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沉陷区治理
① 煤矿采煤沉陷区治理进项税是否可以抵扣
治理属工程范畴
营改增后
只要是进项都可以依法抵扣
② 怎么画采煤沉陷综合治理图
把没有沉陷前的图和沉陷后图集沉陷治理后图合绘在一张图上
③ 求《双鸭山市采煤沉陷区居民受损住宅综合治理实施细则》(双政发[2007]1号文)。有用,有提供者不胜感激。
采煤沉陷区棚户区改造相关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简称煤矿棚户区)改造行为,维护煤矿棚户区居民合法权益,依据国家、省煤矿棚户区改造政策与原则,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煤矿棚户区系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矿工家庭占50%以上,200户以上集中连片、居住环境极差、基础设施和公用服务配套不齐全、居住面积狭小的居民区域。原国有重点煤矿采煤沉陷区范围内没有搬迁的城镇居民住宅纳入棚户区治理。(经省发改委批复,我市共有14片棚户区列入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范围,分布于尖山、岭东、宝山、四方台四个区,占地1768.64公顷,计划建设住宅392.5万平方米,安置居民65417户,19万人)。
第三条 在煤矿棚户区改造期间,对经国家批准的煤矿棚户区范围内居民住宅房屋实施搬迁安置的,适用本细则。
第四条 按照统筹规划、先易后难的原则,搬迁工作充分尊重棚户区居民意愿,搬迁前开展意愿普查。
第五条 改造方式:异地新建和原址新建。
第六条 棚户区居民安置用房建设资金通过政府减免、居民个人出资、市场运作、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棚户区居民安置小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公建资金通过国家补助、省配套、市配套、龙煤集团出资解决。
第七条 各区政府是煤矿棚户区改造工程的责任主体,成立棚户区改造办公室(简称区棚改办),负责所辖区棚户区改造拆迁、建设、安置、补偿、政策宣传等具体工作。
各区政府要认真组织力量,按照规定标准,对已批复改造方案中的棚户区居民逐户核查,建立详细完善的棚户区住房档案。
第二章 住宅房屋产权认定
第八条 有照住宅房屋产权认定:
棚户区居民持有效证件和相关手续,并经房产管理部门审核确认,符合相关规定的住宅,认定为有照住宅。
第九条 无照住宅房屋产权认定:
现棚户区居民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供相关手续或不足以证明其产权的住宅,由棚户区居民提出申请并到社区、派出所开具证明,经所在地区棚改办审查合格,在所在社区公示7天后,无异议的,认定为现棚户区居民的无照住宅。
第十条 建筑面积认定:
(一)有照住宅:住宅房屋实际建筑面积小于产权证注明的建筑面积的,按实际建筑面积认定;实际建筑面积大于产权证注明的建筑面积的,超出部分按无照住宅认定。
(二)无照住宅:按住宅房屋实际建筑面积认定。
第十一条 公有产权住宅房屋必须先进行房改,全部产权归己后方可给予改造。
第三章 搬迁安置
第十二条 安置方式: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相结合。
第十三条 安置原则:
(一)原则上对符合搬迁条件的居民给予一户楼房安置或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
(二)对低收入极度困难的住户按优惠政策给予搬迁安置;
(三)对拥有多个住宅的单一产权人,2007年12月31日前本居住区内同委同组户口的直系亲属,可分户进行安置;对不具备分户条件的多个住宅建筑面积合并计算靠户型后,按一户给予楼房安置,多出面积按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给予货币补偿;
④ 国家为什么要对重点采煤沉陷区进行综合治理
由于采煤破坏原有地层的稳定结构,导致地面塌陷,破坏公路、农田、房屋等地面建筑,如果不采区治理或限制,这无疑是利于当代的
⑤ 政府为什么要进行采煤沉陷区治理
由于采煤破坏原有地层的稳定结构,导致地面塌陷,破坏公路、农田、房屋等地面建筑,如果不采区治理或限制,这无疑是利于当代的......
⑥ 谁有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啊,麻烦发一份
沉陷区分空陷,过载陷,地质运动陷。情况分地区经济能力,人口密度以及财政支持。处理办法有灌浆,爆破,特殊改造等。沉陷区的出现只有两种情况,一是不可抗拒的自然地质运动。二是毫无计划的越界乱采。目前国内的处理方案只有地下大型承重设施后灌浆及搬迁。耗资及其巨大。方案。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是一项系统的,耗资巨大的出于下策的无奈之举。
。。。。完整的方案省长都不敢拍板。
如果您真的需要,请借鉴山西大同同煤集团的治理方案和实施办法(除地震重建中国最大的棚户区改造,矿区搬迁)。
⑦ 采煤沉陷区治理的相关规范有哪些
编制采煤沉陷区地灾治理可行性研究报告应采用的法律依据有: (1)《土地复垦规定》; (2)《土地复垦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矿藏资源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7)《土地开发整理标准》; (8)地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