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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排查治理下载

发布时间: 2020-11-25 17:14:18

『壹』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什么流程

一、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2、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全员)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组织及实施,各部门(车间)、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公司领导报告。
3、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员及时整改;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对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建立安全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4、公司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5、财务部门负责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6、生技部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
三、安全事故隐患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的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以下情况列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1、 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参加教育培训,或其安全资格证书无效的;新职工入厂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的。
2、 液化气钢瓶、电葫芦、叉车等特种设备未取得合格证、使用证和检验检测过期的。
3、 操作人员不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或未按照操作规程要求作业的;作业人员未按要求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按要求持证上岗的。
4、 车床、锯床、钻床等机加工设备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防护罩、盖、栏应完备可靠。
(2)防止夹具、卡具松动或脱落的装置完好。
(3)各种限位、联锁、操作手柄要求灵敏可靠。
(4)机床PE连接规范可靠。
(5)机床照明符合要求。
(6)机床电器箱,柜与线路符合要求。
(7)未加罩旋转部位的楔、销、键,原则上不许突出。
(8)备有清除切屑的专用工具。
5、 液压机、推制机等锻、压机械设备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离合器动作灵敏、可靠,无连冲。
(2)制动器工作可靠,与离合器相互协调联锁。
(3)所有启动和停止装置应有明显标志并易于操作,紧急停止按钮灵敏、醒目,在规定位置安装有效。
(4)传动外露部分的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5)操作平台结构合理,不得有严重脱焊、变形、腐蚀和断开、裂纹等缺陷。
(6)机床PE可靠,电气控制有效。
(7)安全防护装置可靠有效,使用专用工具符合安全要求。
(8)液压管路连接可靠,油箱及管路无漏油,控制系统开关齐全,动作可靠。
6、 锻锤等锻造设备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上下砧不松动,销、楔坚固。
(2)锤头无裂纹,缓冲装置灵敏、可靠。
(3)操纵机构灵敏、可靠。
(4)紧固部件无松动。
(5)安全装置和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6)机械手、夹钳、剁刀等辅助工具无裂纹。
7、 液化气加热炉、箱式电阻炉等加热设施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炉门升降机构必须完好,钢丝绳断丝不准超过规定值,重锤配置适当,外露传动部分应设防护罩。
(2)炉车钢丝绳滑轮应完整无损。
(3)炉体的炉墙、炉衬应严密,无泄漏。
(4)液化气炉的气阀应完好,无松动、无泄漏现象。
(5)液化气输送管道应保持畅通,风管及加热管应无裂纹、无泄漏现象。
(6)热电偶、测温仪表、仪器应灵敏可靠、电气设备接地应完好、正确。

『贰』 如何提高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水平

二、隐患排查 无微不至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进行风险防控最基本的有效手段之一、是企业持续发展的一项长效机制、是实现企业本质安全建设的基石,是否能够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已经逐渐成为衡量一个现代企业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企业必须通过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将人员、设备、物资、环境、管理等各方面存在的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充分发掘、暴露出来,并不断改进提高,才能实现“人员无伤害、系统无缺陷、管理无漏洞、设备无障碍、风险可控制、人机环境和谐统一”的隐患排查治理目标。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各级部门的负责人作为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主要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建立健全所在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确保安全资金的投入,根据企业生产现场的隐患特性,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企业全年各个时段的隐患排查工作,并组织解决排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使隐患排查工作在体制上得到可靠的保障。
在隐患排查的过程中,我们既要站在检查者的高度,也要考虑作业人员的不确定因素,做到事无巨细、无微不至,只要存在一丝滋生隐患的可能,我们都要高度重视、全面关注。华能公司长期以来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极端重视,形成了“三个不能过高”的安全视角线和“五个绝对不允许”的基本安全原则,既“不能过高估计安全生产形势,不能过高估计干部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不能过高估计安全管理的水平”和“绝对不允许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绝对不允许发生重大伤亡、重大设备损坏事故,绝对不允许在重要时间和重要地点发生重大事故,绝对不允许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绝对不允许因为燃料供应问题而影响安全生产”,始终把“抓安全”作为公司实现科学发展的重点,全面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的隐患排查工作,高度重视各个环节的潜在危险因素分析,牢固树立起了“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信誉、安全就是生产力”的安全准则。
三、整改治理 脚踏实地
“安全生产,警钟长鸣”,这句用无数鲜血和生命换来的安全警示语言,时刻提醒着我们对待安全生产不能有一刻的思想松弛、不能有一丝的漂浮懈怠、不能有一时的麻痹大意,对于安全规章制度和隐患治理信息,我们都要脚踏实地的认真执行,绝对不能为了应付检查,搞形式主义,“重排查,轻治理”、“排查做面子,治理走形式”等等不务实的作风,都将为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埋下祸根。
对排查阶段发现的所有隐患,我们都要制定出一一对应的治理方案和措施,治理方案应包括目标和任务、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机构和人员、要求和时限以及要达到的面貌和效果等等,按照“五确认,一兑现”(即确认目标、问题、措施、效果和责任,兑现奖惩)的要求,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整改措施,限定整改完成时间,并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汇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存档备案,进行闭环管理。如果是重大的事故隐患在治理前还应该讨论是否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和制定反事故应急预案,以确保对隐患的可控和在控状态。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对隐患治理过程应该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全程监督检查,确保各项问题能够按期高效完成,隐患治理期限结束后,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要对治理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根据治理情况对相关部门和责任人进行奖惩考核。对于隐患发现者和治理高效的部门和个人,对于促进安全生产排查治理工作有积极推动和示范作用的单位和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对于治理不及时或防控措施和预案不完善、执行不到位而导致发生异常、障碍、事故的部门和责任人,进行严格处罚并再次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重新治理。
对安全生产的隐患排查治理过程,其本质就是质量管理的“戴明环”PDCA循环模式,按照P(Plan计划)、D(Do执行)、C(Check检查)、A(Act行动)这样的顺序进行安全质量管理的过程,其本质就是一个不断发现隐患、制定方案、治理实施、总结提高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循环过程,通过对生产环节的隐患进行不断的排查和治理,对成功的安全生产经验加以肯定和推广并逐渐标准化,对不足的安全管理方面进行整改、总结和提高,通过周而复始的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形成阶梯式上升的循环管理模式,从而最终达到本质安全的管理目标。
四、创新提高 不断进取
俗话说“宁可事前花钱买安全,不可事后花钱买教训”,大量事实证明,通过强化安全管理,坚持不懈地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把生产隐患和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是最经济、最科学的安全生产管理之路。只有坚持企业的安全发展之路,才能实现企业的科学发展之路;只有构建了社会的安全发展,才能构建出社会的和谐发展。只有不断创新和提高我们的安全生产管理之道,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中心下移,建立预教、预测、预想、预报、预警、预防的递进式、主体化的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从源头上防范隐患和遏制事故,牢牢掌握安全生产的主动权,把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变成每位员工思想上、行动上的自觉行为,不断深化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断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管理水平,才能确保企业走上安全发展和科学发展之路。
个人之安,则举家欢颜;家之安,则户纳千祥;国之安,则国运昌盛;宇之安,则万物和谐。根据国家的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在“十二五”期间,我国的安全生产工作进入了以实现安全发展为目标、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转型、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关键时期,只有切实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促进安全生产的主攻方向,把规范生产作为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保障,把科技创新作为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支撑,坚持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才能从根本上提升企业的安全保障和安全发展能力,才能确保国务院确定的“到2020年全国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性好转”目标的逐步实现。

『叁』 什么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1、需要有排查治理的制度。
2、需要按照制度排查安全事故隐患。
3、对检查出来的隐患需要治理,需要落实责任人员,大的隐患需要制定治理方案。
4、治理结果需要向员工通报。
5、所有制度、每次排查治理,以及隐患治理通报都要形成档案记录。

『肆』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在哪可以下载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1、总则
1.1 为使我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落实重大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建立起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消除事故隐患,提高其本质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岗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事故隐患的定义
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事故发生(人身伤亡或者经济损失)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3、组织管理
3.1 管理原则
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实行“分级监管、各负其责”的原则。
3.2 管理组织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公司安委会的领导下,由安全科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专业职能科室负责组织实施。各二级单位分级成立隐患治理组织机构。
3.3 各级隐患排查组织的职责
3.3.1 安委会研究和审查有关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治理,督促落实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措施,保证整改资金到位。
3.3.2 安全科审查较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治理,督促落实消除较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措施。负责各类事故隐患的汇总、复查工作;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上报。并负责对安全装置、安全设施、消防应急设施及器材、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
3.3.3 生产科负责审查较大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督促落实消除较大生产事故隐患的措施及复查工作。并负责对生产工艺运行状况进行检查。
3.3.4 设备科负责审查较大设备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督促落实消除较大设备事故隐患的措施及复查工作。并负责对生产装置运行状况及备用设备进行隐患排查治理。
3.3.5 工会负责劳动组织及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的隐患排查工作。
3.3.6 质检科负责生产指标的隐患排查工作。
3.3.7 企管办负责安全班组,装置、设施的定置隐患排查。
3.3.8 保卫科负责劳动纪律的隐患排查工作。
3.3.9 各车间主任为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第一责任人。二级单位隐患治理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对车间各工艺岗位安全、生产工艺、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并落实一般事故隐患的治理及所有隐患汇总、上报工作。
3.3.10 工段(班组)负责人对其负责的各岗位进行生产工艺、安全、设备检查,并对查出的隐患负责组织立即整改、作好汇总记录。整改不了的隐患上报车间隐患治理组织,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3.3.11 各岗位人员负责对本岗位生产工艺装置、安全、设备进行隐患排查。对查出但不能整改隐患上报工段(班组)隐患治理负责人。
4、隐患排查
4.1 隐患排查时间
4.1.1 公司安委会组织各职能单位每月进行一次综合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4.1.2 车间级隐患治理组织每月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4.1.3 工段(班组)级安全管理人员每天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4.1.4 各岗位人员当班期间内随时进行巡检并排查各类安全生产隐患。
4.2 隐患排查人员
4.2.1 公司级隐患治理组织由安委会各职能部门参加。由生产科、设备科、安全科、质检科、工会、企管办、保卫科组成。
4.2.2 车间隐患治理组织机构由车间主任、生产、设备、安全主管副主任和本车间各工段段长组成。
4.2.3 工段(班组)安全隐患排查小组由工段长及兼职安全员组成。
4.2.4 各岗位隐患排查由岗位操作人员组成。
4.3 隐患排查内容
4.3.1 公司级隐患排查内容见公司隐患排查表;
4.3.2 车间级隐患排查内容见各车间隐患排查表;
4.3.3 工段(班组)级隐患排查内容见各工段隐患排查表。
4.4 隐患排查上报程序
4.4.1 各岗位人员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如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上报工段长。
4.4.2 各工段(班组)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如不能立即整改,要采取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并上报本车间隐患排查小组负责人。
4.4.3 车间隐患治理小组将各工段(班组)汇总上报的安全隐患进行审查,并积极落实隐患治理措施,并上报各职能部门备案。
4.4.4 对车间不能整改的安全隐患及上级部门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由安委会审批、拿出可行整改方案、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并在各职能部门备案。
4.5 建立台账
4.5.1 各工段(班组)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在本工段(班组)建立安全隐患治理档案。台账内容包括责任人、整改时间、整改措施及安全投入资金。
4.5.2 各工段(班组)上报到车间的安全隐患,由车间隐患治理小组建立隐患治理档案。台账内容包括责任人、整改时间、整改措施、防范措施及安全投入资金。并上报公司相应职能部门备案。
4.5.3 由安委会审批的重大安全隐患,除各相关单位建立档案外,并在各职能部门建立档案。
5、隐患分级
5.1 分级依据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技术规程》相关条款,根据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按照可能导致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环境影响的后果、严重程度、整改时间、投入资金进行定性或定量评估,将安全隐患分为三级。
5.2 隐患级别确定
5.2.1 隐患级别以判定它的三种要素条件(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社会影响)进行判定,达到其中任意一种最严重的要素条件且整改时间、投入资金达到相应数量的即判定为相应隐患级别。
5.2.2 分级
(1) 重大隐患(一级):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即可能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5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可能造成市区范围内的重大社会影响,且整改时间10天以上半年以内,投入资金50万元以下的。
(2) 较大隐患(二级):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即可能造成系统停车或造成1人死亡,或2人以下重伤,或者1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时间10天以内,投入资金在10万元以下。
(3) 一般隐患(三级):可能造成生产系统降负荷或造成人员轻伤事故,或者1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时间3天以下,投入资金在1万元以下的。
6、隐患评估、报告
6.1 隐患的确认
6.1.1 工段(班组)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编制事故隐患报告书报车间备案,由车间隐患治理组织机构对事故隐患进行初步确认和分级。
6.1.2 属于一般隐患,由车间制定落实整改措施方案,明确责任人,编制资金投入计划。
6.1.3 属于较大、重大隐患,由车间编制隐患报告书,报公司相关职能部门(生产科、设备科、安全科)备案。
6.1.4 事故隐患报告书内容:
(1)隐患报告单位
(2)隐患的主要危害
(3)事故隐患现状
(4)现采取的防范监控措施及应急方案
(5)有关隐患的检查、检测、佐证材料
(6)消除隐患的办法及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7)现隐患监控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7、隐患整改
7.1 一般事故隐患,由责任单位立即整改,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天。
7.2 较大事故隐患,经职能部门确认后,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天)要按时完成。
7.3 重大事故隐患,隐患责任单位上报到安全技术科和相关职能单位,经安委会研究确认后,写出可行性整改方案,确定安全隐患整改所需资金,并由责任单位采取可行性措施,制定出应急预案。明确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完成隐患整改。由公司安委会组织进行复查。
7.4 隐患整改单位建立健全整改档案,公司主管部门根据整改时限进行复查,并建好档案。
8、隐患排除的确认
8.1 一般事故隐患,由车间隐患治理组织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8.2 较大事故隐患,由职能部门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8.3 重大隐患,由公司隐患治理组织机构对其进行复查,对整改情况由相关职能部门(生产科、设备科、安全科)备案。
8.4 对未按时整改,治理不合格的,责任单位及职能部门重新登记,重新明确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方案和措施。
8.5 各单位每月25日前将隐患(分级)排除销账情况汇总后上报各职能部门。
9、考核
9.1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行“谁排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和考核。
9.2 实行公司对车间、车间对工段(班组)、工段(班组)对个人的分级考核机制。
9.3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整改措施不到位,责任制不落实致使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和本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定严肃处理。
9.4 任何个人对整改隐患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公司安委会报告或举报。对及时发现和报告重大事故隐患,对举报事故隐患查处核实的,根据相关文件给予表彰。

『伍』 党的十九大以来有关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文件要求

党的19大以来。有关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文件要求。这个你可以上网络知道官网上查一下,看看19大要求的文件,要求非常清楚的写的非常这

『陆』 如何加强和改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这个题目可以写很多篇论文了。
简单来说
隐患排查的方式比较多,比较常用的就是安全检查,其他的有访谈、会议、讨论等等。围绕这几个方面多做些工作就好。举一个例子就是建立多级化的安全监管机制,划分责任进行检查。发动全员是硬道理,其实本来隐患排查就是自己对自己管辖范围进行,反而检查除了岗位自查以外还基本是上对下。
隐患治理还是常说的闭环管理。谁负责谁组织整改,谁具体实施整改谁在整改人一栏中签字,谁使用谁验收(没谁管就找上一级人员来签字,总有人使用),谁检查的谁复查。基本就闭环了。

『柒』 关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规定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禁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7)隐患排查治理下载扩展阅读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第二十一条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在其被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束前,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提请原许可证颁发机关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二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把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纳入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中加以治理,落实相应责任。

第二十三条对挂牌督办并采取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收到生产经营单位恢复生产的申请报告后,应当在10日内进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对事故隐患进行核销,同意恢复生产经营。

审查不合格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下达停产整改指令。对整改无望或者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整改指令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予以关闭。

『捌』 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中的隐患排查组织级别有那几个及检验周期

双体系分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其中隐患排查治理中排查方式分版为基础管理类隐权患排查治理和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治理。每种排查组织级别又分为日常检查 、专业性检查、综合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其中基础管理类检查只有专业性检查、综合性检查)。这个组织级别和周期可以根据总局16号令以及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来确定。我们做的一般都是日常检查为班/每天,班中/每天。专业性检查为部门每月,车间每月。综合性检查为每季度或者每半年部门联合车间、公司。季节性检查可以参考综合性检查。节假日检查为节前部门检查。其实不用那么麻烦。我有成套资料,各行各业的可以参照。看我资料

『玖』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废止了吗

没有废止,2008年2月1日施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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