方案。
黄河水利科学研究院总工程师姚文艺:举个例子来讲,在这个工程的优化设计中,通过模型实验研究如果是优化减少一道坝的话,可以直接减少工程投资二、三百万人民币,再一个,每年通过洪水预演,了解哪个地方可能出现险情,在防洪预案中可以把这个堤段险情作为防汛重点,把老百姓转移出去。
据了解,在2003年汛期部署指挥黄河防汛中,已经首次实现了“三条黄河”的联动,并在防汛过程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按照“三条黄河”治理规划,到2010年,将在黄河上形成较为完善的防洪减淤体系,确保标准内洪水防洪安全,使水资源得到有效管理,保证黄河在一般年份不断流,使黄土高原面积达到12亿平方公里,建成淤地坝16万座,使入黄泥沙减少3亿吨。
6. 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的职责权限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水利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办发[2008]75号)和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水利部派出的流域机构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调整方案>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2]39号)精神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黄河水利委员会为水利部在黄河流域和新疆、青海、甘肃、内蒙古内陆河区域内(以下简称流域内)依法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责,为事业单位。
(一)负责保障流域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受部委托组织编制流域或流域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及有关的专业或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拟订流域性的水利政策法规。组织开展流域控制性水利项目、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重要水利项目与中央水利项目的前期工作。对地方大中型水利项目进行技术审核。负责提出流域内中央水利项目、水利前期工作、直属基础设施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流域内有关水利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后评估工作。
(二)负责流域水资源的管理和监督,统筹协调流域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负责《黄河水量调度条例》的实施并监督检查。受部委托组织开展流域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流域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照规定和授权,组织拟订流域内省际水量分配方案和流域年度水资源调度计划以及旱情紧急情况下的水量调度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流域取水许可总量控制工作,组织实施流域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按规定组织开展流域和流域重要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
(三)负责流域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流域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负责授权范围内入河排污口设置的审查许可;负责省界水体、重要水功能区和重要入河排污口的水质状况监测;指导协调流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指导流域内地方节约用水和节水型社会建设有关工作。
(四)负责防治流域内的水旱灾害,承担流域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流域防汛抗旱工作,按照规定和授权对重要的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组织实施流域防洪论证制度。组织制定流域防御洪水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流域内蓄滞洪区的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五)指导流域内水文工作。按照规定和授权,负责流域水文水资源监测和水文站网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流域重要水域、直管江河湖库及跨流域调水的水量水质监测工作,组织协调流域地下水监测工作。发布流域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流域水资源公报和流域泥沙公报。
(六)指导流域内河流、湖泊及河口、海岸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流域内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以及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流域内所属水利工程移民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授权范围内河道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查许可及监督管理。负责直管河段及授权河段河道采砂管理,指导、监督流域内河道采砂管理有关工作。指导流域内水利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七)指导、协调流域内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组织有关重点防治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与管理。按规定负责有关水土保持中央投资建设项目的实施,指导并监督流域内国家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受部委托组织编制流域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国家立项审批的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流域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和公告。
(八)负责职权范围内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查处水事违法行为;负责省际水事纠纷的调处工作。指导流域内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流域管理机构内安全生产工作及其直接管理的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根据授权,组织、指导流域内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工程的安全监管。开展流域内中央投资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稽察。
(九)按规定指导流域内农村水利及农村水能资源开发有关工作,负责开展水利科技、外事和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承担有关水利统计工作。
(十)按照规定或授权负责流域控制性水利工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工程等中央水利工程的国有资产的运营或监督管理;研究提出直管工程和流域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及直管工程上网电价核定与调整的建议。
(十一)承办水利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7.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是怎样开展黄河的治理和开发的
纵观治黄历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前,所谓治河实际上只局限于黄河下游,而且主要是被动地防御洪灾。但是,悠久的治河历史,留下了浩繁的文献典籍,为世界上其他河流所罕见,是一份珍贵的遗产,值得我们进一步研究借鉴。
从1946年开始,中国***领导人民治理黄河,治黄史册展开了新的篇章。
1949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以下简称建国后),党和国家领导人都非常关心治黄事业。1952年10月,毛泽东主席第一次离京外出巡视,首先就是视察黄河,作 了很多重要指示,并谆谆嘱咐:“要把黄河的事情办好。”以后又多次听取治黄工作汇报,对治黄工作作了重要指示。1964年,他已经70多岁高龄,还一再提 出要徒步策马,上溯黄河源,进行实地考察,念念不忘治理与开发黄河。周恩来总理更是直接领导治黄工作,从1949年前的“反蒋治黄”斗争到编制“黄河综合 利用规划”和三门峡工程建设,以及1958年大洪水的抗洪斗争等等,所有治黄工作的重大决策,几乎都是周总理亲自主持作出的。直到1976年,他已重病在 身,还向去医院看望他的中央领导询问三门峡工程改建后的情况,真是为治黄事业鞠躬尽瘁,操尽了心。
***总书记、**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也都多次亲临黄河视察,听取治黄工作汇报,作了许多重要指示。
为 搞好黄河的治理与开发,1950年1月25日,中央人民政府决定黄河水利委员会为流域性机构,直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领导,统一领导和管理黄河的治理与 开发,并直接管理黄河下游河南、山东两省的河防建设和防汛工作,两省的黄河河务局和沿河地、市、县的河务部门,既是黄河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黄委会)的直 属单位,又是各个省、地、市、县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这种条、块结合的独特体制,有利于组织沿河党、政、军、民团结治河,有效地加强了河防管理,对保障黄 河防洪安全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人民治黄事业,开始就注意调查研究,全面了解黄河河情,注重应用科学技术,搞好全面规 划,依靠科学技术进步,科学治黄。早在50年代初期,黄委会和有关部门就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勘测工作和科学考察,搜集和整理了大量的基础资料。1954年 初由国家计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计委)直接领导,中央有关部门及中国科学院负责人参加,组成黄河规划委员会,聘请苏联专家组,调集国内有关专家,集中力 量,着手编制黄河治理开发规划。1954年10月底提出“黄河综合利用规划”,经过中共中央政治局和国务院审议通过,决定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 1955年7月3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根治黄河水害和开发黄河水利的综合规划的决议》,批准了规划的原则和基本内容,并责 成有关部门按时完成治理开发的第一期工程。
与历史上众多的治黄方略相比,“黄河综合利用规划”的特点是:(1)这个规 划的编制是政府行为,批准后的规划就是指导治黄建设的依据;(2)统筹考虑全流域的治理与开发;(3)突出综合利用的原则;(4)对水和沙都要加以控制和 利用。规划明确指出:“我们对于黄河所应采取的方针,就不是把水和泥沙送走,而是要对水和泥沙加以控制,加以利用。”第一,在黄河干流和支流上修建一系列 的拦河坝和水库,拦洪、拦沙、调节水量、发电、灌溉。第二,主要在甘肃、陕西、山西三省,展开大规模的水土保持工作。既防治了上中游地区的水土流失,也消 除了下游水害的根源。规划对干流工程、黄土高原地区的水土保持和上中下游的灌溉发展都作了全面部署,提出了修建三门峡大水库拦洪拦沙,尽快解除下游水患的 安排。规划的研究和编制,以及治理开发技术措施的拟定,既汲取了前人的治黄经验,又采用了当时的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黄河规划,是治黄 事业迈向新时代的一个鲜明标志,对动员全国人民关心和支持治黄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
随着治黄实践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治 黄工作经历了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过程,逐步深化了对黄河河情的认识。在治黄进程中,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对黄河治理开发规划和建设 安排作了一些重大的调整。1984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计委下达了《关于黄河治理开发现划修订任务书》,要求对黄河规划进行一次系统的修订,进一步推进 黄河的治理与开发。此后,黄委会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流域内各省区相继开展了各项规划研究工作,通过反复研究和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于1996年初完成了 《黄河治理开发规划纲要》的编制工作,并于1997年经国家计委和水利部审查上报国务院。这个“规划纲要”,总结了人民治黄的实践经验,利用科学研究新成 果,根据各方面情况的发展变化,提出了今后进一步治理开发黄河的方向和重大措施,以及2010年前的治黄建设安排,为治黄事业的发展绘制了一幅新的蓝图。
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政府一贯高度重视和支持治理黄河,重大治黄建设纳入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时付诸实施,有力地推进了治黄事业的发展。
以 往的治河历史,主要是在下游修守堤防,单纯防洪。新中国的治黄工作,比过去有了质的飞跃。一开始就是按照全面规划,统筹安排,标本兼治,除害兴利,全面开 展流域的治理开发,有计划地安排重大工程建设。中央各有关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齐心协力参加治黄工作,依靠科举技术进步治理黄河,无论是关 于黄河问题的勘测研究,还是治黄建设的规模,都是以往任何时代不能比拟的。经过将近半个世纪的建设,黄河上中下游都开展了不同程度的治理开发,基本形成了 “上拦下排,两岸分滞”蓄泄兼筹的防洪工程体系,建成了三门峡等干支流防洪水库和北金堤、东平湖等平原蓄滞洪工程,加高加固了下游两岸堤防,开展河道整 治,逐步完善了非工程防洪措施,黄河的洪水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防洪能力比过去显著提高。在黄河上中游黄土高原地区广泛开展了水土保持建设,采取生物措施 与工程措施相互配合,治坡与治沟并举办法,治理水土流失取得明显成效。截至1995年底,累计兴修梯田、条田、沟坝地等基本农田7755万亩,造林 11802万亩,兴建治沟骨干工程854座,淤地坝10万余座,沟道防护及小型蓄水保土工程400多万处,一些地区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开始有所改善,输入 黄河的泥沙逐步减少。依靠这些工程措施和广大军民的严密防守,连续50年黄河伏秋大汛没有发生洪水决溢的灾害,扭转了历史上黄河频繁决口改道的险恶局面, 保障了黄淮海广大平原地区的安全和稳定发展。黄河的水资源在上中下游都得到了较好的开发利用。流域内已建成大中小型水库3147座,总库容574亿立方 米,引水工程4500处,黄河流域及下游引黄灌区的灌溉面积,由1950年的1200万亩发展到1995年的10700万亩,流域内河谷川地基本实现水利 化,黄河供水范围还扩展到海河、淮河平原地区。在黄河干流上于1957年开工兴建黄河第一坝——三门峡大坝,此后,相继建成了刘家峡、龙羊峡、盐锅峡、八 盘峡、青铜峡、三盛公、天桥等7座水利枢纽和水电站。目前正在建设小浪底、万家寨水利枢纽和李家峡、大峡水电站。已建在建的干流工程,总库容563亿立方 米,发电装机容量900多万千瓦,年平均发电量336亿千瓦时,约占黄河干流可开发水力资源的29%。这些水利水电工程,在防洪、防凌、减少河道淤积、灌 溉、城市及工业供水、发电等方面,都发挥了巨大的综合效益,促进了沿黄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人民治黄50年,除害兴利成效显著,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伟大 成绩,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四
黄河的治理与开发,是关系国家经济和社会持续发展的一件大事。治理黄河,又是一项艰巨复杂的事业,需要一代又一代人长期坚持不懈的努力。
在 全国的大江大河中,黄河的治理任务最为繁重。黄河流域西北紧临干旱的戈壁荒漠,流域内大部分地区也属干旱、半干旱区,北部有大片沙漠和风沙区,西部是高寒 地带,中部是世界著名的黄土高原,干旱、风沙、水土流失灾害严重,生态环境脆弱。据目前的调查研究资料,流域内风力侵蚀严重的土地面积约11.7万平方公 里,水力侵蚀面积约33.7万平方公里,通称水土流失面积45.4万平方公里。严重的水土流失使黄河多年平均来沙量达16亿吨,年最大来沙量达39亿吨, 成为世界上泥沙最多的河流。上中游地区土壤侵蚀产生的大量泥沙不断输往下游地区,在漫长的历史时期冲积塑造了黄淮海大平原。同时,黄河的频繁泛滥、改道又 给下游平原地区造成巨大的灾难,黄河洪水威胁,成为中华民族的心腹之患。治理黄河,是防止荒漠化继续向东南扩张的前哨战,是改善黄土高原生态环境,再造山 川秀美西北地区的重大措施,也是消除下游水患,保障广大平原地区经济、社会稳定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
黄河流域又是资源 丰富、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地区,治理和开发黄河,对保证全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黄河流域范围内总土地面积11.9亿亩(含内流 区),其中耕地约1.79亿亩,林地1.53亿亩, 牧草地4.19亿亩,宜于开垦的荒地约3000万亩。黄河下游现行河道洪泛可能影响范围的总土地面积 1.8亿亩(12万平方公里),其中耕地1.1亿亩,虽然不在流域范围以内,但仍属黄河防洪保护区。据1991年的资料,流域内探明的矿产有114种,在 全国已探明的45种主要矿产中,黄河流域有37种。具有全国优势(储量占全国总储量32%以上)的有稀土、石膏、玻璃用石英岩、铌、钼、煤、铝土矿、铝、 耐火粘土等8种。其中,煤炭资源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己探明煤产地685处,保有储量占全国总数的46.5%,资源遍布沿黄各省区,而且具有品种齐全、煤 质优良、埋藏浅、易开采等优点。石油、天然气资源也比较丰富,加上黄河干流的水力资源,实属全国的能源富足地区,也是21世纪全国能源开发的重点地区。
黄河水少沙多,多年平均河川径流量约580亿立方米,只占全国总量的2%,水资源贫乏,对于西北、华北缺水地区,黄河水资源尤其宝贵,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
按 照全国国土开发和经济发展规划,黄河上游沿黄地带和邻近地区,将进一步发展有色金属冶炼和能源建设,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保护,逐步建成开发西部地带的 一个重要基地。黄河上中游能源富集地区,包括山西、陕西、内蒙古、宁夏、河南的广大区域,将逐步建成以煤、电、铝、化工等工业为重点的综合经济区,成为全 国重要的煤炭和电力生产基地。同时要大力开展水土保持,改善生态环境。黄河下游沿黄平原,仍然是全国工农业发展的重要基地。黄河的治理开发促进了黄河经济 带的发展,沿黄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又对治理黄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黄河治理与开发虽然已经取得很大进展,但今后的 治理任务还十分繁重。防治水土流失、消除下游水患、合理利用水资源等都需要进一步解决。客观情况也在不断发展,对黄河河情的认识也需要不断深化。我们坚 信,依靠中国***的领导,依靠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经过一代一代人长期地、持续地奋斗,消除黄河水害,开发黄河水利目标是能够实现的
黄河,中国的第二大河。发源于青海高原巴颜喀拉山北麓约古宗列盆地,蜿蜒东流,穿越黄土高原及黄淮海大平原,注入渤海。干流全长5464公里,水面落差4480米。流域总面积79.5万平方公里(含内流区面积4.2万平方公里)。
据 地质演变历史的考证,黄河是一条相对年青的河流。在距今115万年前的晚早更新世,流域内还只有一些互不连通的湖盆,各自形成独立的内陆水系。此后,随着 西部高原的抬升,河流侵蚀、夺袭,历经105万年的中更新世,各湖盆间逐渐连通,构成黄河水系的雏形。到距今10万至1万年间的晚更新世,黄河才逐步演变 成为从河源到入海口上下贯通的大河。
8. 黄河委员会简介
黄河水利委员会,代表水利部行使所在流域内的水行政主管职责,为水利部直属的事业单位,行政级别副部级。
9. 黄河治理委员会的审查会议中是否同意兴建引大入秦工程
1975年12月,水电部委托黄河治理委员会组成审查小组,召开现场审查会议,会议同意兴建引大入秦工程。根据审查意见,省水电设计院对总干渠高、中、低3条引水线路,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和论证,对灌区规划作出修改和补充。
10. 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的治黄成就
从1946年到2006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治理黄河事业走过了60年光辉历程。
从解放区人民群众在极其艰难困苦的战争环境中,进行不屈不挠的治河斗争,到新中国成立后研究探索新的治河道路,揭开“根治黄河水害,开发黄河水利”的历史新篇章;
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黄河规划,兴起“除害兴利,综合开发”建设高潮,到改革开放时期完成伟大转折,致力开创黄河治理开发新局面;从世纪之交深入分析新情况、新矛盾,研究解决黄河一系列重大问题,到进入21世纪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研究建立黄河治理开发与管理的新理念,进行重大治河实践;
60年来,波澜壮阔的人民治理黄河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
一、黄河岁岁安澜,彻底扭转了历史上频繁决口泛滥的险恶局面
历史上,黄河频繁决口改道,灾难深重,被称为“中华民族之忧患”。人民治理黄河以来,特别是新中国成立后,黄河下游先后进行了三次大修堤,开展了河道整治工程,相继修建了三门峡、陆浑、故县水库和小浪底等干支流工程;开辟了东平湖、北金堤等分滞洪区,初步形成了“上拦下排,两岸分滞”的下游防洪工程体系。
与此同时,加强和完善防汛队伍组织、防汛指挥调度方案、水文水情测报预报、防汛通信系统等非工程防洪措施。依靠下游防洪工程体系和非工程防洪措施,加上沿河军民、黄河职工的努力防守与抗洪抢险,实现了黄河岁岁安澜,创造了伏秋大汛60年不决口的历史奇迹,彻底扭转了历史上黄河“三年两决口,百年一改道”,沿黄人民灾难深重的险恶局面,有力地保障了下游黄河淮海大平原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和国家经济社会的顺利发展。
二、黄河水利水电资源高度开发利用,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历史上,黄河百害,唯富一套。1949年以前,全流域灌溉面积仅有1200万亩左右,主要分布在宁蒙河套平原和汾渭盆地等地区。
新中国成立后,黄河流域灌溉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宁、蒙、汾、渭等老灌区通过恢复、整修和改建,各级排水系统逐步完善,古老的灌区焕发了青春。青铜峡、三盛公等大型水利枢纽的修建,结束了无坝引水的历史,灌溉保证率有了显著提高。高扬程电力提水灌溉的发展,有效缓解了黄土高原沿河地区干旱缺水问题。在黄河下游,建设虹吸工程,修建引黄涵闸,开创了引黄灌溉的新局面。截至2000年,全流域已经建成大中小型水库及塘、堰、坝等蓄水工程约10100座,总库容约720亿立方米;引水工程9860处,提水工程23600处。下游修建引黄涵闸96座,建成万亩以上引黄灌区100多处,平均每年引水100亿立方米左右。
昔日山东黄河两岸的沙荒盐碱之地,如今粮棉连年丰收,彻底扭转了以前东粮西调的局面。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建设,流域及下游引黄地区灌溉面积发展到 1.1亿亩,黄河流域及下游两岸地区已经成为典型示范灌区和国家重要的粮棉生产基地。引黄灌溉还取得了明显的生态效益。
作为西北、华北地区的主要水源,黄河还承担着为沿河50多座大中城市、420个县(旗)城镇、晋陕宁蒙地区能源基地和中原、胜利油田提供水源保障的任务。据《黄河用水公报》统计,1980年至1995年,黄河沿岸工业及城市生活用水合计为880亿立方米。20世纪70年代以来,黄河还先后9次向天津市远距离应急供水,输水量达50亿立方米;引黄济青工程1989年建成通水至1995年底,累计从黄河引水13.5亿立方米;向河北省沧洲和衡水电厂供水的引黄入卫工程,向山东省淄博供水的引黄济淄工程等跨流域供水工程,都产生了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黄河干流峡谷众多,水力资源丰富。新中国成立后,黄河干流水电资源得到了高度开发。截至2005年底,黄河干流已建、在建水电站25座,装机总容量达 1724.54万千瓦。已经建成的龙羊峡、李家峡、刘家峡、盐锅峡、八盘峡、小峡、大峡、三盛公、万家寨、天桥、三门峡、水浪底等18座水电站,装机总容量1226.54万千瓦。正在建设的水电站有拉西瓦、康扬、黄丰、积石峡、炳灵、龙口、西霞院等7座,装机总容量498万千瓦。据2004年统计,已累计发电4544亿千瓦时,直接发电效益达2000多亿元。
龙羊峡、刘家峡、盐锅峡、八盘峡、青铜峡等上游水电站组成了我国目前最大的梯级水电站群,为西北地区的能源开发、开业发展提供了第一动力,有力促进了流域经济的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效益。
三、初步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8万平方公里,黄土高原生态建设效益显现
新中国成立以来,黄土高原地区开展了大规模的水土流失治理。截至2002年底,黄土高原水土流失初步综合治理面积累计达到18万平方公里,共建成淤地坝11.35万座,建成塘坝、涝池、水窖等小型蓄水保土工程400多万处,兴修基本农田9700万亩,综合治理营造林草11.5万平方公里。
20世纪70 年代以来,年均减少入黄泥沙3亿吨左右,减缓了下游河床的淤积抬高速度。特别是在重点治理区,有一大批综合治理的小流域,其治理程度已达70%以上,成为当地发展农林牧副业生产基地。
四、多措并举,综合治理,泥沙处理与利用取得重大突破
黄河泥沙的处理和利用,是困扰黄河治理开发的一道难题。从20世纪50年代的“蓄水拦沙”,到60年代通过三门峡工程实践提出的“上拦下排”;从80 年代概括提出“拦”、“用”、“调”、“排”四字治理方针,到将“拦、排、放、调、挖”作为处理和利用黄河泥沙的基本方略,黄河泥沙的处理和利用得到重大突破。
加强黄河中游地区的多沙支流治理,千方百计对黄河泥沙进行拦截。黄河中游地区的重要多沙支流有20多条,这些支流是向黄河输送泥沙的主要通道。仅无定河、皇甫川、三川河、窟野河、孤山川、秃尾河6条多沙支流,每年输沙量就达4亿多吨。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选择这些支流作为黄河多沙支流的治理重点,有效控制了水土流失,取得了明显的治理效果。
五、全河水量实行统一调度,实现连续七年黄河不断流
20世纪90年代以后,黄河下游频繁断流,严重影响了沿河城乡人民生活,使工农业生产遭受严重损失,下游河道泄洪能力降低,生态系统趋于恶化,河口三角洲生态系统遭受破坏。针对黄河出现的这一新的重大问题,1999年3月,根据根据国务院授权,黄河水利委员会对全河实施水资源统一管理和水量统一调度,通过采取得力措施,优化配置水资源,精心调度管理,在黄河来水严重偏枯的情况下,确保沿黄城乡人民群众生活用水,基本保证了流域内经济用水,连续7年实现了全年不断流,初步扭转了20世纪90年代以来黄河下游连年断流的不利局面,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
据中国水利科学院和清华大学测算,2000年到 2004年五年,黄河水量统一调度就使黄河流域以及相关地区累计增加GDP1544亿元。
六、开展河口治理,保持入海流路相对稳定
河口治理对于黄河的长治久安具有重要的意义。河口治理是随着河口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情况而不断进行的。20世纪50、60年代,主要集中在如何解决麻湾到王庄的凌洪威胁上。为了增强防洪的主动性,避免自然改道危害,适时进行了河口尾闾人工改道。
1953、1964年两次人工改道,对于缓解河口地区洪水、凌汛威胁发挥了很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