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5s (2)会
③ 为什么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打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全力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④ 持续至月底!中山开展春季货车大客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昨日获悉,本月内,市公安交警支队将持续开展春季货车、大客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货车超限超载、“营转非”大客车非法营运等严重违法行为,对“百吨王”超载货车上路的,严查严处。
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以及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的统一部署,4月1日至4月30日,市公安交警支队将积极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开展春季货车、大客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货车超限超载、“营转非”大客车非法营运等严重违法行为,全力消除重点车辆安全隐患,维护春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据了解,此次重点整治的车辆包括车货总重达100吨以上的公路货运车辆、严重超限超载的城市工程运输车辆(俗称泥头车);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3宗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的大客车,使用性质为“营转非”“非营运”“租赁”等不具备营运资格的大客车。
其中,货车类重点整治的交通违法主要包括:严重超限超载、疲劳驾驶,非法拼装、改装、报废车、注销车上路行驶,无牌无证、使用伪造或者变造号牌、使用其他车辆号牌、故意遮挡或者污损号牌,货车闯禁行驶以及故意逃避超载超限检查的,不按规定安装使用行车记录仪;聚众闯关、暴力抗法等危及执法人员安全的违法行为。整治的主要路段为干线道路集中施工、大型建筑工地等重点企业,快递物流货运站场、工业园区、港口码头等重点源头周边道路,城市周边道路、高速公路和国、省道等严重超载违法突出的重点路段。
客车类重点整治的交通违法包括:超速、超员、疲劳驾驶、涉牌涉证、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对站外上客、非法营运的,取证后实施登记抄告、移交同级交通运输部门。整治的主要路段为:高速入口、国省道、市际可通行大客车的出入口、辖区通向扫墓点的集散通道。
行动期间,交警部门将利用集成指挥系统、高速公路重点车辆动态监管预警系统等科技手段,分析研判路网情况和“百吨王”货车、“营转非”大客车行驶规律特点,针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及时调整勤务部署,加大违法多发、事故多发等路段的检查整治力度,同时针对夜间、凌晨等货车超载违法多发、“营转非”大客车跨省、市活动频率高的情况,科学部署精心组织,积极开展“午夜”整治行动,对货车超载、“营转非”大客车非法营运违法及时布控、及时预警、及时拦截,开展全方位防控打击,对“百吨王”超载货车上路的,联合交通运输部门严查严处。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⑤ 山西持续推进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两年全省减少死亡700余人
山西持续推进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道路交通两年全省减少死亡700余人
近日,山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向媒体发布消息:近两年来全省道路交通累计减少死亡771人,刚刚过去的2019年是自1986年公安交通管理体制改革以来,较大交通事故起数最少的一年,且我省已连续5年未发生过重特大交通事故。
数据显示,全省较大交通事故保持稳中有降,2018年较大交通事故继续控制在29起,与近三年平均数40.33起相比,减少11.33起,下降28.09%。2019年共发生较大事故19起,同比2018年又减少10起,下降34.48%。2019年较大交通事故起数是自1986年公安交通管理体制改革以来最少的一年。一般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也持续减少,2018年下降6.68%,减少死亡285人;2019年下降12.20%,减少死亡486人。近两年全省道路交通事故累积减少死亡771人,受伤减少1749人。
道路运输业事故死亡人数也是逐年下降。2018年死亡852人,同比减少死亡153人 ,下降15.22%,占当年安全生产事故死亡减少总人数151人的101.32%;2019年1—11月死亡441人,同比减少死亡363人,占同期安全生产事故死亡减少总人数384人的94.53%。两年道路运输业事故累计减少死亡516人。
据了解,为全力遏制和减少重大交通事故,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公安部交管局和省公安厅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查违法、除隐患、强措施、防风险,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各项工作,有力保证了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平稳。
在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面,以“压事故、整秩序、保平安”为目标的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扎实开展。2019年,我省公安交警累计查处假套牌证违法3762起,打掉制售假团伙21个;查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68158起。
从整治效果来看,我省货车靠右行驶已基本形成规矩,90%以上重点路段、80%以上普通路段实现货车靠右行驶。2019年,全省货车肇事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77人。同时,隧道交通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我省持续推进高速公路隧道“柔性隔离”“贴壁进洞”“亮化工程”等创新措施,排查落实整改隧道717座。
在重点风险隐患治理方面,我省公安交警系统推进高速公路“危化品易聚集点段、易结暗冰桥梁、隧道出入口路段、易拥堵路段、团雾多发路段、长下坡高风险路段、中央分隔带开口护栏路段”等七类重点风险隐患治理。目前全省高速公路17处危化品运输车易聚集点段、1951座易结暗冰桥梁减速设施以及青银高速全路段中央分隔带开口护栏、55处开口易拥堵点段全部完成治理。
与此同时,我省公安交警扎实开展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2019年全省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减少98人,下降8.88%;农村地区较大交通事故起数同比减少5起,下降55.56%。
此外,我省公安交警还在深入推进道路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恶劣天气应对能力建设、全面增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科技应用水平、不断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覆盖面、加强外省过境我省易肇事车辆的安全检查等方面持续深入开展工作,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总体实现“控大防小,有保障”的奋斗目标,全省连续5年未发生过重特大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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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亭江镇的交通整治
2008年马尾区政府下达给亭江镇的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为8人,截至2008年6月份,亭江镇道路交通事故己造成6人死亡,已占控制指标75%,占亭江镇安全生产事故死亡总数的100%,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一系列政策、规定,努力为北京奥运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局面,经镇政府研究,决定自7月份至今年年底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统筹、部门协作、社会联动、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深化“五整顿、三加强”和创建“平安畅通县(区)”工作部署,创建更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通过此次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工作,力争达到:
(一)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有明显好转;
(二)农村客运车辆和摩托车交通违法得到遏制,客运和货运超载超限问题基本杜绝;
(三)客运车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四)交通安全宣传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五)交通安全事故大幅下降。
二、专项整治时间:2008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三、组织领导:
成立亭江镇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郑勤锋常务副镇长任组长,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叶铸贵,亭江派出所副所长王国梁任副组长,镇直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设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分管领导担任。
四、专项整治内容:
(一)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宣传活动。建立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社会化机制,深入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宣传“进学校、进社区(村居)、进单位、进企业、进家庭”的五进活动,提高全社会交通安全和交通文明意识。重点内容:
1、在中小学校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每学期开办一节以上的交通安全知识课,每学期编发一期交通安全专刊,设立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或宣传栏。在专项整治活动期间举办一次中小学交通安全征文活动,由镇中小学各选出若干篇进行奖励,并在《福州日报》和《福州晚报》上选登。
2、开展以“拒绝乘坐安全隐患车辆”为主题的农村群众宣传教育。镇派出所开展“双十万画册进农村”宣传活动。镇司法办部门组织交通法律法规宣传队,每季度深入农村开展宣传。每个村确定一名专(兼)职交通安全员,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室和交通安全宣传台帐,在各村刷写交通安全宣传标语、警句。
3、开展以“遵章守法、各行其道”为主题的社区居民(村民)宣传教育活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在社区(村)内设置两条以上固定宣传标语,设置交通安全宣传栏:定期更新宣传内容,建立交通安全活动室和交通安全宣传台帐。镇派出所开展“交通安全进社区”活动和“警营开放日”宣传活动。
4、开展以“当文明人、回幸福家”为主题的家庭宣传教育活动。采取社区恳谈、入户走访等方式,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开展“一张考卷万家答”和“争当交通文明市民”活动,把交通安全知识送到千家万户。发动社区、村居干部配合职能部门开展好这项活动。
5、开展以“文明驾驶、文明出行”为主题的运输企业驾驶人宣传教育活动。公安部门组织人员每月一次深入运输企业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各企事业单位加强车辆和驾驶人管理教育,通过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定期自检自查方式,做到“管好自家车、教育自家人”,共同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镇将对辖区内的运输企此负起监管责任,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督促检查,开展教育。
6、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集中宣传活动。
(1)在专项整治期间确定每月25日为全镇交通安全宣传日,由镇预交办牵头,要求公安、宣传、文明办、交通、司法、教育、工青妇等部门,在广场、公园等居民聚集地,组织开展较具规模的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逼安全常识集中宣传活动。
(2)镇预交办与区新闻协调办配合,依托区有线电视台等,制作若干部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和交通安全常识教育专题片,在区电视台法制栏目播放。
(3)镇将组织力量与派出所配合、制作交通宣传材料,深入社区、村居进行交通宣传。
责任单位:派出所;配合单位:镇宣传组、教育组、交管站、镇司法办、各村(社区)
亭江镇
(二)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遏制因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人员伤亡明显减少,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摩托车交通事故。重点内容: l、重点整治摩托车套牌、假牌、故意遮挡号牌、上高架桥行驶、乱停车、外地牌照摩托车闯禁行等交通违法行为,摩托车守法率达到90%以上。
2、在104国道和农村公路重点整治驾乘两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载多人、无牌、无证驾驶、报废车上路、酒后驾车、不按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3、在强化日常查纠和整顿的同时,每个月组织开展一次统一整治行动;对于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的予以重罚,对于报废摩托车一律予以查扣并强制报废。
4、以村和社区为单位,依托“义务交通安全宣传员”制度,建立摩托车管理台帐,督促摩托车车主做好车辆注册上牌、到期年检和报废、驾驶证培训。
5、大力查处两轮摩托车非法营运,相关部门适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营造严查严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责任单位:派出所;配合单位:交管站、城管中队、各村(社区)
(三)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黑点”和隐患专项整治。夯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基础,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重点内容:
1、对2008年年确定的市级督办“黑点”整治项目和区级督办的危险路段整治项目,要认真落实整治资金、整冶措施、整治进度,确保年内完成整治任务。
2、在“黑点”整治过程中,牵涉到征地、拆迁、工程实施、新闻报道等方面的事宜,有关部门要加强相互协作,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同时要落实监控措施,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3、加强对桥梁和沿线安保设施的检查工作,出现新情况要及时更新信息上报,及时整改。
4、要完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健全预防道路交遇事故工作局际联席会议,落实领导机构成员单位相对集中办公制度。
5、预交办要在今年第三季度内制定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规划,2008年年年底前通过审议并组织实施。
6、要积极研究扶持农村客运发展的政策,完善农村客运网络,推广使用适合农村实际的安全、经济、实用型客车,努力解决农民出行难问题,从根本上杜绝“非法营运”现象。
责任单位:镇预交办、交管站、农业服务中心;配合单位:镇安办、派出所
(四)开展集镇中心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遏制影响交通秩序的突出问题,有效改善我镇交通状况,有序促安全,为创建文明乡镇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重点内容:
1、主要整治客运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和行人交通杂乱现象和乱鸣喇叭、行人闯红灯和不定斑马线、机动车行经斑马线不扎让行人、非机动车驶入机动车道等四类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地点以104国道重点路口为主,派出所、交管站除了加强日常管理外,每日组织专门整治小组加强路口交通整治。
2、落实市政府“两车”停放管理办法,完善“两车”停放点的设置和管理,对严重影响交通的乱停放车辆予以拖车。
3、对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不愿接受罚款的,要求执旗参加交通劝导,每人每次劝导时间20-30分钟。
4、大力推广“斑马线文明礼让手势”,在主要路口、过街横道悬挂宣传横幅,让行人和驾驶人熟知“斑马线文明礼让手势”。
5、发动村(社区)、青年志愿者以及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有关人员上路维护路口交通秩序,劝阻交通违法行为。
6、开展重点部位、重要场所的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亭江派出所;配合单位:交管站、城管中队、各村(社区)
(五)开展客运车专项整治。增强从业司机文明行车意识,客运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全面改善客运车营运秩序。重点内容:
1、加强路面执法,重点查处客运车“三乱”(乱停车、乱抢道、乱鸣喇叭)行为,打击客运车司机在经营过程中使用假币行为。
2、交管站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客运车司机的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从事客运车营运。
3、督促客运车企业建立健全客运车经营者和司机安全学习档案,客运车经营者每月必须参加一次学习,司执每季废必须参加一次学习,司机学习签到率不得低于98%;对安全学习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进行整改。
4、定期通报客运车交通违法情况,制定客运车司机多次交通违法的处罚办法,加强客运车司机队伍管理。
责任单位:交管站;配合单位:亭江派出所
(六)开展超限超载和货运车辆专项整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从根木上规范车辆严重装载和运输行为,基木杜绝车辆非法改装、拼装现象,将车辆超限超载比率控制在5%以内,建立起规范、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重点内容:
1、在源头进行运输装载行为监管和检查,防止车辆超限超载。
2、适时组织路面联合执法,依法查处车辆超限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
3、加强修车场所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拼装车辆行为,加强外挂车辆的管理,遏制外挂车辆超载运输。
4、认真研究解决运砂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持续整治运砂车辆超限超载。
5、严格客运车辆管理和整治,对途经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路段的夜间客运车辆不予放行,并监督客运企业落实客运班车夜间运行的规定。
6、严把客运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安全关、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加强对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监督,确保客运车辆落实日趟检和装载规定。
7、定期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罐车罐体和配载容器进行检验;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应急器材和防护用品,安装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志灯、标志牌,悬挂相应的警示标志、安全告示牌;必须配备经过培训合格并取得从业资格的驾驶员、押运员。
责任单位:交管站;配合单位:亭江派出所、镇农业服务中心
(七)开展农机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增强防控监控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重点内容:
1、加强“三夏”期间农机安全监管,检查投入跨镇作业的农业机械是否经过安全技术检验、从事跨镇作业的驾驶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和驾驶操作技术培训,检查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长距离转移等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2、打击拖拉机超载超速、无牌上路的黑车、违法载人、无证驾驶和违规挂外省牌证等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特大农机事故。
3、针对第四季度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加强秋冬季作业机具安全技术检验,保障参与作业的各类机具的安全状态;加大对作业高峰时段和田间场院的农机安全检查,落实秋冬季农机行驶作业防雾、防滑等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4、摸清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人管理情况,发现未按规定办理拖拉机牌证、年检和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令补办相关手续;对无证驾驶、准驾与实际不符的,要求乃时办理相应手续。
5、加大对非法改拼装拖拉机的排查力度,非法改拼装窝点一经查实,联合工商、公安等部门予以严厉打击。
6、严格拖拉机注册登记手续,对不符合技术标准和政府有关部门拖拉机产品公告的,一律不予登记;要规范和严格拖拉机驾驶人培训、考试工作,加强源头管理。
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配合单位:亭江派出所、交管站、工商所
五、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7月下甸):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制订下发具体工作方案,认真进行部署,分解下达整治任务。
(二)具体实施阶段(8月上旬至11月上旬):根据具体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本地区、本行业的专项整治活动。
(三)督促检查阶段(11月中旬至12月上旬)
1、由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三个督查组,分片督查各部门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的情况,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及时发现、通报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及时跟踪落实。
第一组:牵头单位:安办,成员单位:城管中队、中小学校(由区预交办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联系工作)
督查地区及部门:104国道沿线各村(社区)、镇交管站
第二组:牵头单位:交管站,成员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司法办(由市预交办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联系工作)
督查地区及部门:闽白线村(社区)、亭江派出所
第三组:牵头单位:亭江派出所,成员单位:工商所(由区预交办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联系工作)
督查地区及部门:农业服务中心、集镇中心区各村(社区)
2、督查重点:
(1)各部门贯彻落实集中大会战七个专项整治情况。
(2)是否完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局际联席会议制度,是否落实铰导机构成员单位相对集中办公制度、定期召开局际联席会议。
(3)是否着手制定本地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完善农村特别是边远地区客运网络。
(4)是否以村、社区为单位,聘请义务“交通安全宣传员”,否组织专门力量配合派出所,以村居为单位建立车辆和驾驶人台帐。
(5)各企事业单位是否加强车辆和驾驶人管理教育,通过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定期自检自查方式,做到“管好自家车、教育自家人”。
(6)道路交通事故“黑点”和公路危险路段整改的责任单位是否按照市、区政府的任务分解和要求,落实整改措施、整改经费、整改进度。
(7)实地检查:是否存在车辆超速、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超限、酒后驾车和危化品运输车、校车、摩托车、低速汽车、拖拉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载多人。
(8)交通安全宣传氛围是否浓厚。
(四)考评阶段(12月中旬至下旬):由镇预交办对各相关责任单位组织考评,考评工作分为各村(社区)、镇直有关部门两个方阵,分别制订考评标准。
1、考评对象:各村(社区)及专项整治责任单位
2、考评办法、内容及评分标准:
(1)考评实行百分制。按照规定的肉容及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工作任务未落实的不得分,扣分以该工作任务分值扣完为止。
(2)考评结果与各村(社区)、各部门年度效能考评、安全生产考评相结合,考评总分抵于70分的予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一票否决。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将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制定详细具体、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人员和资金,确保镇政府的部署和本辖区、本部门的职责落实到位。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部门耍加强沟通与协作,形成整体合力,特别是牵头单位,要主动、及时地协调配合单位,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各单位要把各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责任人,逐项抓好落实。
(三)加强督促检查。镇政府专门制定了专项整治督查和考评办法,效能办要对各部门落实工作情况进行效能督查、绩效考评。各单位也应紧紧围绕各自职责任务,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督促检查,并采取召开现场会、明查暗访等方式,促进工作落实。
(四)加强信息报送。镇预交办应于8月1日前向区预交办上报专项整治活动领导机构、方案、联系人;每月上报一汝专项蔡治情况。各部门落实专项整治情况及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各专项工作责任单位报送;各责任单位要及时向镇预交办报送简报,由镇预交办编发全镇信息,同时及时汇总各部门反映的问题报镇政府研究解决。
⑦ 余庆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整治措施
(一)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从严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部门要按照“五整顿”、“三加强”的要求,集中精力,集中力量,采取一切必要措施,迅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一要全力组织和推动警力上路,强化路面管控,切实提高路面见警率、民警管事率,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大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二要针对农村道路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和无证驾驶、摩托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特点、规律,专门安排县乡公路勤务,定期不定期组织乡村干部、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安监站人员、农机安全管理人员、交警大(中)队民警,派出所民警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和严厉打击农村道路上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三要继续加强安全隐患较多、车流量较大的重点区域的整治行动,特别在时间上要打破常规,利用早、晚时段、公休日扩大整治成果。对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非法载人,报废车、无牌无证车上路行驶及各类车辆非法营运行为要严管重罚,防止出现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四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抽检抽查,对违规运输的,要按照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严格处罚并予以纠正。专项整治期间,所有交通违法行为,将严格实行严管重罚的原则,可处罚可不处罚的一律实施处罚,自由裁量幅度内靠上限处罚,够拘留处罚的一律予以拘留。
(二)完善道路基础设施,改善道路路况。
1、深化公路危险路段治理。县财政将安排20万元的专项整治资金,专项用于全县农村公路的危险路段治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针对各自农村道路的实际状况,迅速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通乡、通村公路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和危险路段排查;要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统筹安排、有效整合交通治理专项资金,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公路隐患整治的资金投入,加强对通乡、通村公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的治理力度。对急弯、陡坡、傍河等险要路段,要用增设必要的交通标志、警示标识和防护栏(墙、墩)等安全防护设施,逐步改善农村道路的通行条件。各乡镇6月底前要全面完成辖区内通乡、通村公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的排查整治工作。同时,县交通、公路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投入,把去年已排查出来的、尚未治理的事故多发危险路口路段,作为治理重点,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2、切实抓好公路养护工作。各乡镇人政府和县交通、公路等部门要加强路况巡查,及时消除路面隐患和路障,修复影响行车安全的破损路面,并保证工程质量;要加强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按规定设置交通安全标志;要根据交通流量和路况,在雨季对全县重点路段进行巡查和养护。对桥梁、隧道、高边坡、易滑坡、易坍方等路段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险情,及时排除;对边沟、涵洞、桥下障碍物和上边坡的危石、悬石要及时清除。
3、完善道路标志标识的设置管理。进一步完善省道和县乡道路标志标识的设置,危桥险路的两端必须设立禁令、警告标志;对穿越学校、村镇、市场及事故多发的地段要增设必要的警示灯、牌;要加强对标志标识的维护和管理,保持规范完好;要加强道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管理,依法拆除违章建筑、清除非公路标志标牌。
4、在交通复杂和事故多发地段安装电子监控。专项整治期间,县公安交警部门要把所有测速仪全部投入到全县各主要道路上,采取抓拍超速违章等措施,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
(三)加强源头管理,落实安全责任。
1、从严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县公安交警、农机等部门要严把驾驶员培训关、考试关,尤其对大中型客车、从事危险品运输的驾驶员和拖拉机车驾驶员要加大管理力度。有不良驾驶记录的人员不得从事客、货营运。对从事客、货长途运输和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品运输的驾驶员,要加强审验,审验不合格的,不允许上路。对驾驶员的管理,要明确奖罚政策,区别对待,对屡次交通违法、肇事的,要列为重点进行管理。
2、进一步规范机动车管理。县交通、安监等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和客运汽车站进一步严格对营运车辆的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隐患,要坚决进行整改;对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严禁转籍过户,并注销牌证,强制报废;要坚持“谁检验、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按照机动车安全检验的技术标准,严格把关,建立健全安全检验责任制度,把事故隐患消除在上路之前。同时,各乡镇要依靠乡镇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按照户籍化管理的要求,建立农村客运机动车及驾驶人、低速货车、拖拉机、摩托车的台账,实行“一车一档”,并督促无牌无证车辆完善车辆相关手续,全面落实监管职责;要通过建立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台帐管理制度,红白喜事、传统节日交通安全“打招呼”制度,安全管理人员跟“场”监管等制度,及时消除农村群众集体搭乘低速货车、拖拉机的严重违法行为。
3、加强对道路专业运输企业、专业运输户的监督管理。县交通局要督促各专业运输企业、专业运输户,健全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挂靠经营单位或个人的安全监督,并承担管理责任。切实落实车辆安全例检制度,加强对车辆的维护管理;加强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查堵工作,严禁危险物品进站、上车;加强对出站车辆的安全检查,杜绝存在安全隐患和超载的车辆出站。
4、落实交通安全目标责任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作为本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要把交通安全工作纳入辖区各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内容,进行综合考评,坚持长效管理;要整合现有的管理力量,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管理;要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安监站人员、农机安全管理人员、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作用,构建起既有分工、又有协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每个乡镇要采取措施将管理向乡村两级有效延伸,将行政村(居、社区)的村(居、社区)支部书记或村(居、社区)委会主任明确为本村(居、社区)的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由县公安交警大队定期对其进行培训。县财政将预算10万元专项资金,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对各行政村(居、社区)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实施补贴,剩余资金补助给县公安交警大队用作村(居、社区)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的培训和考核经费。
(四)运用多种形式,强化宣传教育。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工作部门要运用各种形式,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并使之经常化、制度化;要改进宣传方式,注重宣传效果,突出“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交通安全宣传理念;要利用一些重大交通事故以案说法,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要逐村宣传,真正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浓厚氛围;要充分发挥交通安全宣传的引导和警示功能,在乡镇街道、主要公路路口和客运站点等人员密集的场所设立固定交通安全宣传栏、宣传墙和警示墙,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宣传党和政府在解决农民群众安全出行等方面采取的政策措施,宣传农用车、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违法载人的严重危害,努力提高农民群众安全出行观念,增强交通参与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各运输企业要把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到驾驶员。各中小学校要对广大师生进行一次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使学生熟悉交通安全常识;学校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要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严禁超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