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扰民整治
A. 治安管理条例关于噪音扰民,是应该归公安局解决还是环保局
归公安局解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如下:
1、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2、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1)噪音扰民整治扩展阅读
人民网沈阳4月14日电(蒋山)4月12日,记者从丹东市公安局了解到,即日起,丹东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生活噪声污染清理整治行动,治理市民反映强烈的生活噪声问题。
喇叭扰民被警告
近日,市民张先生碰到了一件闹心事。每天早上,小区内都会响起收废品的吆喝声。张先生的女儿今年中考,复习时不堪其扰。“这算不算噪音扰民啊?”张先生在社区民警建的“百人朋友圈”里提出了问题。振兴公安分局永昌派出所民警了解情况后,将收废品的男子传唤到派出所。
经了解,男子在花园路附近经营一废品回收点,每天骑着三轮车到处收废品,为了方便,他买了个高音喇叭循环播放。民警告诉他,喇叭产生的噪音已经严重影响了群众的生活,男子说:“我就想着喇叭声大,能听到的人多。”永昌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相关规定对该男子进行了警告。
住在振兴公安分局临江边防派出所辖区的居民王女士有类似的烦恼:“我70多岁了,心脏不好。最近,每天中午家里都能听见收二手家电的喇叭响。”根据王女士描述的情况,第二天,民警巡逻至辖区某路段时,发现一名中年男子骑着三轮车经过,沿途使用高音喇叭重复播放“收旧冰箱电脑、洗衣机、彩电”。民警将他拦住,当场将喇叭关闭。鉴于其违法行为轻微,民警对其进行了警告。
警告后不改正将罚款
今后,对民警在辖区巡逻检查时发现的社会生活噪声相关问题,群众投诉的各种社会生活噪声,公安机关将及时出警,调解纠纷、化解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导致事件升级。对不听劝阻、屡教不改持续制造噪声干扰他人生活的,对双方当事人未达成调解协议或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人民网—丹东市公安局发通告治理噪声生活噪音扰民不听劝最高罚500元
B. 整治扰民小妙招,噪音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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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如何治理公共场合的外放噪音污染
1、科学统筹进行城乡建设规划,明确土地使用功能分区,合理安排城市功能区和建设布内局,预防容环境噪声污染;
2、从声源上降低噪声;包括设备选型、工艺改进、加强管理等。
3、从传播途径上降低噪声;
合理安排建筑物功能和建筑物平面布局,使敏感建筑物远离噪声源。
声源隔声、减振等。
4、受声点防护。
D. 请问噪音污染要如何治理
1.在声源处控制。降低抄声源噪音,工业、交通运输业可以选用低噪音的生产设备和改进生产工艺,或者改变噪音源的运动方式,如用阻尼、隔振等措施降低固体发声体的振动
2.在噪声传播途中控制。在传音途径上降低噪音(在传播过程中)控制噪音的传播,改变声源已经发出的噪音传播途径,如采用吸音、隔音、音屏障、隔振、多栽树等措施,以及合理规划城市和建筑布局等。
3.在人耳处减弱噪声。受音者或受音器官的噪音防护,在声源和传播途径上无法采取措施,或采取的声学措施仍不能达到预期效果时,就需要对受音者或受音器官采取防护措施,如长期职业性噪音暴露的工人可以戴耳塞 、耳罩或头盔等护耳器。
噪音控制在技术上虽然现在已经成熟,但由于现代工业、交通运输业规模很大,要采取噪音控制的企业和场所为数甚多,因此在防止噪音问题上,必须从技术、经济和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权衡。当然,具体问题应当具体分析。在控制室外、设计室、车间或职工长期工作的地方,噪音的强度要低;库房或少有人去车间或空旷地方,噪音稍高一些也是可以的。总之,对待不同时间、不同地点、不同性质与不同持续时间的噪音,应有一定的区别。
E. 如何治理噪声污染
目前,国内外综合防治噪声污染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一)从噪声传播分布的区域性控制角度出发,强化城市建设规划中的环境管理,贯彻土地使用的合理布局,特别是工业区和居民区分离的原则;(二)从噪声总能量控制出发,控制各类噪声源机电设备的制造、销售和使用,即对污染源本身直接采取限制措施。
科学规划
制定科学合理的环境规划和城市区域环境规划,划分每个区域的社会功能,加强土地使用和城市规划中的环境管理,规划建设专用工业区,组织并帮助高噪声企业实施区域集中整治,对居住生活地区建立必要的防噪声隔离带或采取成片绿化等措施,缩小工业噪声的影响范围。为了减少交通噪声,应加强城市绿化,必要时在道路两旁建立噪声屏障,并制定限制鸣笛、限速行驶等规定,使城市噪声降到最低。
控制噪声源
城市管理职能部门要有组织有计划地调整、搬迁噪声扰民严重的中小企业;对于未列入搬迁计划的噪声源企业或机械设备,应加强管理,督促其使用隔音、消声等设施,减轻噪声危害;市区和城郊严格执行有关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指污染企业必须与其配套的污染治理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项目的审批制度,以避免产生新的噪声源。
加强监测管理
使用噪声污染现场实时监测技术,对企业、闹市区和交通要道进行噪声污染跟踪监测监督,及时有效地采取防治措施;建立噪声污染申报登记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作用,积极消除噪声扰民事件。对不同的噪声源机械设备实施必要的产品噪声限制标准和分级标准,加强对制造厂商的管理,使机电产品的噪声控制有据可依。
采用高科技
建立有关研究和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机构,为各类噪声源设备制造商提供技术指导;加强吸声、消声、隔声、隔振等专用材料的研究和开发,为有效控制噪声提供物质保障。
F. 怎样治理噪音污染
1.在声源处控制。降低声源噪音,工业、交通运输业可以选用低噪音的生产设备和改进生产工艺,或者改变噪音源的运动方式,如用阻尼、隔振等措施降低固体发声体的振动
2.在噪声传播途中控制。在传音途径上降低噪音(在传播过程中)控制噪音的传播,改变声源已经发出的噪音传播途径,如采用吸音、隔音、音屏障、隔振、多栽树等措施,以及合理规划城市和建筑布局等。
3.在人耳处减弱噪声。受音者或受音器官的噪音防护,在声源和传播途径上无法采取措施,或采取的声学措施仍不能达到预期效果时,就需要对受音者或受音器官采取防护措施,如长期职业性噪音暴露的工人可以戴耳塞 、耳罩或头盔等护耳器。
噪音控制在技术上虽然现在已经成熟,但由于现代工业、交通运输业规模很大,要采取噪音控制的企业和场所为数甚多,因此在防止噪音问题上,必须从技术、经济和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权衡。当然,具体问题应当具体分析。在控制室外、设计室、车间或职工长期工作的地方,噪音的强度要低;库房或少有人去车间或空旷地方,噪音稍高一些也是可以的。总之,对待不同时间、不同地点、不同性质与不同持续时间的噪音,应有一定的区别。
G. 建筑噪音扰民如何处理
土建工程抄师现在职场上袭的土建工程师一般指的是甲方委派的负责现场工作的现场代表。 土建工程师一般负责: 质量:对工程现场质量进度的督促与抽检,并对存在问题的地方制定处理方法,他与监理的区别在于监理是整治,而土建工程师重在协调处理
H. 噪音污染如何治理
噪声对人的影响和危害跟噪声的强弱程度有直接关系。在建筑物中,为了减小噪声而采取的措施主要是隔声和吸声。隔声就是将声源隔离,防止声源产生的噪声向室内传播。在马路两旁种树,对两侧住宅就可以起到隔声作用。在建筑物中将多层密实材料用多孔材料分隔而做成的夹层结构,也会起到很好的隔声效果。为消除噪声,常用的吸声材料主要是多孔吸声材料,如玻璃棉、矿棉、膨胀珍珠岩、穿孔吸声板等。材料的吸声性能决定于它的粗糙性、柔性、多孔性等因素。另外,建筑物周围的草坪、树木等也都是很好的吸声材料,所以我们种植花草树木,不仅美化了我们生活和学习的环境,同时也防治了噪声对环境的污染。
噪音污染治理
噪音污染治理方案
1、在声源处控制。降低声源噪音,工业、交通运输业可以选用低噪音的生产设备和改进生产工艺,或者改变噪音源的运动方式(如用阻尼、隔振等措施降低固体发声体的振动)。
2、在噪声传播途中控制。在传音途径上降低噪音(在传播过程中)控制噪音的传播,改变声源已经发出的噪音传播途径,如采用吸音、隔音、音屏障、隔振、多栽树等措施,以及合理规划城市和建筑布局等。
3、在人耳处减弱噪声。受音者或受音器官的噪音防护,在声源和传播途径上无法采取措施,或采取的声学措施仍不能达到预期效果时,就需要对受音者或受音器官采取防护措施,如长期职业性噪音暴露的工人可以戴耳塞 、耳罩或头盔等护耳器。
噪音控制在技术上虽然现在已经成熟,但由于现代工业、交通运输业规模很大,要采取噪音控制的企业和场所为数甚多,因此在防止噪音问题上,必须从技术、经济和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权衡。当然,具体问题应当具体分析。在控制室外、设计室、车间或职工长期工作的地方,噪音的强度要低;库房或少有人去车间或空旷地方,噪音稍高一些也是可以的。总之,对待不同时间、不同地点、不同性质与不同持续时间的噪音,应有一定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