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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交警治理

发布时间: 2020-11-29 12:39:34

⑴ 如何提高公安交警执法水平

方法如下:
(一)切实规范交通民警的执法行为。
1、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宗旨观念。
2、努力提高交通民警的政治业务素质。
3、积极推进以人为本的执法模式。
(二)努力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三)不断加强内外部的监督
(四)加强正面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

⑵ 如何推进公安交警执法规范化建设

2010年是公安部执法规范化建设三年规划的第一年。公安部把我省作为执法规范化建设四个“领头羊”省份之一,并决定在年底前在我省召开现场会。我省并专门下发了《山东省公安机关加快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三年规划(2010-2012)》和《山东省公安机关2010年执法规划化建设实施意见》。面对全国公安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这样的一个大形势,公安交警作为公安系统的一部分,如何在本系统做好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如何在整个公安系统打造执法规范化的亮点工程,下面笔者结合基层一线工作实际谈一下对这一问题的看法:
加强基层交警执法规范化建设首先应规范民警的执法行为,因为交警执法的执法过程是由交通民警去完成的,假若人的问题解决不好,我们的执法工作就根本谈不上规范化、合法化。因此在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这一工作上,我们应该把人的因素作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首要环节。
一、规范执法首先要规范执法个体---我们的执法民警。只有规范了执法个体才能保证执法过程、执法结果的合法化、规范化。
1、交通民警要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
规范民警的执法首先应让民警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为谁执法?为谁服务?”必须要把这个问题搞明白。在我们公安交警队伍中严格的讲还有一部分民警存在“特权”思想,自认为自己是“官”,对待群众始终摆脱不了“打官腔、说官话”的模子,无法真正的实现执法为民的思想。针对这一问题,在公安交警部门要坚持搞“思想纪律作风教育整顿”、“爱民实践大走访”、“警民换位思考大讨论”以及“反腐倡廉集中教育”等一系列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开展这些活动教育民警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和执法观念;进一步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意识;进一步认清法律和人民赋予我们的权利是让我们用来为人民服务的。使广大民警从根本上彻底消除“官本位”思想。同时,在转变执法思想的同时教育民警坚持法律至上、以法为本的原则,在执法过程中坚决克服“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思想,执法办案要以法律为准绳,每一次执法、每一次办案都要坚持“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执法态度,才能把公安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做得好,才能让人民群众满意。
2、交通民警应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
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和能力是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基本要素。从2005年至今,全国公安系统先后组织开展的“正规化建设”、“三基建设”、“公安机关三项建设”以及今年的“执法规范化建设三年规划”等都是着重提高基层执法办案单位规范执法工作的大手笔、大动作。公安交警部门在这些工作中取得了骄人的成绩。这些成绩是我们公安交警高标准、高水平的执法和为民服务等综合能力的体现。之前,在公安交警队伍中确实存在着“说不过、追不上、打不赢”等问题。为此,公安交警系统组织开展了“岗位技能大练兵”、“业务理论大练兵”、“警务实战大练兵”等活动,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的放矢安排培训课程组织民警进行学习培训,目前的公安交警执法队伍执法能力和综合素质较之几年前有了日新月异的新变化,人民的满意率不断提高,行风评比名次持续提升。
3、交警部门应建立制度约束机制。
通过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来约束民警的执法行为,对民警的过错执法予以追究相应的责任,从而避免和减少民警执法不规范问题。一是建立健全各项执法制度。通过健全《执法责任制度》、《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执法公开制度》、《执法档案制度》、《网上办案制度》、《值日警官制度》、《法律知识考试培训制度》等制度,健立起对民警执法办案过程的监督制约体系,从而对民警的执法办案情况进行约束和监督。二是完善民警个人执法档案和单位执法档案。将单位(民警)的执法情况通过单位(个人)执法档案这一平台进行时时监督,记录单位(民警)的执法过程和执法效果,并在全队中间开展公开、公正、公平的考核评议活动,对执法不规范、执法案卷质量差的单位(民警)及时予以纠正、整改,将执法中的过失消除在内部。
在抓好执法个体的基础上,应不断健全完善执法现场和非现场执法装备,为民警的规范执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加强执法装备投入,促进执法规范化更好更快发展。
1、现场执法装备的健全和完善。交通民警在执勤执法活动的中运用的执法装备直接影响到执法效果的合法性合规范性。比如:照相机(或摄像机)、录音录像设备等能现场记录交通违法行为人的的违法行为,这些记录的资料就是民警对当事人作出处罚的有力依据。同时这种录音录像设备也可以用作民警维权装备,在民警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可以用这些设备记录当事人袭警(妨碍公务)的举动,事后作为民警追究当事人责任的法律依据;酒精检测仪、测速仪等现场执法装备可以更精确的为民警提供交通违法行为的违法事实,让交通违法人在证据面前心服口服;警示灯、停车示意牌、牵引绳、反光锥筒、警戒带、拦车破胎器等设备的使用不但能减少对群众正常出行的干扰,也能更大程度的解放警力,可以让民警更方便快捷的对路面交通进行管控,为辖区群众创造有序、安全的交通环境。
2、非现场执法装备的健全和完善。在我们的现代化交通管理工作中,电子警察、实时监控等非现场执法装备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要使非现场执法更具有合法性、合理性、便民性,交通管理部门要注意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对固定电子警察测速这种非现场执法设备要公开其设置位置,要在来车方向科学、合理的设置提示标志和限速值以及解除限速标志等辅助设置,确保执法的公开性。二是使用的电子警察等非现场执法设施要合法,非现场执法装备要经过技术监督部门的技术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现在人民群众对电子警察等非现场执法的合法性要求越来越高,对于没有经过质监部门检测合格的非现场执法设备进行执法的,人民群众完全可以置处罚于不理,并对公安交警部门取证的合法性进行质疑,我们的工作就会陷于被动。三是及时告知当事人的违法事实,由于是非现场执法装备采集的交通违法事实,许多交通行为人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违法行为,这时公安交警部门应对交通违法行为人及时告知,告知形式可以采取报纸、电视、广播、电话查询、邮寄等。四是对非现场执法装备采集的信息要进行规范和审核,采集的信息资料应符合执法实体和执法程序,对因交通标志设置不规范引起的交通违法或者是对交通违法事实记录不详细的信息资料,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不予以采用。
执法环境对公安交警的执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公安交警部门在强化执法民警素质、完善执法装备的同时应对公安交警的执法环境进行进一步优化,从而保障民警的执法质量。
三、优化执法环境,促进民警规范执法。
1、加强公安交警内部监督,减少民警执法过错。健全公安交警内部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严格审批、执法检查和执法质量考评机制,在内部监督工作中要抓住公安交警工作的重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以及执法监督的盲点等问题实行重点监督,将执法监督的触角延伸到执勤执法活动的各个环节,增强内部监督的实效性。强化对执法行为的事前监督、事中监督,特别是对重点执法岗位、重点执法环节,要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及时查处、纠正违法违纪行为,努力将执法失误和偏差消除在结案前,消除在内部减少执法过错。
2、加强社会监督力量,丰富监督形式。要拓宽外部监督渠道,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全方位接受社会的监督。一是实行警务公开,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发生问题的执法权、管理权的运行过程进行公开,方便社会群众监督;二是聘请义务监督员,定期组织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向社会监督员汇报开展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听取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三是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群众,听取来自社各方面人士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四是公开监督电话,在窗口单位的醒目位置公开监督(投诉)电话,方便群众监督,受理群众的投诉。
3、为民警执法创造好的环境。在基层很多民警都反映执法难、难执法的问题,这些问题均来源于社会各方面的阻力和压力,民警查处交通违法时经常遇到领导说清、亲戚说清、朋友说清的尴尬局面,这会让民警在理性与感性、人情与法律面前失衡。长期下来就滋生了一些“特权车”、“特权人”,这些特权主义让法律失色。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积极为民警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努力遏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鼓励民警坚决的对特权主义说“不”,全力维护法律的公正、公平。

⑶ 浅谈如何加强公安交通管理基层基础建设

山东聊城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交巡警支队长刘延福
公安交通管理基层基础工作是整个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根基。2006年,是全国公安机关的“基层基础建设年”,是公安部党委基于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性而提出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性毋庸置疑。面对当前严峻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和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迫切需要,我们必须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清加强公安交通管理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要意义和重大作用。
首先,加强公安交通管理基层基础建设是当务之急、形势所需。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力做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是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首要政治任务。各级交警部门和广大交通民警,要从维护社会经济发展良好环境角度,来认真审视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客观分析、正确处理当前交警工作面临的各种矛盾,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发展。但是随着人财物流动的空前加快,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迅猛增多,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交通形势日趋严峻,长期以来相对弱化的公安交通管理基层基础建设无疑是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必须毫不犹豫地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充实一线警力、完善装备配备、健全规章制度、夯实业务工作,切实提高基层的管理水平、执法水平及预防、驾驭复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能力。可以说,加强公安交通管理基层基础建设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紧迫和重要。
其次,加强公安交通管理基层基础建设是推动公安交通管理工作长远发展的动力之源。“基薄则墙颓,下薄则上危”,对于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来说,基层基础建设牵一发而动全身,是检验整个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标准,也是促进其他工作的动力。但当前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已成为制约整个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瓶颈”:经费保障匮乏,基层基础工作难以做大做强;执法为民这个核心抓得不牢,基层基础工作难以为继、后劲不足;执法质量这条生命线把握不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脱离,基层基础工作失去了群众基础;业务素质这个基点不稳,基层基础工作事倍功半甚至徒劳无功。2005年通过加强正规化建设,各级交警部门和广大交通民警的精神面貌、整体素质、执法水平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要实现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健康、持续发展,必须打牢公安交通管理基层基础工作。
再次,加强公安交通管理基层基础工作是实现平安聊城建设的长远目标的治本之策。没有基层的平安,就没有真正的平安。建设“平安聊城”、构建“和谐聊城”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在这个系统工程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任务十分繁重。当前,公安交通管理工作遇到三个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一是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面临严峻挑战;二是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社会防范机制相对弱化;三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自身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实践证明,要实现平安聊城建设的长远目标,必须高度重视和大力加强公安交通管理基层基础建设。这既是当前增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战斗力的现实需要,更是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必由之路。
一、突破认识障碍,增强思想动力,把基层基础工作置于优先发展的位置。“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基层基础建设是一项全面而又深刻的改革,必然涉及到思维定势问题,必须打破一切保守、陈旧、落后、封闭的认识障碍,为基层基础建设提供思想动力,把基础工作真正重视起来,切实摆上优先发展的位置。一是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公安交通管理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要把基层基础建设列为“一把手工程”,并与其政绩考核挂钩,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和考核评比,确保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真正把基础工作置于优先发展的位置。三是要从政策导向、制度设计、机制建设上切实向基层倾斜,逐步实现公安交通管理工作重心下移、保障下倾、警力下沉,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高基层效率,充分发挥基层的主动性,推动基础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二、调整充实基层警力,强化警务保障,把基层基础建设落到实处。加强公安交通管理基层基础建设,必须要有强大的保障做支撑。一是要开展好警力下沉工作。从人、财、物各方面,加大向基层单位的倾斜力度。机关要尽可能地精简人员,把有限的警力用到一线。要把有能力、有前途的青年民警分期分批到基层锻炼,不断加大基层单位民警的比例。要坚持“人往基层走、物往基层流、钱往基层用、政策往基层倾斜”的警务保障思路,所有基层一线单位按照正规化建设的标准要求,进一步规范配备齐全各种设施设备,做好各项后勤保障工作。三要增加基层政治待遇上的投入。今后基层单位实职和非领导岗位配备坚持优先照顾基层的原则,从基层优秀民警中选拔产生。增加基层单位和民警立功受奖的比例,在名额分配上向一线实战单位倾斜。三是要深化基层练兵活动。紧密结合岗位工作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以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基本体能为重点,组织基层民警学中干、干中学,使民警真正做到“三懂五会”,即:懂交通管理基本法律法规、懂交通管理基本知识、懂公安工作基本业务,会疏导指挥交通、会查处违法行为、会快速处理事故、会使用执法装备、会开展群众工作。四是要加强对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管理考核。研究建立长期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可行的领导责任和民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以及卓有成效的奖惩激励机制。把交通民警的每一项权力和义务纳入制度,进行严格管理与考核。认真兑现奖惩,从根本上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促使基层规范执勤执法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三、狠抓队伍正规化建设,确保基层基础建设健康持续发展。要推动公安交通管理基层基础工作迈上新台阶,必须以正规化为主线下大力气加强公安交警队伍建设。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在全部公安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的重要批示,深刻指出了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一要打造一个团结进取的基层领导班子。讲政治、讲团结、讲学习、讲正气,把共同的事业作为团结的基础。工作中要坚持民主集中制,集思广益、发挥每一名班子的聪明才智,形成合力。生活上相互关心、相互爱护、相互理解,体现班子内部、同志之间的友爱。带头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和修养,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不断提高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树立工作的高标准,善于创新思路,勇于寻求突破。不断增强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把基层领导班子建成政治坚定、开拓创新、团结协作、廉政勤政和想干事、会干事、能干成事的坚强领导集体。二要建设好一支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基层交警队伍。要加强民警的思想政治教育,培养民警爱岗敬业、积极进取的精神,树立扎根基层、建功立业的志向。广泛开展苦练基本功活动,加强基层民警的岗位和业务训练,鼓励岗位成才,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业务素质和身体素质。坚持依法治警、从严治警,不断改革和完善队伍管理机制,全面推进等级化管理,进一步激发内部活力。要严把“进口”,畅通“出口”,使不合格、不称职的人无法留在公安机关。三要制定好一套高标准、操作性强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基层所队内务管理、警务公开和群众监督等方面的制度措施,用制度规范民警岗位职责、工作程序和执法、办事、服务行为,以利于民警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接受社会监督,密切警民关系,树立良好形象,实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四要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积极推进“五进”活动和“七个一”工程向纵深发展,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使社会各界和基层领导增加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确实从观念上改变一些群众不良的出行习惯,自我保护意识和自觉维护秩序的意识明显增强。

⑷ 公安部推出多少项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新举措

6月28日消息,公安部部署进一步深化改革,提升交通管理服务便利化工作,并公布了简捷快办、网上通办、就近可办等20项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新措施,9月1日起全面启动推行。

在加强监督管理方面推出4项,保证“依法办、规范办”。坚持放管并重、放管结合,本着“业务延伸下放到哪里,监管就跟进到哪里”的原则,健全监督制度机制,加强智慧监管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信息系统安全保障,确保放而不乱,保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7月底前,资料减免、一证即办、自助快办等8项便民服务类措施在直辖市、省会市、自治区首府市和计划单列市等36个大城市率先落实,9月1日起,20项措施全面启动推行。此外,此次改革措施有的还涉及到和其他部门职能、业务的衔接,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同,确保落实到位,让改革措施落地生效。

来源:中国新闻网

⑸ 公安交警怎样才能做到公平公正理性的执法

运用唯物辩证法 科学提高审计质量预览: 严谨细致,既是审计机关作风建设的要义,更是提高审计质量的前提。要严谨细致,必须提高审计人员的思维能力,改进审计人员思想方法。只有学会运用唯物辩证法,才能做到严谨 运用唯物辩证法 科学提高审计质量正文:
严谨细致,既是审计机关作风建设的要义,更是提高审计质量的前提。要严谨细致,必须提高审计人员的思维能力,改进审计人员思想方法。只有学会运用唯物辩证法,才能做到严谨细致,科学提高审计质量和水平。一、坚持发展的观点,动态地看待审计质量问题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经过20多年的实践,审计质量己覆盖到编制审计实施方案、收集审计证据、编写审计日记、撰写审核审计报告各个环节,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备的准则要求和质量控制体系。现在与过去比,审计质量已有了大幅度的提高。若干年后看现在,审计质量又会有新的发展。1、审计质量的要求具有过程性。从开始时对企业的审计,到对行政事业单位特别是财政的审计,以及后来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每个阶段都有不同的质量要求。随着目前政务公开和审计结果公告力度不断加大的形势,对审计披露的事实准确性、审计定性处理的客观公正性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用过去的质量要求来做今天的审计项目,肯定是不合时宜的。2、审计质量的发展具有渐进性。“人不能穷尽真理,只能接近真理”,同样,审计质量也是在以前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发展起来的。要遵循审计事业发展的客观规律,不断总结好的做法,纠正存在的问题,逐步前进,才能趋向并接近质量的高峰。想一口吃成胖子,一个早晨就把质量提高很多,是不可能的。3、审计质量的超越具有否定性。对审计质量的认识和要求,要通过否定自我来实现超越。多年来,广大审计人员紧密围绕党委政府工作中心开展审计监督,查出了大量违规违法问题,为财政增加了收入,节约了开支,促进了财经秩序好转,贡献很大。通过案件线索移送,使一些违法人员受到追究。信息、报告等材料也越来越受到领导的重视,批件不断增加,许多已经进入决策领域,等等。但是也应该看到,我市的审计质量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如审计的重点有时不够突出,审计报告的评价缺乏严谨等等。实践是检验审计质量的唯一标准,审计质量的好坏不由哪个人、哪个单位说了算,而要由实践检验。审计质量建设的措施,不在于新奇特,而在于真管用,有实效。因此,要不断地否定自我,才能不断地超越自我。二、坚持实践的观点,认真地搞好审前调查过去,我们对审前调查也做了不少工作,但总的情况看是不够的,审计实施方案纸上谈兵的现象还比较普遍,犹如有些教师备课,只是为了应付上级的检查和考核,并不是为了讲课而用。审计实施方案都是依照预定的框框编写,三个阶段中的准备阶段是在实施方案形成之后才开展的。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审计实施方案是在审计调查等准备工作之后才开始编制的。本来某一审计项目或者审计调查项目,是了解宏观方面的一些问题,但是制定审计实施方案的同志不了解,或者不能领会领导的意图,没有把一些重要的问题考虑进去,结果审计或者审计调查结束后与原来的要求不合拍,个别的甚至背道而驰。为什么要搞好审前调查?为什么要在审前调查的基础上编制审计实施方案?从马克思主义关于实践的观点来看,实践是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推动世界发展、变化和前进的一个基本活动。对审计工作来说,就是要注重调查研究,加强审前调查。否则,很容易闭门造车,很容易以自己的主观臆断和合理推测,来代替客观发展变化的外在情况,使主观与客观相分离。1、审前调查是一项必不可少的实践活动。有些同志认为,这个单位以前审计过了,现在再审计,审前调查就可以免了,这种思想是不重视审前调查的一种表现。由于外在情况的不断发展变化,也就使得审计工作不容易全面及时地掌握被审计单位的情况。到一个单位审计,不对该单位的详细情况进行了解,就很可能抓小放大,这种情况时有发生。到一部门单位实施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不注重大量的项目经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等的审计,仅仅审计其机关小数额的财务收支是远远不够的。通过审前调查,掌握了被审计单位一些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接触到能提供线索的群众之后,这样在实施审计时就能够有的放矢,抓住重点,直奔主题,从而减少盲目性。2、审前调查要尽量使主观认识符合客观实际。审计实施方案到底合理与否,审计重点到底准确与否,只有通过审前调查,掌握被审计单位的第一手资料,才能够得到回答。审计质量的两个显著标志,一个是有否出现行政复议改变审计处理决定或行政诉讼败诉的情形,一个是让隐藏在表面现象里的违法违规问题能够得到揭示和处理。如果审计以后,不能反映被审计单位存在的实际问题,甚至连一些明显的案件线索都审不出来,一旦今后被其他部门、其他人查出来了,或被其他案件带出来了,就是最大的审计质量事故,最大的审计风险。所以,在审计方法上,要将传统的由“点”到“面”,查出问题简单汇总,改变为从“面”到“点”,抓大放小。要通过审前调查,总体把握被审计对象情况,然后分析找出重点问题,进一步查深查透,万万不能让重大问题从眼皮底下遛走。3、审前调查是抓主要矛盾的过程。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是存在矛盾的,抓主要矛盾就是抓重点,抓重点就是抓住了主要矛盾。只有在充分审前调查基础上形成的审计实施方案,才能抓住审计重点,减少审计成本。按照审计质量检查的要求,审计实施阶段要按照实施方案进行,当然也不能拘泥于实施方案,要根据新情况适当调整方案。因此,要高度重视审前调查,审前调查要保证有充足的时间,并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讨论,在此基础上编制出符合实际情况和工作要求的实施方案。三、坚持认识的观点,客观地反映审计情况对被审计单位作出客观、公正、准确的评价,是审计质量的核心内容。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感性认识有待于深化和发展理性认识。对审计工作而言,最主要的就是去研究,透过事物的表面现象,看到本质,理出头绪,不能被表面现象所迷惑,被复杂现象所困惑,这就要求通过缜密详细的调查取证,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分析加工,研究发现事物所蕴藏的内在联系,找到问题的症结。一要全面的了解情况,不能偏听偏信。对审计工作来说,不能局限于被审计单位的账簿和有关文件,而要多点办案意识,通过分析性复核,观察询问,对被审计单位的全面情况进行调查,并在审计工作日记、审计工作证据里反映这种过程痕迹,比较系统地反映出被审计单位的重要情况。二要如实地摸准情况,不能被假象蒙蔽。反映在审计工作中,就是要求审计人员善于透过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账册资料,发现蛛丝马迹,将隐藏得较深的违规违纪问题查个水落石出,要真正反映事物的本来面目,这就需要我们做大量艰苦细致甚至危险的工作。三要恰当地陈述情况,不能有事无情。审得出来、说得清楚、写得明白是审计人员的一项基本素质。审计人员不仅要有以简洁明了、通俗易懂的语言反映事实的功夫,而且要抓住要害,分清层次,有情有节,把事实的来龙去脉、前因后果陈述清楚,避免长篇大论,不得要领,或是数字堆砌,缺乏性质、情节和后果等内容陈述,影响审计问题的定性处理。四要深刻地揭示情况,透过现象看本质。审计不能就帐看帐,就事论事,要用联系的、全面的观点分析研究情况和问题。有时碰到一些特别敏感的资金,要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尽力将问题弄得水落石出,不能对方回答不清楚,审计人员也就跟着说不清楚,这样审计监督很难到位。审计职业要求每个审计人员都要有究根求源、一查到底的责任感,不能患得患失,顾虑重重,畏首畏尾。四、坚持联系的观点,准确地作出评价处理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统一整体,开展审计工作也要一以贯之地坚持联系的观点。一要联系审计监督的职能。审计机关的首要职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行使财政、财务收支监督的职能,一切工作都应当联系监督职能这个问题,视发现问题、揭露问题为第一要务。国家设立审计机关,就是要我们审计人员看护好国家财政收支的,看护好纳税人的钱是怎么用的。所以,我们要切实履行好职能,勇于承担责任,敢于动真碰硬,不怕得罪人。二要联系改革发展的实际。这就是经常说的,审计工作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比如有一些审计项目,被审计单位往往涉及税收优惠与偷漏的情节。如果孤立地想问题,也许审计的定性处理是有理有据的。但可以向更了解内情的税务部门咨询与沟通,了解国家有关优惠政策情况,然后再作定论,可能会更好。这个时候,就要吃透政策的原意和全部条文,并站在服务地区经济发展的大局慎重考虑,妥善处理。三要联系历次审计情况。现在,被审计单位为什么会出现屡审屡犯的情况,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审计往往孤立的进行,不去联系以往的处理处罚情况。有的问题过去审计已经指出来过,这次审计又出现了,那定性就多了一个加重情节,处理处罚就应该不一样。因此,在实施审前调查、编制审计实施方案时,应当调阅以往审计情况的资料,以供本次审计时参考,有屡犯情节的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反映出来。四要联系执纪执法部门掌握的情况。这是发现问题和线索的一条捷径,可以有目的地实施审计,少走很多弯路。有些人习惯于查出违纪线索向执纪执法部门移交,而不习惯从执纪执法部门那儿共享信息资源。执纪执法部门掌握的情况,也是建立在群众反映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有的问题是囿于查账技能和技巧,难以进行下去的,这却是审计的强项,如果把它突破了,执纪执法部门自然高兴和欢迎,也更能体现审计的价值。五要联系事情的前因后果。同是挪用专项资金,一个是为了发放拖欠的公务员工资,一个是用于购买小汽车或挥霍浪费,而专项资金又具有不同的性质和情况,那么事情的性质就会是不一样的,处理的轻重也自然不一样。在审计处理时,一定要弄清事实、证据、情节、后果、影响等主客观要件,将审计处理处罚建立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基础上,做到依法审计,客观公正。五、坚持能动的观点,有效地服务“两个率先”唯物辩证法认为,存在决定意识,意识依赖存在,同时意识对存在还具有积极的能动的反作用,亦即人的主观能动性。审计工作同样如此,审计结果是客观事实的反映,进行归纳分析,从宏观层面反映问题后,又能对实际工作起到监督、警示、促进、参谋和指导作用。第一,要加强学习,提高综合素质。要通过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学习唯物辩证法,学习法律法规,学习现代管理、学习系统学等知识,不断地更新自身的知识结构,适应现代审计的发展需求,提高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驾驭社会问题和市场经济的能力。同时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增强工作的责任心和事业心,保持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不要高人一等,但要高人一筹。不要指望一口吃成“胖子”,但要厚积薄发。不能把时间无端地消耗在热闹的应酬中,而应多些知识的渴求和上下的求索。第二,要加强宏观分析,从全局考虑问题。审计的两大功能,一是通过审计查出重大违法违纪案件,依法进行处理处罚,增强对违法行为的威慑力,遏制违纪违法问题,维护财经秩序;二是通过若干项目的审计,把零散的个别的问题综合起来,揭示出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找出规律,服务宏观决策,促进加强管理,提高效益,预防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提高财政资金的管理水平。要把具体的审计项目放到宏观上来考虑,来加强宏观分析,要就账论理、论后果、论制度、论改革,使审计更深地融入经济社会管理中,真正成为“政府和民众决策的眼睛”。第三,要不断地总结经验教训,提高自我。在今后的工作中,还要创新更多的举措。一是建立审计组碰头制度。审计实施期间,审计组每天碰一次头,半个小时即可,交流审计进展情况,商讨疑难问题查处办法等。二是建立审计项目结束总结评议制度。审计项目结束后及时组织审计人员总结成败得失,评议个人发挥作用情况,以利再战。逐步做到每个项目除了提交审计报告还要提交总结材料,及时总结经验、提高审计能力。三是建立得奖项目和重点案例评点制度。通过评点让大家知道为何能得奖,得奖的优势到底在那里。四是建立“十佳”审计组长、“十佳”审计能手、优秀项目的评选制度,引导大家把审计项目做精、做细。此外,审计组“三层动态组合模式”、同一审计人员不准二次进入同一单位审计、审计人员轮岗制,审计项目招标竞争制,这些好的做法都有推广的价值,要逐步试行。第四,领导要带头宏观探索,把好质量关。要带头加强调查研究,从实践中汲取营养,提高自己的思维能力和思维方式。要经常深入实际,同审计人员一起研究,提高审计质量。今后,不单单要督查罚没的那部分,更重要的是要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规范财务制度等等问题。减轻审计一线同志的负担,使其集中精力提高审计效率,又能推进审计组廉政建设。

⑹ 如何加强新时期公安交警基层队伍纪律作风建设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民警在纪律作风方面表现出的问题是多方面的,同时又带有普遍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冷、硬、横、推”现象依然存在。在少数民警执法办案、为民服务中表现为对群众没有耐心、热心和真心,不能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对群众不关心,对群众工作不重视;部分民警在工作中搞区别对待和弹性执法,对一些身份特殊的人群大搞热心服务,对普通群众却冷漠对待,不能做到公正执法、清廉执法。
(二)执行力不强、警令不畅,作风涣散。一是个别民警组织纪律观念淡薄,执行政令警令速度慢、效率差。上级机关的指令到了某些民警职责环节被卡住,下级上报的工作报告不能传递,耽误了工作时机。二是少数民警存在人云亦云,说话不负责任,喜欢搬弄是非,在队伍中传播小道消息,说不团结的话,做不团结的事。少数民警认为“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面对组织安排的工作和督察,总能想尽花招敷衍了事。
(三)思想平庸,得过且过。少数民警思想消极,在工作中表现为不求上进,不思进取,对待工作消极应付,交差了事,宁愿当和尚去撞钟,一些基层所队长疲于应付,对待工作消极懈怠,不求做好,只求过得去就行,缺乏创新精神,解决问题往往还是老办法,说的多,做得少,形式主义严重。

⑺ 浅谈新时期如何加强和改进公安交警队伍建设

要加强队伍规范化建设,全面锻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公安交警队伍,就要不断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加强竞争考核机制,按制度管理,凭考核说话,使交警队伍整体素质得到快速提高。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是当前交警队伍规范化建设的重要保证。通过各项制度的逐步实施与完善,考核工作的深入与细化,民警创优争先的竞争意识明显增强,才能确保队伍正规化建设、各项业务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下面,笔者结合公安交警部门工作实际,谈谈在新时期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交警队伍建设。一、当前公安交警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民警的思想观念消极。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民警时刻都在经受因经济繁华带来的各种社会属性的严峻考验。各种新潮的生活方式不断呈现,社会环境复杂,外在原因的诱惑诸多,一些民警在思想上不自觉地被消极的市场经济思想腐化,实惠和攀比意识不断侵蚀着广大民警的思想,认为报酬低,干活多,付出与报酬不成正比,部分民警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削减甚至低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淡化,无形中加大了队伍管理难度。(二)民警的责任意识削弱。有些民警工作责任心不强,思想麻痹,盲目乐观,言行不一致,在落实工作上不能有效实施,在日常工作中不注意分析新形势、查找不利因素,在落实制度上漏洞明显。同时,对队伍管理教育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存在着严重的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听之任之,过一天算一天,对工作违纪苗头不加以处理、不及时解决,导致问题常常老调重谈,形成“抓问题、问题在、出问题、再抓问题”的不良工作惯性。(三)民警的综合素质不高。当前,新民警多,思想意识淡薄,业务水平不高。个别民警素质不高,形象差, “官化”思想严重,业务水平一般口气很大,工作实效性差,朴实作风意识淡化,工作眼高手低,小事不愿做,大事做不了。平时疏于学习,业务能力欠缺,对队伍管理教育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根本不去分析和研究。对民警思想情绪、行为变化不注意观察,凭感觉做事,方法简单,办事不够严明公正,严重影响了个人素质和形象,这种作风实际上已经偏离了作为一个民警的基本轨道,适应不了新时期队伍整体建设的要求。二、加强和改进公安交警队伍建设的对策措施。(一)加强领导班子核心建设,增强队伍的向心力与凝聚力。 强化领导班子建设,为加强队伍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在整个队伍管理中处于十分重要的作用。一是着力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为使班子成员形成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以理论上的情形保证政治上的坚定。二是着力提高领导班子的示范作用。“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领导是队伍建设的倡导者、组织者,更是实践者,只有领导自觉发挥榜样的力量,才能在队伍中产生感召力,才能带动全体民警积极工作。三是着力规范领导班子的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述职述廉制度、谈话制度和竞争上岗制度,进一步完善班子内部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重大事务由集体研究决定,切实提高班子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四是着力增强领导班子的责任意识。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要求班子成员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要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五是注重建立与时俱进的思想整治工作机制,要靠思想的力量抓住人、打动人、掌握人,成为一名思想者,努力提高政治理论水平,提高运用科学发展观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说明问题、回答问题的能力,努力开辟新形势下掌握民警思想、解决民警问题、构建警营和谐的全新道路,通过建立与民警恳谈机制,最大程度地拓展广大民警的发言权、知情权、参与权,使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真正心贴心地互动起来,有效地增强民警的团队精神、缓解民警的工作压力,促进队伍稳定向上发展。(二)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提高队伍整体思想水平。 邓小平同志说过:“不注意学习,忙于事务,思想就容易庸俗化。如果说要变质,那么思想的庸俗化就是一个危险的起点”。这句话,深刻阐明了学习的重要性。思想政治工作从根本上来说,就是要引导人们确立以崇高理想为核心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把创建学习型公安交警队伍放在重要位置来抓,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民警的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广大民警的思想认识,切实解决少数人静不下心来,不愿拿出时间去学习和思考,以事情太多、工作太忙为由放松学习的问题。领导干部要扩大知识面,改变相对单一的知识结构,广泛涉猎各方面的知识。以“回应新期待、谋求新发展”为具体目标,切实在解决民警思想上没有做到与时俱进,对新形势认识不够,不能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上下工夫,引导民警从本质上、主流上,总体联系上观察和认识当前交通治安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今后发展的趋势方向。因此,一是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重要理论为契机,大力加强民警的思想教育,让每一名民警都树立起“执法为民,立警为公”的政治思想。二是时刻牢记“五条禁令”、“六条警规”,警钟长鸣,加强民警八小时之外的管理,强化民警严于律己思想。三是学习正面典型经验,吸取反面典型教训,增强民警廉洁奉公、恪尽职守的职业精神,提高防腐拒变能力。四是加强政治思想信息研判,遏止不正苗头。要建立健全队伍思想状况分析研判制度,完善民警违法违纪个案分析,通过定期召开讨论会议,及时发现和解决队伍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将不正之风的苗头遏止在萌芽状态。并通过谈心、谈话等方式加强相互沟通和心理疏导,及时排除民警在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心理压力。 (三)加强技能培训,提高队伍整体业务素质。一是大力组织开展诸如交通指挥手势信号、假牌假证识别、网络科技应用、事故快处、案件查处等为内容的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二是针对少数民警业务知识学习不够扎实、运用不够准确的实际,要本着“干什么、练什么”的原则,结合“一对一”结对活动与“一口清”练兵活动,充分发挥传、帮、带的作用,因人制宜地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技能培训,着力提高民警的业务技能,提升工作效率和执法水平。(四)依法从严治警,增强民警依法办事的能力。不断提高依法从严治警、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本领,必须牢固树立依法从严治警思想,把依照法规指导和开展工作作为基本的领导方式和方法。强化依法办事意识,依法办事是开展工作的基本方式、知法懂法是干部的基本素质、抓好法规落实是领导的基本职责观念;坚持把依法从严治警贯穿于队伍建设的各个领域,改变过时的思维和工作模式,从单纯凭经验甚至凭感觉、按惯例办事向按法规制度办事转变形成党委依法决策、机关依法指导、队伍依法运转的良好局面。(五)严格规范执勤执法,树立公安交警队伍良好形象。一是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理论活动,让民警深刻认识到规范执法对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意义,并积极加以实践,从执法语言、执法动作、执法程序、窗口服务、事故处理等方面都做到严格规范,以耐心、文明、理性的态度开展执法工作。二是定期组织民警召开讨论会议,相互交流规范执法心得,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取长补短,不断提升规范执法水平。三是建立健全执法质量考评、追究制度和目标管理考核制度,从制度上保证民警规范执法,减少差过错,提高群众满意程度,又从数量、绩效、过程这三个环节来全面评价民警的执法工作,确保考核公正、公平、公开,通过各种奖惩机制来提高民警的积极性与自觉性。(六)建立催人奋进的激励机制,促进民警的积极性。要实现公安交管工作的科学发展,就要通过不断实践、不断总结,形成一套催人奋进的激励机制。要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从严要求、逐级负责的原则,科学制定奖惩激励机制,通过加大考核力度,客观全面的考核出民警的学习、训练、绩效、廉政等情况,并将考核结果与民警的政治、经济待遇结合起来,从而激发民警的上进心,提高民警的工作责任心,全面促进整体工作的开展。要建立健全定期分析讲评制度,通过讲评比较,分析存在的问题不足,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要建立健全工作监督制度,对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折不扣地加以落实,切实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同时做到“严而有情”、“严而有理”,在工作上力所能及的为一线民警提供帮助,及时解决他们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谈心活动,消除个别同志思想上存在的包袱和障碍,鼓励他们以积极姿态赶超先进同志,为队伍增添合力。要建立健全“创新机制”,提倡解放思想、大胆尝试,引导大家不仅要学习先进同志的具体工作经验,学习他们钻研本职业务的敬业精神,而且要学习他们善于思考、善于总结的创新意识,对民警在工作中总结发现的新做法及时总结、研究、推广,实现交通治安管理工作水平的新提升。(七)努力打造一个先进集体。基层公安交警队伍建设,已经被新的形式、新的任务赋予了新的内涵,队伍的凝聚力要靠大家的集体荣誉感来维护,只有在队伍中形成奋发向上,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才能真正鼓动大家的干劲、充分激发大家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打造一个先进集体是增强队伍凝聚力的必要条件,只有整个队伍走入了先进的行列,队伍中的个人才能脱颖而出,只有队伍中的个人普遍争先创优,才能将整支队伍打造成先进集体,这是相辅相成的。工作中要特别注意发现培养和大力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坚持以典型示范,以典型引路,以典型推动,把典型特色上升为具有普遍性指导意义的经验,形成以点促面,全面提升,从而使整个集体跨入先进的行列。(八)营造蓬勃向上的警营文化环境,丰富民警警营文化生活。基层警队党组织要始终坚持把文化育警作为增强队伍凝聚力、提升队伍战斗力的着力点,不断丰富警营文化建设内涵,营造出“有激情、重感情”的和谐警营环境。要加强政治文化建设,凝聚队伍忠诚“灵魂”,为培养队伍过硬的政治素质,铸造队伍的忠诚性格,积极开展各类政治学习教育活动,并把教育渗透到丰富多彩的有益文体活动中,有意识的提高民警的思想境界,使其对当前的社会形式和背景产生更全面的认识,对自己担负的社会责任产生更深刻的理解,树立起对党和人民高度忠诚的政治品格。要加强人本文化建设,营造“有激情、重感情”的警营氛围,做到民警、协警“个个被关注,个个受保护爱护”的氛围,领导班子要努力帮助民警解决生活中的困难、需求,关心民警的身心健康、喜怒哀乐,用组织的爱心、关心关怀建成紧密团结的战斗堡垒集体,通过对先进的同志推一把、对后进的同志拉一把,对困难的同志帮一把,对犯错的同志积极救治,在感情上真诚沟通、在精神上细心抚慰,努力培养民警的使命意识和光荣意识,树立职业荣耀感和成就感。要加强行为文化建设,塑造内心阳光的快乐警察,以正规化建设为抓手,把规范办公环境、内务管理、警容风纪、服务效能等方面作为切入点,引导民警树立良好的审美观,意识到良好的形象、规范的动作、热情的服务是一道美丽的风景。同时,在营造务实高效的警务环境,加强警务信息化建设、减少办事环节和工作量上动脑筋、出实招,尽量不让民警超时、超负荷工作,对节假日值班备勤和加班工作的民警给予适当补休,做到既让有限的警力发挥最大的效能,又让民警得到及时休整、缓解工作压力。(九)建立长效机制,增强队伍建设不断前发展。提高长效管控能力,建立长效机制。保障法规制度有效落实。按照责权明确、程序严密、约束有效的要求,逐步形成落实法规制度的运行机制。要健全学习培训机制,把熟知法规制度作为教育训练的一项重要任务,坚持经常性教育,不断提高法规制度学习教育的质量;要健全监督激励机制,制定完善监督各部门法规贯彻执行的规章,明确依法开展工作的考评标准,完善执法绩效评估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把落实法规情况作为考评部门、考核民警的重要方面,形成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要抓制度的落实,建立纵、横两个方向的监督制约机制,用监督机制保障制度落实。落实各个业务岗位相互监督制约制度;落实业务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向社会公开投诉电话,设立举报和投诉信箱,定期征求社会各界人士意见。要加大暗访检查力度,推动各级部门在严格管理、狠抓落实上取得新突破。政工部门对各项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和跟踪监督,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和严肃处理,保证各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不走形式。 勐腊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岩温罗

⑻ 浅谈公安交警部门如何以警务公开促执法规范化建设

警务公开是公安机关将担负的行政执法职能中与人民群众相关的执法规范(法定保密的除外),全部向社会公开,接受更广泛的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保证公安机关公正、严格执法的一种制度。公安交警部门推行警务公开是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实现公正、公平、文明执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的重要途径。本文就当前基层公安交警部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以警务公开促执法规范化建设,作出一些简要地探讨。一、当前公安交警部门规范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思想认识不到位。少数执勤交警没有把交通管理工作的管理与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存在以管理者自居的权势心理,执法态度不端正,在群众面前耍特权,抖威风,认为自己是管理者,交通违法人员就必须无条件接受处罚,重处罚轻教育,缺乏做细致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耐心,没有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寓教于管,在一定程度上伤害了群众的感情,影响了和谐警民关系的构建。个别民警存在特权思想,常以管人者自居,没有清晰认识到执法工作的正确含义。在日常的执勤、执法过程中,部分民警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不能够以平常心、公仆心对待群众,执法语言粗俗、执法态度恶劣,造成工作方式简单、粗暴,不注重执法方式,不善于做群众工作,致使警民关系紧张,甚至出现种种警民间的不和谐音符。 (二)执法宗旨意识淡薄。个别执勤民警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方式、方法简单,态度蛮横,以管人者自居。执法时不使用规范用语,执法方式简单,执法态度不文明,不讲究策略和艺术,不注意执法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对当事人的不理解缺乏耐心做细致的解释,工作方法简单粗糙。没有认真学习落实公安部的《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处理事故时对待群众不耐烦,解释工作不到位,对当事人提出的质疑不做进一步核实及解释。个别民警态度冷漠,接待群众态度不够温和的现象,给交警形象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 (三)执法程序不规范。主要表现在使用法律文书不当,如应开具强制措施或违法通知书适用一般程序办理的,适用简易程序简化处理;适用强制措施的违反程序规定随意扣留车辆、扣留驾驶证未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未履行告知义务或送达程序,如制作行政处罚告知笔录时未向被处罚人告知拟作出的行政处罚、理由等;未认真听取违法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更不用说采纳当事人陈述申辩理由;违法扣留车辆和驾驶证、不按程序检查车辆等违法违纪行为,没有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违法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存在非执法主体直接从事执法工作,如协勤人员制作笔录,开具处罚决定书等问题。 (四)执法业务能力不强。少数民警自身知识的更新跟不上时代,不懂业务,不学业务,继续沿用老一套工作思路和方法;有的民警对自己承担的责任不清,认为上路执法仅仅是查、扣、罚,而没有认清执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压事故,保畅通;有的对事故处理工作单纯为了处理而处理,不去灵活主动地进行调解,达不到公平公正,让群众满意的目的。执法案卷质量不高,不及时收集物证和作询问笔录,导致丢失有效证据,有的调查不仔细,制作文书材料不规范,证据不全面,该收集的证据不收集,引用法律条款错误等等,致使办案质量粗糙,案件质量没有明显提升。 (五)适用法律不透明。有的民警在执法中对驾驶人态度不好的从重处罚,对提及熟人、拉关系的则减轻处罚,导致处罚依据与违法事实不相符。执法中存在办理人情案、关系案的情况。个别民警在路面执勤执法活动中,发现熟人、亲戚、朋友交通违法时,视而不见,即便是查纠了,也只是简单地教育几句就放行,甚至当着其它违法人员放行,导致群众认为交警执法不公的矛盾进一步激化,极大地伤害了群众的感情,严重影响了和谐警民关系的建设。有些民民警在接到领导、亲戚的说情电话后,不加思索便将违法人员放行,严重影响了执法的公正、公平,久而久之,失去了交警执法的严肃性,交警的形象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大打折扣。二、公安交警部门推行警务公开的意义与需要注意的问题 警务公开是指将公安机关的职责、工作及其运作过程等所有与警察权能有关的信息以各种适当的形式公示于社会、社区或告知权利人。警务知情权也可叫做警务知悉权或警务了解权,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获取、知晓有关公安机关警务工作及其他与警察权相关的活动信息的权利。推行警务公开是为了增强公安交警部门工作的透明度,使公安机关执法行为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之下,它对于促进民警公平、公正执法,依法办案、依法行政,高效率、高质量地履行职责,防止和杜绝各种不良行为的发生,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都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警务公开作用于警务工作,主要体现在促进公正执法上。警务公开是公正执法的客观要求。 (一)警务公开是对公正执法的检验和评判。公安交警部门的执法工作是否公正,不是由公安交警部门自身来衡量的,而是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为表现的。人民群众评价警务工作,其首要条件就是了解警务工作,并对警务工作实施有效的监督,而警务公开正是起到了让群众了解并监督警务工作的作用。在实施警务公开前,由于人民群众对警务工作缺乏足够的了解和监督,对公安机关的工作就难以做出正确的评价。因此,公安交警部门要让人民群众了解公安交管工作的真实情况,就必须实行警务公开。 (二)警务公开是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的有效途径。公安交警部门作为执法者,同时也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接受外部监督,是促进公正执法的必要保证。实行警务公开,让人民群众了解警务工作、监督警务工作,及时发现、指出警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监督公安交警部门予以解决。 (三)警务公开能促进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由于实行警务公开,公安交警在警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也将暴露在群众面前。为避免问题的发生,公安交警也将因此着力提高自身素质和执法水平,为公正执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四)警务公开能够为公安交警部门提供公正执法的执法环境。执法环境是决定公安交警部门能否公正执法的一个重要外部因素。实行警务公开,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了解了公安交警工作情况,掌握了法律知识,对公安交警工作将会更加支持,对公安交警部门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也会更加关注。同时,警务公开也有利于预防职务犯罪。 (五)警务公开可以彰显正义。警务公开才可以使权力在阳光下运作,群众既掌握标准,又看到操作过程,有理可以讲出来,有证据能够拿出来,公正、公道得以彰显,当事人才不会随意猜疑,对民警便不会误解,对公安机关作出的处理才会心服口服,对公安工作,才会给予充分的理解、信任、支持和积极肯定的评价。警务公开,还权于民,把民众享有的知情权、民主参与权、平等权、监督权等重要权利归还于民众,这种还权本身就是在确认民众的权利、是对正义的确认。警务公开可以使公安机关更有效地依靠广大民众惩罚违法犯罪,以保障正义。警务公开可以补救和恢复正义,使民众知道,在权利受到侵害之后,如何依据法律对受到侵害的权利寻求法律救济。三、对公安交警部门如何以警务公开促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也是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最基本的履职要求。因此,公安交警部门要积极适应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大力推行以警务公开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队伍的执法形象、执法水平和服务能力,着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一)要提高对警务公开的认识。有的公安交警部门和民警对警务公开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有的认为推行警务公开仅仅是反腐倡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措施,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没有形成举全警合力之势;有的认为推行警务公开是上级交给的任务、目标,只要向群众公开了上级要求的内容就完成任务了;也有的认为公安机关有自己的权能、职责,虽然通过警务公开,人民群众可以对公安机关进行监督,但对公安机关不可能有多大的促进作用;还有的认为,警务公开不仅无益于公安交警工作的优化,在一定程度上还会阻碍正常的警务活动,难于推行警令、警务,有损于公安机关的权威。其次,对警务公开的运作形式也存在模糊认识。有的认为警务公开是下放权力,是还政于民,从而机械地在下放权力上面做文章;有的认为警务公开是为了解决警务运行中的梗阻现象,而一味地检查下级机关的权力运行渠道是否畅通并加以调整;更有甚者认为警务公开是赏赐于民,是公安机关授权给被服务对象予以监督公安机关的一种手段。由于有上述认识上的偏差,导致一些地方的公安机关在推行警务公开中存在畏难、怕麻烦、怕受约束等情绪或想法,影响警务公开的效果,更制约警务公开的深入开展。 (二)要加强执法过程的管理。执法的管理是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加强执法管理,有助于确保公安交警执法活动安全高效运行。要做好执法行为的管理,应该坚持以解决执法突出问题为突破口,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从源头上解决随意执法、粗放执法等突出问题。同时要建立科学机制,以科学化推动规范化,确保执法活动的高效率。还要推进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支撑规范化,不断提升交警系统的执法效能。加强执法制度化的管理,要从规范执法环节入手,狠抓制度建设,不断集中清理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要制定完善警务管理工作相关制度,加强执法环节过程监管;要进一步加强执法工作研判,分析执法制度建设的现状;要深入查找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解决对策;要进一步细化路面执法、事故处理、车辆管理等岗位执法标准,明确岗位职责,明确基本动作和语言规范,明确窗口服务标准;要规范警务用语。 (三)要以信息化建设为手段。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隐性执法、暗箱操作必然有损公正。因此,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必须加强执法监督,在创新监督制约机制上下功夫。要坚持警务公开。结合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制度的落实推进,深化警务公开,大力推行阳光警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公安执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积极探索建立重大行政管理决策、复杂疑难行政案件公开听证制度。通过政务信息查询、警营定期开放、公安门户网站等多种渠道,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四)要提高民警执法素质。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组织民警学习与公安执法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真正做到熟悉、掌握、会用,保证民警的法律业务素质与其担负的执法任务相适应。组织民警针对易犯、易错、易忽视的问题,采取一案一评、以案析法等方式,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法律业务知识考试、阅卷比赛等活动,使民警学有所得、学有所用,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实行民警岗位执法资格认证制度,民警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和执法资格认证考试,考试合格者才能发给上岗证上岗执法。民警执法质量的好坏,与民警的奖惩和提拔任用相挂钩,促使民警自觉学习法律、业务,全面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五)要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深化警务公开,依法公开交通管理的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过程和执法结果以及收费、处罚标准,实行事故处理证据公开。深化警营开放,既宣传交通管理和交警队伍建设工作,又听取群众对交通民警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和改进工作。完善勤务检查制度,以高速公路,国、省道为重点,加强日常勤务检查,同时加强重大活动、专项行动的勤务检查,发现不规范的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完善值日警官制度,随时接待群众投诉,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属于现场执勤执法或窗口服务的,立即督察解决,当天回复有关情况,强化对执法形象、执法态度的动态监督。完善法制员制度,建立健全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案卷法律审核把关和个案监督机制,定期分析执法档案,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强化对执法质量的日常监督。建立对民警执勤、执法现场督察制度,会同督察、法制部门,加强对执法突出问题的督察。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会同纪委、监察部门,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依照执法责任制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鼎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成浩)

⑼ 公安交警怎样整治酒驾

喝多少酒算酒驾呢?公安部开始严查酒后驾驶以来,不少司机朋友中了招。
一、查酒驾依据的标准是:
血液中酒精含量<20mg/100ml,不构成饮酒驾车行为(不违法);
血液中酒精含量≥20mg/100ml,为酒后驾驶
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为醉酒驾驶
这个标准相信很多朋友都知道,但具体喝多少酒就达到酒后或醉酒标准呢,是用酒精测试仪进行现场测定的,对着测试仪呼一口气,酒精含量马上就会显示出来。如果达到醉酒或酒后标准,当事人可提出异议,可以安排抽血化验血液中酒精含量,一般要第二天出结果。如果当事人从酒精测试仪没有提出异议,测试结果可作为处罚依据。 下面以常见的几种酒作一个计算,
二、到底喝多少酒算酒后:
a、几个数据: 1、酒精度 酒的品种 正常范围 取值 啤酒 3.6-4.5% 4% 白酒 38-60% 40% 黄酒 10-16% 12% 红酒 7-16% 10% 2、血液总量 正常人体的血液总量大约占到人体体重的百分之六到百分之八,这是个质量容积比。比如,一个体重六十公斤的人,他身体的血液有3600到4800ml。这里我们按65kg和7%计算,血液总量为4550ml,合45.5(100ml)。
b、计算方法: 血液中酒精含量(mg/100ml)=酒中的酒精总量(mg)/血液量(100ml)
(a)、啤酒(酒精度按4%计)
1、如果喝一杯啤酒(200ml),约1瓶啤酒600ml的三分之一。这时酒精含量=200*0.04/45.5,结果是0.176mg/100ml,虽然不算酒后,但已经接近酒后标准了。
2、如果喝一瓶啤酒(600ml),这时酒精含量=600*0.04/45.5,结果是0.527mg/100ml,已经是酒后了。
3、如果喝三瓶啤酒(1800ml),这时酒精含量=1800*0.04/45.5,结果是1.58mg/100ml,已经超过醉酒标准了(80mg/100ml)。
4、啤酒最多能喝909ml,就到了醉酒标准临界值,相当600ml/瓶的啤酒1瓶半。
(b)、白酒(按40度计算)
1、如果喝1两(50ml)白酒,酒精含量=50*0.4/45.5,结果是0.44mg/100ml,已经是酒后驾驶了。
2、如果喝2两(100ml)白酒,酒精含量=100*0.4/45.5,结果是0.88mg/100ml,已经是醉酒驾驶了。
3、白酒最多能喝91ml,就到了醉酒标准临界值,相当一两八钱的白酒。
4、白酒最多能喝23ml,就到了酒后标准临界值,相当半两的白酒。 (c)、黄酒(按12度计算)
1、如果喝1两(50ml)黄酒,酒精含量=50*0.12/45.5,结果是0.13mg/100ml,接近酒后标准了。
2、如果喝2两(100ml)黄酒,酒精含量=100*0.12/45.5,结果是0.26mg/100ml,已经是酒后驾驶了。
3、如果喝1斤(500ml)黄酒,酒精含量=500*0.12/45.5,结果是1.32mg/100ml,已经是醉酒驾驶了。
4、黄酒最多能喝303ml,就到了醉酒标准临界值,相当六两的黄酒。
5、黄酒最多能喝76ml,就到了酒后标准临界值,相当一两半的黄酒。 (d)、红酒(葡萄酒)(按10度计算)
1、如果喝1两(50ml)红酒,酒精含量=50*0.1/45.5,结果是0.11mg/100ml,问题不大。
2、如果喝2两(100ml)红酒,酒精含量=100*0.1/45.5,结果是0.22mg/100ml,已经是酒后驾驶了。
3、如果喝1斤(500ml)红酒,酒精含量=500*0.1/45.5,结果是1.1mg/100ml,已经是醉酒驾驶了。
4、红酒最多能喝364ml,就到了醉酒标准临界值,相当七两的红酒。
5、红酒最多能喝91ml,就到了酒后标准临界值,相当二两的红酒。
三、简述
喝酒后血液中酒精含量与人的体重、酒的度数高低、饮酒后休息的时间有关,与个体的酒量没有任何关系。因此,不要认为你的酒量大,能喝十瓶啤酒或一斤白酒就不怕测酒精含量了。一般来说,体重大的人血液量也会增加,酒度数越高(白酒>黄酒>红酒>啤酒),就越容易达到酒后驾驶标准。 另外,提醒大家注意:酒精在血液中分解不是很快,有可能前一天晚上喝醉了酒,第二天早上还会被测出酒驾出来。
四、汇总(各种酒的临界值)
酒后驾驶标准 醉酒驾驶标准
啤酒 230ml(约1杯半或半瓶) 920ml(一瓶半)
白酒 23ml(约半两白酒) 92ml(约2两白酒)
黄酒 76ml(约1两半) 303(约六两)
红酒 91ml(约二两) 364(七两)
以上是喝多少酒算酒驾的介绍,最后请大家切记,千万不要酒后开车。

⑽ 交通部关于治理超限超吨的形式如何交通和交警的规定为什么不统一呢谢谢。

资料来源:
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交通部 公安部 发展改革委 质检总局

安全监管局 工商总局 法制办

http://chaozai.moc.gov.cn:8090/info/71.htm

严格执行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在集中治理超限超载期间,所有车辆在装载时,既不能超过下列第①至⑤种情形规定的超限标准,又不能超过下列第⑥种情形规定的超载标准。

① 二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

② 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30吨的(双联轴按照二个轴计算,三联轴按照三个轴计算,下同);

③ 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40吨的;

④ 五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0吨的;

⑤ 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

⑥ 虽未超过上述五种标准,但车辆装载质量超过行驶证核定载质量的。

各级交通、公安部门在集中治理超限超载工作期间,要严格按照上述标准认定和纠正超限超载车辆。其中交通部门主要负责第①至⑤种情形,公安部门主要负责第⑥种情形。交通部门在实施卸载、处罚并纠正违法行为后,要在开具给当事人的法律文书上记载卸载车号、时间以及卸载前、后载质量,所载货物的名称及保全价值,当事人应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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