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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整治

发布时间: 2020-11-20 20:54:47

㈠ 什么时候能来整治整治房价

没这个时候估计……

㈡ 国家现在打压房价的政策有哪些

中国到底有多少闲置房?如今这可是个热门话题。有媒体报道说,中国电力部门报告,过去六个月,6450万城市住户的电表读数为零。据此推测,中国现有闲置房可供2亿人居住。另有媒体说,电力部门否认了这一数据。无论如何,首先要获取可靠的数据。不然,就只能“摸黑儿”制定国家政策。
两种泡沫
房产市场可以经历房价和数量两种泡沫。近代大多数房产泡沫都是房价泡沫。上世纪80年代,东京房价猛增,供应却没有相应上涨。上世纪90年代,香港房产市场也遭遇类似情况。房产市场易产生价格泡沫,因为一些独特因素限制了供给的反应速度。
首先,房产建设与政府管制息息相关,与其所在社区关系尤其密切。成熟社区中,通常规定新建楼房不得超过一定高度和密度。
因此,这类社区实际上不可能迅速提高供给。
其次,基础设施建设耗时较长。缺乏土地通常与基础设施稀缺有关。基础设施建设很费时间。房价高时,假使资金充足,人们也对基建持谨慎态度,不敢一哄而上,担心费时费力的基建结束后,房价已然回落。因此,即使在较长的一段时期内,房产供应也可能无法对涨价作出反应。
房屋数量泡沫比价格泡沫少见,而且持续时间不长。出现房量泡沫时,供给增加,房价遭遇下行压力。此时仅需增加货币供应,就可稳定房价。房量泡沫有时为建设泡沫,但往往伴随建设周期一起结束。因为一旦供给抬头,房价将急剧回落。
目前,中国正遭遇房价泡沫。通过研究分析房价/收入比和房租收入,我们就可以判断,泡沫是否已经产生,程度如何。如果城市里每平方米房屋均价为居民平均月收入的5倍-10倍,房市规模相对家庭总大得多,高房价就很可能是泡沫。成熟经济体的房价/收入比应在1倍左右。在发展迅速的经济体,比率可能为2倍。中国房产价值都集中在大城市,其房价水平无法通过理性因素来解释。中国的房租也正在上涨,而如果真是遍地都是闲置房,两种现象无法互相解释。有人批评房产中介公司哄抬市场。除非市场待租赁房产都集中于一家之手,否则,难以积聚足够的市场力量形成垄断。中国房产中介产业非常分散,因此,这种解释很难成立。
中国特色的泡沫
中国的房产泡沫与其他泡沫的不同之处在于,它有着前所未有的数量,中国不存在供给不足。城市住房大多可分为单位旧房和私人住房。后者在过去十年突飞猛进,达6000万套。其中,约2000万套由开发商在建。地方政府土地储备大约还能再建2000万-3000万套房屋。大量单位公房拆迁后再开发。在最近一轮再开发热潮之前,单位公房量可能超过100亿平方米。相对于新建住房量,拆迁房
数量不可能太大,否则,这些公房对地方政府来说就失去了商业意义。现有住房总量可能在90亿平方米左右。
除了商品房建设,公司和政府也自行建房,分配给员工。农村也建设了大量住房。在毗邻大城市的地区,此类住房影响房产供给。如果郊区农田被重新规划为城市用地,官方分类将农房变为城市住房。
获得城市住房总量的可靠数字实在很难。人均住房面积数据还比较有用。在大部分城市开展的调查显示,平均住房面积为每人28平方米-30平方米。我们不知道这项调查覆盖了多少人口,但是,这些数据肯定不包括农民工。我们不知道这项调查是否将空置房计算在内。粗略估计,中国城市住房总量约为170亿平方米,误差区间为上下各10%。
尽管数据不精确,但仍可断定,中国不存在绝对住房短缺的情况。如采用日本的标准,中国城市住房足以安置所有的中国人,所有农村人口迁到城市都足够。
掌握投机型(而非其他目的)空房的数量,比掌握住房总体数据重要得多。虽然政府未能公布空房数据,但我认为商品房空房率为25%-30%,比正常市场情况下至少高出100%。这种差异可被视为投机库存,如同有人囤积黄铜,待价而沽。这种投机库存的价值可能占GDP的15%左右。更可怕的是,2010年-2011年将可能形成大量投机库存。近期信贷收紧,挤压第二套及第三套房购房者,导致全国交易量崩盘。
我从房产中介发现,大多数房产需求被纳入调控范围,即投机购房。可以假设,2010年-2011年,房产供给将接近GDP总量的15%。房产政策调控抑制市场过热,开发商势必囤积供给,作为库存。一旦再次放宽调控,投机行为将卷土重来,可能导致投机库存价值翻番。
放松现有调控措施的几率很大。部分城市的银行已经逐步放开信贷。地方政府靠房地产增加收入。如果交易量持续走低,他们将陷入财政危机。许多地方政府本已债台高筑。地方政府负债超过收入五倍很普遍。如果收入来源枯竭,地方政府会拖欠债务。有鉴于此,中央政府可能放松调控力度。调控放松可能秘而不宣。政府改变心意,虽然短期内可缓解政府的财政困难,但是,一旦房产泡沫破灭,问题将接踵而至。
除了商品房空置,其他类别的房产空置率也居高不下。优势群体或关系户(例如,郊区的农民和可以自行建房的公司的雇员)不受市场约束,将占上风。因此,这方市场的闲置率将比商品房市场更高。虽然这些房产不参与市场竞争,但它们却参与租房市场竞争。它们构成有效供给的一部分。计算房产市场过量时,也应考虑它们的闲置率。
即使中国的城市空房少于6450万套,也将达到国际标准的一半。这仍相当于城市住房总量的20%,高于台湾高峰期的闲置率。如果放松调控政策,空房量将超过城市住房总量的30%。中国的房量泡沫的规模的确前所未有。中国住房供给过量并不稀奇。总的来说,过度供给很常见。它反映出资本价格过低。中国
经济的结构决定了,供给将迅速增加。然而,闲置率居高不下,而房价还持续走高,真是咄咄怪事。在正常情况下,投机者会因为高闲置率止步不前。目前迹象很明显,房价将陷入困境。以下四个独特的因素或许可以解释中国的特殊情况。

㈢ 国家为什么降低房价

打击助涨房价内在动因
近年来许多开发商疯狂囤地,但远未支付土地出让金,地方腐败官员在其中起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就目前情况看,许多开发商仅支付了少量的土地出让金,但由于多方囤地也处在资金链严重危机之中,预计这类企业占开发商数量的50%,这类开发商是问题最多、骗售骗贷的主要源头。重庆一空手道开发商一套房子虚假按揭重发出售9次就是明证。近几个月来一批开发商宁卖项目不降房价,说明了管理的效果开始显现。打击管理不善、资金不足的开发商,有助于规范房地产市场,降低房地产市场的多方风险非常有必要。上海地区出现的开发商不降价联盟只能是违法开发商有气无力的“回光返照”,仅仅是开发商们为应对房价下滑所作的应对措施,但这一措施注定了不能持久。
再加之开征物业税必须在全面普查房屋购买的情况下才能计征,而普查复杂而漫长,所以能在今年10月开征已经不易。开征物业税将严重打击投机行为,有可能会使15%左右的购买者退出行列。例如,北京有约10%的家庭拥有第2套住房,即为50万户左右,估计其中约有20万户有第3套以上住房,或通过出租牟利,或炒作住房。但笔者认为,法不禁止皆自由,管理者应避免不教而诛。建议对以往的投机炒房者给予半年以上的宽限期,并减交转让税,促进住房流入真实居住者手中。如果物业税在10月份实施,笔者建议,超出部分的年税率不能超过相应面积商品房价值的3%,对过去已经拥有多套房产者其计征时间延期到2008年7月1日后,对新购房者则及时开征。
各级地方政府在领会中央政策的精神后,必然会重申改善民生为第一要务的住房政策,打击腐败将有力地约束地方官员助涨房价的内在动因,让广大普通百姓能拥有一套住房成为政府施政目标之一。青岛市提出住房建设要改善民生、共享发展,明确提出普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低于去年,为地方政府作出了好的榜样。贯彻党和政府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政方针,调控房价必然势在必行。吴邦国委员长在考察香港住房制度时提出,政府应当借鉴新加坡与香港住房制度。因此,可以预计,研究与借鉴香港与新加坡等地的住房保障制度,成立保障性住房建设部门,统筹保障性住房建设也有较大的可能性。

1、央行进一步提高存款准备金与加息。去年下半年,针对房地产贷款居高不下的情况,为抑制金融风险,央行从去年6月以来四次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共有6300亿资金退出流通支已经上调法定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预计在第二季度进一步提高准备金,紧缩房贷规模。另一方面,央行有可能再次加息,抑制房贷行为,挤压房地产泡沫。
2、央行将组织全面清查房地产贷款,排查问题,重申制度。我国银行房地产信贷体系存在多重漏洞,主要问题是信息体系未建立,无法查证多头开户、一人多贷,假名借贷等多重问题,房地产贷款评估缺少使得房地产贷款助涨了房地产泡沫,万一泡沫崩塌,银行将会遭受巨大损为此,央行将有可能组织多家银行合作联手,逐步建立信用体系,严厉清查与打击虚假按揭、一人多贷、一房多贷、多家银行向一人反复放贷等问题,贷款审查力度将持续加大。这对许多参与运作炒房骗贷与虚假按揭、虚高房价将是有力的打击,预计将会有一批炒房的开发商与投机炒房者被迫降价抛房套现。
3、提高土地出让金的回收及新建楼盘预售贷款管理。近几年来,许多新暴发户凭借与权力部门关系进入房地产市场,有些新老板一个楼盘就赚得钵满盆盈。很重要的钻了房地产按揭贷款这一漏洞。这些暴发者通过关系低价获得土地,远未交齐土地出让金,就开工建设,通过建筑企业垫资,最后提前通过预售的办法获得购房者资金来完成房地产开发。目前的措施是不封顶不开放按揭预售,但是还远远不够,需要政府部门对土地出让金回收一款加大管理力度,不要把出让金成为开发商的流动资金。目前专家们意识到这两项的管理不足。
4、显著增加经济适用房与廉租房的供应量。这几年来,经济适用房由于不能为政府提供税收、不能为贪腐官员提供贿赂,开发商也难以获得暴利,因此,所建数量越来越少,甚至等同于做秀,极为少量的经济适用房依然有许多成为富人牟利的利器。因此内中利害如此,因此利益集团一定会阻挠此项措施出台,因此必然有一番艰难险的较量。许多利益中人,特别是贪腐官员与开发商将通过无良学者影响制订政策的全过程来干预供应数量与地段,以免成为房价理性下落的阀门。但鉴于多年来这类住房的数量很少,分配不公,人民群众反响强烈,因此,政府必然会在较大幅度上增加两房的供应量。笔者预计今年多数城市的经济适用房供应数量将能在原有基础有较大提升,许多城市能达到占总量的6%以上,个别的可达10%以上。廉租房也可能由原来的1%上升到3—5%,这既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也是经济建设健康发展的需要。
5、打击腐败官员买房洗钱的行为。腐败分子通过买房进行洗钱已经是人所公知的事实。让腐败官员通过购房将黑钱洗白,实际是助长腐败行为,延长腐败链条,扩大腐败的空间。这必然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大忌。以北京为例,北京市建委的有关官员说,35%的商品房被外地人购买,其中高档商品房有50%为外地人购买。资料显示,在这些购房人中,一次性付款占54.3%。并且是现金支付为主。笔者认为,这类买家的资金来很可能是腐败资金。很显然,巨款不进入银行放在家里,买房不是通过银行转账而是将直接携带数十万甚至上百万现金,这必然是个人资金保管的大忌。其主要原因,主要是通过银行帐户转帐会暴露资金流动的的安全方法弃之不用无法是为了查验无据罢了。打击腐败洗钱行为目前有可能涉及10-15%的购房户,没收房屋或补交所得税将为国家带来大笔财政收入。虽然阻力比较大,加之腐败资金用假名购房等原因导致排查困难,但是如果通过鼓励检举揭发并且给予重奖的办法可以使绝大部分洗钱的腐败资金回归国库,造福人民。
6、开征物业税。这一措施是房价回归理性的杀手锏。有开发商预计仅开征物业税一项就会造成房价下跌25%。因此利害至关重要。预计今年五月前物业税相关条款将会正式公布,今年年底前开征。虽然利益集团阻力巨大,但是国家税务部门积极主张,中央政府严厉问责,物业税必然会推向前台。由于利益集团的抵触,加之制订物业税相关内容的复杂性,物业税是否有力度还难以预计。但是,可以肯定的是,物业税对炒房者与持有大户型的房屋所有者必然构成较大压力。现在多种说法不一。笔者预计,所有房产持有人都要缴税,但可依人口数扣减。如果依发改委官员称的人均30平方而言,90平米是多数住户的扣减的起点数。如果建依设部以往出台小康住房标准为例,即以人均35平方米为扣减数量的话,4口之家140平方米以内可不用交税。所以制订标准必然有一番争执。
7、全面开放单位建房。这一条是人心所向,也是大势所趋。广州市已开先河。这本来就是近两年许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致的建议。预计本届人大政协会议有众多提案支持音单位建房。单位用自有土地建房,符合规划、符合土地用途,这将为一批住房需求者带来福音。未来可能有10%左右的购买者通过此种方式圆自己的住房梦。
8、政府出台相关规定规范集资合作建房。集资建房是调控高房价的重要手段,也是高房价的有力竞争者。集资建房使用开发商暴利公布于世。去年11月温州集资建房拍地获得成功,其成本预算比邻近开发商的商品房要便宜88%以上。因此集资建房是开发商的生死对头,也是贪腐官员重点打击对象。因此集资建房建房在管理环节上存在诸多问题,资金管理、安全监督、质量保证,未来的小区管理等都缺少相关制约,因此更成为开发商与贪腐官员打击对象,因为其不容于现有的房地产开发规定。但集资合作建房是民心所向,也得到了社会广大中低收入阶层的衷心拥护,两年来集资建房动议一浪高过一浪。政府近几年来致力于建设和谐社会,必然会高度重视呼应人民的需求,出台管理细则推动集资建房相关规定。预计两会之后,将议案交办有关部委,今年下半年有可能出台。笔者预计今后数年,将有3-5%的用户通过此种方式解决住房问题。
9、政府将出台相关政策打击投机炒房行为。一是为外地不在本市工作投资房产者设限,比如,征税。税率达20%甚至更多。出售牟利的增值部分征税,对房屋出租收入征税。这一内容将会借鉴韩国的调控措施。韩国的住房转让增值的相应税率为50%,中国的许多情况与韩国相似,因此没有理由降得更多。
10、全面清查房地产开发商囤积土地的行为。许多城市过去已经闲置了大量土地,虽然多次说整治开发商囤地行为,但地方相关部门多数是光响雷不下雨,原因有相关官员从中作梗。今年由于中央政府重拳出击整治贪腐,因此,清查房地产开发商囤地行为必然雷厉风行,因此,全面开工建设的商品房上市数量,有利于降低房价。

㈣ 现在的房价如何治理

遏制房价快速上涨需猛药,更需长效机制

刚刚结束的国务院常务工作会议上,提出了一个带有强制色彩说法: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与之同时,出台了一系列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导向政策: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给、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加强市场监管、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这些措施,被称之为“国四条”。从此次中央政府的表态来看,可谓之决心大、力度强。

目前房价上涨的势头的确是超过很多国人的承受能力的。据报道:当前我国许多一线城市房价按现汇率折算,已经可以与发达国家的房价比肩甚至更高,而“当地”居民的平均收入却不及发达国家的1/10。可见,高房价已让百姓们无以安居了,何来乐业?更为令人不安的,目前金融危机对经济影响尚未完全消退,许多企业仍处在困境当中,危机导致的大批失业者尚未从新回到工作岗位上去,此时房地产价格就迅速升温,这是反周期的异常现象,是泡沫经济的征兆。

也正是如此,国务院决定出重拳,打压过高房价。从“国四条”政策组合情况看,范围很全面。这四条措施,其中每一条都点中了房地产价格不正常上涨的穴位。根据中国目前的经济体制以及政治体制,这四条措施必将会产生较为明显短期效应。特别是中央政府采取压指标的方式把降低房地产价格增幅的任务“层层落实”给各级政府,如果限期内达不到要求就拿你的乌纱帽说事,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调控手段在短期内还是很有效果的。

不过,中国房地产之问题可谓冰冻三只,非一日之寒。解决问题需要猛药,更需要长效机制。

就以房地产市场所依附的土地制度而言,其与房地产价格是连襟的。在我国城市土地是国有的,是国家垄断的,土地的一级供应者就是政府,而土地而供应价格的决定者也是政府。从理论上讲,土地供应价格降下来了,房价自当下降,而政府作为土地价格的控制者,要降低土地价格本来不应受其他内生因素的干扰,但是事实并非如此。因为这不仅仅是一个利益格局再分配的问题,同时还牵连着一个很长的体制链条。

目前,土地收益已成为各级财政一个很大的蛋糕,如果把这个蛋糕一下子给拿掉,不单纯是一个财政收入减少的问题,而且与之相关联的财政支出就立刻没了着落。财政收入下来了,财政支出没有着落,顷刻间就要产生社会问题。我们都知道经学当中有一个“棘轮效应”,大意是任何经济主体的经济利益都是升上去容易降下来难,这也即是人们常说的“利益刚性”。财政收入下来了,支出又降不下来,结果必然寅吃卯粮,导致层层赤字,然后是物价上涨的压力越来越大。在整体物价都节节攀升的情况下,房地产价格能耐得住寂寞老老实实呆在那里吗?显然不能。于是,一轮政策调控,到此为止,人们不愿看的回归,又循环回来了。

要想彻底解决问题,不仅是土地供应制度要改,财政制度也要改,其后面的行政体制,吏治等等也要改,这一系列的改革,不仅对地方政府是个棘手的问题、对中央政府也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因为这一系列改革,超出了经济体制改革的框架。因此说,房价快速上涨,只是我国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深层矛盾的一个表象而已,要遏制其快速上涨,任重而道远。
搜狐博客征文里的:
http://my-ark.blog.sohu.com/139884252.html?act=1261134692844#comment

㈤ 治理中国高房价是将泡沫戳破吗

从2003年开始,中国的平均房价就一直以将近两倍于收入增长的速度飙升。在房地产的十年黄金期(2004-2013),全国三十五个一二线城市的房价增长率普遍远高于当地的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而在最近一轮始于2015年下半年的房价疯涨期,虽然中国GDP增速已经降到6-7%左右,但在全国300个城市中,仍有58城市的房价增长超过10%,其中有10个城市的房价增长超过了40%,9个超过30%,还有9个超过20%。

由房价飞涨所带来的丰厚资本回报已使房产脱离了用来居住的属性,成为投机和炒作的对象。其结果是更多资金从实体经济流出,进入房地产,导致近年来实体制造业持续低迷。这一资金“脱实向虚”的社会现象已引起各界热烈讨论和政府的极大重视。在2016年12月中旬所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要求回归住房居住属性。

因此,理解为什么中国的房价能长期以远高于国民收入的增速上涨和其对中国宏观经济影响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政策含义。在2017年四月《美国经济杂志:宏观经济学》发表的一篇论文中,笔者对这一问题从理论和实证角度进行了全面分析。

政策建议

在出现这样一个高速膨胀的房地产泡沫时,政府应如何应对?我们认为最佳策略并非戳破房地产泡沫,而是把其增长的速度限制在收入增长的速度以下。为了达到这一点,可以采纳如下政策:

(1)不仅建a立健全严格的房产登记制度,而且建立健全透明的房产交易制度,使得房产交易必须通过国家指定的银行中介或第三方法人机构才能合法完成,拿到房产拥有权。否则属于非法交易,合同不受法律保护。这样也可以降低投机者用现金买房的机会,堵住交易漏洞。这一制度的建立为实施以下措施打下了良好的制度基础。

(2)限制炒房资金在国内跨地区流动。中国是一个大国,面积和人口超越欧洲各国之和。设想如果全世界的资金都去上海买房,政府推出再多的土地也不可能阻止房价的飙升。因此可以通过第(1)点里面建立的监管机制限制炒房资金在国内跨地区流动。比如,地方政府,尤其是大城市政府,可以规定除非每年在本地工作和居住时间超过一定限度,否则不许在本地购房。这样可以根除诸如温州炒房团这样的房地产投机集团在全国各地炒房。

(3)收取房产税,尤其是第二套房。房产税可以挤出投机者拥有的空置房,降低房价和租金。但为了提高地方政府推出和执行房地产税的积极性,中央政府可以考虑剥夺地方政府依靠土地资源获得财政收入的权利,任何土地收入首先必须上交中央,然后按情况返回地方。通过收缩地方土地财政资源,可以迫使房地产税成其为地方政府依赖的主要财政来源。这样可以倒逼地方政府出台或执行符合本地情况的房地产税政策。

(4)由地方政府出面积极帮助健全租借市场,诱导中低收入群体和空置房拥有者进入租借市场,使得空置房不再空置,从而缓解房价上升压力。事实上很多发达国家的中等收入群体并不一定拥有房产,而是长期租房。

(5)对最低收入群体提供廉租房。但是这只能对收入极低者(极其贫困人口)适用,不能指望靠它来解决大多数人的住房需求问题。

我们认为其他政策,比如提高房贷利率和限购等政策,只能治标不治本。这些政策只是“扬汤止沸”,而非“火底抽薪”,往往还会在政府与民间的博弈中损害整体经济和政策的信用。

从长远来看,为了遏制投机性购房需求并使资金回归实体经济,中国经济还需要从资源驱动型的发展模式转型至创新驱动型的发展模式。而这一转型成功的关键在于不断深化宏观经济若干领域的结构性改革。这些改革措施包括鼓励民间资金进入上游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鼓励家庭对新能源和高技术产品的贷款消费方式以扩大内需,降低高端服务行业的进入壁垒,加强金融监管和金融体系改革,健全和完善资产投资市场和保险业务市场。我们相信,政府对经济转型的决心至终将提振企业家,特别是民营企业家对投资实体经济的信心。

㈥ 七部委重拳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传递哪些信号

优先关系户、曲线收取号头费、捆绑销售、对购房者“挑肥拣瘦”……近期房地产市场乱象丛生,不但让刚需购房者感觉“受伤”,也给房地产市场埋下风险的种子。针对一系列房地产市场乱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将于今年7月初至12月底启动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的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通知,专项行动将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合肥、福州、厦门、济南、郑州、武汉、成都、长沙、重庆、西安、昆明、佛山、徐州、太原、海口、宁波、宜昌、哈尔滨、长春、兰州和贵阳开展。

为什么选取这30个城市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的专项行动?住建部相关负责人解释说,30个城市包括北上广等16个热点城市,还包括一些潜在热点城市、媒体曝光违法违规行为较多的地方以及一些已经在进行违法违规行为整治的城市。

“要先在30个城市试点,各地乱象侧重点不同,要力求打击精准,通过前期摸索经验,会在年底之前扩大范围、全面开展乱象整治行动。”该负责人说。

柴强说,专项行动也强调建立房地产市场监管长效机制,针对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投机炒房、操控房价房租、价格欺诈等房地产市场乱象,针对市场部分失灵,政府必须出手对乱象予以重拳打击。

㈦ 官方对打击高房价行为,都有哪些举动

官方对打击高房价行为有那些举动?

现在我们都知道现在房地产行业在快速的发展,我们现在的房子价格在每年都会在快速的上升,所以我们现在就会有许多人都无法没有能力购买房子的,所以这对于我们居民的幸福生活产生了巨大的冲突,所以就是为了解决这一个现象我们官方开始打击这种高房价的行为,以此希望我们能够将房子的价格往下压一压,来让我们都能够有房子居住。

第三就是限购。现在我们得到了空前的发展,但是我们的土地资源开始变得更加的珍贵,所以面对这一种局面我们提出了每个人只能在名下只能够购买有限的几套房子,并不能够买太多的房子。这样可以空出许多的房子土地资源,使得我们有许多人都能够有房子居住。

无论是怎样我们现在都开始改变这种不良地厂商故意为了能够取得更好的成绩牟取暴利,我们现在开始关心这种居民居住的问题,不在只是关心它能够带来多少的经济效益,我们开始落实这种老百姓的居住问题了。

㈧ 住建部要整治哪些城市房地产市场乱象

2018年6月28日消息,针对近期房地产市场乱象,为严厉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住建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于2018年7月初至12月底,在北京、上海等30个城市先行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

通知强调,要坚持整顿规范和制度建设并重、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并重、加强管理和改善服务并重、投诉受理和主动监管并重,建立房地产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30个城市名单: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合肥、福州、厦门、济南、郑州、武汉、成都、长沙、重庆、西安、昆明、佛山、徐州、太原、海口、宁波、宜昌、哈尔滨、长春、兰州、贵阳。

来源:住建部网站综合

㈨ 为了抵制房价国家出台了哪些举措

2009年12月以来的关键房地产政策
日期
法规
关键内容
杀伤力

12月18日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 *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与土地受让人在土地出让合同中依法约定的分期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 首次缴纳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的当期应缴土地价款(租金)应当一次全部缴清,不得分期。 强
1月10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国十一条
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给;

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


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


从严控制商品住房项目单宗土地出让面积。合理确定商品住房项目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不得分层、分单元办理预售许可。已取得预售许可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1月21日
银监会主席刘明康
2010年将新增信贷7.5万亿,银行业将合理控制信贷增量,做到有保有控,继续扩大首套自住型住房等消费信贷。


2月11日
央行货币报告
2010年广义货币供应量将增长17%。


2月23日
北京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京十一条”
增加住房建设用地供应, 2010年各类政策性住房用地占全市住房供地的50%以上,新开工建设和收购各类政策性住房占全市住房新开工套数的50%以上。


出让面积原则上不超过20公顷。土地出让价款首次缴纳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并严格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限要求支付剩余出让价款。


3月7日
2010年政府工作报告
* 继续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
* 继续支持居民自住性住房消费。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用地供应,加快普通商品房项目审批和建设进度。
* 物业税相关内容未列入政府工作报告。


3月10日
国土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房用地,确保上述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


* 土地出让最低价不得低于出让地块所在地级别基准地价的70%,竞买保证金不得低于出让最低价的20% 。
* 严格土地出让合同管理。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要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最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 建立房地产用地开竣工申报制度。用地者应当在项目开工、竣工时,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书面申报,各地应对合同约定内容进行核验。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未开工、竣工的,用地者要在到期前15日内,申报延迟原由。


3月18日 国务院国资委新闻发言人发表声明 除16家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外,78户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正在加快进行调整重组,在完成企业自有土地开发和已实施项目等阶段性工作后,退出房地产业务。 中
3月22日
国土部会议
在今年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没有编制公布前,各地不得出让住房用地。


在房价上涨过快的一线城市和部分二三线城市试点推广“综合评标”、“一限多竞”等招拍挂制度完善改革措施。


国土部出台“19条”房地产用地整治风暴将起
70%供地用于保障性和中小套型住房、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房地产用地出让预申请制度、实施住房用地开发利用申报制度、开展房地产用地突出问题专项检查……3月10日,国土资源部出台整治房地产用地的专项文件——《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19条"整治房地产用地 房企将遭优胜劣汰
国土部的“19条”,加上信贷紧缩,会使房企的资金链越来越紧张,对中小房企会有比较大的打击,而大型的房企影响相对较小。国土部“19条”的推出对整个房地产行业来说,会达到一个优胜劣汰的效果,好的房企会有长足的发展,差的公司在这次政策的推动下就会...

物业税短期内出台无望 物业税或曲线开征 四大开征方式猜想
消息称上海拟开征住房保有税,且方案基本已定;另一传言则是物业税已获住建部审批,通过财政部和国务院审批的概率也很大,试点地区为京沪深渝四市,发起地点为重庆;而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特别房产消费税”,也是由重庆市市长黄奇帆透露的。
物业税被冷处理 房产税或成为调控房地产新选择
楼市涨价如火如荼,而媒体的质疑之声也此起彼伏,从3月28日到4月2日,新华社以《红火景象下的楼市之忧》为开篇评论,连续六天播发评论,抨击高房价。面对媒体一浪高过一浪的声势,上海市房管局在当天发布的声明称,“房产保有阶段征税的问题,早在党的十六...

招拍挂制度将进行完善 现行土地招拍挂制度催生“地王”?
为何“地王”大都由“央企制造”?专家认为,央企拿地是因为自身创造利润压力太大“目前国内实体经济疲弱,微观经营环境恶劣。在这种情况下,把钱投入虚拟经济比如股市、楼市比投入实体经济风险要小一些,而且更容易获得利润。”国企不但自有资金雄厚,而...
北京本周出台土地新规 “价高者得”将作古
按照北京新规的思路,土地出让不一定要“价高者得”,但在部分地块中,开发商需配建相应比例保障房,即土地出让收益由以往的“暗补”变为“明补”。新规的出台始于国土部的一纸规定。今年3月10日,国土部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

央企退出楼市 多重悬念待解 "央企退市"存四大悬念 78家央企仅1家明确时间表
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日前表示,78户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要在15个工作日内制订有序退出的方案。 业界认为,央企退市存在四大悬念:一:何时能够退出?二:能否彻底退出?三:能否减少“地王”?四:能否稳定房价?
“清退令”方案没细化“15日大限”央企喊“棘手”
“由于央企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在政策上随时都可以退出。问题在于如何制订退出方案,这确实让企业感到棘手。”航天科工上述人士表示,“我们希望得到进一步的消息。”该人士认为,由于国资委是在3月22日发布的通知,公司可以保证自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通过...

部分城市开始试点房产税 征房地产消费税难抑高房价 已有政策未严格落实
政府即将推出的不动产保有环节税种短期可抑制房价猛涨,长期则可以成为地方财政最稳定的收入来源,肯定是要推出的。至于这个税种并不一定要叫“物业税”,可以叫房产消费税或其他名称。
四地可能试点征收房产税 多套房产可成重点对象
继重庆宣布拟征特别房产消费税后,上海也将开征住房保有税。有消息称,针对房产征税的试点地区可能定在京、沪、深、渝四个城市。另外,部分城市已形成对房产征税的具体方案,目前正等待最终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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