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整改整治 » 整改计划书

整改计划书

发布时间: 2020-11-25 05:26:43

整改计划书怎么写

写整改书 那你有以前的计划书吗? 把你认为不合理的地方 或者是新的想法 主要是提高业绩的想法 重新写出来 格式和计划书基本是一样的 ~
既然领导让你写 那最好自己写 再找找周围的人或同学 写好点
我找了点小常识 估计用处不大 你看看 吧 希望能帮助你

如何撰写个人整改计划和单位整改方案

一、格式与结构

个人整改计划和单位整改方案没有固定的写作模式,但是作为一个文种,它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构成。

1、标题。个人整改计划标题一般为《个人整改计划》或《xx活动个人整改计划》,标题下方写上所在单位党支部和本人姓名,这部分内容也可置于文尾;单位的整改方案标题一般为《XX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方案》。

2、正文。正文按问答方式撰写,第一部分写整改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第二部分是重点,先写问题,再针对问题写整改计划或整改方案。如写序号1:关于公车私用问题的整改方案,然后写整改计划(方案)。整改计划(方案)要具体地一条一条地写。依此针对每个问题或整改事项分别提出整改计划(方案)。整改计划(方案)重点要突出具体怎么整改。整改具体措施一定要明确、符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要区分近期打算和长远目标。

3、落款。落款部分写上撰写日期即可。

二、特别强调的几个问题

1、个人撰写整改计划,要根据个人谈心时征求到的意见、自身查找的问题、领导点的问题、组织生活会评议中反映出的问题以及支部提出的评议意见,制定整改计划,力争使整改计划既符合本人实际,又体现高标准严要求。

2、制定部门和单位的整改方案,要做到“三个必须、三个写清、四个明确”。

“三个必须”,即:必须结合单位的实际;必须结合分析评议阶段征求的意见;必须结合职工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三个写清”即:写清楚本单位党的建设和党风方面要解决什么问题;写清楚本单位工作方面要解决什么问题;写清楚本单位管理方面要解决什么问题。

“四个明确”即:明确整改事项;明确整改的责任人;明确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明确解决问题的具体时限。

3、各单位整改方案后可附“XX处(室)整改措施一览表”,此表应包括五个项目,即“整改的问题”、“整改的具体措施”、“整改时限”、“承办部门(承办人)”和“责任人”,使人看了一目了然。

总之,整改方案要写实,写具体,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并按此进行整改和落实

❷ 什么整改计划书

)《土地管理法》的立法目的

1 、加强土地管理。我国人多地少,理所应当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因此,必须加强土地管理。这里所说的管理,是建立在法制基础上的行政管理。

2 、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3 、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

4 、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土地所有制

土地所有制是人们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占有土地的形式,是土地以及利用土地生产的成果为谁所有、由谁支配的制度。土地的所有制在一国的经济制度中具有核心地位。

1 、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土地的全民所有制,即是土地的国有制;土地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即是土地的农民集体所有制。《土地管理法》对土地所有制的规定,是根据宪法作出的。我国现行宪法第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和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第九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2 、长期以来,谁是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代表,一直不清楚。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今后,地方人民政府在土地管理中仍有很大的权力,依然会发挥重要作用,但是,真正能够代表国家行使土地所有权的,只能是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

3 、国家对集体所有土地的征用权

国家征用权,是国家固有、强制将一切产业用于公共目的权力,是主权国家固有的权力。国家在行使这一权力时,通常予以合理的补偿。在我国,征用土地权,是指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家所有。征用,在一定意义上讲,是强制购买。

(三)土地使用制度

1 、土地转让制度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2 、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是指国家作为土地所有者通过有偿的方式向单位和个人提供土地使用权的行为。目前,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形式:一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二是国有土地租赁;三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和抵押。

3 、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所谓土地用途管制,是指国家为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通过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划定土地利用区,确定土地使用限制条件,土地的所有者、使用者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用途利用土地,违者将受到严厉处罚的制度。为了切实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土地管理法》第四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明确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二、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土地管理法》第二章对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作了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土地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土地权属的确认对土地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有着重要影响。

(一)土地所有权

根据宪法 和法律的规定,我国实行的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范围内的土地均属于国家所有或者集体所有,不存在土地的私人所有权。

1 、国家土地所有权

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❸ 语文整改计划书怎么写

新学期语文学习计划 在新学期里,我更应该努力学习,端正学 习态度,明确学习目标,制定一个版合理的 ,严权格要求自己的学习计划。在学校和家 里我要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一、上课时要认真听讲,积极举手发言, 不做小动作。有不懂的问题要及时向老师 和同学请教。
二、回家后,要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各项 作业,做到字迹工整。
三、认真做好预习和复习,预习时要把不 懂的地方做上记号。
四、根据语文学科的特点,制定出如下计 划。
1、熟练地掌握语文课本上的知识。
2、提高自己语文听、读、说、写的能力 。
3、积累一些好词佳句,把它记录下来, 以便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以上是我的学 习计划,我将严格地按照我的学习计划去 实施,我想通过我的努力,一定能够取得 更好的成绩。
4、每天都不能松懈。上课要认真听讲, 特别是老师分析题的时候,更要仔细听, 不能心不在焉。
5、多读一些课外读物,丰富自己的词汇 ,开阔视野,为写好作文打好基础。 总之,远期与近期计划都应符合自身情况 ,并要结合学习情况进行调整,才能达到 它的效果。

❹ 客人入住酒店给我们的评价是服务态度不好,写给领导的关于服务态度整改计划书

题目《关于我酒店软件服务的完善意见》
第一段先说你们酒店这么长时间以来都有什么业绩,顾客多么满意,但是一转折,说没有完美的事物,然后概括一下有关客人投诉的基本情况
第二段分析原因,主观和客观原因都要分析,主观原因就是软件服务部分的不足,这得实事求是的根据你们酒店的现实情况去分析,客观原因可以说一些客人过于苛刻等,但是不能说的太直白,因为这个东西是要给领导看的,既不能让领导看不到诚意,又不能让软件管理的同事觉得你出卖了他们,还得让领导太丢脸,你应该懂得哈
第三段就根据你找出的原因提出对策,要实事求是,不能乱夸海口,不能说一些办不到的举措,得能上能下的那种
第四段要继续赞扬你们酒店,并对未来的发展充满信心。当让你要是对酒店还有其他的好建议也可以写上

❺ 保安部内部整改计划书

老公:我也觉得only晴天说的很正确,还有你们有几个同一级别的同事,你也可以参照他们答案,然后自己加以修改。加油,老公!

❻ 公司刀具整改策划书怎么写

策划内容要简单明了而且具体 策划名称(策划主题):要尽可能具体地写出。比如,“培训策划书”,仅仅这样写是不够的。必须要清楚地写出“1998年8月公司全体营销人员第一期培训策划书”。 当然,也可以把名称简单写为“公司第一期营销培训策划书”,但一定要加上副标题:“于1998年8月以全体营销人员为对象”。 策划者姓名(小组名称、成员名称):写明所属部门、职务、姓名。若是小组形式,就写出小组的名称、负责人、成员的姓名(包括所属部门、职务)。如果有外界人员参与的话,也应明白记载。 策划制作年月日:这是指编制完成时的日期。为方便起见,通常都以评审日或前三日为准。如果完成时间已久的话,可以写为某年某月某日编制,某月某日修正,较接近评审日期,则印象较为深刻。 策划目的以及策划内容之简要说明:要很技巧地把策划目的、要点用简短的几行写出,同时也把策划的核心构想或画龙点睛之处明确地写出。 策划之经过说明:策划主题何以被提出,策划活动何以会进行,又是经过何种程序去完成等,这些缘起及经过都要加以交待。因为时间、人员、费用等都有一定的限制,所以你可以在此预作伏笔,辩解说无法充分作策划。当然,藉口和理由太多的话,会影响策划的说服力和信赖性。 策划内容之详细说明:这是说明策划内容的正文部分。表现方式要简单明了,使评审的人一看一听就很容易明白。不要单单用文字表示,可适当地加入一些图表。这时尤其要考虑对方的理解力和习惯,千万不要只站在自己的立场自导自演,不亦乐乎。 策划实施时之步骤说明以及计划书(时间、人员、费用、操作等之计划表):对策划的实施操作步骤、程序都应做成计划。这些实施程序、时间表(从准备执行到成果之综合整理以至反省时间)等各项计划都要附在计划书里。至于费用计划、人员计划、作业计划、对外委托部分,也都要编制成计划书。 ★要有效果与结果的预测 策划之期待效果、预测效果:对于该策划实行之后所能期待之效果与预测可得到的效果,应尽可能依据足以信赖的根据来提出。同时,费用与效果所表示出来的效率,或对公司内外无形有形的效果等,也要说明清楚。 对本策划问题症结之想法:不论什么策划,要达到一百分是很困难的。对策划中出现的短处、问题症结不应回避,要在汇报中一一列明,并写出自己的想法。 可供参考之策划案、文献、案例等:从说服的观点来看,如果能把本公司或其它公司的成功例子,或文献上记载的成功案例拿来作为参考,合格的可能性就会增加。 如有第二、第三备择方案时,列出其概要:如果策划不止一个(其实这是更加科学的态度和作法),在策划书也应一并说明,以起到参考意义。对此下节有详细的说明。 对策划实施应注意之点及希望事项:策划书是以实施为前提而编制的,有许多要特别注意的事项,对这些要做成备忘,并且很技巧地把它们整理出来附在策划书上。 ★同时准备第二方案、第三方案 当拟定策划书时,并没有硬性规定一定只能做一个策划案。对于同一个主题,同时做出两个或三个策划案也是可以的。当然,有时策划人员会过于自信,认为自己的工作是完美无缺的。但从企业的实践而言,在对策划进行审查时,一定会有种种的意见出现,所以事先准备替代方案是明智的。 有经验的策划者会预测审查者可能提出的反对意见,或者他们的习惯,然后准备第二案、第三案。首先把第一案提出,当反对意见出现时,你就可以马上说:“事实上我也认为这有缺点,所以我就准备了第二套方案”。由于第二案已经包含了对第一案的意见和批评,所以审查人员不得不赞成。更周到的策划人员还往往准备第三套方案,万一第一第二都通不过时,还可以利用最后一套来巩固防线。总之,与其让第一案一遭否决,就使自己全军覆没,倒不如事先准备后备方案,使成功的概率大为提高。 ★突出重点,勿面面俱到 在策划过程中,过分贪求是要不得的。贪求无厌表示一个策划里面纳入太多的构想,变成目标过多。 对一个善于思考的人来说,就某个问题产生很多的想法是个大优点,但如果想把过多的想法都纳入策划之中,这是一个危险的陷阱。若策划书中的观点和想法太多,就未免太过于热闹,这样一来,到底哪个是策划的焦点和主体、哪一个效果是最可期待的,就变得模糊不清了。 一个优秀的策划人员一定不可贪心,他们会把构想浓缩,即使有很好的方案,只要与主题无关,就会舍得删除,留待下次再用。要记住:适当的舍弃是重要的策划技术

❼ 个人整改计划书

移动公司营业员个人工作总结 移动营业厅是移动公司的窗口。在移动公司营业厅前台工作,接触客户多,需要协调的事情多,除了正常的收费、办理业务等工作外,在接待用户、开展业务、协调关系、化解矛盾、咨询、受理投诉等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这一年来,各方面都有了很大的进步.在办理业务和解答客户问题方面积累了很多经验,能够及时准确的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保持很强的责任心,谨慎的工作态度和良好的心态。不断加强 ............

后面的自己编~!

❽ 农田土地整改施工组织计划书

一、《土地管理法》总则

(一)《土地管理法》的立法目的

1 、加强土地管理。我国人多地少,理所应当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因此,必须加强土地管理。这里所说的管理,是建立在法制基础上的行政管理。

2 、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3 、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

4 、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土地所有制

土地所有制是人们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占有土地的形式,是土地以及利用土地生产的成果为谁所有、由谁支配的制度。土地的所有制在一国的经济制度中具有核心地位。

1 、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土地的全民所有制,即是土地的国有制;土地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即是土地的农民集体所有制。《土地管理法》对土地所有制的规定,是根据宪法作出的。我国现行宪法第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和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第九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2 、长期以来,谁是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代表,一直不清楚。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今后,地方人民政府在土地管理中仍有很大的权力,依然会发挥重要作用,但是,真正能够代表国家行使土地所有权的,只能是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

3 、国家对集体所有土地的征用权

国家征用权,是国家固有、强制将一切产业用于公共目的权力,是主权国家固有的权力。国家在行使这一权力时,通常予以合理的补偿。在我国,征用土地权,是指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家所有。征用,在一定意义上讲,是强制购买。

(三)土地使用制度

1 、土地转让制度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2 、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是指国家作为土地所有者通过有偿的方式向单位和个人提供土地使用权的行为。目前,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形式:一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二是国有土地租赁;三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和抵押。

3 、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所谓土地用途管制,是指国家为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通过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划定土地利用区,确定土地使用限制条件,土地的所有者、使用者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用途利用土地,违者将受到严厉处罚的制度。为了切实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土地管理法》第四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明确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二、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土地管理法》第二章对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作了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土地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土地权属的确认对土地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有着重要影响。

(一)土地所有权

根据宪法 和法律的规定,我国实行的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范围内的土地均属于国家所有或者集体所有,不存在土地的私人所有权。

1 、国家土地所有权

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 1 )城市市区的土地。

( 2 )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

2 、集体土地所有权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经营、管理存在以下三种情况:

一是依照法律规定,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二是土地由于各种原因,已经分别被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所有,应当根据现状,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

三是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这主要是指乡(镇)兴办企业所占用的土地,或者原就属于农业 生产合作社所有的土地。对这部分土地,应当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二)土地使用权

1 、国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国有土地可以依法出让、划拨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单位或者个人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和限度内行使其使用权。

2 、集体土地使用权

《土地管理法》规定,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确定给个人使用,同时,也可以确定给单位使用。这一规定使我国农村普遍存在的乡镇企业使用集体所有土地的现象在法律上得到了认可,为乡镇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和农村经济的振兴提供了法律保障。

(三)土地登记制度

1 、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确权登记

《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两种不同的登记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对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登记。《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这里所说的“造册”是指将土地的所有权、土地的地址、面积、用途、等级等事项在土地登记簿中加以记载。土地登记簿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书。未经合法程序,任何人不得改变土地登记簿上记载的内容。核发证书“是指土地登记机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申请登记的农民集体土地所有者颁发集体土地所有证。只有获得集体土地所有证,才能在法律上确认该主体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证就是该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权利证书。经过登记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种情况是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登记。《土地管理法》的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在一般情况下,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都 用于农业建设。确实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的农业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了应当办理法律规定的手续之外,还应当进行土地登记。该集体土地的使用者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对建设用地的使用权进行确认。

2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

《土地管理法》第三款规定:“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根据这一规定,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提出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过审查,认为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的,应当进行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

3 、林地、草原、水面、滩涂等特殊地类的确权登记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人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4 、土地变更登记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土地登记可以分为初始登记和变更登记两种。初始登记一般情况下是土地的确权登记,而变更登记则是对依法改变权属和用途的土地以及地上权利的登记。土地登记的一项重要功能即在于确保土地流转、土地交易的安全,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土地权属和用途发生变动时,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以确保土地登记的公示力和公信力。

5 、土地登记的法律效力

《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只有经过登记的土地物权,包括所有权、使用权及他项权利,才具有公示力和公信力,才能在法律上对抗第三人。《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在法律上确保了土地登记的法律效力。对于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四)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宪法规定的农村集体经济所有制的基本形式,从法律上讲,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农民的农业用地使用权。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在一般情况下,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承包经营的土地只能用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擅自将承包经营的土地改为建设用地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其承包经营期限固定为 30 年。中央现在已经明确提出,为了保护承包土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新一轮的土地承包合同 30 年不变。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其承包经营期限由承包合同约定,法律不作限制性规定。

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管理法》根据土地用途管制的要求,提高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律地位,要求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确定土地的类别,划定土地的用途,控制建设用地的总量,防止耕地的大量流失。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土地的需求以及当地的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对该地区范围内全部土地的利用所作的长期的、战略性的总体布局和安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根本作用在于以土地利用为中心,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各行业的健康发展。

1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

( 1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依据

[1]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是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纲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不能脱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 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国土整治”是指在全国范围内对土地进行的综合整治,包括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开发等各项活动,其目的在于提高土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实现全国范围土地的平衡和综合开发利用。

[3] 土地供给能力。所谓土地供给 能力利用是指根据土地的自然条件和社会环境状况,在一定的期限内,某一区域的土地所能提供的有限开发和使用的限度。

[4] 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

[5] 上一级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2 )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不减少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

( 3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原则

[1] 严格保护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是指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国民经济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占用情况的预测而确定的长期不得占用和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期内占用的耕地。它包括长期不得占用的耕地和在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期内不得占用的耕地两种。

[2] 提高土地利用率

只有充分挖掘现有土地的潜力,提高土地利用率,才有可能以少量的土地资源满足众多人口对农产品的需求。

[3] 保护生态环境

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应当考虑到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问题,合理安排可开垦的土地区域,防止造成生态环境恶化、土地荒漠化、水土流失、土地污染等破坏土地自然环境和耕作条件的情况,保障土地资源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提供长期持续的发展动力。

[4] 实施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实施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大量措施。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实行耕地占用补偿制度,占用耕地必须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进行补偿。因此,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就应当考虑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要求,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

2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批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具体来说:

( 1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律报国务院审批。

( 2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首先应当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核;经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再报国务院批准。

( 3 )人口在 100 万以上的城市以及国务院指定的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批准。

( 4 )除了上述几种情况外,其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逐级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批准。

( 5 )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由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的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

3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

《土地管理法》规定:修改已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必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即由那一级人民政府审批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哪一级人民政府负责对规划的修改进行审批。未经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或者不是由原审批机关批准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的修改,一律没有法律效力。未经合法审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擅自改变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1 、建设用地总量控制

《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实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

所谓建设用地总量控制是指国家对建设项目乱占农用地而实行的从总量上对建设用地的规模进行控制的制度。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土地利用的计划管理,只有列入计划范围,并不超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确定的控制指标的建设项目,方可占用土地。

建设用地总量控制主要通过两种计划手段来实施。一种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另一种是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

2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是指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要求,对国民经济各部门的用地数量所作出的年度的具体安排,它是保护我国土地资源,协调各部门用地,实现建设用地总量控制的一项重要措施。

四、耕地保护

为保护我国业已不多的耕地资源,合理开发和利用土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土地管理法》增设一章,专门对耕地保护问题作出规定。

(一)耕地占用补偿制度

1 、耕地占用补偿

耕地占用补偿制度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用耕地进行非农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或者按照有关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由有关部门组织开垦新的耕地的制度。

2 、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中央提出的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制度,在《土地管理法》中具体表现为第三十三条“耕地总量不减少”的规定。耕地占用补偿制度的执行,其根本目的就在于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也就是说,耕地占用补偿制度是实现耕地总量不减少的重要措施。

(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所谓基本农田,根据国务院 1998 年 12 月颁布的《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二条,它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立的不得占用的耕地。保护基本农田对我国城乡人民农产品需求的满足和国民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土地管理法》关于农业方面的土地使用了农用地、耕地、基本农田等不同的概念。农用地是一个大概念,除了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外的所有土地均属于农用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耕地属于农用地的范围,是农用地中的一种;基本农田属于耕地的范围,但并不是所有的耕地都是基本农田,一般说,只有那些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耕地、才属于基本农田。

1 、基本农田的范围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下列耕地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 1 )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 2 )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

( 3 )蔬菜生产基地;

( 4 )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 5 )国务院规定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其它耕地。

以省、自治区、直辖市 为单位,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 80% 以上。

2 、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基本程序是:

( 1 )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的编制与报批。

( 2 )基本农田保护数量指标的下达。

( 3 )划区定界。

( 4 )设立保护标志。

( 5 )检查验收。

3 、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耕地应当实行特殊保护制度

根据《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主要有以下措施:

( 1 )严格控制耕地占用。除能源、交通、水利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经批准可以占用保护区的耕地外,其他非农业建设项目一律不准占用保护区内的耕地。需占用的,必须依照《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由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 2 )上收征地审批权限。《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征用基本农田的,一律由国务院批准。

( 3 )限制开发区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设立开发区一般不准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

( 4 )非农业建设批准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的,实行耕地占用补偿。即开垦与所占耕地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或者缴纳耕地开垦费。

( 5 )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以及擅自将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转为非耕地等。

(三)节约使用土地,控制耕地浪费

1 、节约使用土地,禁止非法占用土地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法律对土地使用提出了以下几项要求:

( 1 )非农业建设使用土地,必须贯彻节约使用的原则。根据建设项目的要求和技术能力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如果非农业建设项目可以开发利用荒地的,就不允许占用耕地;可以开发利用土壤、地力比较差的劣地的,就不允许占用地力高、土壤肥沃的好地。

( 2 )针对农村普遍存在的在耕地上建窑、建坟以及在耕地上从事其他各种破坏耕地条件的活动,《土地管理法》作出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 3 )《土地管理法》规定,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违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控制闲置耕地的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获得耕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后,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开发使用,不得闲置、荒芜。

( 1 )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经合法程序取得的耕地,如果一年内不用,而该耕地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话,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恢复耕种,或者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

( 2 )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如果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闲置费。

( 3 )连续二年未使用的,应当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一经收回,用地单位即丧失了继续使用该幅土地的权利。

( 4 )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耕地,如果原所有权是属于农民集体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 5 )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承包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即丧失对该幅耕地的承包经营权。

(四)未利用地的开发、使用

1 、国家鼓励开发未利用地

对于单位和个人开发未利用地,国家持鼓励态度,并尽可能采取措施予以支持。

但是进行未利用地的开发,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 1 )所开发未利用地的地点和位置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2 )开发未利用地必须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进行。

( 3 )根据未利用地的地质和土壤条件,如果未利用地适宜优先开发成农用地的,应当优先开发成农用地。

2 、开垦未利用地的环境保护要求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对开发未利用地提出了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第三十九条进一步规定了开垦未利用地的限制条件。

根据法律规定,开垦未利用地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必须做到:

( 1 )开垦未利用地必须事先进行科学论证和评估,对开垦可能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问题作出充分估计,并事先采取预防措施。

( 2 )开垦未利用地时,禁止毁坏森林、草原、禁止围湖造田和侵占江河滩地。

( 3 )对于已经开垦、围垦的破坏生态环境的土地,应当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退耕还林、还草、还牧。

五、建设用地

(一)建设用地的取得

1 、建设用地原则上要使用国有土地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第二款规定:“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用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于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审批手续比较严格,因而有利于控制耕地的不合理占用,同时,在集体土地转换为国有土地后,国家通过调控土地一级市场,收取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有助于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并可以为财政积累资金,为现代化建设服务。

2 、建设用地使用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还规定:“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现在,经大多数的土地所有权单位,仍是人民公社时期的基本核算单位,生产队所控制或行使所有权的区域;也有一部分土地直接归村农民集体所有,这时的土地所有权单位就是村,其代表者则是村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

❾ 我需要一份生产车间整改计划书

画表

横的:日期,从周一到周日

竖的:生产线线别,比如A\B\C\D....线

中间内容,每周每条回生产线的计划产量答

表格下端是计划生产量的每日总和

注意这个计划是按生管的计划或业务部的客人交期要求制定,每条生产线每天的产量必须以历史数据作为参照。也就是说,你首先必须了解每条线在单位时间内制造不同产品的最大产能。计划生产量应略低于最大产能,因为要考虑万一情况下可能出现的客户急单,如果你全按最大产能排计划,万一就急单,麻烦的就是你了。

就这么着,你应该知道该怎么完成这个家庭作业了

热点内容
影视转载限制分钟 发布:2024-08-19 09:13:14 浏览:319
韩国电影伤口上纹身找心里辅导 发布:2024-08-19 09:07:27 浏览:156
韩国电影集合3小时 发布:2024-08-19 08:36:11 浏览:783
有母乳场景的电影 发布:2024-08-19 08:32:55 浏览:451
我准备再看一场电影英语 发布:2024-08-19 08:14:08 浏览:996
奥迪a8电影叫什么三个女救人 发布:2024-08-19 07:56:14 浏览:513
邱淑芬风月片全部 发布:2024-08-19 07:53:22 浏览:341
善良妈妈的朋友李采潭 发布:2024-08-19 07:33:09 浏览:760
哪里还可以看查理九世 发布:2024-08-19 07:29:07 浏览:143
看电影需要多少帧数 发布:2024-08-19 07:23:14 浏览: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