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当意识不强整改措施
㈠ 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不深入,不踏实.怎么整改
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不深入,不踏实。整改方法如下:
一、要找好切入点。“改进工作作风任务繁重,八项规定是一个切入口和动员令。”针对八项规定全国各地都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或具体规定,这为改进工作作风开了一个好头,俗话说:“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目前情况看,各地制定的实施细则基本上都较符合当地实际,实事求是,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这一点人民群众有目共睹。例如全国很多地方的高端餐饮行业业绩明显下滑,尤其是公款消费骤然减少,大吃大喝之风得到有力控制。成效明显,但问题不是没有,有的地方制定的细则不切实际,更有甚者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有媒体报道某市规定领导干部下基层要顿顿吃方便面,还有的规定住宿每天每人按几十元标准等,诸如此类。我们不禁怀疑,这样的规定能切实执行吗?执行后效果怎么样?人民群众会不会认为是在“作秀”?这些问题值得认真思考。
二、要抓住重点。转变工作作风重在于抓落实,重在执行。我们现在缺的恐怕不是各项制度,缺的是执行,难的是规定写在纸上、贴在墙上、挂在嘴上却落实不到行动上。“实干兴邦、空谈误国”,这就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做出表率,切实把规定落实到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细节当中,切实把改进作风与推动工作结合起来。落实的效果好与不好要看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要虚心接受各方面的监督,防止走形式、搞变通。
三、要突破难点。转变工作作风难在形成长效机制,这就要求我们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善始善终,防止虎头蛇尾。要让人民群众对我们有信心,要让群众看到我们一点一滴的变化。要有打持久战的心理准备,千万不要有一丝侥幸。要切实避免“一阵风”,如果像某些人调侃公款高消费“暂时休息,后会有期”的话,党在人民群众的形象和威信将大打折扣,后果难以想象。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都必须以背水一战的决心,奋斗到底的气概打好这一仗。
四、要找好结合点。从小处讲转作风要和正文风、改会风结合起来,做到做到言必信、行必果。大处讲,作风建设要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相结合,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可靠的制度保证、坚强有力的惩治腐败,作风建设很难取得大的成效。要统筹考虑,树立“一盘棋”思想,只有这样才能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才能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才能完成十八大部署的经济、政治、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各项任务。
㈡ 主动担当意识不强整改措施
强化服务意识,就要树立“多设路标、不设路障,不是主角、胜似主角”的工作理念,要在这种理念推动下,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和服务方式,取消一切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前置审批手续;扶持高科技、新产业进入市场,提高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以现代产权制度为基础,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合作经济;发挥个私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完善项目对接服务,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快速发展。在营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上,要深入开展重点商品质量监管工作,加强对农资、家电、汽车、建材等商品市场的监管,切实保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国家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加快打击传销网络平台建设,加强日常监管,严查大案要案,
形成了预防、发现、查处有机结合的打击传销工作体系和群防群控的工作局面。要加大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保护力度,严查工程建设、产权交易等领域商业贿赂案件,重点查处医疗行业商业贿赂案件,利用12315平台的统一指挥、综合协调功能,提高快速处置突发事件、举报投诉案件的能力。在营造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上,要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实现一村(社区)一个食品安全示范店,大力推进12315进商场、进市场、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活动,形成一个内部协作、横向联动、社会监督的消费维权联动机制。在优化服务经济发展环境上,要在增强干部服务意识上下功夫,提出“爱护工商形象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保护工商形象像保护自己的生命一样”的口号,要求日常工作做到“五明”,即领导要开明、工作要文明、办事要透明、管理要精明、执法要严明,逐步形成一系列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制度,如政务公开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
㈢ 党员干部政治意识表现不强有哪些表现
1、政治坚定性不够强。缺乏对党的高度忠诚,信念不坚定、旗帜不鲜明,对于挑衅中国共产党领导、质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言论,态度含混、立场模糊,随声附和、人云亦云;政治态度暖昧、政治立场动摇,在民族宗教等敏感问题面前摇摆不定、畏葸不前。
2、政治敏锐性不够强。有时间对反暴力、讲法制、讲秩序的必要性、紧迫性认识不深,产生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不能从政治上观察思考问题、不能透过现象看本质。
3、政治鉴别力不够强。主要表现对马克思主义 、 “五观”“四个认同”“三个离不开” 、 的学习教育,不能入脑入心、自觉遵循。对家人、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的模糊观念、错误言行不教育、不说服、不纠正。
4、政治执行力不够强。对卫生系统重大决策部署,把握不全面、理解。
(3)担当意识不强整改措施扩展阅读:
增强党员干部意识的办法:
1、坚守党的政治属性,始终不能忘记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
2、坚定党的政治立场,始终不能忘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3、坚定党的理想信念,始终不能忘记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坚持党的政治地位,始终确保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强领导核心;
4、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把党章作为全党必须共同遵循的根本大法和总规矩,把党的各种规章制度作为自己的行为规范和规则。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是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增强党的团结统一、形成全党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大举措,具有丰富的思想内涵。
增强政治意识,就是要求全体党员一定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与党中央保持政治上的高度一致,这是对党员干部第一位的要求。
㈣ 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实,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意识不强的整改措施
一、市直部门党委(组)落实主体责任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够重视
一是传统顽疾仍在。一些市直部门的观念尚未适时转变,仍然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是纪委的事,抓发展才是党委(党组)的事,在履行这项重要职能和任务上当起了甩手掌柜;或者没有把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放在应有的地位上,把党风廉政建设和部门业务发展割裂开来,存在“两张皮”现象。
二是工作开展不平衡。有的部门单位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仅限于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既不主动,也不被动,始终保持不痛不痒的中庸态度;还有少数部门单位工作完全处于被动应付、敷衍塞责的疲软状态,工作始终推不上去。
三是实用主义较盛行。有的单位党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惩处,轻预防;重形式,轻内容;重监督,轻引导,没有想方设法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转变机关作风、修正干部思想、规范行业行为、打造部门文化的重要抓手。
(二)考核机制不够完善
一是现有的考核体系本身存在不完备性。现有的考核指标大而统之,缺乏具体的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定性多、定量少,软性条款多、硬性条款少,共性指标多、个性指标少,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亟需调整和完善。
二是参与考核的主体较为单一。社会公众、新闻媒体、非政府组织等体制外实体参与考核的途径不多,社会评价机制不够健全,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的途径有待进一步拓展。
三是考核结果运用不够。考核结果出来后,就被束之高阁,没有把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部门单位业务好坏及领导干部实绩高低的重要参考因素,考核结果运用范围不广、运用程度不高。
(三)责任追究难度较大
一是配套追责条款尚未出台。现有的责任追究条款散见于众多单一性或专门性的制度规定中,需要追责时到处找依据或无处找依据。
一方面,是否需要追责缺乏实体性的规定;另一方面由谁追、由谁查处、追究哪个层级领导的责任等,缺乏程序性的规定。现有的追责制度,一定程度上尚缺乏可操作性、实用性和指导性。
二是责任追究方式较为单一、力度不够。在追究主体责任时,因考虑到追责过重影响部门单位的整体工作,因此追责大多局限于函询、约谈等,在使用较重的处分档次时,顾虑较多。
三是推动责任追究的社会氛围尚未形成。一些市直部门单位存在一定的地方保护主义,以及社会上对党风廉政建设中责任落实不力的宽容度较高,致使纪检组织开展责任追究面临的压力和阻力较大,存在“不敢追究”、“不愿追究”的现象。
二、市直部门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对策建议
(一)强化担当意识,筑牢思想防腐防线
强化政治意识,树牢责任观念。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不称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严重失职”的责任意识。强化务实意识,推进责任落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六点要求”,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全市党风政风明显好转。强化示范意识,当好责任表率。在制度落实方面,切实做到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的表率作用。
(二)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考核
1、考核内容要科学有效
各地区各部门应再结合实际工作特点,确定考核的重点领域和重要方面。如那些掌握各种权力和资源的人或部门,更要作为考核的重点。
2、要扩大考核参与面。在考核过程中,则应既全面审视,又突出重点指标,定期考核与临时抽查相结合,自查自纠与群众评议相结合,不断完善考核方法。当然,还可利用个别访谈、工作调研、实地考察等机会,做到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工作的日常督导。除了上级考核外,还要加大群众评议的力度,加大群众满意度测评、网络调查、第三方评价结果在考核中的权重,增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评价的广泛性。
3、考核形式要多措并举
党风廉政建设千头万绪,错综复杂,因而考核方式要灵活多样,方法要宽严适度。检查和考核可采取组织检查、专项检查、突击抽查等多种形式,也可以结合群众举报、新闻媒体的监督等方式进行。
(三)严格责任追究
责任追究是贯彻落实“两个责任”的最后防线,守不住这个防线,“两个责任”的落实就会流于形式、陷入空谈。
1、建立“一案双查”的责任追究制度,有案必追。
一是要在反对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上,发挥“一案双查”的惩戒威力,净化官场政治生态。二是要在查处“窝案”“串案”上,发挥“一案双查”的惩戒威力。深挖一些腐败官员的“后台”和“靠山”,坚决打掉其“保护伞”,让腐败分子无立足之地。三是要在整治“四风”等不正之风上,发挥“一案双查”的惩戒威力。要坚决铲除不正之风的生存土壤,使领导干部对发生在身边的腐败不敢再默认和放纵,使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不敢再有恃无恐地发生。
2、合理运用追责结果,严格奖惩。
充分合理地运用追责结果,对于维护责任追究的严肃性和威慑力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必须建立严厉的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奖惩制度,把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对党委(党组)班子总体评价和对班子成员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3、责任追究要坚持原则敢于处理,执纪必严。
严格依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政策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党纪政纪处分。在违纪违法事件发生后,除了严格依照党纪政纪规定处分当事人外,还要结合违纪违法案件情节的严重程度,追究相关领导疏于管理、失察失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落实的责任,严肃处理,决不姑息,以儆效尤。纪检监察部门要将发生的情况在全单位通报,各部门安排学习,举一反三,吸取教训,确保真正把“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确保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双促进、双丰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