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无船只整治工作
Ⅰ 南京整治“三无”船舶多少艘
8月1日从南京市交通运输局获悉,自去年底启动“三无”船舶集中整治以来,南专京市共整治长江属南京水域的“三无”船舶770余艘,驱赶船舶300艘次,有效维护了长江通航安全和水域环境。
截至7月底,南京市各区已拆解“三无”船舶245艘,17艘船舶补办了合法手续。其余船舶在船厂水域集中停放,近期将陆续拆解。接下来,南京市执法部门还将加紧驱离外地流入南京市的“三无”船舶,加速已收缴船舶拆解,同时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杜绝“三无”船舶回潮。
Ⅱ 如何做好重点工作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之年,是党的“十八大”召开喜庆之年,是全国公安机关打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关键之年。九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就如何打造安全畅通、和谐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结合推进实施“交通文明行动计划”工作,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力整治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笔者就如何做好
“五项重点工作” 满怀豪情,充满信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谈几点看法。
一、要做好道路交通安全集中宣传工作
增强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法制和文明意识,自觉规范交通行为,做到安全出行、文明出行。全县交警要全警动员、多措并举扎实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集中宣传工作。
(一)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首先,部门联动,形成合力。一是联合教育行政部门在辖区各中小学校开展以“安全驾驶,文明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集中宣传教育活动。采取上交通安全课、演讲比赛等形式,由学生带动家长,家长带动亲友,在全社会营造依法、文明出行的良好风尚。二是联合交通主管部门和客运企业以“安全驾驶、文明出行”为主题,精心组织客车驾驶人,以开展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为载体,采取交通安全知识竞赛、张贴标语、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进一步提高客运从业人员交通安全意识,确保良好客运秩序,严防重大恶性交通事故发生。其次,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的宣传优势,采取邀请新闻记者跟踪采访等形式,报道当前交通安全形势,专项行动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和措施;组织民警和群众积极向媒体投稿,努力在全社会形成遵纪守法光荣,扰乱交通可耻的良好氛围。在辖区国、省道、主要县乡道路、城区主要街道、路口悬挂、刷写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同时组织警力巡回在辖区国、省道沿线村镇、企事业单位、农贸市场等场所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再次,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对辖区驾驶人员,尤其是三轮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驾驶人,采取走村入户的形式,开展面对面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强重点人群教育。以杜绝超员、超速、开隐患车为主题,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客运单位为单位负责人、工作人员、客车车主和客运驾驶人、乘务员上一次交通安全课;在每辆客运车辆上粘贴交通安全警示标识;给每辆长途客车发放交通安全警示光盘全程播放、发放交通安全提示卡;组织客运司乘人员集中观看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切实增强广大司乘人员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加强重点车辆监管,
联合有关部门,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检查活动,对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驾驶人、有责任事故的驾驶人、计满12分的驾驶人、有酒后驾驶、超速、超载等记录的客货运驾驶人进行一次面对面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宣传交通安全知识。
(二)重点开展农村交通安全教育。要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创造安全有序、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浓厚氛围。一
是部门协作,共同参与。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重视和支持,调动乡镇村和公路、交通、教育等各方力量,重点发挥村级干部作用,深入全县农村千家万户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性,重点加大对低速汽车、三轮车、拖拉机等农用车主的宣传力度,从而形成由政府牵头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广大农民群众共同参与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新格局。二是依托媒体,强势宣传。
制作交通安全宣传公益广告、宣传口号,每天在县电视台滚动播放,充分发挥农村有线电视的覆盖传播效应;积极向九江日报、浔阳晚报、新法制报和中国警务报道等媒体投稿,及时报道全县农村交通管理工作动态;督促辖区乡镇村和农村中小学校、运输联户等重点单位增设宣传橱窗,更新宣传内容,强势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三是形式多样,注重实效。
针对不同的宣传对象,采取不同的形式。对农村中小学生采取交通安全知识问答、演讲比赛、图片展览等方式,寓教于乐,丰富宣传内容,让学生受到教育和启发;对农民群众采取上门面对面交流、分析事故案例、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生活用品的形式进行宣传;对农村驾驶人定期进行面谈,根据季节性的交通管理特点提出注意事项。内容与形式与宣传对象“对号入座”,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二、要做好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
全县交警要全警动员、统一部署、全力以赴、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努力做好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
(一)集中整治行车交通安全秩序。首先,领导重视,慎密部署。成立以交警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领导和各科中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协调和督促工作。并当作当前头等大事来抓,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其次,攻坚克难,排除隐患。一方面,重点对辖区国省道和农村三级公路等重点路段普遍进行一次安全大排查,发现险情险段,当即与公路等相关部门联动,设立警示标志,对一时不能设立警示标志的路段,指派辖区中队民警坚持站点执勤。另一方面,重点对全县客货运车辆及农村低速汽车和拖拉机全面进行一次大排查,对符合运输安全条件的车辆逐一登记造册,加强管控,对不符合安全运输条件的或不具备法律手续的车辆,坚决遏制上路行驶。切实做到攻坚克难、排除隐患,确保安全。
(二)重点排除农村交通安全隐患。全县交警洗心桥、狮子、大塘、江洲等四个农村中队,要重点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第一,构建农村交通安全社会协管网络。各中队要在向当地党委、政府详细汇报攻坚战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取得当地政府对集中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大力支持。各乡镇都明确分管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各中队也落实一乡一警交通安全责任人,在四个农村中队辖区行政村设立四个交通安全议事室,并在每个行政村聘请3-6名交通安全信息员和交通安全监督员,从而构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协管网络,扩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覆盖面。第二,掌握农用交通工具出行规律。摸清本地低速汽车、三轮车、拖拉机等违法载人的规律,各中队利用流动和固定的执勤点摸清农民进城务工、卖农副产品
、赶集市庙会、参加婚丧嫁娶活动,农民工进入采矿区、进入建筑工地,维修道路人员进入作业区等所乘坐的交通工具,掌握本地各类车辆违法规律,便于重点集中整治。第三,摸清农村“三无”
摩托分布情况。全面对无驾驶证、无牌照、无保险的“三无”
摩托车进行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各中队要通过走访摩托车销售网点,了解近期摩托车销售去向,结合走访各行政村了解近期购车人的情况,从而掌握“三无”摩托车的分布情况。有利于集中整治“三无”摩托车的违法行为。
(三)集中开展“三项整治”维稳保畅。全县交警要全力以赴,全警出动集中开展“三项整治”活动,打造安全舒适、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一是城区道路整治。坚持每天早、中、晚三个高峰期对机动车乱停乱放、越线行驶、逆向行驶、随意调头、闯红灯和行人不走人行横道、骑车双手离把、拐弯不伸手示意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从庐山火车站到柴桑大道,从市县工业园区到庐山大道,对城区道路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和沿河南路夜宵摊点等违法行为进行彻底清理。二是景点秩序整治。集中对辖区庐山火车站、马回岭老火车站、陶渊明纪念馆、岳母墓、狮子洞、涌泉洞等景点路段重点进行整治,对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等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地方要进行全面清理,同时要增设交通安全提示和指路标牌。三是摩托车集中整治。要投入警力开展路面集中整治,针对无牌、无证、无保险的三无摩托车上路、骑摩托车不戴头盔和逾期不进行检验等严重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检查,发现一辆暂扣一辆,坚持不办手续不放行。
三、要做好学生接送车辆集中整治工作
由县政府牵头组织教育、交警、交通、运管、乡镇等部门联动,以交警为主力,积极开展学校、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集中整治活动,做好学生接送车辆集中整治工作。
(一)建立统一台帐。交警要会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去年集中整治学生接送车辆工作的基础上,对全县学生接送车辆再次进行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制作《九江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情况登记表》,在全县范围内对学生接送车辆及驾驶员的基本情况逐一进行登记,建立台帐统一管理。
(二)建立长效机制。要经常召开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各辖区乡镇分管教育的主要领导联席会议,挑选熟悉交通安全法规的优秀交警在会上进行交通安全知识讲座,以会代训,提高交通安全从领导抓起,从娃娃抓起。同时要研究部署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的具体措施,建立学生接送车辆长效管理机制,辖区交警要与每所学校、幼儿园每年签定一次交通安全责任状,明确相关责任,确保学校、幼儿园的接送车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
(三)开展集中整治。交警主动要与教育、交通、运管等部门联动,对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交通环境进行集中整治,重点整治学生接送车辆,完善接送车辆喷涂统一标识,清理无运输资格的接送车辆,清除不满3年驾龄的接送车辆驾驶员,切实做到接送车辆人病不上车,车病不上路,确保接送学生车辆万无一失,确保校园交通安全和谐稳定。
四、要做好危化品运输车集中整治工作
全县交警积极要采取“三项措施”强化剧毒危险化学物品运输管理工作,做好危险化学物品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工作。
(一)强化管理,落实责任。各辖区交警中队要对其辖区内的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企业、车辆、从业人员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将排查情况上报治安科,由治安科汇总,逐一登记造册并建立明细台帐。对于运输公司的承运剧毒化学品的资格,运输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驾驶人及操作人的资格逐一进行严格的审核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与从事剧毒化学品运输业务的相关单位签定《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责任状》。确保其在运输剧毒化学品前到公安交警部门报批,并严格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自觉配合公安交警部门的监管。
(二)加大管控,突出重点。要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行车秩序整治,各辖区交警中队在路面巡逻时加大对罐装车的检查力度。重点对运输剧毒化学品车辆超速、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反通行规定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对没有危险化学品运输手续的车辆一律扣留,对超载车辆禁止继续行驶,将其引导至安全地点停放监管;重点对未按照运输通行证注明内容运输剧毒化学品,未随身携带运输通行证明的,擅自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区域,在禁止通行区域不按规定的通行时间、路线、速度行驶的,坚决依法扣留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公安部第77号令从严予以处罚。
(三)多警联动,三管齐下。交警部门要加强同县公安局治安和消防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三警联动,三管齐下,形成整治合力,同时要明确各自在遇到重大事故时分工与协作,确保危险化学运输物品发生重大事故时能够快速有效地处置。通过严防、严查、严管、严治剧毒化学品运输违法行为,从而使辖区不发生一起因运输剧毒化学品造成的交通事故。净化道路交通交通安全运输环境,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五、要做好重点工程运输集中整治工作
交警部门要针对辖区城门矿山、双瑞大道、工业园区等重点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强行运输进出建筑材料、阻止施工等突出问题,及时与县局打黑除恶专业队进行沟通,与治安、刑侦、派出所等多警种联动,严厉打击强行运输建筑材料,敲诈勒索,阻止施工等严重违法行为。
(一)强化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要深入施工现场向施工人员讲解交通安全注意事项,严格要求施工人员按照规定穿着施工标志服,并就施工现场交通标志的规范设置进行讲解,切实提高施工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二)强化施工路段的安全监管。每天要定时对施工路段进行巡逻检查,及时发现道路安全隐患,对能及时排除的隐患,现场进行排除,对一时难以排除的隐患,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由政府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防患于未然。
(三)强化施工车辆的安全管理。认真检查登记施工车辆,确保施工车辆的行驶证、保险、驾驶人驾驶证齐全有效,坚决杜绝报废车上路施工,从严纠正施工车辆违法载人。同时定期对施工车辆驾驶人开展“面对面”教育,通报安全形势,再敲安全警钟。
(四)强化施工车辆的服务措施。对重点工程施工中的车辆,除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外,一律以教育纠正为主,不扣车、不罚款。对初入施工单位的车辆,首次违法,只警告不处罚。对车辆年检,驾驶员年度体检等业务,单位提前预约的,车管所上门集中服务。
Ⅲ 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知
对全区范围内烟花爆竹经营秩序进行集中整治,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财产安全,现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按照确保全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促进烟花爆竹经营秩序健康发展的要求,彻底整治我区烟花爆竹成品经营市场,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打击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禁止非法厂家和家庭作坊的烟花爆竹流入市场,促进我区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的健康发展。
二、整治对象和时间
全区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对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状况进行集中整治,确保烟花爆竹各项安全经营措施落到实处。
三、组织实施
(一)成立整治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公安分局、安监局、供销社、工商局、质监局五部门组成。
(二)集中整治分两个小组进行。
(三)规范内容。一是实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制度。凡在我区辖区内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的批发经营企业和零售网点必须按规定分别申请《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凡未按规定时限提出申请或在规定期限内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一律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否则将按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处罚。二是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要求选择经营场所,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予以取缔。三是烟花爆竹经营企业未经批准,不得设立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对烟花爆竹仓库和零售网点违规储存的,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进行处罚。四是烟花爆竹销售企业不得销售“三无产品”(无生产厂家、产品合格证、注册商标),对销售“三无”产品的,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以非法论处。五是实施烟花爆竹配送制度,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在全区范围内根据零售经营者的需求,实行配送,但数量必须严格控制在规定要求的范围之内。对于超过许可范围、规模销售烟花爆竹的,将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进行处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企业,必须从本区域批发企业进购烟花爆竹,不得直接从厂家采购烟花爆竹,否则,按照《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进行处罚。销售引饼等半成品的将按照非法生产论处。六是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在临川区销售烟花爆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出具相关证件,其产品必须销售给具有批发资格的企业,不得直接销售给个体经营者,不得销售引饼等半成品。超过许可规模的,按照《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处罚。
四、方法步骤
第一步:集中整治阶段。成立2个联合执法小组,成员从公安、安监、供销、工商、质监五个部门抽调,人数至少3人,采取联合执法的形式,由区安监局、供销社负责牵头,其它部门配合。城区烟花爆竹经营网点进行集中整治。
第二步:全面整治阶段。采取分散整治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分散整治由安监、供销、工商、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派出所组织实施;集中整治仍由公安、安监、供销、工商、质监五个部门派员进行联合执法,联合执法主要针对问题比较严重的乡镇进行,集中整治不得少于3次。
五、工作目标
(一)进一步提高业主的安全意识;
(二)杜绝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和批发企业超量储存和非法储存;
(三)杜绝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和批发企业擅自改变场所经营;
(四)杜绝烟花爆竹经营网点违规违法进货,杜绝从事批发业务。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有关部门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抓好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夯实安全基础,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密切配合,明确职责。区供销社为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的主管部门,实施安全管理,并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和监督。检查监督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下达整改通知书,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报安监、公安、工商部门进行处理。区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查处违规违章经营和不具备安全经营条件的单位。公安分局负责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区工商局负责查处“三无”产品。临川公安分局、工商、安监、供销部门抽派专人参加专项集中整治工作,所抽调整治人员必须到岗到位,加强学习,做到文明执法、依法行政,严禁徇私舞弊,索拿卡要现象发生。
(三)宣传引导,严格执法。对于所有经营专业,必须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严格安全管理,严格规范要求,严格操作程序。对合法经营但经营行为不规范者主要以教育、帮助规范经营为主,实行教育与惩罚相结合。屡教不改者,取消经营资格,并由区安监局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Ⅳ 综合治理“三无区”指的是什么
人们习惯上把无物管、无主管部门、无人防物防的院落、楼栋,称为三无小区内。 1.没有设防窃贼自由出容入 2.卫生状况让人忧 3.公共设施出了毛病没人管。所谓综合治理,就是从各个方面着手解决这些问题