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整治
❶ 消防整治要不要"硬隔离
所谓硬隔离,对人员居住部分与生产经营、储存等非人员居住部分采用实体墙进行防火(物理)分隔,达到“火不会蔓延到楼上,烟不会透到楼上,人能安全逃生的目的”。出租房(合用场所)等居住区与经营区域彻底分隔开后,不再跟经营场所公用一个通道,这样,火灾发生时,有了硬隔离作为阻挡,烟气短时间内难以进入公共楼梯上住户的房间里及疏散通道,为住户逃生赢得宝贵的时间。
❷ 如何提升消防专项行动的治理水平
开展火灾隐患综合整治暨消防安全提升工作,进一步深化夏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专动,在各级党属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开展居民住宅公共区域消防安全检查、彩钢板违章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安全用电集中排查整治、出租房消防安全治理、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等六个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❸ 如何开展消防专项整治
消防安全隐患分为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
一、火灾隐患
(一)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者灭火救援行动,不能立即改正的;
(二)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
(三)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
(四)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不能立即改
正的;
(五)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
(六)其他可能增加火灾实质危险性或者危害性的情形。
单位通过以下方面的检查,排查火灾隐患:
(一)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
(三)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四)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五)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
况;
(六)消火栓状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灭
火器材配置等情况;
(七)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
(八)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九)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位置情况;
(十)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实行防火分隔,安全出口、疏散
通道设置,消火栓、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电气线路敷设及电气设备运行等情况;
(十一)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
(十二)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
二、重大火灾隐患
(一)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储罐区,未
设置在城市的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
(二)甲、乙类厂房设置在建筑的地下、半地下室;
(三)甲、乙类厂房与人员密集场所或住宅、宿舍混合设置在同一建筑内;
(四)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楼梯间的设置形式及数量不
符合规定;
(五)旅馆、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未按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六)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储罐(区)未按规定设置固定灭火、冷却设施。
单位应按以下步骤判定是否存在重大火灾隐患:
(一)确定建筑或场所类别。
(二)确定该建筑或场所是否存在综合判定要素的情形及其数量。
(三)符合为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应及时上报辖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三、火灾隐患整改
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根据
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
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
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
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
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
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
大大灾隐患,以及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应当提出解
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
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❹ 消防整改报告
你应先将采抄取的措施与消防主管部袭门进行沟通,取得他们同意后才能写申请报告。不然再不符合要求,不就白费进了吗?
首先,应根据消防安全设计规范要求采取的整改措施。
其次,经采取措施后以达到的标准。
第三,特申请进行整改后的验收与审批。
仅供参考
❺ 消防整改措施有那些
通道通畅,安全门开放,消防栓不堵塞,灭火器是可用,物品摆放整齐,消防知识的培训,有条件可以弄消防演习
❻ 窝棚消防安全整治的内容有那些方面
防火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有以下方面: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如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储存设备及其包装和运输工具是否符合防火技术条件,设备或容器的安全阀、阻火器、爆破片、紧急切断阀、过流阀、水封、单向阀等防火安全附件或装置是否齐全、合格、适用,包装的材质、容积、重量、构造、型号、标志等是否符合所装物品的要求等。
2、用火、用电及其他火源管理。如烘烤、熬炼、气焊、电焊、热处理等用火管理情况,是否都有动火审批手续和相应的安全措施,电气没备、线路等安装、敷设、选型是否符合场所的防火防爆要求,设备、储藏及建筑物的防静电、防雷措施是否符合要求等。
3、建筑物的平面布局、耐火等级、消防车通道和消防水源。如建筑物的平面布局、防火间距以及与四周建(构)筑物和设备装置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城市规划的消防安全要求,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是否符合生产和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类别要求,建筑物的装饰装修、防火分隔、防火分区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消防水源是否充足,消防道路是否畅通等。
4、火灾隐患的整改及防范措施。对历次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如何,是消防安全检查的一个重点,在检查时应注意三点:一是上次检查的认定火灾隐患是否准确无误;二是没有整改的原因是什么;三是对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是否采取了补救措施或其他临时安全措施。
5、消防组织和防火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如单位的专职和群众性义务消防队是否建立健全,是否定期组织学习和训练,专职消防队的执勤备战情况如何,义务消防队员的分布是否有空白点,本单位及重要部位有无必要的防火规章制度及执行情况如何等。
6、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如应设的消防设施是否设置,应配的器材是否配备,配备了的看其是否齐全、合理,是否完整好用等。
7、职工的安全思想及消防知识。通过调查访问,了解职工的防火警惕性及消防知识熟悉性等防火安全意识状况,了解职工是否受到了消防安全教育,效果如何。
8、安全疏散通道及疏散指示标志。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是否按照国家规定设置了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等。
9、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如值班人员在位情况、对建(构)筑物消防设施的了解掌握情况,各种记录是否齐全、规范,各种消防设施存在哪些问题等。
10、防火巡查。如巡查记录填写是否规范,发现过哪些火灾隐患,如何整改的,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完好、有效情况等。
11、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注: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❼ 消防整改不合格搬走可以不要罚吗
根据《消防法》
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消防设计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
(三)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四)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
(五)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或者在竣工后未依照本法规定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❽ 消防“三合一”整治五必须
“三合一”场所是指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建筑。该同一建筑空间可以是一独立建筑或一建筑中的一部分,且住宿与其他使用功能之间未设置有效的防火分隔。
❾ 消防四项整治内容
一是突出抓好高层建筑综合治理。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部领导的重要批示,按照国务院“7•7”会议的既定部署,充分发挥主推手和主力军作用,主动会同市有关部门,针对“六类突出问题”,逐项采取针对性措施,明确责任和期限,确保整改到位。全面开展摸底排查工作,高层建筑一个一个查、一栋一栋过,逐一登记造册,扎实推进综合治理工作,不断提升高层建筑火灾防控水平。
二是突出抓好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夏季是用电高峰,也是电气火灾高发期。积极联合质监、工商、电力等部门,区分轻重缓急,分行业分系统成立检查组,逐个区市开展检查,重点排查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私拉乱接电线等问题,督促配备专业电工,落实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同时,推动相关部门提高电器产品质量标准,推广电气火灾智能监控系统,从源头上遏制电气火灾多发的势头。
三是突出抓好重大隐患整改。在前期对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存在的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拉出清单,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并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台、网络等媒体,推出能引起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关注的报道,一追到底,推动隐患严重、久拖不改的单位加快整改进程,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对于年初挂牌督办的16家尚未整改的单位,实行倒排工期,坚决督促限期销案,整改不完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四是突出抓好石化企业专项治理。借势省委省政府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严格落实“五个严查”、“六个必须”的具体要求,紧盯石化企业不放松。协同安监等部门,组织开展调研评估,分类制定整治措施,落实“一厂一策”要求,建立专职消防队和工艺处置技术小组“两支队伍”,进一步增强单位消防自救能力。
❿ 个人不配合消防整改怎么办
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六十一条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六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一)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二)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
(三)谎报火警的;
(四)阻碍消防车、消防艇执行任务的;
(五)阻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的;
(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
(四)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
(五)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
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生产、销售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从重处罚。
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于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依法对使用者予以处罚外,应当将发现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和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情况通报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生产者、销售者依法及时查处。
第六十六条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