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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 平舆县国土资源局
平舆县位于驻马店东部,属淮北平原,介于东经114°24′~114°56′和北纬32°44′~33°10′之间。南界正阳县,西与汝南县为邻,北界上蔡县和项城县,东界新蔡县和安徽省的临泉县。辖7个建制镇、3个街道办事处、9个乡、221行政村,土地总面积128410.95公顷。
【机构设置】平舆县国土资源局内设8个股室(办公室、人事股、财务室、纪检监察办、法律法规监察股、信访股、地籍股、审批股),5个直属二级机构(土地监察大队、土地储备中心、土地整理中心、土地勘测所、土地市场服务中心)和19个乡镇办国土资源所(古槐国土所、清河国土所、东皇庙国土所、西洋店国土所、辛店国土所、王岗国土所、李屯国土所、郭楼国土所、万冢国土所、阳城国土所、射桥国土所、十字路国土所、玉皇庙国土所、庙湾国土所、高杨店国土所、杨埠国土所、东和店国土所、双庙国土所、万金店国土所)。
车光辉 党组书记、局长
陈富礼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赵克勤 党组成员、副局长
闫奔 党组成员、副局长、纪检组长
黄飞 党组成员、副局长
车光辉简介:山西晋城人,1963年6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82年9月在正阳县教育局工作。1982年10月~1988年3月,任正阳县司法局办公室主任;1989年3月~1990年5月,任正阳县委办公室副科秘书;1991年6月~1993年9月,任正阳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副科);1993年10月~2002年2月,任正阳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正科);2002年3月~2010年5月,任正阳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正科);2010年6月,任平舆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土地资源】全县土地总面积128410.95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97699.47公顷(耕地面积94986.06公顷,园地47.71公顷,林地2659.56公顷,荒地6.14公顷),建设用地面积30568.48公顷,其他土地143.00公顷。
【耕地保护】认真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各乡镇长作为本乡镇耕地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总责。同时与各国土所签订了耕地保护责任书,与全县11.33万户农民签订了耕地保护合同,形成县、乡、村三级耕地保护网络。对耕地开发实行了项目管理和年度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快推进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工作,完成了2007年度国家投资射桥镇土地整理项目;完成了2008年度第一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完成了2008年度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投资的万冢乡阎楼村土地整理项目,并通过县政府有关部门的初验;通过实施上述土地整理工程,新增耕地近5000亩,达到了占补有余。全县基本农田面积稳定在8.06万公顷以上,保护率在85%以上。
【建设用地管理】2010年,组织建设用地报批7个批次1940多亩,有力地保障了县文化中心、影剧院、体育场及事关民生的基础设施建设,保障了沙发厂、药厂和投资近10亿元的高档建筑构件厂等一大批项目建设用地需求。经营性用地、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更加完善,国土资源市场环境更加健康有序。全年供应土地49.09公顷,土地出让合同价款14795.09万元。
【规划管理】完成了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规划成果已经省政府审批;完成了全县19个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规划修编中,按照市级下达的各项约束性指标:耕地保有量9406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8060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20223公顷。至规划期末,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分别为94060公顷和80600公顷,达到了市级下达的各项约束性指标要求。
【土地利用管理】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采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方式,共整治闲置低效用地603.40亩,用于37片新区建设,涉及郭楼镇、双庙乡、高杨店乡等11个乡31个行政村。对全县23座拆除的粘土砖瓦窑进行全面复垦,复垦土地2083.91亩,新增耕地1332.31亩。大力推行产业集聚区建设,全县产业集聚区建成区已达3.2平方公里,入驻企业237个,其中限上工业企业105个,企业集中度达86%以上。产业集聚区标准厂房的档次不断提高,从最初的一层到后来的两层、三层,建筑面积达35万平方米。2010年又成为全省50个优秀产业集聚区之一。
【“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2010年,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局对“两整治一改革”具体要求,采取“自己查、相互议、股室审、班子定”的方式,针对本部门关键岗位、核心业务、重点部位和环节,深刻查找、全面排查制度漏洞和廉政风险点25处,建立廉政风险点台账38册,制作风险点提醒卡51个。已查处国土资源系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34宗,整治干部队伍廉洁从政存在的突出问题12条,不断深化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23项,完善土地资源管理体制机制8项,从源头上遏制国土资源系统腐败案件3起。
【执法监察】2010年,平舆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得到进一步加强。一是成立了局土地监察领导小组。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平舆县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和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责任追究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和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国土局长为成员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国土局。二是组织监察队人员定期巡查。坚决遏制非法新建、复建粘土砖瓦窑和非法制造砖坯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止反弹,全县没有一座粘土砖瓦窑复建、复烧,没有一起非法制造砖坯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强化联合办案工作机制。会同公、检、法等部门研究制定了联合执法工作意见,进一步理顺了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移送程序,提高了联合办案效率。2010年,共立案查处土地违法60多起,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60多起,拆除违法建筑8起,上缴罚没款达180万元;对违法案件的处理,按照“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向县纪委移交行政处分12人。达到了年度违法占用耕地面积不超过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的8%的标准。四是强化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卫片执法检查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制定了工作方案。在全国第十次卫片执法检查中,共监测到全县辖区内新增建设用地115宗,面积1088.1亩(其中耕地984.3亩),其中17宗不符合规划,面积61.9亩(含耕地60亩);98宗符合规划,面积1026.2亩(含耕地974.5亩)。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98宗新增建设用地,已按照现行的土地审批规定,完善了用地手续;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17宗新增建设用地,已完成了调整规划、拆除和复耕工作。
【信访工作】2010年,重新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了“大接访、大排查、大化解”工作,局主要领导每周一陪同县委书记、县长参加大接访,同时继续实行来访登记制度、案件月报制度、案件会审制度、错案追究制度,确保将每起案件都处理到位。全年共处理遗留信访问题200多件,处理多年来未解决的宅基地纠纷信访问题51起,处理遗留办证987份,处理有信访苗头的、涉及土地出让出租的问题20起,收取土地年租金、出让金200万元。局信访室共接待上访群众67起,接到举报电话20起、102人次,全部得到有效解决;接到县信访局和市局交办案件34起,已全部结案,结案率100%,群众满意率85%。被县政府评为“全县群众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郭卫东 郭永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