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整改通知书
㈠ 国税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是什么意思
违反以下条例就会收到国税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属于文书送达:
1、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23号)》第六十一条的明确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向纳税人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逾期不改正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处罚。
2、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23号)》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设置帐簿的,税务机关自检查发现之日起三日内向纳税人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逾期不改正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处罚。
(1)责令整改通知书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关于文书送达的相关规定:
第一百零一条税务机关送达税务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
受送达人是公民的,应当由本人直接签收;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家属签收。
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的财务负责人、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
第一百零二条送达税务文书应当有送达回证,并由受送达人或者本细则规定的其他签收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即为送达。
第一百零三条受送达人或者本细则规定的其他签收人拒绝签收税务文书的,送达人应当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理由和日期,并由送达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将税务文书留在受送达人处,即视为送达。
第一百零四条直接送达税务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有关机关或者其他单位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
第一百零五条直接或者委托送达税务文书的,以签收人或者见证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或者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邮寄送达的,以挂号函件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并视为已送达。
㈡ 如何回复消防《责令整改通知书》
注册消防工程师是2015年首次考试的证书,其实早在2013年就已经内部安排了一批人进行考版试,通过率大权概在25%左右。既然是新的注册执业证书,肯定会涉及到挂靠的问题。我们就挂靠一年的费用分析一下,看看这个证书值不值得考。
注册消防工程师的信息可以查看职 业培 训教 育 网。
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挂靠费用大概9-10W三年(根据地区不同,有变化)。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挂靠费用大概18-22W三年(根据地区不同,有变化)。
㈢ 什么是责令改正通知书
所谓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责令违法行为人停止和纠正违法行为,以恢复原状,维持法定的秩序或者状态,具有事后救济性。通知书即为以书面告知的形式,送达到被告知人的手里。
处罚,只是保证法律实施的一种手段,不是目的。对违法行为给予处罚,目的在于维护社会秩序。因此,在对违法行为人给予行政处罚的时候,要同时责令行为人改正违法行为,不能以罚了事,让违法行为继续下去。否则就使行政处罚成了违法行为的“通行证”,这是要绝对禁止的。
(3)责令整改通知书扩展阅读:
一、责令改正的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 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四十七条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未建立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农产品生产记录的,或者伪造农产品生产记录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二、实践操作
实践中,应该说“责令改正”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有着重要作用。法律上有规定,客观上有需要,因此应该重视责令改正的具体操作。
首先应该重视责令改正的使用。为了区别于行政处罚,有必要在对违法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的同时,单独制作下达责令改正文书。
其次下达的整改意见应该明确整改的具体问题,有必要的话,还要提出整改措施建议。
责令改正体现的是行政执法中“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为使违法当事人很好地改正违法行为,行政机关也有责任帮助一些自我整改有困难的行政相对人,为他们提供支持和服务,使之尽快完成整改。
㈣ 责令整改通知书是不是行政处罚
《责令整改通知书》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当事人可以据此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但不是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4)责令整改通知书扩展阅读:
行政行为原则上自告知之时起发生法律效力,但在附款有规定时自规定之时起生效。受领之时生效和即时生效的规则,是不能成立的。行政行为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的发生时间,一般为告知之时。这是各国行政法上的通行做法。
“行政处罚”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他依法可以实施行政处罚权的组织,对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规章,尚不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实施的一种制裁行为。
参考资料:行政行为-网络
㈤ 《限期整改通知书》的法律性质
限期整改是行政机关对企业采取的行政行为,就是要求企业在期限内必须整改完成,否则将受行政处罚的可能。一般对企业主管的行政单位:工商行政管理局、环境管理局、消防、食品卫生管理局、技术质量监督管理局、等行政单位。
限期整改期间是不采取行政处罚的。;在行政执法实践中,也有将限期整改归类为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强制措施是指为了预防、制止或控制危害社会行为的发生,依法采取的对有关对象的人身、财产和行为自由加以暂时性限制,使其保持一定状态的手段。
从理论上说,行政机关主动采取强制手段是行政强制措施的本质特征。而限期整改中,行政机关并没有主动采取强制手段。所以,限期整改也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而应该是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外的另一种行政行为。
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限期整改”也是行政处罚外的又另一种行政行为。在法律与法理均没有对限期整改作一准确定义,这只能称为“行政确认”。
(5)责令整改通知书扩展阅读
责令改正与停业整顿的区别和联系
1、限期整改,即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责令违法行为人停止和纠正违法行为,以恢复原状,维持法定的秩序或者状态,具有事后救济性。处罚,只是保证法律实施的一种手段,不是目的。对违法行为给予处罚,目的在于维护社会秩序。
因此,在对违法行为人给予行政处罚的时候,要同时责令行为人改正违法行为,不能以罚了事,让违法行为继续下去。否则就使行政处罚成了违法行为的“通行证”,这是要绝对禁止的。
我国很多法律都有责令改正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 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2、停业整顿,是指责令停产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有以下7种,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机关强制命令行政违法行为人暂时或永久地停止生产经营和其他业务活动的制裁方法。
㈥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1 此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规设置
2 适用范围,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其他税务当事人违反税收法规,妨碍税务管理等需要限期责令改正。
3 填写说明:
(1)送达对象“ ”:税务当事人名称;
(2)“你(你单位)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具体行为。
4、本文书为A4型竖式,一式二份,税务当事人一份,税务机关一份
㈦ 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是什么行政行为
行政执法行为。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有着重要作用。法律上有规定,客观上有需要,因此应该重视责令改正的具体操作。
责令改正体现的是行政执法中“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为使违法当事人很好地改正违法行为,行政机关也有责任帮助一些自我整改有困难的行政相对人,为他们提供支持和服务,使之尽快完成整改。
(7)责令整改通知书扩展阅读:
所谓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责令违法行为人停止和纠正违法行为,以恢复原状,维持法定的秩序或者状态,具有事后救济性。
个别行政机关在具体实施中往往存在着以下一些问题:
1、个别行政机关往往轻视责令改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但在一些行政机关制作和下达的文书中缺少责令改正环节,存在重处罚、轻整改倾向。有的即使下达了责令整改意见,对是否整改,整改的成效,也没有跟踪和有关反馈的记载。
2、个别行政机关把责令改正与行政处罚相混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种类共有七种,但不包含“责令改正。
一些行政机关把“责令改正”列在下达给当事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处罚种类中,同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和处以罚款等处罚手段并列,显然是不恰当的。
3、个别行政机关责令改正的内容不明确。要求当事人责令改正的违法行为应该明确、具体,有针对性。有的行政机关对当事人提出的整改要求就是“责令改正,缺少改什么、怎么改的内容。由于过于简单化,往往改正的效果不佳,甚至流于形式,起不到责令改正的应有作用。
参考资料来源:
网络(责令改正)
㈧ “责令改正通知书”如何应用
行政执法人员在实施处罚时,往往偏重于对主要违法事实的行政处罚而忽视《责令改正通知书》的运用;有的则在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时,把“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期改正”作为处罚种类写到处罚文书上,或是口头责令改正。这些做法是错误的。一、从法律和有关规定看,应当制作《责令改正通知书》。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只要查明当事人具有违法行为,不管其行为是否达到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程度,都必须指出违法行为并责令改正或限期改正。《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也明确规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进行案件调查时,对已有证据证明有违法行为的,应当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改正或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第四十七条还规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适用简易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在《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中书面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二、从有效规范当事人行为,提高监管实效看,应当制作《责令改正通知书》。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违法当事人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指出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提出整改要求,对教育违法当事人,有效防止违法行为继续发生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拒不改正......(本文共计1页)
㈨ 建筑工程责令整改通知书如何恢复
经在2011年11月7日某某工程基础中间验收由设计、监理、建设、勘察、质监所提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特此回复。
A1#楼防潮层到柱边有一块砖的距离未浇筑到位,现已进行补浇。
趁近几天晴朗天气,已将基坑中的雨水及时进行抽干。
柱钢筋保护层较厚,在下道工序施工中注意。
已要求项目部人员安排钢筋工在柱的顶部加设圈梁。
水电的预留洞中过梁板放置不到位的地方,已进行补设。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年 月 日
勉强应付下就这么回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