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乱象整治
Ⅰ 以如何“最严整治”为新起点重构良性旅游生态
3月27日,云南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史上最严”《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这一涉及7个方面22条的《工作措施》将于2017年4月15日起施行,目的在于确保全省旅游市场秩序在一年内实现根本好转,促进旅游产业健康发展。(3月28日 《人民日报》)
“史上最严”整治举措的出台体现了云南省对于整治当地旅游市场的决心,但也从侧面反映了加强行业监管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云南素有“彩云之南”的美誉,拥有一系列颇负盛名的自然风光和人文景观,常年吸引众多游客,在多个调查中被列为游客“理想旅游地”之一。但是,近年来,当地低价游、强迫游客购物等负面报道屡屡见诸报端,严重影响了云南旅游市场的和谐发展,对城市形象的构建也造成严重影响。为遏制旅游乱象,当地曾采取相关举措,但始终无法从根本上斩断灰色利益链链条。
Ⅱ 如何治理低价游乱象
7月28日,央视曝光了“海南不合理低价游乱象”,其中播出了海口市远通国际旅行社海府路营业部、中旅控股国际旅行社、逍遥国际旅行社龙昆南营业部和南国风光旅行社涉嫌低价经营的情况。
下一步海口相关部门将进行深入的调查取证,完成证据收集工作后,依法按不合理低价从严从重处罚。同时,举一反三,加大力度打击不合理低价游现象,迅速摸清、梳理和分析海口市旅游市场存在的海南散客游、海口散客游涉嫌低价问题,约谈全部经营海南散、海口散的企业,查实一个处理一个,建立严管重罚的长效机制,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海南国际旅游岛和自贸区的良好形象。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央视曝光海南不合理低价游当晚书记省长连夜批示
50块钱玩3天、购物包厢布陷阱、内导瞎忽悠、乳胶床垫利润过万、咖啡能治病……周六晚的央视《东方时空》曝光了海南“不合理低价游”乱象,其中点名了当地一众国家5A级、4A级景区。
这档长达20分钟的调查节目播出后,引起了极大反响。次日的海南新闻联播报道,省委书记刘赐贵、省长沈晓明分别作出批示指出,依法依规严肃整治,查实一个处理一个。
乱象曝光
暑期来临,选择到海南度假的游客增多了,而散客团成为了旅行社的热门生意。为了争抢客源,旅行社纷纷推出特价团、精品游,甚至打出零团费的招牌。真有这种赔本赚吆喝的事儿?里面还有什么猫儿腻?
在央视调查节目中,记者找了一家旅行社,先交了100元报名低价旅行团,第二天上了大巴后被要求补签旅游合同书,其中的旅游费用写成了980元。工作人员解释说,这是“旅游委规定的,不用管”。
海南省规定的3天2晚旅游指导价为980元,如果低于这个标准的70%,即700元成本价,就属于“不合理低价游”。而填补团费与成本之间的巨大差价,靠的就是“购物店”和其中的“内导”——购物店中设置包厢,导购毫无顾忌夸夸其谈,忽悠游客为其暴利商品买单。
事实上,许多小伙伴应该都听说过类似的“低价游”陷阱,也都明白“不贪小便宜,就不会吃大亏”的道理,但为什么还屡屡有人身陷其中呢?
“商家不会提供低于成本价的服务,游客再精明,也会败给经济规律。”专家表示,在这样的场景中,游客没有时间与外界联系,往往就被“洗脑”,掉进了陷阱里面。
连夜行动
“海南是吃旅游饭的,对旅游乱象应该要零容忍。”这档节目播出后,引起了极大反响。次日的海南新闻联播报道,省委书记刘赐贵、省长沈晓明分别作出批示——
刘赐贵指出,依法依规严肃整治,各地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管,维护国际旅游岛和自由贸易区形象。
沈晓明指出,要彻查涉事企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查实一个处理一个,不能让不法商家有可乘之机。
来自中华网
Ⅲ 云南推出“史上最严”整治旅游市场乱象措施是怎么回事
3月27日,针对“零负团费”“购物陷阱”“打骂游客”旅游市场乱象,云南推出“史上最严”整治措施,试图从根源解决旅游市场乱象,引发社会广泛期待。
近年来,云南导游打骂游客的事件时有发生。还有导游和司机因为游客购物“不达标”,把游客扔在了半途中。一些游客拍下导游打骂游客的视频发到网上,每每引起舆论轩然大波,云南旅游形象“轰然坍塌”。
【对症下药】余繁介绍,针对导游服务质量问题,云南将建立全省导游管理平台,把全省所有导游纳入平台进行实时动态监管;建立导游服务质量网上评价系统,评价结果作为导游星级评定的主要依据,公开导游考核评价结果;强化签约导游管理,建立合理薪酬制度,保障导游合法权益。
Ⅳ 云南大理哪些措施重拳整治旅游市场乱象
据央视4月11日报道,4月9日,云南大理州召开全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发布《大理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安排部署全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任务,以自我革命的精神,刮骨疗毒,铁腕整治旅游市场乱象。
六、建立健全综合监管和保障体系
(二十八)完善州、县市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部及指挥中心建设。建立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发挥信息汇集、分析研判、统筹调度、协调指挥、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工作职能。
(二十九)落实旅游市场“1+3+N+1”综合监管模式。在全州重点旅游县市正在开展旅游行政执法权相对集中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向全州推行,建立旅游市场监管综合调度指挥中心加旅游警察、旅游巡回法庭、旅游工商(市场监管),其他涉旅部门,监察部门综合监管的新格局。
(三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监管机制。严格落实县市政府主要领导为辖区旅游市场监管的第一责任人制度,强化县市政府责任,实行区域严防,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所有问题“有人抓、有序抓、有效抓”。
(三十一)配齐配强县市旅游执法力量,加强旅游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文明执法。
(三十二)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成立大理州旅游业协会,统筹推进各旅游行业协会的机构建设。推动各旅游行业协会结合各自行业特点建立诚信自律体系,积极发挥旅游纠纷调解等自律监管作用。
(三十三)积极倡导文明旅游,开展“人人都是旅游形象,处处都是旅游景点”文明旅游宣传活动,同步推进旅游从业人员的文明素质教育与游客文明行为的规范引导,倡导全员共同守护文明,保护好洱海等优美的自然生态环境。
(三十四)建立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树牢“大旅游”的理念,建立健全旅游工作议事协商和跟踪督办制度。
(三十五)建立违规旅游企业的退出机制。创新管理手段,通过各级职能部门实施单一发力或联合惩戒的方式,对触碰旅游市场监管“红线”的旅游企业坚决实施限时退出。
(三十六)建立旅游违法举报奖励机制。建立旅游违法行为举报制度,依法保护举报人,对举报旅游违法行为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三十七)完善旅游企业信用公示机制。结合社会信用评价体系,建立红、黑名单制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构建旅游行业优胜劣汰良性竞争机制。
(三十八)加强旅游舆情预警、监控和引导,确保第一时间积极应对、正面发声、及时处理,掌握工作的主动性。
(三十九)建立旅游综合监管考核评价制度,结合职责清单,制定旅游市场监管工作的考核办法,纳入全州综合考核评价体系。
(四十)建立旅游监管履职监察问责机制,发生重大涉旅事件时,监察部门启动监督、问责程序,把各级各部门是否履职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严格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