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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院感整改报告

发布时间: 2020-11-23 13:50:35

Ⅰ 科室院感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存在问题:

诊断报告书写不规范,各写各的,详简不一,责任心因素,有待提高。迟到、早退、串岗现象时有发生,工作时间玩手机,上网,接打电话现象存在,服务态度有时生硬,时有漏收及人情检查现象,新项目、新技术的开展比较匮乏。

整改措施:

加强科室管管理,在实际工作中,科主任要了解科室每个人员的性格和特长,做到知人善任,用其所长,避其所短,充分调动和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

作为一名管理者,切忌采用简单粗暴、一味压制的管理方法对待下属,做到就事论事,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对每一名员工都应给予充分的信任和尊重,做到在工作上帮助、支持,在生活中关心、爱护。

(1)医院院感整改报告扩展阅读

检验科加强科室管理的措施坚持一切以病人为中心、一切为临床服务,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检验质量和服务质量,检验科进一步加强科室管理,拟采取以下措施和管理办法。

一、进一步完善科室相关制度,科室管理才有章可循,检查、监督、约束科室人员遵纪守法,实行制度化管理。

二、成立科室管理小组,以科室主任为组长,各专业组长(负责人)为成员。管理小组主要参与制定科内各种规章制度,讨论并处理重大事件,协助科主任监督检查各个制度的执行情况。

Ⅱ 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 论文

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
【摘要】 目的 加强医院感染管理,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 方法 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监控体系,强化医院感染意识,做好医院感染的各项监测。结果 通过规范化管理,医院感染率达到卫生部标准。结论 医院感染控制必须通过有效措施,以科学监测为依据,以感染管理为手段。

【关键词】 医院感染管理 预防 控制 监测

【Abstract】 Objective To strengthen hospital infection management to control and prevent the hospital infection. Methods Management monitor system of hospital infection has been established completely. Awareness of hospital infection has been enhanced. All kinds of monitor methods of hospital infection have been improved.Results Hospital infection rate reached to the requirement of Ministry of Health by standardizing management.Conclusion Hospital infection must be controlled by effective messure, scientific monitoring basis and infection management means.

【Key words】 hospital infection management;prevention;controlling; surveillance

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是保障病人安全,提高医疗质量以及维护医务人员职业健康的一项重要工作,依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有关国家的法律法规〔1〕,健全和落实了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了重点部门感染管理,提高了医务人员对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认识和职业暴露的防护意识,提高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能力,工作体会如下。

1 健全医院感染管理责任制,规范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调整和完善了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和三级网络组织,制定和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如医院消毒隔离制度、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管理措施、医院感染爆发控制流程、医务人员职业暴露处理流程、医院感染突发事件(故)应急预案等。制订了培训计划,对各级各类医务人员进行医院感染知识培训,通过书面考试和不定期考核等形式,不断提高全员的认知水平和参与意识,由被动接受转变为主动参与学习。并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认真督导规章制度、措施执行、落实情况。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保证了医疗安全。

1.1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体系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体系是预防医院感染的前提。院领导高度重视,成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主管业务的副院长直接负责医院感染预防工作,并担任医院感染委员会主任;各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和相关科室主任任感染管理委员会的委员;各相关科室成立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形成医院感染委员会—感染管理科—科室的三级监控网络。

1.2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 建立会议制度,至少每季度一次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问题,遇到问题随时召开,充分发挥委员会的领导和决策能力。

1.3 医院感染管理科 积极开展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工作,认真执行和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技术规范》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科室制度的落实情况,对消毒灭菌药械的购入、储存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及危险因素认真分析,针对问题提出有效措施。与医务科、护理部、检验科、药剂科、器械科等相关科室积极配合,相互协调,使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1.4 临床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 由科主任、护士长组成及本科监控医师和护士组成。负责本科医院管理的各项工作,根据本科室的特点制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发现医院感染病例及时填写医院感染病例调查表,上报感染管理科。及时监控各类感染环节,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本科室医院感染发病率。监督检查本科医师合理用药和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落实消毒隔离和标准预防各项措施,保障医疗安全。

2 严格监测和监督工作

根据医院感染管理制度,结合医院质量管理体系,积极开展医院感染发病率监测、消毒灭菌监测及环境卫生学监测,并将监测、检查结果及时向主管领导、相关科室及有关人员反馈,针对有关科室和部门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和改进措施,限期整改,取得了较为满意的成效。

2.1 医院感染的监测 按照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实行有效的医院感染监测。要求临床医师熟练掌握其诊断标准,改变了医务人员对医院感染的监测意识。当出现医院感染病例时,临床医师及时向本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负责人报告,并于24h内认真填写医院感染报告卡,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医院感染管理科每月对监测资料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反馈给科室。每季度向院长、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做书面汇报,向全院医务人员反馈,特殊情况及时报告和反馈。

2.2 消毒灭菌效果监测 依据《医院感染管理规范》严格监测全院消毒、灭菌效果,为医疗安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要求全院医务人员严格执行各项无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消毒隔离制度,强化无菌操作意识。坚持每月进行消毒、灭菌、环境卫生学监测,对临床科室使用中的消毒液、医务人员的手、物体表面、室内空气、内窥镜室、透析液、牙钻、高压灭菌锅进行定期和不定期随机抽样监测。同时对监测资料进行汇总、分析、统计并及时反馈到科室。对监测不合格的科室协助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使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更具有可行性,有的放矢。使监测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2.3 消毒药械、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器具的管理 严格履行对消毒器械、防护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质量检查与审核职责,并对其储存、使用及使用后的处理进行监督,对过期和无证一次性使用的医疗用品坚决禁止,定期检查器械科、药剂科、供应室、手术室、透析室、介入室、口腔科等制度的落实情况,确保医疗安全。科室开展新项目所引进的设备、材料等,必须向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申报,经批准后由采购部门集中办理。

3 加强了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管理

3.1 改建部分重点部门的布局 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投入资金,重新规范设计改建内镜室、血液透析室、口腔科等重点部门,增加了辅助用房,做到布局合理,清洁区、污染区划分明确,物品定位放置。

3.2 制订制度,严格管理 依据医院感染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制订重点部门“医院感染管理制度”、“消毒隔离制度”、“器械清洗消毒工作流程”等工作规范,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制度执行和落实情况,根据检查结果,采取奖罚措施。
3.3 严格消毒灭菌 增添了清洗及消毒灭菌设备,严格消毒灭菌观念,认真做到侵入性诊疗用物一人一用一灭菌;与病人皮肤直接接触物品一人一用一消毒;严格执行一次性医疗用品的管理制度,保证在消毒灭菌有效期内使用,不得重复使用,保证了病人安全。

3.4 感染性疾病的预防 侵入性操作检查和手术病人术前要做传染病的筛查,阳性病人要严格采取消毒隔离措施,使用后的器械按《消毒技术规范》处理,有效地预防传染病的传播。

4 医疗废物的管理

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加强对医疗废物、废水的管理。

4.1 制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指定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配置了医疗废物回收车,专人回收、管理,要求所有科室使用有规范标示的容器、包装袋,医疗废物分类存放。定期对医疗废物暂存处、车辆、工具及其设施进行消毒和清洁,对负责收集医疗废物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防护物品,并进行职业暴露防护知识和应急措施的培训。

4.2 严禁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混放,医疗废物院外转运时,严格履行交接登记手续,按照要求资料保存3年,严禁买卖医疗废物和随意倾倒医疗废物〔2〕。

5 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

制订并落实医务人员手卫生管理制度,配备有效、便捷的手卫生设备和设施。不断加强手卫生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增强预防医院感染的意识,掌握手卫生知识。保证洗手与手消毒效果。

6 医务人员的职业防护

6.1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的规章和标准,制订医务人员的卫生防护制度,明确主管部门及其职责,并落实到位。结合本院职业暴露的性质特点,制订具体措施,提供针对性的、必要的防护用品,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

6.2 加强了全院职工的职业暴露知识的培训,对高危科室及部门的医护人员每年提供健康体检,医务人员严格执行标准预防,做好自我防护。当出现职业暴露时,严格遵循职业暴露处理原则,按要求进行报告、登记、评估、预防性治疗和定期随访。

7 开展医院感染知识培训,提高医院感染意识

7.1 加强医院感染管理队伍建设 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积极参加医院感染控制与管理的培训班,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自身素质,使医院的感染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7.2 医院感染知识的全员培训 制订医院感染知识培训计划、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举办各级各类讲座和培训,使医务人员接受培训教育达100%。对新上岗人员、进修生、实习生进行医院感染知识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通过培训,使广大医务人员充分认识到医院感染工作的重要性,掌握医院感染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促进医院感染的有效控制。

加强管理,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是保障病人安全、提高医疗质量以及维护医务人员职业健康的一项重要工作。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2006,7,6.

2 马成云,李波,李文君,等.医院感染的预防和控制.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05,15:550-552.

Ⅲ 医院感染相应的规章制度有哪些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一 医院感染管理组织制度
【制度】
1.医院感染管理领导组织
(1)组织形式:
1)300张床位以上的医院应设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
2)300张床位以下的医院应设立医院感染管理小组。
(2)组成人员: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小组)一般设主任(组长)1人,由主管业务的副院长兼任;副主任(副

长)1~2人,分别由医院感染管理科主任兼任,或由预防保健科主任、护理部主任兼任。委
员由医务科、内、外、妇、儿、传染科医师、检验科主任、药剂科主任、供应室护士长、手
术室护士长、总务科科长等有关人员兼任,人数可视医院规模、性质、任务而定,一般委员
会不少于10人,小组不少于6人为宜。
(3)任务和职责: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以及省、市卫生管理部
门防止医院感染的有关规定,制定全院控制医院感染的规划,各项卫生学标准及管理制度。
2)负责医院感染发病情况的监测,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对策,考评管理效果,研究改
进措施。
3)负责对新建设施进行卫生学标准的审定。
4)负责医院感染管理有关人员的业务培训,提供有关技术咨询。
5)负责按规定向卫生主管部门填报医院感染发病情况监测表。发生暴发流行时,立即
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医院感染机构
(1)机构设置:
医院感染管理科是医院感染管理的二级机构,也是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由专

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医院感染各项计划的实施。
200张床位以下的医院,可在预防保健科或护理部设立感染管理小组,由专职人员组成。
(2)人员编制:
1)医院感染管理科应设主任、副主任、专职医师和护师、专职或兼职检验师,并经过
相应的专业培训。科主任应具有中、高级技术职称;担任感染管理的医师,要求是医学院校
公卫系毕业或临床医师经专门训练者;担任感染管理的护师,要求正规护校毕业,有丰富的
临床经验,经专门训练的护师以上人员。
2)按照每人负责250张床位的比例配备医院感染监控护师。
3)医院感染管理科在行政上属职能科室,在业务上属医技科室,具有双重性质。该科
医护人员享有同级医护人员的一切待遇,如晋升、护龄、卫生津贴等。
(3)任务和职能:
1)在院长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拟定全院控制医院感染计
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2)执行各项监控制度,每月监测、分析、报告发病情况和消毒效果。
3)对医院感染流行及时调查分析,向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小组)报告,并提出改进
措施。发现暴发流行时必须立即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同时报告上一级卫生行政管理部
门。
4)协调全院各科室的医院感染监控工作,提供业务技术指导和咨询。
5)开展医院卫生学管理的专题研究,推广新的消毒方法和制剂。
6)开展全员医院感染在职教育,组织对监控人员的培训,举办各种类型的讲座。
3.各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
为医院感染管理机构中的三级管理机构,由科(副)主任、病房监控医师、护士长和监控护士
组成。在医院感染管理科的指导下做好本科室的感染管理工作。
主要任务是:
(1)做好本科室住院病人医院感染的监测工作。经治医师对于医院感染病例应于24小时内
以报告卡的形式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一旦发现暴发流行,必须立即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
(2)做好本科室的消毒、灭菌、隔离工作,防止外源性感染。
(3)遵守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原则,做好微生物监测工作。
(4)落实各种消毒隔离和感染控制制度。
(5)实施本科室职工的医院感染在职教育。
【监督检查】
市、区卫生局每年组织检查,内容包括:
1.设立医院感染管理各级机构的有关文件、培训证书、职称证书等资料。
2.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的运作和医院感染管理科的日常工作情况,如会议记录、各项
工作记录、医院感染病例监测、消毒隔离监测等资料。
3.医院感染控制的各项制度、年度计划、再教育和培训等工作的文字资料,听取工作
汇报,并给予效果评价。
第二节 医院感染监测报告制度
【制度】
1.临床医师发现所经管的病人出现医院感染时,须及时填写“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卡(登记
表)”,并于两天内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或相应职能科室。出院时应在病历首页“院内感染
名称”栏上填写医院感染部位的诊断。
2.医院感染专职人员至少每2天一次下到病房和微生物室查阅、收集、核实感染病例。确
系医院感染后填写“医院感染病例登记表”。
3.医院感染专职人员每周到病案室查阅所有的出院病历,发现医院感染病例漏报应及时进
行登记,并反馈给漏报科室。
4.各病区(科室)加强环境卫生学的自检工作,每月定期做好七项标本的监测(灭菌物品,
消毒物品,使用中的消毒液、物体表面、工作人员手、空气、紫外线灯管)。特殊科室加强
特殊项目的监测(如:供应室对高压锅的监测、血透室对透析器、透析液的监测等)。
5.医院感染专职护士每月对重点病区(科室)(如:供应室、血透室、手术室、产房、爱
婴区、外科病区、监护病房、治疗室等)进行微生物学监测,非重点科室每季度监测一次。
6.为有效地控制医院感染,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应每月对本院住院病人的医院感染发病
情况进行统计及流行病学分析,内容包括全院的医院感染发病率、各病区(科室)的医院感染
率,各部位的感染发生率,全院及各科室的医院感染病例漏报率,以及医院感染易感因素、
医院感染病原体分布及药敏试验结果、医院环境卫生学监测等项目的统计、分析。
7.医院感染专职人员每月把统计分析出来的结果及时反馈给各科室,并及时上报给主管
院长和有关部门如医务科、护理部等,并帮助不合格的科室查找原因,提出控制措施

8.每月的医务例会上主管院长应在会上通报上个月全院医院感染的情况,并提出进一步的
要求。
9.一周内发现同一病区(科室),发生三例同种病原体引起的感染,病区应在24小时内及时
上报给医院感染管理科或相应职能部门,并进一步做病原体的分型鉴定。如确定为医院感染
暴发流行,医院感染管理科或相应职能部门应在24小时内上报给医院管理委员会或小组,

时上报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小组)要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制定控制
措施。
10.医院感染专职人员以及各病区(科室)如监测出灭菌物品、消毒物品、使用中的消毒液
等出现不合格的情况时应在24小时内查找原因,并上报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或小组)及时

定整改措施。
【监督检查】
1.各病区(科室)的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要做好科室医院感染的日常监测工作。
2.感染管理职能部门负责统计漏报率,漏报率应<20%。
3.成立消毒隔离小组,每月不定期对全院各临床科室进行清洁、消毒,灭菌质量检查。
4.发现医院感染暴发流行时,医院必须按规定逐级上报,对不报者将追究各级有关人员的
责任。
第三节 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管理制度
【制度】
1.医院感染管理科或有关管理科室应对本单位一次性医疗用品的采购、储存、发放、使用
和销毁等环节实施监督管理,保证产品质量合格和使用安全。
2.医疗卫生单位使用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是获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
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包装上应当注明批准文号、厂名、批号、消毒方法、消
毒日期和有效期,并附详细使用说明,介绍产品保存条件和使用注意事项等。
3.设备科每次购置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进行质量验收,做到推销员证件、定货合同、发
货地点及货款汇寄帐号与生产企业相一致,查验每一批号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消毒日期、出
厂日期和有效期,作详细登记并保存。
4.一次性医疗用品的储存环境应保持整洁、干燥,要严格防止再污染。消毒供应室负责一
次性医疗用品的发放工作,并作详细登记。各科室在领取后应按用途设专柜妥善保管。
5.临床科室在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前,应认真做好查对工作,凡包装破损或过期产品一
律不得使用。对产品质量有怀疑时,应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设备科和医院感染管理科,监测
其消毒效果。
6.一次性医疗用品在使用后,必须及时进行消毒、毁形或焚烧,作无害化处理。受到严重
污染的,应与生活垃圾分开存放,密封后直接进行焚烧处理。
【监督检查】
1.医院感染管理科或有关管理科室每季度对设备科购置的一次性医疗用品进行“卫生许可
证”和“生产许可证”等查验,持省级卫生许可证率须达100%,无不合格产品。
2.医院感染管理科或有关管理科室每季度对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进行检查,是否做到
及时消毒、毁形或焚烧。
3.凡不按制度要求购买使用不合格一次性医务用品者按有关规定处理,造成感染者追究责
任。
4.医院感染科及卫生防疫部门每次检查到不符合标准物品要追查进货渠道,追究采购人员
及主管人员责任。
第四节 消毒剂管理制度
【制度】
1.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负责审定消毒剂的使用品种,确定供货厂家。购置消毒液或更换消
毒液生产厂家,必须经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同意方可执行。
2.供货厂家应具有医药部门和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和“卫生许可
证”。
3.药剂科每次购置消毒剂,必须进行质量验收,查验每一批号消毒液的检验合格证、批准
文号、生产批号、浓度、有效期和使用说明等,并做详细登记。
4.由医院制剂室配制的各种消毒剂必须标明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有效浓度和有效期,并
经过质检部门检测合格后方能投入临床使用。储存的各种消毒剂必须达到其相应的有效浓度
,监测结果应符合国家标准。其他科室不得擅自配制和稀释消毒剂。
5.科室领回消毒液后应存放于整洁、阴暗避光处,每次打开后应立即密封,避免挥发和污
染,影响消毒效果。盛装消毒剂的容器在使用前必须经过灭菌处理。使用消毒液前必须二人
以上查对浓度、有效期、出厂日期及领回日期,并有签字纪录。
6.临床医务人员应了解各种消毒液的性能、作用、有效浓度、作用时间、使用方法及影响
因素,并严格按照对物品消毒与灭菌的要求程度选用合适的消毒剂和消毒方法,不得擅自更
改。若遇质量问题,应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和制剂室。
7.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监督消毒剂的购置和配制,并指导临床使用各种消毒剂。应每月监
测使用中消毒剂的消毒效果。临床上凡不符合《医院消毒卫生标准》的消毒剂,必须立即停
止使用。
【监督检查】
1.医院感染管理科或有关管理科室每季度检查药剂科购置的消毒剂,持省级卫生许可证率
须达100%,配制的消毒剂必须经过质检,标明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浓度、有效期,无不
合格产品。
2.医院感染管理科或有关管理科室每月对使用中的消毒剂进行检查,是否符合《医院消毒
卫生标准》,有无使用不合格消毒剂。
3.市、区卫生防疫部门负责对特别的消毒剂定期进行检测,并将结果反馈有关医院。
4.凡不按上述制度购买、配制、使用消毒剂者为失职,按有关规定处理,造成院内感染者
依情节严肃处理。
第五节 医院污水、废弃物管理制度
【制度】
1.医院应有污水处理设施,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2.医院污水排放必须符合标准。
3.无机废弃物应定点集中,定时清除外运。
4.有机废弃物应采用焚烧处理。焚烧炉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并有工作记录。
5.焚烧炉排放的废气应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监督检查】
1.现场检查污水处理设施,是否有专人管理,每日消毒工作记录,每日余氯和每季度消毒
效果是否达标。
2.现场检查有机废弃物的收集和焚烧处理过程。
3.焚烧炉应由专人管理,设备应运作完好,工作记录完整。焚烧炉排放的废气应符合国家
环保标准。
第六节 医院感染在职教育与培训制度
【制度】
1.对医院感染科专业人员必须加强在职教育,提高医院感染专职人员的业务素质,每月科
内组织业务学习一次,每季专题讲座一次,每年外出学习一次。
2.对医院感染监控员的培训。由
各临床科室挑选有实际工作经验、有威信的医师和护师担任医院感染监控员,由医院感染科
对他们进行定期业务培训。
3.做好全员医院感染知识再教育,
每年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医院感染知识普及教育,强化医院感染预防意识。培训方式可采用
学习医院感染管理的文件、书刊或讲义,观看医院感染控制教学录像片,请专家作专题讲座
,举办学术报告,医院感染知识考试等。
4.凡在临床科室任总住院医师或即将晋升主治医师者,均应到医院感染科短期学习一周。
5.新分配来院的医护人员在岗前教育课程中应接受医院感染知识培训,未经培训不得上岗

6.有针对性的开展各种专业培训班,对其他人员进行培训。如医生抗生素学习班、护士消
毒灭菌学习班、行政人员医院感染管理学习班、清洁工的保洁培训班等。
【监督检查】
医院每年定期逐项检查医院感染科专业人员及其它各类人员在职教育的各种记录。

以上资料仅供参考!

Ⅳ 谁知道“医院感染管理”的名词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8号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已于2006年6月15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 行。 二○○六年七月六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院感染管理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针对诊疗活动中存在的医院感染、医源性感染及相关的危险因素进行的预防、诊断和控制活动。
第三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实施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医务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规章和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院感染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院感染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院感染管理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操作规范和工作标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防止传染病病原体、耐药菌、条件致病菌及其他病原微生物的传播。
第六条住院床位总数在100张以上的医院应当设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和独立的医院感染管理部门。
住院床位总数在100张以下的医院应当指定分管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部门。
其他医疗机构应当有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
第七条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由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医务部门、护理部门、临床科室、消毒供应室、手术室、临床检验部门、药事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后勤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主任委员由医院院长或者主管医疗工作的副院长担任。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标准,制定本医院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规章制度、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预防医院感染和卫生学要求,对本医院的建筑设计、重点科室建设的基本标准、基本设施和工作流程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三)研究并确定本医院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计划,并对计划的实施进行考核和评价;
(四)研究并确定本医院的医院感染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流程、危险因素以及采取的干预措施,明确各有关部门、人员在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工作中的责任;
(五)研究并制定本医院发生医院感染暴发及出现不明原因传染性疾病或者特殊病原体感染病例等事件时的控制预案;
(六)建立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问题;
(七)根据本医院病原体特点和耐药现状,配合药事管理委员会提出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指导意见;
(八)其他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重要事宜。
第八条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分管部门及医院感染管理(兼)职人员具体负责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管理和业务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对有关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
(二)对医院感染及其相关危险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针对问题提出控制措施并指导实施;
(三)对医院感染发生状况进行调查、统计分析,并向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或者医疗机构负责人报告;
(四)对医院的清洁、消毒灭菌与隔离、无菌操作技术、医疗废物管理等工作提供指导;
(五)对传染病的医院感染控制工作提供指导;
(六)对医务人员有关预防医院感染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提供指导;
(七)对医院感染暴发事件进行报告和调查分析,提出控制措施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八)对医务人员进行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培训工作;
(九)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工作;
(十)对消毒药械和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器具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
(十一)组织开展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科研工作;
(十二)完成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或者医疗机构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卫生部成立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专家组,成员由医院感染管理、疾病控制、传染病学、临床检验、流行病学、消毒学、临床药学、护理学等专业的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起草有关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医院感染诊断的技术性标准和规范;
(二)对全国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三)对全国医院感染发生状况及危险因素进行调查、分析;
(四)对全国重大医院感染事件进行调查和业务指导;
(五)完成卫生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成立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专家组,负责指导本地区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技术性工作。

第三章 预防与控制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加强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工作。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消毒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医疗器械、器具的消毒工作技术规范,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进入人体组织、无菌器官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灭菌水平;
(二)接触皮肤、粘膜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消毒水平;
(三)各种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创操作的医疗器具必须一用一灭菌。
医疗机构使用的消毒药械、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器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不得重复使用。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具体措施,保证医务人员的手卫生、诊疗环境条件、无菌操作技术和职业卫生防护工作符合规定要求,对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进行控制。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隔离技术规范,根据病原体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医务人员职业卫生防护工作的具体措施,提供必要的防护物品,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健康。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加强抗菌药物临床使用和耐药菌监测管理。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及时诊断医院感染病例,建立有效的医院感染监测制度,分析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并针对导致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实施预防与控制措施。
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发现医院感染病例和医院感染的暴发,分析感染源、感染途径,采取有效的处理和控制措施,积极救治患者。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经调查证实发生以下情形时,应当于12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同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所在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后,应当于24小时内逐级上报至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应当在24小时内上报至卫生部:
(一)5例以上医院感染暴发;
(二)由于医院感染暴发直接导致患者死亡;
(三)由于医院感染暴发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发生以下情形时,应当按照《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进行报告:
(一)10例以上的医院感染暴发事件;
(二)发生特殊病原体或者新发病原体的医院感染;
(三)可能造成重大公共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医院感染。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发生的医院感染属于法定传染病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进行报告和处理。
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发生医院感染暴发时,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及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查找感染源、感染途径、感染因素,采取控制措施,防止感染源的传播和感染范围的扩大。
第二十二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应当根据情况指导医疗机构进行医院感染的调查和控制工作,并可以组织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

第四章 人员培训

第二十三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应当重视医院感染管理的学科建设,建立专业人才培养制度,充分发挥医院感染专业技术人员在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工作中的作用。
第二十四条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医院感染专业人员岗位规范化培训和考核制度,加强继续教育,提高医院感染专业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
第二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对本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医院感染相关法律法规、医院感染管理相关工作规范和标准、专业技术知识的培训。
第二十六条医院感染专业人员应当具备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的专业知识,并能够承担医院感染管理和业务技术工作。
第二十七条医务人员应当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知识,落实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工作规范和要求。工勤人员应当掌握有关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基础卫生学和消毒隔离知识,并在工作中正确运用。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所辖区域的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对医疗机构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一)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及落实情况;
(二)针对医院感染危险因素的各项工作和控制措施;
(三)消毒灭菌与隔离、医疗废物管理及医务人员职业卫生防护工作状况;
(四)医院感染病例和医院感染暴发的监测工作情况;
(五)现场检查。
第三十条卫生行政部门在检查中发现医疗机构存在医院感染隐患时,应当责令限期整改或者暂时关闭相关科室或者暂停相关诊疗科目。
第三十一条医疗机构对卫生行政部门的检查、调查取证等工作,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第六章 罚则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监督管理和对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的报告、调查处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予以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第三十三条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一)未建立或者未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规范;
(二)未设立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分管部门以及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
(三)违反对医疗器械、器具的消毒工作技术规范;
(四)违反无菌操作技术规范和隔离技术规范;
(五)未对消毒药械和一次性医疗器械、器具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
(六)未对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提供职业卫生防护。
第三十四条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未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或者发生医院感染未及时采取控制措施,造成医院感染暴发、传染病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医疗机构发生医院感染暴发事件未按本办法规定报告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医院感染:指住院病人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包括在住院期间发生的感染和在医院内获得出院后发生的感染,但不包括入院前已开始或者入院时已处于潜伏期的感染。医院工作人员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也属医院感染。
(二)医源性感染:指在医学服务中,因病原体传播引起的感染。
(三)医院感染暴发:是指在医疗机构或其科室的患者中,短时间内发生3例以上同种同源感染病例的现象。
(四)消毒:指用化学、物理、生物的方法杀灭或者消除环境中的病原微生物。
(五)灭菌:杀灭或者消除传播媒介上的一切微生物,包括致病微生物和非致病微生物,也包括细菌芽胞和真菌孢子。
第三十七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医疗机构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部门归口管理。
第三十八条采供血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医源性感染预防与控制管理参照本办法。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原2000年11月30日颁布的《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同时废止。
(来源:卫生部网站)

Ⅳ 医院感染爆发报告、处理流程是什么

1临床科室发现在病区内短时间内发现多种症状相同的病原菌 感染的病例后,由感染监控管理小组成员负责报告感染办,感染办证 实流行或爆发。对怀疑患有同类感染的病例进行确诊,计算其罹患率, 若罹患率显著高于该院或科室历年医院感染一般水平,则证实有流行 或爆发。 2.查找感染源。对感染病人、接触者、可疑传染源环境、物品、 医护人员及陪护人员等进行病原学检查。 3.查找引起感染的因素。对感染病人周围人群进行详细的流行病 学调查。 4.制定控制措施。包括对病人进行适当治疗,进行正确的消毒灭 菌处理,隔离病人,停止接受新病人,医护人员自身防护,免疫接种或 投药等。 5分析调查资料,对病例的科室分布、人群分布和时间分布进行 描述.分析流行或爆发的原因,推测可能的传染源、感染途径或感染因 素,结合实验室检查结果和采取控制措施的效果综合做出判断。 6写出调查报告,总结经验,制定防范措施。 处理流程:临床科室发现感染病例一→报告感染办一→感染办核实流 行或爆发一→报告院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一→同时查找感染源一隔离病 人一→查找引起感染的因素一→制定控制措施一→分析调查资料一→写出调 查报告,总结经验,制定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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