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动员会讲话
㈠ 关于政府办畅通生命通道专项整治的发言稿
为深入推进火灾隐患集中清查整治工作,全面改善消防安全环境,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防范体系,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集中开展“生命通道畅通”专项整治活动。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领导“把消防工作列入全市‘大整治’范围,消除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工作指示,根据全县“全城动手、整洁市容”城市创建活动的统一部署,努力适应消防工作新常态,全面开创消防工作新局面, 围绕“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群众积极参与”工作思路,坚持“整体推进、重点治本”原则,紧紧抓住“生命通道畅道”这一核心环节,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深化平安广丰建设。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保持消防通道标识完整、设施完好,保障全县城区住宅小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为全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㈡ 求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动员会的主持词和领导讲话稿
学校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动员会的主持词和领导讲话稿
㈢ 求文档: 马晓伟副部长在《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视频会议》上讲话的主要内容
2011年5月6日卫生部马晓伟抗菌药物专项整治会议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部署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2011年5月6日上午10:00-11:10,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视频会议如期举行。
卫生部在北京设置主会场,主会场参会人员有:北京三级医院的院长、分管院长、医务、药学、院感、护理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临床科室的负责人,北京市卫生局主管医政的领导等;各分会场参会人员有:各省、市卫生厅分管厅长,医政处负责人;省属医疗机构院长;医务、药学、院感、护理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感染科、外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儿科等临床科室负责人;各省辖市市卫生局局长、医政科(处)长;各县(市、区)卫生局局长、医政科长;二级以上医院院长;医务、药学、院感、护理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感染科、外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儿科等临床科室负责人。
卫生部医政司司长王羽主持了今天的视频会,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在会上作重要讲话。马晓伟深刻阐述了专项整治活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语重心长的深入分析;他的讲话生动、鲜活、具体、务实,站在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度,对医疗行业内的问题进行了具体分析,对如何解决医疗机构存在的问题举行了部署;他的讲话重点突出,对搞好整治活动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王羽在马晓伟副部长讲话后要求: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医疗机构务必认真传达、学习本次会议的精神,各医疗机构应召开专门会议传达、学习卫生部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医疗机构应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的专项整治方案,落实相关内部管理制度,明确本单位的突出问题、重点整治的科室,层层落实;卫生部根据专项整治活动的总体要求,将对活动进行督导检查,采取内部通报、诫勉谈话等形式,确保专项整治活动有成效,老百姓从医改中得到实惠。
今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布置了几项重点工作,涉及到对医院的监督检查管理,包括医疗质量万里行、“三好一满意”、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卫生部决定2011年至2013年在全国进行抗菌药物专项整治,2011年4月18日,卫生部就专项整治方案进行了专项部署。
下面是马晓伟副部长的主要讲话内容:
抗菌药物的使用不应该是由我来讲,应该是大学老师、临床医生来讲,这是因病施治、合理用药的基础内容。但现在抗菌药物滥用问题越来越突出,引起了政府、社会、行业内的高度关注;抗菌药物滥用对国家、民族贻害无穷;抗菌药物的滥用是否该收场了?
现在的局面一定要有所改变。在这一问题上,医生、院长及卫生行政部门应负责任,抗菌药物的滥用是政府工作的缺失。在抗菌药物是否滥用问题上是非分明,没什么可说的。从弗莱明发现青霉素至今,抗生素挽救了无数人的生命,青霉素每日一次的用法是错误的(青霉素应该一日量分2-4次使用),现在的抗菌药物有从患者入院一直不停的,忘了?不知道医院的三级查房查不查;这一问题不能不管,卫生行业要从我做起;我们对专项整治活动的意义要有深刻认识;化学药品特别是抗生素是人类抗击疾病的重要工具,是人类科技方面的重要成果。抗菌药物在养殖业、种植业及医疗行业的滥用非常严重;今年的世界卫生日的主题就是“今天不采取行动,明天就无药可用”,可见,抗菌药物的滥用在全球都不同程度的存在;近二三十年来,我国抗菌药物的滥用愈发严重,直至演变成目前的状况;在所有的利益目前,人民利益在先,卫生部对此高度重视:抗菌药物使用动态监测及未来走向都有所考虑;抗菌药物使用现状不容乐观:品种多、使用频率高、使用强度大,基层医院滥用大有超过大医院之势;本次专项整治,三级医院是重点。
抗菌药物使用排名表明:喹诺酮类、头孢三代、二代位列前茅。我对喹诺酮类位列第一部不理解(情绪化):喹诺酮是抑菌药(原话如此),使用量位居前列是以药养医机制的结果。抗菌药物用量大、使用范围广、使用方便、群众欢迎。原因:医药企业片面提高价格,医院卖贵不卖贱(欧美、香港的药物便宜,喹诺酮类就是这类药物);卫生部将采取的举措:对部管医院不规范、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进行内部通报,这种事检察部门一介入就会查到别的事(最后就是医生退钱政策);我国抗菌药物使用强度是世界平均强度的两倍多;专项整治对预防用药下降比例有指标(必须下硬指标);卫生部医政司对专项整治动作坚决;目前的医保政策刺激了老百姓的消费,造成医疗机构滥用抗生素(有这样好的政策,医院怎么还滥用抗生素?不解);对三代头孢作预防用药的不处理不行,抓到谁谁倒霉(也不能都抓啊),(警方)没破的案子多了;卫生部将取消(部管)滥用抗生素医院国家重点科室资格;国家在顶层设计时,医院能否进来以医院院长的工作来衡量,重点:三级医院的外科预防用药问题更突出;新农合报销比例得到了70%;对以药养医问题的解决我现在没有疑义;机制问题建议大家看看上海的做法:总量控制、结构调整(这是趋势,得走这一步);医改不走回头路(计划经济时代的低水平服务的老路);政府购买服务是无穷的,但对费用要进行监管(小轿车不能走人行道,不遵守交通规则车主就要下来步行;踢足球不能用手);医疗机构的补偿问题将逐步解决,医药分开时,抗菌药物滥用问题就解决了;我国抗菌药物滥用问题不同地区差别大,耐药问题严重(原因:医生水平低,企业推动抗菌药物销售,政府监管问题,新农合报销比例的导向问题);主要问题是利益驱动导致滥用抗生素(要提高医疗质量,降低费用);医改:药费成为成本,价格体系的改革是关键(改革价格体系,监管费用,加强行政监管),提高技术劳务的价格;支架问题,材料问题:科室使用中的问题(涉及医生、护士长):骨科、心内科等(检察机关不能查,查一个倒一个);医院关注的应是管理和发展的问题;药品使用存在问题的有以下几大类药物:抗生素、心血管用药、抗肿瘤药及血液制品、生物制剂;首先解决抗生素的问题。
医院的收入分配问题、编制问题卫生部考虑到了(医院的自由度、医生的自由度将会更大,但必须有限制,鸟在笼子里可以自由的飞),医疗消费要使人民能买得起;卫生系统要提高形象;抗菌药物滥用问题的解决是长期任务,但专项整治有目标、有阶段、有重点(这是人民内部矛盾),卫生部将表扬一批、通报一批、查处一批;通过专项整治,在一定程度上解决问题,以治标为主(解决根本问题可能在50年之后);专项整治活动统一部署、统一安排、统一实施;管办分开(反对者要求卫生部顶住,没有成绩怎么顶?卫生厅长负责任了吗?医政处办了几件事?医政管理人员没进过医院听不懂内行话);医生中多数同志与工商、税务不一样,读书人讲礼貌;
院长、科主任的责任:院长应提高水平,院长职业化程度不高,人事关系等脑中空白,必须刻苦学习,增长才干(有些院长人、财、物都管,遇到什么会开什么会,群众有意见(不是天生我材就适合当院长的,医生一不小心就当上了院长);我在当院长时就不找政府讨钱;不会管理的院长写不出落实方案(心里不明白,开会时院长让书记说,书记说,还是院长说吧);老院长的卸任使人难过,这是一个时代的结束,新院长应接兢兢业业为人民服务的班,不是接权力的班(不会说的照着说,如:这是卫生部说的);专项整治要有机构:院长挂头,抗菌药物品种调整应开会,听取意见,不行的话让科主任投票(这是民主);加强领导,要有监督表,人员落实,党组织发挥作用;滥用抗生素的问题有四步走,最后一步是行政处理;医疗机构自查自纠,卫生部将先通报,取得开门红;媒体正面宣传,不能吵,一吵容易出问题(统计数字内部通报,不作承诺);卫生部门建立监测网及长效机制、督查、总结经验(少说多做);该卫生部解决的问题医疗机构要积极反映(政府直接投入有限,价格体系的改革是核心,医疗机构要适应市场机制);公立医院的改革渐入佳境;临床路径、信息化建设都是医疗机构参与医改;医改: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同志们各有任务,服务与保障体系要更好的接轨;在抗生素滥用问题上我们只讲自己的事(定价问题不讲);医药企业经过30年的改革,有成绩,也有问题(药品短缺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医院欠钱应该给企业(医院与医药企业在人格上是平等的,要与药企建立正常关系,健康协调的发展)。
医务人员的成绩是大的,一线工作的同志不容易,总的形势是好的;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我拜托大家一起努力!
㈣ 在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怎样讲话
在充分肯定成绩、分析存在问题后,要求各主责单位和责任单位必须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市委、县委的安排部署上来,针对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立查立改、立改立行,将专项整治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要明确任务,突出重点,重拳出击猛药去疴。各主责单位和责任单位要认真对照整治重点,集中时间和精力,抓住要害,重拳整治。一要抓紧完善工作方案。工作方案要具备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针对责任事项逐项制定整治措施,不允许缺项、漏项。二要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各主责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开展“回头看”,进一步把问题找准、找透、找具体。对查找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并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报送。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深入推进整改落实。对整改落实的具体措施、内容、时限和进展情况,要及时向干部群众公开,在网站、电视台等媒体和党务政务公开栏上公示,便于干部群众了解,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宣传部门要及时报道专项治理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推介一批治歪风、祛邪气的先进典型和好的经验,曝光一批整改不力、措施不实、作风不正、顶风违纪的反面典型,发挥警示震慑作用,让群众看到整治成效。三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针对问题易发多发的领域和环节,强化制度刚性,减少弹性空间和自由裁量权,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各主责单位和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对本单位本部门制定出台的相关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按照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坚持“科学、管用、成熟”的原则,有针对性地确定制度建设的重点,做到成熟一项、出台一项、管用一项,以制度机制的创新推动专项整治常态化、长效化。
要强调,必须坚持“严”字当头,以严格的标准、严厉的措施、严明的纪律,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将专项整治工作向纵深推进。一要认真履行职责。各主责单位要认真履行牵头责任,做到主动作为、敢抓敢管。同时协调指导责任单位抓好责任事项。主责单位和责任单位都要明确牵头领导,落实具体责任人员,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各级党委(党组)要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任务全面落实。二要强化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专项整治工作列入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严格把关、盯紧看牢,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在全面掌握活动进展情况的前提下,及时发现并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三要严肃责任追究。各级各部门针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切实加以整改,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履行监督责任,发挥职能作用,强化正风肃纪,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态度消极、推诿扯皮、措施不力的,通过挂牌督办、责令整改、约谈、通报批评等方式,加强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到位。对顶风违纪的部门和个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㈤ 宣传职业病危害的讲话要领,开讲词等。
(一)积极协调,主动沟通,为理顺监管体制打下了坚实基础
这几年来,积极主动与市编办、卫生局、人保局、总工会等相关部门进行广泛的沟通协调,就职业卫生监管职责调整要实现责权匹配、上下衔接、运转有效的监管体制机制形成共识。2012年8月,市编委会办公室按照中央编办文件精神,印发了《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渝编办〔2012〕134号),进一步调整理顺了我市职业卫生监管体制,确立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预防环节依法实施监管的主体地位。2012年12月19日,市卫生局向我局、市煤矿安全监察局、市煤炭工业管理局移交了职业病监督管理职责,彻底理顺了我市职业健康监管体制机制。
(二)加强宣教,不断提高职业健康管理能力和水平。
2012年,我们按照国家总局要求,结合全市安全生产大培训计划,积极开设了职业健康专题培训。一是以《职业病防治法》修订颁布为契机,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大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职业病防治氛围。二是集中举办3期职业健康培训班,将宣传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和总局“一规定、四办法”以及职业健康监管知识的教育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对各区县安监局职业健康分管领导和监管人员,中央在渝及市属重点企业本级和下一级的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分管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进行分期分批培训;三是结合全市乡镇(街)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大培训,积极开展职业健康监管业务培训;四是结合国家安监总局职业健康“百千万”大培训,共举办6期木质(门业)家俱制造企业培训班,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719人。通过培训,切实提高各级管理人员职业健康管理能力和水平。
(三)认真开展普查与申报,基本摸清了本市职业危害基本情况。
2012年,在市政府给各区县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任务中,市局把职业危害基本情况普查摸底和申报工作列入为考核内容之一。为此,各区县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一是积极与本地财政部门衔接,争取职业危害基本情况普查摸底专项工作经费;二是加强对镇街(园区)普查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定期召开职业危害普查摸底工作专项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交流普查工作经验,解答普查疑难问题,严格按照“乡镇上门调查填表、区县统一审核录入、市级定期通报督促”的办法,全面展开职业健康普查摸底,确保普查质量;三是把普查与申报工作结合起来,通过普查摸底,促进申报数量和质量。截止目前,全市各区县基本摸清掌握本辖区内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数、主要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数、接触职业危害人数、职业健康体检情况、职业卫生“三同时”和检测评价等基本情况。截止目前,全市有各类有毒有害企业7390家,其中矿山开采加工企业1133家,木质家俱制造企业725家,建材企业641家,石棉制品企业3家、石英砂加工17家、其它各类企业4871家。全市从业人员共有67万余人,接触职业危害从业人员有18万余人,为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四)认真贯彻落实,积极开展四个行业职业病危害整治。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深化石英砂加工等四项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我们及时作出专题部署,要求各区县(自治县)高度重视石英砂加工、木制家具制造、石棉开采及制品、金矿开采企业清理和职业危害治理工作,将其纳入全市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加强部门协作,强化监督检查。一是开展摸底排查、弄清家底。经调查,全市共有木质家俱制造企业725家、石棉制品企业3家、石英砂加工17家、无金矿开采企业。从业人数约18500余人。但大型企业极少,中小企业、手工作坊占大多数,从而形成了以粉尘、甲醛、苯系物、及噪声等为主的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危害形势也相当严峻。二是制定方案,开展职业健康安全检查督查。要求各区县企业结合正在开展的“打非治违”百日攻坚行动,对本辖区四个行业进行集中整治,帮助、指导、督促企业逐步建立起科学的职业卫生管理机制,规范企业的职业病防治管理,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台帐。三是以开展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为抓手,督促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工作。通过评价,为用人单位开展职业病危害整治和职业病危害申报等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并为监管部门做好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信息支撑服务。
(五)抓点带面,继续开展了职业健康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
2012年,全市继续启动了230家区属企业和15家中央在渝、市属企业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创建活动,我们在2011年创建工作的基础上,职业健康处对创建评分标准进行了修改,各区县在认真总结规范化创建工作的经验,查找差距和不足,切实提高规范化创建质量。一是对列入规范化创建的企业进行认真筛选,重点在木质家俱(门业)制造、制鞋(制革)、非煤矿山开采与加工、冶金机械、建材(水泥、石材、陶瓷、玻璃、涂料)生产与加工、化工、纺织印染、电池生产等产生粉尘与有毒有害物质较多的重点行业(领域)中选择创建企业。二是在创建内容上突出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现状评价或控制效果评价、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整治、警示告知、从业人员个体防护用品配备和职业健康监护制度的建立健全等内容。三是结合重点行业粉尘与高毒物品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开展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把创建的过程作为整治提高的过程,通过创建促进整治工作开展,消除了大量职业健康安全隐患。四是各区县创建企业为摸清本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现状,绝大部分企业认真开展了“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或“职业危害现状评价”,达到职业健康整治效果。从创建考评情况看,达到了两个目的:一是有效解决了企业抓职业健康“不知、不懂、不会”的问题,实现了让一部分重点企业“先动起来”起示范引领作用;二是有效解决了基层监管队伍抓职业健康“无从下手”的问题,实现了“抓示范、炼队伍”的作用。
(六)积极试点,全面完成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试点工作。
2011年下半年以来,我们高度重视国家总局下达的试点任务,成立了市、县两级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技术指导小组,明确分工、建立制度、落实责任、全面负责许可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标准制定和审核验收等工作。同时,给予资金保障,安排试点配套资金近10万元,并获得总局10万元试点经费支持,全力促进试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我们从政府专家库内抽调7位职业卫生专家和相关业务人员,认真学习、潜心研究,最终完成了《重庆市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实施办法(试行)》、《重庆市职业卫生安全审核评价评判标准(试行)》和《重庆市职业卫生现状审核评价导则(试行)》等规范性文件草案,并拟定了“一个办法”、“二个标准”、“三个文件”、“四个式样”、“五个程序”,编制完成了12类职业卫生行政许可相关文书样本。2012年是试点工作的实施和总结阶段,按照总局“成熟一个发一个”、“不求数量、求质量”、“决不乱发、滥发一个证”的基本原则,对璧山县7家规模以上制鞋企业进行了考评验收,全部达到了职业卫生安全许可的要求,颁发了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另有5家正在进行整改,拟定3月中旬考评验收。
(七)相互促进,扎实开展了重点行业职业危害专项治理省际互查工作。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职业病危害治理交叉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安监局与宁夏安监局结成对子,相互之间开展重点行业职业危害专项治理检查工作。2012年10月10日至15日,市安监局组织有关区县成立检查组,前往宁夏进行为期6天的重点行业职业危害专项治理检查。分别对宁夏石嘴山市、吴中市、中卫市、贺兰县开展了重点行业职业危害专项治理的情况进行了检查。2012年10月31日至5日,配合宁夏检查组对渝北区、江津区、大足区、云阳县开展重点行业职业危害专项治理的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开展此次省际互查工作,不仅达到了相互借鉴和学习的目的,而且对下一步开展重点行业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二、当前面临的形势与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当前面临的形势仍然严峻
我市是全国重要的重工业基地、化工基地、制造和IT等基地,产业门类齐全,传统工艺落后,职业健康监管工作面广量大,涉及到全市各个行业和生产经营单位,监管难度大、任务重。一是多年积累潜在的职业病病例逐渐暴露,通过这两年规范化企业创建就可以看出,体检出来的职业病、疑似职业病人员、职业禁忌证呈逐年上升趋势;二是部分区县摸底调查和网上申报率低,相当部分中小型企业还没纳入监管范围;三是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能力还远远跟不上需求,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危害因素检测率低、职业健康体检率低;四是大量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缺乏专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五是粉尘、有毒化学物、噪声、高温仍然是我市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有效治理。去年通过规范化企业创建,这几方面引发的职业病患者、疑似职业病患者和职业禁忌证的企业不在少数。
(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亟待加强
相当部分企业及劳动者法律意识淡薄,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所产生的严重后果认识不足,个人防护意识差;工作场所存在生产布局不合理,职业病危害监测及防护设施不完善;没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配备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企业负责人与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没有接受专门培训;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现状评价、危害因素检测、职业健康检查、员工培训等制度得不到落实。“三同时”实施率、危害因素检测率、职业健康检查率和职业健康培训率离“职业病防治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差距较大。
(三)监管力量仍然薄弱
据统计,目前全市除个别区县未完成职能调整外,普遍存在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人员数量少,缺乏专业人员。部分区县投入不足,缺少开展日常监管所需的经费与装备,以至于监管能力薄弱与日益繁重的监管任务的矛盾还比较突出。
(四)技术服务滞后
从近两年的规范化企业创建就能看出我市职业技术服务相当滞后。尽管我市取得检测、评价资质的机构有37家,具有建设项目评价资质的只有10家,这些机构真正开展工作的不足二分之一,技术服务机构数量及能力相对于众多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和大量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所需要的服务相比,差距较大。
(五)工作进度不平衡
部分地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缺乏主动性和创新性,有些甚至把职业卫生监管游离于安全生产工作之外,监管工作进度差距较大。主要体现在:一是职业危害基本情况普查摸底和申报与既定目标有较大差距,普查率和申报率仍然较低。目前仍有几个区县普查和申报数量不足30家;二是重点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效果差别较大。有些地区取得明显效果,有些则流于形式,整治不彻底,部分区县甚至没有确定重点企业开展专项治理;三是个别区县安监局对开展职业安全健康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认识不够,对辖区企业摸排工作不到位,未将辖区内规模较大、危害严重或较重、有一定影响和代表性的企业纳入规范化企业创建范围,致使创建企业代表性差,示范作用较小。
三、2013年工作重点
(一)尽快调整职能,理顺职业健康监管体制机制。各区县要按照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和重庆市编委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渝编办〔2012〕134号)要求,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力争到2013年6月1日前,调整明确本地区职业健康监管部门职责分工,形成“责权匹配、上下一致、运转有效”的职业健康监管体制。要加强与机构编制、财政、卫生、人保、工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各方最大的支持,积极推进职业健康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监管体系,确保新增职能后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工作经费、执法装备到位,确保职业健康监管执法技术支撑机构到位,促进职能调整后职业健康监管无缝连接。职业健康监管任务重的区县,在设置专职监管机构的基础上,要配齐配强熟悉业务的人员,要督促和指导镇街(园区)安监办指定一名专管人员,负责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确保工作有人抓,事情有人管。
(二)加强宣教,不断提高职业健康监管能力和水平。今年,市安监局将继续把宣传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健康监管、监护知识的教育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按照“抓宣贯、造声势、强意识”的思路,加强职业健康宣传。4月份,将利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组织一次全市学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知识竞赛、职业健康知识论坛和展示等系列活动,在全社会积极营造职业病防治工作浓厚氛围。6月份,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扩大社会知晓面。二是按照“抓培训、强意识、教方法、促工作”的思路,积极开展培训。上半年,市局将组织1期区县级职业健康监管人员专题业务培训班,增强监管能力;同时结合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需要,还将统一集中组织对石英砂开采与加工、制鞋(制革)、非煤矿山露采(10万吨以上规模)与非煤矿山硐采、建材(水泥、陶瓷、涂料、耐火材料、玻璃)生产等四个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专题培训,切实增强企业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的意识和能力。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各区县要组织对乡镇(街道、园区)安监办监管人员集中开展职业健康监管业务专题培训;要结合实际,突出针对性和操作性,加强对本辖区内除由市级统一组织培训以外的其他职业危害重点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进行专题培训。要检查和督促企业加强对接触职业危害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培训,着力提高从业人员防护意识和技能。
(三)认真普查,继续加强职业危害申报与摸底建档工作。各区县要下功夫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管基本情况管理台账。要按照“再动员、再培训、再摸底,边调查、边录入”的要求,对去年以来开展普查摸底的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和分析,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纠正已经录入系统中的错误信息,采取有效措施继续完善职业健康普查摸底和普查信息的审核与录入工作。要按照“全覆盖、不漏报,先重点、后一般,边申报、边规范”的思路,全面加强职业危害申报。4月底前,各区县要主动与当地工商、税务、统计、经信委等企业管理相关部门联系,把本辖区有作业场所的用人单位基本底数摸清,为申报工作奠定坚实基础。要根据掌握的企业底数情况,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申报工作措施和办法,强力推进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力争年底前全市职业危害申报率达到70%以上。
(四)突出重点,强化职业危害重点行业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的要求,各省市要以防治煤尘、矽尘、高毒物质等职业病危害为重点,继续在全国范围内推进煤矿、花岗岩和石英岩类矿山、石棉、木质家俱(门业)制造等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选择5个左右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进行重点整治,争取到2013年底这些行业领域率先实现《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目标。根据我市的实际,各区县要利用两年的时间,继续在木质家具(门业)制造、制鞋(制革)、非煤矿山开采与加工、冶金机械、建材(水泥、石材、陶瓷、玻璃、涂料)等5个重点行业,以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为依据,扎实开展以“建制度、促申报、贴警示、戴防护、控尘毒”为重点的粉尘与高毒物质职业危害专项整治。在确定整治行业时,各区县要结合本地实际,在市局确定的5个重点整治行业的基础上,可调整和扩大整治行业范围,但必须保证不少于5个以上整治行业。各区县要结合普查摸底情况,认真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加强重点行业职业危害整治,力争5个整治行业在2013年底率达到《重庆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年)》(渝办发〔2010〕166号)目标。通过整治,切实督促企业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提高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危害防治水平。
(五)抓点带面,继续开展职业健康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今年,全市继续启动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创建活动,按照“抓创建、促规范、促整治”的思路,采取分级创建、分级验收的原则,进一步扩大创建面,全市启动100家市级、300家区县级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创建活动。其中,各区县(经济开发区)启动不少于2家市级、各央企和市属重点企业启动不少于1家市级创建企业;各区(含经济开发区)和渝西片区各县启动不少于8家区县级创建企业,渝中区、渝东南和渝东北各县(自治县)启动不少于5家区县级创建企业,列入创建名单的中央在渝和市属重点企业要全面推进所属企业开展创建和整治工作。各区县要在产生粉尘与有毒有害物质较多的重点行业(领域)中选择创建企业。按照成熟合格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从下半年开始,各区县和中央在渝及市属重点企业要对所创建的企业逐一进行评估验收,11月底前,将验收情况和验收企业名单报市局职业健康处备案;10月底前,市局将组织专家对全市100个市级创建企业进行评估验收,并对区县级创建企业进行抽查。
(六)加强督查,积极开展行政监管执法工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开展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工作,严厉打击职业卫生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职业病危害事故,落实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主体责任。一是要开展职业危害申报执法检查行动,对已经申报的企业,重点检查存在漏报、瞒报、乱报等行为;对已经被摸底掌握,并限期申报的企业,重点检查其是否完成申报。二是要开展从业人员防护用品配备、健康体检、教育培训等执法检查行动,重点检查职业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与管理情况。三是要开展高温天气补贴发放情况执法检查行动。
下半年,将组织开展一次区县交叉执法检查活动,重点对5个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整治情况和申报工作进行交叉检查。
(七)强力推进,严格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做好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是落实《职业病防治法》“预防为主”原则的内在要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以及《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监总局令第51号)要求,督促、指导用人单位依法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防护设施设计、控制效果评价等工作,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要按照分工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建立完善严谨的工作制度和程序,并加强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协调与配合,提高工作效率。
㈥ 纪委主要领导对收受红包人员的谈话笔录范文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按照通知精神要求,我县成立了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敖春玲任组长,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为成员单位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纪委监察局,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同时要求各单位(部门),成立由单位“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组成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本单位(部门)的整治工作。
二、精心部署,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一)及时制发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县纪委接到通知后,高度重视整治工作,于11月28日及时制定下发《关于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的对象范围、整治时限、整治措施及整治要求。要求全县各单位(部门)及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对党风和社会风气的严重危害性,深刻认识整治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的极端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以坚决的态度、严格的标准、务实的措施开展专项整治,持续强化“不敢腐”震慑氛围。
(二)严格落实整治措施,认真开展整治工作
1.开展学习宣传和集中警示教育。一是学习宣传。县委宣传部、县文化旅游和广播影视体育局在专项整治期间将利用网络和电视台开设专栏等形式集中宣传教育;全县各单位(部门)对严禁收受红包礼金有关规定、文件进行了学习,县委宣传部把严禁收受红包礼金有关规定列入了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县委党校把严禁收受红包礼金有关规定作为今后培训的重要内容。县纪委监察局也将通过廉政短信、个别谈话、组织专题学习等方式紧盯今年的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做到早提醒、早预防、早纠正。二是增加述职述廉内容。把各单位(部门)领导干部遵守严禁收受红包礼金规定的情况列入2015年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加强日常监督,切实做到监督关口前移。三是集中开展警示教育。认真落实通报曝光制度,在全县范围内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典型案件,不断释放执纪必严的信号,确保全县每个干部职工都接受教育、受到警醒,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
2.形式多样,认真组织公开承诺。一是组织填写承诺书。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带头做出公开承诺,同时督促单位其他领导干部做出公开承诺,确保全县所有领导干部承诺全覆盖。全县填写拒收不送红包礼金承诺书共671人(其中县处级52人、乡科级及以下619人)。二公开承诺内容。通过公示栏等方式,全县各级各单位领导干部承诺内容及时进行了公开,主动接受了人民群众的监督。
3.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在整治工作开展期间,全县各单位(部门)严格对照文件要求,全面开展了自查自纠。经过认真自查,目前在全县范围内未发现收受红包礼金问题。
三、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制度执行力
一是全县各单位(部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深入查找制度漏洞,研究对策措施,制定出相应的制度,从源头治理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二是强化制度执行,切实增强制度的刚性约束力,使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领导人员特别是主要领导人员带头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坚决抵制收受红包礼金歪风,成为严格执行制度的表率。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县将认真组织乡(镇)纪委、县教育局纪检组、县卫生局纪检组、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加强监督检查和审计,一经发现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问题,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