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治理
㈠ 如何建立公车管理长效机制
刘长楼 陕西省公车管理基本情况 建章立制,规范管理。2002年,陕西省印发《关于省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购置和更新标准的规定》,对省本级单位公务用车的配备、使用和管理进行明确规范,各市大多参照上述规定下发各市公车管理规定。2008年,陕西省又制定下发了《陕西省省级机关公务车辆管理办法》和《陕西省省级机关公务车辆编制管理办法(试行)》,从公车的编制管理、审批购置、公务调度、油料管理、使用、处置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建立了公车使用审批、出车登记、去向告知、还车注销、定期公示等制度,从出、用、还等三个方面规范了公车使用程序,为加强省级车辆管理提供了有力依据。 源头治理,严格审批。省、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编制由省财政厅和各市财政局根据各单位领导职数、编制人数审核(榆林市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核定)。各部门、各单位公务车辆必须控制在编制范围内,可以少配,不得超配,在公务车辆调配和报废没有达到空编之前,不予审批新的车辆编制。未经公车主管部门批准,任何机关和单位不得购买公务车辆,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公务车辆。 阳光采购,认真履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和政府采购中心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公开招投标,择优选择中标供应商,优先采用国产品牌和环保节能产品,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购置和更新标准购置车辆,并严格按规定险种购买车辆保险,禁止单位自行采购。 夯实责任,厉行节约。实行公务车辆管理责任制,规定各单位主要领导为公务车辆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实行公务车辆使用费包干制,各单位公务车辆使用费控制在财政核拨范围内,超额部分自行解决,非财政拨款公务车辆经费由各单位自有资金承担。实行“二统三定”的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即各单位行政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派遣以及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同时严把八小时以外和节假日公车使用关口,防止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 加强监督,严肃查处。针对出现的违反规定购换车、主管部门占用调换下属单位车辆、单位车辆管理混乱及公车私用等现象,加大查处和督查力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督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案件;各级组织、审计和公安交警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加强对公车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对公车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尤其是加强了对领导干部公车私驾、酒后驾车及进出娱乐场所的明察暗访。对违规配备使用公车的单位或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等处分,并在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予以扣分。 当前公车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公车运行效率较低。调研发现,一辆公车的年运行成本(含司机工资、福利)至少在5万元左右,有的甚至更高,但与社会其他运营车辆相比,公车的使用效率较低,浪费突出。社会其他运营车辆每万公里运行成本为7000多元,公车则普遍超出一倍以上甚至更多。出租车的平均使用效率是公车的5倍,而每万公里运行成本不到公车的1/3。公车经费支出在机关行政开支中占有相当高的比重,加大了行政运行成本。此外,由于公车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公车维修保养等方面的浪费也比较严重。 公车私用问题较为突出。现行公车使用管理的费用由财政承担或单位自行解决,缺少相应的利益调节机制,这种“大锅饭”式的管理无形中助长了个别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公车私用,用公车接送亲属子女、迎亲嫁娶、探亲访友、旅游观光,引发了负面社会影响,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 公车日常监管有待强化。调查发现,虽然公务用车实行审批制度,并按规定向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备案,但对公车的日常监管仍显得力度不够、手段单一、效果欠佳。少数单位的违规车辆,在审批程序、资金来源、配备标准以及日常使用管理等各个方面都存在违规违纪问题,如随意借用、占用下属单位车辆,或以工程项目为由购买超标车,并长期占用为单位公务车辆,等等。 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公车问题屡禁不止。个别干部将配备使用小车视为权力和地位的象征,希望用好车来代表自己的权威和形象,一些单位便不是从公务需要出发,而是根据干部的职级待遇配车、配好车,资金渠道五花八门。还有个别单位在不需配备公车的工作岗位也配了专门用车,致使公车数量不断膨胀,增加了财政负担。 建立公车管理长效机制的建议 加强对领导干部和驾驶人员的纪律教育。应不断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纪律教育,使领导干部以身作则,自觉带头执行公车管理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防止公车私用现象发生。同时,应加强对驾驶人员的纪律教育,增强其遵纪守法意识和爱岗敬业意识,把好公车使用关。 加大公车使用监管力度。建议省、市政府指定一专门部门履行日常的公车运行监管职能,改变各单位自己管但管不好的现状。此外,可效仿警车或城管执法车外观,试行对公车喷涂统一专用标识,并公布监督电话,方便社会公众监督举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财政、审计、公安等部门要相互配合,加强对超标准配置专车、未经批准擅自配备专车、通过公车假公济私等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创新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建议建立公务用车电子信息管理系统,依托现代科技手段,广泛利用信息技术,研发公车管理软件,与公安车管、交管部门和定点加油站、修理厂联网,建成具有管理、统计、分析、查询等功能的公车电子信息管理系统,实时获取车辆行驶里程、加油数量、维修项目、费用支出等信息,及时掌握全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车配置、登记和使用情况,有效预防违纪违规行为,提高监督与管理效率。此外,对于一般性公共事务用公车,可探索通过社会化和市场化途径解决。 鼓励私车公用。鉴于如今私车拥有率较高,政府可鼓励工作人员私车公用并给予适当补贴。此举可有效降低公务用车的购置、维护等费用,并且简单易行、灵活方便。建议由主管部门或各机关单位制定合理的私车公用补偿方法,按实际发生费用予以一定补偿,实行“一事一报”,如按行车里程报销油费、过路过桥费等,建立可操作的私车公用管理制度。 (作者系陕西省纪委常委)
㈡ 公车应该如何改革
目前公车消费对国家财政消耗巨大,应尽快进行公车改革,但是公车改革对那些开公车的既得利益者是极大的利益损失,公车改革必然遇到许多障碍,针对公车改革我建议分以下几个步骤进行改革。
步骤一:让公车有明显的标识
首先让公车使用不便,要求各个单位(只要是国家出钱购买的公车包括事业单位)公车按照单位不同,全部喷涂成醒目的单位标识,如卫生局的车喷涂成卫生局的明显的标识,这样卫生局的车在大街上走着大家都看到他们的车的标识,不管是开公车旅游还是开公车吃饭,公车很容易被识别,开公车消费的人就要有所顾忌,各个单位买奔驰宝马当公车也就有所顾忌了。
这个步骤只是做治理公车的准备工作,只是要求每车必须改标识,重点检查所有车辆是否更改标识否,实施3个月左右当几乎所有的公车都已喷涂了标识,即可实施第二步骤。
步骤二:限制使用公车的人
让公车私用不便,要求开公车的人和坐公车的每个人
,必须穿相应的制服,带相关的工作证件,只要有一个不带证件的(包括小孩),立即扣留车辆。
这个步骤要求交管部门和监察部门联合执法,专到各个风景区和消费场所各大超市停车场检查。
这个步骤是使公车成为鸡肋,既不能开公车出去带老婆孩子旅游,又不能出去逛街,不能家庭使用后公车对他们用处就小了,这时他们就是公车改革的推动者了,他们会主动提出公车改革,卖掉公车。
步骤三:卖掉公车
这时平时开公车做公车的人希望的公车改革是低价买到目前他们开的和坐的公车,但是那样卖公车会使国有资产流失,不能这样卖公车。
我的建议是:把五年以内的公车全部发给公安、武警、军队,要求这些单位五年内不得购买新车,这些分配的车辆,全部换军队牌照。(这些车数量巨大,公安、武警、军队经过这次车辆补充,五年后应本着淘汰一辆旧车才能购买新车的原则购买新车)
其他车辆因五年以上了,他们就没有那么大的兴趣了,把这些五年以上的车全部公开拍卖,虽然价格可能稍低,并且使旧车市场暂时低迷,但是预计经过拍卖后半年,旧车市场就应该恢复正常。
步骤四:发放车补,公车使用全部打的。
公车卖了,但是各个单位还会想方设法地留下一些公车,或者用下属单位的车辆使用,公车使用还要泛滥,但是只要卡住3点:1.国家出钱买的车必须喷标识,2.随时有人按照步骤二检查并且处理当事人,3.借用其他人员和单位的车辆使用是受贿罪。公车改革就会基本成功。但是还应该卡住公油私用和油卡行贿的通路。
再有就是公务用车,应发车补以减少车改的阻力,没有领车补的人员办公事,应打出租车,出租车票应登记票号报销,票号输入电脑,报销单应登记出发地,出发时间,到达地,到达时间,公里数,钱数。监察部门应抽查所有单据如果发现问题应认真核查,应在出租车行业进行举报制度,如果有打车人从出租车司机处收集出租车票,出租车司机可以举报,如果举报查实有人不实报销出租车票,可得1万元奖金,不实报销出租车票的人一律开除。我想不会有人为了几十元而丢掉饭碗吧。
㈢ 执法执勤用车编制必须在中央公车治理办认定的17个部门,哪17个部门
这个规定是哪个部门规定的。17个部门那基本上都涉及到了中央大部分机关了。
㈣ 公务用车的整治情况
2014年10月初,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各省市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和国家机关、中管金融企业、中管高校公务用车、“吃空饷”的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发布情况显示,截至2014年9月5日,全国应清理清退公务用车119846辆,实际清理清退114418辆,占95.5%。
从范围上看,全国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完成超标配备公车的清理工作,清退工作大部已完成。安徽、重庆、湖北、天津、北京、宁夏、云南、新疆、江苏等9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对于两批次发现的应清理清退公务用车已全部清理完毕。
从进度上看,26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完成应清理清退公务车辆的九成以上;23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全部完成第一批的清理清退工作。第二批清理清退超标配备公车的工作有9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业已完成,剩余22个省区市均已接近清理清退完毕。
㈤ 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这是个涉密问题,估计没有人会在这里帮你回答,只有自己想办法哦
㈥ 中央和国家机关涉及公车改革总共清理多少公车
7月16日,中办、国办发布《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现状如何、车辆将如何处置、车补标准如何制定、司勤人员怎样安置,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记者采访了国管局有关司局负责人。
中央国家机关涉及改革公车近5000辆
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中央和国家机关每个单位根据编制总量和工作性质可保留5辆以内公务用车。国管局有关司局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目前,中央国家机关本级涉及改革的公务用车有近5000辆。
2011年1月,中办、国办联合出台了两个文件,从定义、范围、标准、使用年限等方面对全国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进行规范,明确公务用车全面实行编制管理。
2011年4月至2013年7月,历时近两年半,由中纪委牵头,国管局等12个相关部门开展了全国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全国共清理违规公务用车19.96万辆,基本实现了公车总量减少、费用下降、管理规范的目标。在专项治理中,中央国家机关清理了1442辆违规用车。
负责人表示,上述工作为此次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车辆或公开拍卖,或解体报废
负责人表示,此次车改方案制定过程中,较为核心的问题是补贴标准的制定、车辆处置以及司勤人员的妥善安置。车辆处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充分竞争的原则。
车辆处置主要涉及三类机构,分别为鉴定评估、拍卖、解体报废机构,负责人介绍,将委托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和中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中央和国家机关取消车辆的处置机构,招标的每个环节向社会公布,引入社会监督。
鉴定评估机构将对取消车辆进行客观评估,根据评估情况作出处理。处理方式一为公开拍卖,二为解体报废。
“车辆进行拍卖的,拍卖价格将以评估价作为基准价,拍卖价格不得低于基准价,如果出现流拍的情况,将重新启动评估,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负责人说。
负责人表示,公务用车拍卖将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只要符合条件,都可参与竞拍。初步考虑8月底完成处置机构的招投标,9月底完成处置车辆的移交封存工作。被处置车辆的号牌将按规定交回交管部门,由车管所收回。
应防止车补演变成变相福利
关于补贴标准的制定及车辆处置,负责人说,从1994年开始,审计署、环保部、中国人民银行等14个部门开展了公车改革试点工作,为此次公车改革积累了经验。
补贴标准的制定,既要防止演变成变相发放福利,还要保障正常的公务出行。负责人介绍,《方案》规定了相应的车补标准,同时,为解决不同岗位之间公务出行不均衡等问题,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从公务交通补贴中划出一定比例作为统筹部分,但比例不超过补贴总额的10%。(江琳)
《 人民日报 》( 2014年07月18日 09 版)
㈦ 法治江城建设中怎样进行公车治理
一要以车辆专项治理整顿为平台,推进车辆规范化管理使用工作开展。吉林省2011年6月印发了《吉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从公车的编制管理、审批购置、公务调度、油料管理、使用、处置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建立了公车使用审批、出车登记、去向告知、还车注销、定期公示等制度,从出、用、还等三个方面规范了公车使用程序,为加强省级车辆管理提供了有力依据,要以车辆专项治理整顿工作为契机,采取综合治理、重点治难的办法,下决心治理整顿公车私用违规问题。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不断健全完善车辆管理制度,明确车辆管理职责、使用权限,为严禁公车私用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要严格落实车辆管理制度,将制度融入到车辆管理工作的每一个程序和环节之中,严禁出现任何公车私用行为现象。要积极开展公车私用清查治理整顿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追究,强力推进禁止公车私用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要以加强工作跟踪问效为手段,巩固车辆规范化管理使用工作成效。针对出现的违反规定购换车、主管部门占用调换下属单位车辆、单位车辆管理混乱及公车私用等现象,加大查处和督查力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督查中发现的违纪违法案件;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加强对公车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对公车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尤其是加强了对领导干部公车私驾、酒后驾车及进出娱乐场所的明察暗访。对违规配备使用公车的单位或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等处分,并在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予以扣分。要加强严禁公车私用管理制度落实检查监督力度,各级对车辆规范化管理建设要常议、常抓、常问、常管、常查,确保公车禁止私用制度落实不流形式、工作成效不变形走样。要严格公车严禁私用工作中领导干部失职问责追究工作力度,切实增强公车严禁私用的约束力和权威性,提升执行力,确保工作开展取得实质成效
㈧ 如何整治公车私用
8月10日公车私用一直以来都是公车管理工作中的难题,是滋生腐败的温床,并造成浪费。近年来,为了治理公车私用乱象,国家和各地区陆续实施多种措施与办法。
为了治理“车轮上的浪费”,2014年7月,中办、国办联合发布《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要求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实行社会化提供并适度补贴交通费用,从严配备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
这两个文件的发布也意味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正式启动。
公开报道显示,截至2017年,已有29个省份基本完成公车改革工作。地方公车改革工作已转入完善制度体系、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巩固车改成果的深化阶段。
在公车改革的推动下,全国各地公务用车数量明显缩减,节约了公车运行成本。
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市近日公布的车改成果显示,全市公车总量由原先的10万余辆减为8万余辆,减少约两万辆公车,节约财政资金近3亿元。
第二招:张贴标识
公车改革开始后,多地取消了一般公务用车。但这并未从根本上杜绝公车私用现象。
对此,2017年印发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指出,要采取一些创新性手段来治理。其中,公务用车标识化就是治理手段之一。
媒体报道显示,截至目前,已有31个省区市启动部署或已完成公车标识工作。
目前,全国各地公车标识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像北京、上海、广西等地采用公车贴标,即在公务用车前窗显著位置张贴标识;另一种则是像浙江、天津、江西、江苏、湖北等地采取车身喷涂。而公车标识的式样,各地也各具特色。
比如,北京市公务用车标识为椭圆形车贴,统一贴在车窗右下角,不同类别的车辆对应不同颜色标识,红色是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黄色是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蓝色是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绿色是企事业单位的生产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标识上还印有监督电话“12345”。
而四川则对所用公务用车都采用统一样式的标识:白底椭圆形,中间的“公务用车”4个字为蓝色,并标有监督电话“12388”。对9座以下(含9座)公务用车喷涂小标识,9座以上公务用车喷涂大标识。公车标识化,一方面更便于加强对公务用车的识别管理,另一方面,在标识中标明监督电话也可以加强社会监督。
第三招:加多重监督“锁”
除了推行公车标识化外,多地还尝试运用大数据、卫星定位等监管方式,让公车私用无处遁形。
北京已经在所有公车加装北斗导航功能,非工作时段使用、行驶进入敏感区域都会自动报警。
哈尔滨启用的公务用车监督管理系统,运用“大数据+天眼”的组合模式,全面采集全市公务用车信息和交通卡口车辆流量信息,通过系统可对节假日、非工作日、非工作时间的公务用车出行次数、行驶情况等相关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和统计评估,从而监测到车辆是否存在违规配备和使用的情况,助力强化对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的监督整治。
江苏张家港市利用市公务用车智能化管理平台在线查看车辆运行轨迹,发现不按规定路线行驶,可以实时记录下来;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将对公车使用人员进行相应处理。
此外,为了管住公车的“轮子”,各地也出台办法,防止公车的购置和报废环节滋生腐败。例如,今年6月起,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会给每台公车核定编制、上“户口”,对车辆信息等建档立卡,并对整个公车的使用周期进行监管,同时对各职能部门的任务进行了科学的界定。
来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