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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一场所整改

发布时间: 2020-11-29 00:30:22

❶ 消防安全委员会联合开展执法发文

突出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场所、“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消防车通道、劳动密集型企业、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等重点对象,重点打击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行为,整治违规住人、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塑料作装修装饰材料、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等问题。
(一)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场所
1.整治内容:重点对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的建筑物,要严查是否依法通过消防审核验收。是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宣传培训、消防演练。严查单位灭火系统、报警系统、给水系统等消防设施设置运行情况,单位是否定期开展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完整好用。严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控制室、消防泵房等重点岗位值班操作人员是否熟悉应急处置程序,是否按规定持证上岗;是否定期开展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教育以及上岗、转岗前培训。
2.整治措施: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必须用足用好“三停”、查封、拘留等执法措施,严格依法查处,坚决督改到底;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必须依法实施临时查封;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必须报请县人民政府挂牌督办。
(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
1.整治内容:“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住宿与非住宿部分未采取防火分隔、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及缺失损坏、疏散设施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安全出口堵塞等问题。
2.整治措施:
(1)对下列建筑内设置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一律搬出住宿人员;不能搬出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储存经营的建筑、耐火等级为三级及三级以下的建筑、厂房和仓库、建筑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的商场市场等公共建筑、地下建筑。
(2)对下列情形之一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应采用不开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和耐火等级不低于1.5小时的楼板将住宿部分和非住宿部分完全分隔并分别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建筑高度大于15米;建筑面积大于2000平方米;住宿人数超过20人。
(3)对上述三种情形外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按照第二项要求进行分隔存在困难的,住宿与非住宿部分: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应进行防火分隔,当无法分隔时,合用场所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自动喷水局部应用系统;应设置独立的疏散设施;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独立的辅助疏散设施。
(4)对层数不超过2层、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且住宿少于5人的小型合用场所,当进行防火分隔和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存在困难时,宜设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人员住宿宜设置在首层,并直通出口。
(三)消防车通道
1.整治内容:市政道路、居民住宅小区、在建工地及社会单位消防车通道违法停车、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等限宽限高行为及其他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影响消防车通行等问题。
2.整治措施:公安交巡警大队、治安大队、消防大队按照职责分工,严肃查处占用、堵塞消防车道问题并督促整改。对久拖不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突出区域,联合规划、建委、市政、国土房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拆除一批影响消防车通行的违章搭建物、取消一批影响消防车通行的占道停车位和限行装置、解决一批区域性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难点问题。
(四)劳动密集型企业
1.整治内容:对所有纺织类、电子产品加工类和生产、储存物品火灾危险性为丙类以上企业(无论企业面积大小、容纳人数多少)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进行

❷ 消防三合一的场所分类

用于家庭作坊和经营活动的“三合一”场所按照分类标准的不同有多种类型。
1、按照表现形式分为三类: 成线设置的门面房类“三合一”场所。是指在沿城市(城郊)街道两边连片(三户以上)建设的既用于经营、加工、仓储,又有员工集体住宿的且未采取必要防火分隔的商铺。
零星建造的经营、加工、仓储类“三合一”场所。是指沿城市(城郊)街道两边或在民用建筑、住宅小区内零星建造的既用于经营,又有员工集体住宿且未采取必要防火分隔的场所。
2、按照使用性质分为三类: 2011年12月5日晚,中央电视台一套《焦点访谈》栏目,播出了以武汉市长丰乡“三合一”区域性重大火灾隐患综合整治为重点的,反映我省“清剿火患”战役的专题片《标本兼治防火患》。
全国正在开展清剿火患行动。在行动中,“三合一”场所,是重点清剿的对象之一。所谓“三合一”场所,就是集生产、生活、仓库为一体的小工厂小作坊。湖北武汉的汉正街曾经是火灾隐患突出的地方,近几年,由于清理整顿小工厂小作坊,汉正街的安全形势好转,但是,原来的几千家小服装加工厂开始向城乡结合部转移。长丰乡因此成为了火灾隐患集中的地区。
“三合一”场所引发火灾
在武汉市硚口区长丰村,所有的房子都是长丰村的村民自己盖的。在11月17号凌晨两点五十分,其中一栋五层楼的房子的三层突然发生了火灾。这栋房子的三层是一个小服装加工作坊,当时里面有25台缝纫机,包括老板和员工在内还共有16个人在里面居住,幸好当时逃生及时才没有造成任何的人员伤亡。
火灾现场被查封,原来在楼里居住的人都已经全部搬空。借着摄像机微弱的灯光,记者顺着狭窄的楼梯,走到当时发生火灾的第三层。
据介绍,这家小作坊没有名字,专门给在武汉汉正街上经营服装批发的商户加工衣服,老板熊某来自湖北仙桃,包括他在内的16人白天在这里加工服装,晚上就在这里睡觉,同时也在这里做饭吃饭。这就是被称为“三合一”或者 “多合一”的场所。这种由普通民房改成的作坊存在着巨大的消防隐患,2011年11月17日的火灾正是因此引起的。
调查火灾原因
记者询问事故的原因时,消防人员表示,一方面可能是电机老化,另一方面则是长期的用电超负荷运转。事发后老板害怕追究责任已不知去向。按规定,“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因为服装面料极易燃烧,这种服装加工场所更要注意防火,但是我们看到这里的火灾隐患到处都是。记者在现场发现缝纫机旁边的简易的烟灰缸里面全部都是烟头,可见这里的员工一定是一边工作一边抽烟。
令记者吃惊的是,在由长丰村村民自建的这栋五层楼里,还有5家这样的服装小作坊。实际上,这种情况在长丰街一带非常普遍。这些高达5、6层的楼房都是村民在自己的宅基地上自已建起来的,绝大多数租给了“三合一”的服装小作坊,这些小作坊也无一例外都是给汉正街的商户供货的。记者又随意走访了几户,清楚地看到了这种小作坊的真实面貌。
在另外一家小作坊,看到消防人员来了,员工们干脆来了一个关灯走人。在这家小作坊采访时,记者意外得知,他们是刚从2011年11月17日失火的楼里搬到这里的,但发生在他们身边的火灾似乎并没有引起他们有更多的警觉。当记者问到,“又是在这儿生产,又是在这儿住,有没有想到过这样不安全?”对方的回答却是,“有时候会想一下,但是不会太担心。”
在这里我们了解到,小作坊为服装批发商加工一件衣服,可以得到10元左右的加工费,除去工人工资,房屋租金和水电费,每件衣服只几元钱的利润。所以作坊主就在成本上一省再省,不仅生产住宿在一起,而且里面的设施也是尽量简陋,因此造成了巨大的安全隐患,对此,他们却已经习以为常。
寻求解决火灾隐患的办法
因为家家都这样,就不以为然。这里有“三合一”的服装小作坊近万家,这些房屋建筑结构差,耐火等级低,电线乱拉乱接,人员、物资高度密集,仓储、生产、住宿混为一体。长丰街一带就接到火灾报警146起,其中成灾的46起,不到十天就有一起火灾发生。由于厂家众多,之间又互不来往,更谈不上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为了节约一点经营成本埋下了隐患,但如果发生了火灾,就极易形成“火烧连营”,从而造成成百上千的群死群伤和重大财产损失的火灾事故。可多年来形成的顽症已经很难用常规的办法去解决。
整改难度大,全面关停又容易激发矛盾,为此武汉市成立了长丰地区“三合一”综合整治办公室,由街道办事处与公安、消防、工商等部门联合,加强管理。武汉消防部门每周定期摸查这一带消防设施情况,并熟悉道路,以便在发生火灾时及时扑救。他们还根据这一带街道狭窄的特点,为社区配备了33台小型消防摩托车,很快它们将发到社区里。此外,长丰村和东风村利用村集体资金购买了3辆小型消防车,组建了60人的义务消防队,24小时在长丰街一带巡逻值勤。
但综合整治只是治标不治本的做法,为了彻底解决长丰地区的消防隐患,武汉市决定从2012年年中开始启动长丰街一带的城中村改造计划,村民自建房将全部拆除,这些服装加工小作坊也将随着房子的拆除而不复存在。对于他们的去处,武汉市也有规划。当地“三合一”综合整治办公室主任表示,汉口北大市场旁边规划了工业园式的厂房。打算把他们可以整体迁过去,然后在那里生产、加工、销售。那个专业化的市场不仅有配套的仓库、物流,还有专门为商户和员工建的住房,可买也可租。开业经营的两年来,这里没有发生一起火灾。“三合一”的现象得到了彻底消除,而且这里的租金要比武汉市区便宜很多。
汉正街已经有几千家商户搬迁到附近,随着汉正街的整体搬迁,依附着汉正街生存的长丰地区的服装小作坊也将迁移到附近,在得到整体升级改造的同时消防隐患问题也将彻底解决。
清剿火患,既要治标又要治本。对于武汉来说,汉正街整体搬迁和长丰城中村改造,就是治本之策,而在此之前的过渡期,必须加强消防安全的管理。认真排查火灾隐患,落实监管责任,才能最大限度减少生命财产损失,做到防患于未然。 “一栋面积约为1500平方米的三层小楼内,一侧是生产车间,另一侧则被分隔成10余间小屋作员工宿舍使用,可住近百人,而这个印刷厂周边20米远处就是居民楼,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27日,位于重庆渝北黄泥塝的重庆正宏设计印务有限公司因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被渝北区消防支队列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要求务必在今年8月10日前将火灾隐患整改完毕。
重庆正宏设计印务有限公司离渝北区黄泥塝转盘繁华路段只有几百米的距离,该公司总建筑面积为1500平方米共三层,主要经营印刷业务。在检查过程中,消防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将各楼层中一侧隔成多个小屋子,当作工人的宿舍和厨房等,在印刷厂周边二十多米远的地方就是居民楼,而印刷厂内的纸张、油墨等都是易燃物品,一旦发生火灾,将蔓延迅速,不仅厂内住宿人员逃生困难,还有可能火借风势,引燃不远处的居民楼。
“灭火器怎么使用?发生火灾后如何逃生?……”期间,消防执法人员还仔细询问了公司相关负责人及部分员工消防安全基本常识。“我们囊个晓得,应该不会发生火灾哦。”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两名正在忙碌工作的员工一个劲摇头。
因该场所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渝北区消防支队将其列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予以重点督促整改。
“确立该公司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主要为警示火灾隐患场所重视消防安全,及时整改消防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渝北区消防支队表示,目前消防执法人员按照执法要严格、服务要热情的原则,已向该企业负责人下发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其抓紧整改,整改完毕后向消防部门申请复查,经复查消防安全合格后,方可重新恢复生产。

❸ 安全生产督办整改情况说明怎么写

安全生产检查整改督查情况通报
关于对全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
专项行动第一阶段综合督查情况的通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高铁新城、度假区管委会,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区委、区政府领导的统一部署,为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按照《关于开展全区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综合督查的通知》(**办〔2014〕24号)要求,区安委会于7月7日起对各板块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综合督查,现将第一阶段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总体情况
根据区政府领导要求,区安委会组成7个督查组,分别由区安监、公安交巡警、发改、交通运输、住建、消防等部门分管领导带队,分别对11个板块及所属的27个村(社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了综合督查,漕湖街道、北和泾街道由于刚刚成立,机构尚不完善,未进行此轮督查。督查的主要内容体现在九个方面:一是各地、各领域是否按照“全覆盖”要求,进行动员部署;二是相关部门是否以“四不两直”方式检查重点企业;三是政府和部门领导落实“一岗双责”带队检查情况;四是各地和相关行业部门是否对重大隐患落实跟踪监管措施;五是企业单位是否列出排查隐患问题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和时限;六是危化品企业是否做到自查自纠、专家检查和重点单位暗查暗访的“全覆盖”;七是“九小场所”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保障措施;八是“三合一”场所是否得到有效整治;九是政府、部门和企业是否建立和落实重要时期领导带班、专人值守制度。
(一)板块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情况。全区各板块、各部门都能贯彻落实相政发〔2014〕43号文件精神,按照《通知》要求,研究制定行动方案,动员部署本地、本行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改行动工作。结合各地企业结构特点,都制定了本地的专项行动方案,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二)行业监管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情况。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区、镇两级监管部门共出动127人次进行督查,督查企业单位863家次,发现各类安全隐患2849项。期间,督查组通过专家检查和暗查暗访,抽查的3家危化品企业均开展了自查自纠。
(三)政府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进度情况。今年,全区三级政府共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52项。督查中,抽查了其中的20项。其中,对7项市级挂牌整改隐患做到了督查“全覆盖”。目前,市级挂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已完成整改2项;20项区级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已完成整改13项;25项镇级挂牌已完成整改22项。
(四)企业单位场所隐患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情况。此次督查,抽查检查了危险化学品、职业病危害企业和建筑施工工地以及“九小场所”等企业单位场所,各企业单位和场所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的程度各不相同,但总体情况并不令人满意,自查自纠率不足80%,且这些企业都不同程度存在安全隐患。
二、第一阶段专项行动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督查情况看,我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企业自查自纠远远未达到全覆盖,“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等火灾隐患大量存在,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等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安全生产压力较大,有些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不主动、不到位,能推则推,在思想认识、工作力度、基础工作等方面还存在较大偏差。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个别行业主管部门专项行动落实不力。7月30日前,区安监、消防、交巡警牵头的四个督查组分别开展了督查行动,8月8日前,区发改、住建牵头的督查组完成第一轮专项行动督查,8月11日,交运部门牵头的督查组完成督查工作。督查发现,各行业领域都在不同程度上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整改工作,但是部分领域仍然存在领导重视不够、进度缓慢、力度不大、措施不力的情况。督查完成后,个别督查组未按要求上报督查汇报材料。
(二)部分重大隐患整改整体推进力度不够。截至目前,全区三级政府挂牌督办整改的52项重大隐患,完成整改37项,结案8项,录入“智慧安监”平台52项;有的板块上半年已经全部完成,有的板块完成整改了,但是还没有组织验收,整改进度还不平衡,少数部门对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不够重视,协调力度不够、督促指导不够认真、效果不够明显。部分整改难度大的项目进展缓慢,如度假区阳澄湖水域水上交通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元和街道天纶宾馆集宿楼整改工作进展比较缓慢,需各有关负责部门加大工作力度进行推动。
(三)企业自查自纠全覆盖远远未达到100%。督查情况表明,除危化品等高危企业自查自纠情况相对较好外,其他相当一部分企业和场所对自查自纠要么不知晓,要么知晓了也没动作。望亭益文油品有限公司、阳澄湖海普威精锻有限公司、黄埭镇建通光电端子有限公司等位28家生产型企业未能有效地开展自查自纠,“五小企业”、“九小场所”的自查自纠情况更加令人担忧。
(四)企业主体责任没有得到有效落实。督查中发现,大部分企业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存在较大差距,安全管理水平较低,尤其是一些小企业、小作坊、小门店、小场所,漠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时有发现;一些企业隐患自查自纠与员工安全教育离“全覆盖”还有很大差距,生产现场管理无序和消防设施缺失、通道堵塞,以及职工违规违章作业等现象大量存在,极易引发事故;相关监管部门督促指导和依法监管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
(五)事故隐患没有得到有效治理。督查中发现,如北桥泗塘小家具厂连片厂房、太平家具企业、各板块的“三合一”、“九小场所”以及企业内非法建筑堵塞消防通道等火灾隐患依然大量存在,督促整改的力度仍有待加强。诸如此类问题,亟需消防部门会同各板块研究整改方案,全力消除此类安全隐患,防范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六)企业主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淡薄。检查中发现部分单位还没有真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企业发展和投入等方面,安全生产工作排不上队、站不到位。有些企业法人对待安全生产凭侥幸、靠运气,看见其他地方发生事故,唏嘘不已,面对自己的企业,却不重视安全管理队伍建设,规章制度形同虚设,隐患治理舍不得投入、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严重缺失,重经济效益、轻安全生产的现象普遍存在。
(七)部分企业隐患整改有“回潮”现象。督查发现,在位于渭塘镇的区级挂牌隐患**区裕达玻璃有限公司厂区内,苏州梦吉海绵有限公司(异地生产经营),经过区、镇两级职能部门都检查督促,已按要求整改完毕,但是又在厂区另外一处发现违规使用液氧装置,紧邻生产车间,防火间距严重不足;太平街道中贸铝业天然气储存仓库隐患,已邀请设计院完成设计,正在进行施工,希望加快整改速度。
各地各部门务必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本着生命至上的理念,切实树立“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克服厌战情绪,扎实推进安全生产的大检查工作。第一阶段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仅仅是一部分,也是实际存在隐患的“冰山一角”,第二轮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将于8月中旬展开,请各板块、各有关部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切实排查整改各类隐患问题,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8月13日

**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8月13日印发

❹ 我司是物业管理公司 现项目有一处三合一场所,我司多次劝告其整改无果,想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平级单位沟通协调、商议、征求意见用联系函;下级对上级汇报性文件用报告;你这个情况我建议你写“情况说明”;
你可以到房管局举报;可以打市长热线。

❺ 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怎么写

安全生产检查整改督查情况通报关于对全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第一阶段综合督查情况的通报各镇(街道)人民政府(事处),开发区、高铁新城、度假区管委会,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根据区委、区政府领导的统一部署,为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按照《关于开展全区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综合督查的通知》(**〔2014〕24号)要求,区安委会于7月7日起对各板块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综合督查,现将第一阶段督查情况通报如下:一、督查总体情况根据区政府领导要求,区安委会组成7个督查组,分别由区安监、公安交巡警、发改、交通运输、住建、消防等部门分管领导带队,分别对11个板块及所属的27个村(社区)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了综合督查,漕湖街道、北和泾街道由于刚刚成立,机构尚不完善,未进行此轮督查。督查的主要内容体现在九个方面:一是各地、各领域是否按照“全覆盖”要求,进行动员部署;二是相关部门是否以“四不两直”方式检查重点企业;三是政府和部门领导落实“一岗双责”带队检查情况;四是各地和相关行业部门是否对重大隐患落实跟踪监管措施;五是企业单位是否列出排查隐患问题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和时限;六是危化品企业是否做到自查自纠、专家检查和重点单位暗查暗访的“全覆盖”;七是“九小场所”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保障措施;八是“三合一”场所是否得到有效整治;九是政府、部门和企业是否建立和落实重要时期领导带班、专人值守制度。(一)板块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情况。全区各板块、各部门都能贯彻落实相政发〔2014〕43号文件精神,按照《通知》要求,研究制定行动方案,动员部署本地、本行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改行动工作。结合各地企业结构特点,都制定了本地的专项行动方案,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二)行业监管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情况。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区、镇两级监管部门共出动127人次进行督查,督查企业单位863家次,发现各类安全隐患2849项。期间,督查组通过专家检查和暗查暗访,抽查的3家危化品企业均开展了自查自纠。(三)政府挂牌督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进度情况。今年,全区三级政府共挂牌督重大事故隐患52项。督查中,抽查了其中的20项。其中,对7项市级挂牌整改隐患做到了督查“全覆盖”。目前,市级挂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已完成整改2项;20项区级挂牌督重大事故隐患已完成整改13项;25项镇级挂牌已完成整改22项。(四)企业单位场所隐患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情况。此次督查,抽查检查了危险化学品、职业病危害企业和建筑施工工地以及“九小场所”等企业单位场所,各企业单位和场所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的程度各不相同,但总体情况并不令人满意,自查自纠率不足80%,且这些企业都不同程度存在安全隐患。二、第一阶段专项行动存在的主要问题从督查情况看,我区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企业自查自纠远远未达到全覆盖,“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等火灾隐患大量存在,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等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安全生产压力较大,有些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不主动、不到位,能推则推,在思想认识、工作力度、基础工作等方面还存在较大偏差。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个别行业主管部门专项行动落实不力。7月30日前,区安监、消防、交巡警牵头的四个督查组分别开展了督查行动,8月8日前,区发改、住建牵头的督查组完成第一轮专项行动督查,8月11日,交运部门牵头的督查组完成督查工作。督查发现,各行业领域都在不同程度上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整改工作,但是部分领域仍然存在领导重视不够、进度缓慢、力度不大、措施不力的情况。督查完成后,个别督查组未按要求上报督查汇报材料。(二)部分重大隐患整改整体推进力度不够。截至目前,全区三级政府挂牌督整改的52项重大隐患,完成整改37项,结案8项,录入“智慧安监”平台52项;有的板块上半年已经全部完成,有的板块完成整改了,但是还没有组织验收,整改进度还不平衡,少数部门对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不够重视,协调力度不够、督促指导不够认真、效果不够明显。部分整改难度大的项目进展缓慢,如度假区阳澄湖水域水上交通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元和街道天纶宾馆集宿楼整改工作进展比较缓慢,需各有关负责部门加大工作力度进行推动。(三)企业自查自纠全覆盖远远未达到100%。督查情况表明,除危化品等高危企业自查自纠情况相对较好外,其他相当一部分企业和场所对自查自纠要么不知晓,要么知晓了也没动作。望亭益文油品有限公司、阳澄湖海普威精锻有限公司、黄埭镇建通光电端子有限公司等位28家生产型企业未能有效地开展自查自纠,“五小企业”、“九小场所”的自查自纠情况更加令人担忧。(四)企业主体责任没有得到有效落实。督查中发现,大部分企业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存在较大差距,安全管理水平较低,尤其是一些小企业、小作坊、小门店、小场所,漠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时有发现;一些企业隐患自查自纠与员工安全教育离“全覆盖”还有很大差距,生产现场管理无序和消防设施缺失、通道堵塞,以及职工违规违章作业等现象大量存在,极易引发事故;相关监管部门督促指导和依法监管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五)事故隐患没有得到有效治理。督查中发现,如北桥泗塘小家具厂连片厂房、太平家具企业、各板块的“三合一”、“九小场所”以及企业内非法建筑堵塞消防通道等火灾隐患依然大量存在,督促整改的力度仍有待加强。诸如此类问题,亟需消防部门会同各板块研究整改方案,全力消除此类安全隐患,防范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六)企业主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淡薄。检查中发现部分单位还没有真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企业发展和投入等方面,安全生产工作排不上队、站不到位。有些企业法人对待安全生产凭侥幸、靠运气,看见其他地方发生事故,唏嘘不已,面对自己的企业,却不重视安全管理队伍建设,规章制度形同虚设,隐患治理舍不得投入、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严重缺失,重经济效益、轻安全生产的现象普遍存在。(七)部分企业隐患整改有“回潮”现象。督查发现,在位于渭塘镇的区级挂牌隐患**区裕达玻璃有限公司厂区内,苏州梦吉海绵有限公司(异地生产经营),经过区、镇两级职能部门都检查督促,已按要求整改完毕,但是又在厂区另外一处发现违规使用液氧装置,紧邻生产车间,防火间距严重不足;太平街道中贸铝业天然气储存仓库隐患,已邀请设计院完成设计,正在进行施工,希望加快整改速度。各地各部门务必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本着生命至上的理念,切实树立“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克服厌战情绪,扎实推进安全生产的大检查工作。第一阶段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仅仅是一部分,也是实际存在隐患的“冰山一角”,第二轮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将于8月中旬,请各板块、各有关部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切实排查整改各类隐患问题,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室2014年8月13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室2014年8月13日印发

❻ “三合一”整改怎么样

“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现状是长期积累形成的痼疾,短期内不易根治。针对“三合一”场所存在的问题,相关部门不仅要强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还要加强日常监管、
1.加强整治关闭力度
由政府牵头治理,各部门配合。各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对违反消防法规,设置在居民住宅或出租房等建筑物内,且场所耐火等级低,场所内未设置消防设施,场所周围无防火间距,未设置或堵塞、占用消防通道的“三合一”场所,一律予以取缔;对设置在符合消防法规要求的建筑物内的“三合一”场所,应责令其将生产、储存、住宿不同功能区域有效分离,逾期没有整改的,应依法予以关停;对场所室内消防安全出口数量、高度达不到规范要求,或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疏散通道采用可燃材料装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安全设施被损坏,或未设置建筑消防设施的,应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能整改的,应依法予以关停;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明确,消防组织不健全,制度不落实,违章用火、用电、用气或存在其他突出消防隐患的,应限期整改,无法整改或逾期不改的,应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或搬迁。在强化行政执法的同时,相关部门还要加强行政指导,在日常的消防监督工作中,对违反其他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则应运用行政执法的职能给予监督、制止;对尚无法律依据而又影响公共安全的行为,则应运用行政指导的职能给予规劝、引导。
2.加强日常监管
相关部门要全面落实“三合一”场所业主消防安全责任制,使其逐步树立起“管理自主、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意识,帮助其完善、健全消防安全保障机制,购置必要的消防设备设施。同时,要加强外来人员相关管理和服务,妥善解决外来务工人员的住宿问题,有条件的地方要引导用工单位出资或由房产公司投资建造外来务工人员宿舍楼(亦称打工楼),这样既能解决外来务工人员的住宿问题以及社会治安问题,也可给务工人员提供一个安定、整洁的生活环境。此外,相关部门还要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着力提高“三合一”场所业主和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其扑救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的能力。

❼ 跪求镇乡三合一场所消防整治工作总结一份救命啊紧急紧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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